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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书集成_第28册_综合类_7

佚名 · 第 141–160 页 · 共 55 分页

本页为《中华医书集成_第28册_综合类_7》第 141 至 160 页的原文文字。 想按内容检索全书并高亮定位,可进入检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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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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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人以麻黄、桂枝为异物而不敢用,而复有强为之释者,谓此在仲景乃为隆冬直
中阴寒者设耳,而不知四时胜之邪,皆最宜者也。呜呼,仲景之下,再无仲景,可
见医中之品矣。
一、各经表证,凡有开出不彻者,皆未足言汗。盖邪未尽去,其人必身热不退,
而仍觉躁烦,或四体痠疼,坐卧有不安者,以汗出不彻故也。何从知之?但诊其脉
紧不退,及热时干燥无汗者,即其证也,仍宜汗之。如果汗透而热仍不退,或汗后身
热愈甚者,是即所谓阴阳交、魂魄离,大凶之兆也。
’一、凡汗之不彻者,其故有三:如邪在经络筋骨,而开出皮毛者,此邪深汗钱,卫
解而营不解,一不彻也;或以十分之邪,而去五分之汗,此邪重汗轻,二不彻也;或寒
邪方去,犹未清楚,達起露风,而因虚复感,此新旧相踵,三不彻也。凡過此者,当辨
其详,而因微甚以再开之。
一、凡既愈复热者,其故有四:或以邪气方散,胃气未清,因而过食者,是为食
复,此其一也;或以表邪方解,原不甚虛,有过慎者,辄加温补,是误补而复,此其二
也。若此二者,所谓食入于阴,长气于阳,以致卫气复闭,阳邪复棄而然,表邪既复,
仍宜汗也。又或有以新病方瘳,不能调摄,或劳伤脾,因而复热者,是名劳复,此
其三也;或不慎房室,因而再感者,是名女劳复,此其四也。若此二者,所谓明虚者
阳必之而然,此则或从补,或从汗,当因变制宜,权其缓急,而治分虚实也。
论曰:伤寒差后,更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宜开解之;脉沉实者,宜下
解之。
一、取开之法,当取于自然,不宜急暴,但聚以汤剂,盖令温暖,使得津津微汗,
稍令久之,则手足俱周,遍身通达,邪无不散矣。若一时逼之,致使如淋如洗,则急
達间卫气已达,而营气未周,反有不到之处,且恐大伤元气,非着法也。余尝见有子
病者,其父母爱惜之甚,欲其速愈,且当温暖之令,覆以重被,犹恐不足,而以身压其
上,子因热极呼叫,其父母曰:犹未也,须再出些方好。及许久放起,竟致亡阳而毙
之。是但知汗出何妨,而不知汗之杀人,此强发之鉴也。又有邪本不甚,或挟虚!年
衰感邪等证,医不能察,但知表证宜解,而发散太过;或误散无效,而屡散不已,因而
即被其害者有之;或邪气虽去,遂致胃气大伤,不能饮食,而赢惫不振者有之,此过
开之戒也。凡发汗太过,一时将至亡阳,或身寒而栗,或气脱昏沉等候,速宜煎独参
汤一两许饮之,或甚者以四味回阳饮速为挽回,庶可保全,否则恐致不救。
一、脉有忌汗者,如<伤寒论》日: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
阳也,不可发汗。弦为阳运,徽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不可发汗,
发开则寒栗,不能自还。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嘴满,沉为在里,不可汗。汗亡津液,
必大便难而谵语。少病,脉微,不可发开,以亡阳故也。伤寒,脉徽而恶寒者,此
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吐下也。尺脉弱而无力者,切不可汗下。尺中迟者,不可
发开,以荣气不足,血少故也。
景岳子日:按以上忌汗诸脉,可见仲景大意。故凡治伤寒,但见脉息微弱及沉
细无力者,皆不可任意发开。然欲去外邪,非汗不可,而仲景云脉微弱者不可发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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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脉弱非阳,既不可用寒凉,而寒邪在表,又不可用攻下,然则舍开之外,又将何法
以治此表邪乎?不知温中即可以散寒,而强主即可以逐寇,此仲景之意,岂不尽露
于言表,而明悟者当心会之矣。且凡病外感而脉见徽弱者,其汗最不易出,其邪最
不易解,何也?正以元气不能托送,即发亦无汗,邪不能解,则愈发愈虚,而危亡立
至矣。夫汗本乎血,由乎营也;营本乎气,由乎中也。未有中气虚而誉能盛者,未有
营气虚而汗能达者。脉即营之外候,脉既微弱,元气可知,元气愈虚,邪愈不解,所
以阳证最嫌阴脉,正为此也。故治此者,但遇脉息微弱,正不胜邪等证,必须速固根
本,以杜深入,专助中气,以托外邪,必使真元渐充,则脉必渐盛,自微细而至滑大,
自无力而至有神,务令阴脉转为阳脉,阴证转为阳证。斯时也,元气渐充,方是正复
邪退,将汗将解之佳兆。故凡治表邪之法,有宜发散者,有宜和解者,有宜调补营卫
者。如果邪实而无汗,则发散为宜;有汗而热不除,则和解为宜;元气虚而邪不能
退,则专數根本,以待其自解自汗为宜。此逐邪三昧,万金之法也。今有廣流,但见
其外,不见其内,每不论证之阴阳,脉之虚实,但知寒凉可以退热,但知发散可以解
表,不知元阳一敗,则土崩瓦解,立见溃矣。反掌杀人,而终身不悟,是真下愚不移
者也。若而人者,亦可谓之医乎?
一、证有忌汗者,如<伤寒论)日:当开者,下之为逆;当下者,汗之为逆。下利清
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以重亡津液故也。汗家不可发汗。阳虚不得重发汗。
衄家不可发汗。亡血家不可发汗。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明喉干燥者,不可
发汗。咽中闭塞,不可发汗,发汗则吐血,气欲绝。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疮家虽
身痛,不可发汗,发汗则痊。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汗出则四肢厥逆
冷。诸动气不可发汗。(动气义洋后论下)
论吐(十五)
仲景日: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
胸中,当吐之,宜瓜蒂散。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结,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满而须,饮食
不能人者,病在胸中,当吐之。
曰: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
此为胸有寒也,当吐之,宜瓜蒂散。少阴病,饮食人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
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膳上有寒饮,千呕
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宜四逆汤。按:此二节,前节言胸有寒者,谓寒邪也,所以当
吐;后节言肠上有寒饮,干取者,谓中寒也,所以宜温。然則前节之言寒者,言寒邪
之实,后节之言寒者,言胃气之虚,均谓之寒,而有虚实之异。实者宜吐,吐則散也;
虚而吐之,则胃气愈虚,病必更甚矣。此等要处,最当详寮。
曰:病胸上诸实,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诞睡,下利日十余
行,其脉反迟,而寸脉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则止。
日: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者,此为吐之内烦
也。按:此以太阳证有不当吐而吐者,必邪热乘虚人胃,故致内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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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食在上脱者,当吐 。
、凡用吐药,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
一、寸脉弱而无力者,切忌用吐。
论下(十六)
论日:三阴皆受病,已人于府者,可下而已。此详义见前《六经证》。
日: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藏者,攻之,不令发开。按:此以心下硬而热在
藏,即脉虽浮大者,病亦属里,故不宜发汗,而当攻内也。
日: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按:此以阳明内热而为头痛
也,故可攻之。
曰:阳明病,外已解而潮热者,可攻里也,手足濈然而开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
承气汤主之。若汗虽多,而微发热恶寒者,表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
日:阳明病,胃中有燥屎者,可攻之。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绕脐痛,烦躁,发作有
时者,此有燥屎也。
日:汗出谵语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为风也,须下之,宜大承气汤。
日:阳明病,发热汗多者,热在里也,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日:阳明病,发汗不解,腹满痛者,邪在里也,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曰:病腹中满痛者,此为实也,当下之。
曰: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日:伤寒六七日,结胸热实,脉沉而紧,心下痛,按之石硬者,或心下至少腹硬满
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汤主之。
日:阳明少阳合病,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按:此一条必
须兼脉证而察之,盖伤寒之脉滑数者多,若无胀痛等证,未必即为宿食,故不可单据
滑数之脉,便认作可攻之证。
日: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也。按:此一条言若非大
满,而犹生寒热者,是表病犹不除也,尚不可下。
曰: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
也。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虛热人,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
必死矣。按:此一条言外无表证,内有坚满,然后可下,正以见下不宜轻,轻下者,为
祸不小也。
日:太阳病,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若表未解者,不可攻,当先
解表。表已解,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气汤。
一、凡伤寒当下者,不宜用丸药,以丸药不能涤荡热邪,而但能损正气也。又凡
治伤寒热邪传里者,服下药后,仍用盐炒麸皮一升许,将绢包于病人腹上,款款熨
•之,使药气得热则行,大便必易通也。
一、脉有忌下者,如《伤寒论》曰:伤寒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
更吐,更下也。寸口脉浮大,而医反下之,此为大逆。关脉弱,胃气虚有热,不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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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之,热去则寒起。尺脉涩弱无力者,不可下。大便硬者当下之,设脉迟缓者不可
下,里气不实也。脉虚细者不可下。脉浮者不可下。脉漏而弱,弱反在关,满反在
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虚
者不宜下也。脉浮而大,浮为气实,大为血虚,血虚为无阴,孤阳独下阴部者,医以
为热,而复用毒药攻其胃,此为重虚,客阳去有期,必下如污泥而死。脉漏而紧,潘
则阳气微,紧则荣中寒。阳微卫中风,发热而恶寒;荣紧胃气冷,微呕心内烦。医谓
有大热,解脱而发汗;亡阳虚烦躁,心下苦痞坚。表里俱虚竭,卒起雨头眩;客热在
皮肤,帐怏不得眠。不知胃气冷,紧寒在关元;当温反下之,安可复追还。脉久数
者,非外邪也,不可下之。脉细数者,非实邪也,不可下。结胸证,其脉浮大者,邪未
入府也,不可下,下之则死。大抵伤寒最宜慎下,若脉息无力及表证未罢者,不可乱
投汤剂,下之为逆。
一、证有忌下者,如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下之为逆。太阳与阳明合病,職
而胸满者,邪在表也,不可下。阳明病,若微发热恶寒者,表未解也,不可下。阳明
病,潮热,大便初硬后溏者,不可攻。阳明病,腹徽满,初头硬,后必清者,非实热也,
不可攻之。阳明病,其热不潮者,未可与承气汤。阳明病,虽有潮热,而大便不硬
者,不可与承气汤。不转失气者,其内不坚,慎不可攻也。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
可攻,攻之,利遂不止者死。硬在心下者,其邪在胸膈,犹未入府也,故不可攻。藏
结无阳证,不往来寒热,其人反静,舌上胎滑者,不可攻也。病欲吐者,不可下。呕
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此呕多者,病在上焦,病在上而攻其下,取败之道也。
阳明病,若汗多,橄发热恶寒者,外未解也,其热不潮,未可与承气汤。湿象下之,额
上开出,徽喘,小便不利者死,下利不止亦死。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勝,所以然
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虛,故攻其热必哕。阴强无阳者,虽其大便坚硬,亦不
可下,下之则清谷腹清。阴阳俱虚,恶水者,若下之,则里冷,不嗜食,大便完谷出。
阳微者不可下,下之则心下痞硬。恶寒者,不可下。小便清利者,火不盛也,不可
下。诸四进厥者,不可下。咽中闭塞者不可下。发开多,亡阳谵语者不可下。请虚
者不可下,下之则阳虚而生寒。仲景曰:极寒反汗出,身必冷如冰,其有眼睛不慧,
语音不休,口虽欲言,舌不得前者皆死。阴虚水亏,虚頻虛躁者不可下,重亡其阴,
万无生理矣。
看目(十七)
夫治伤寒须观两目,或赤或黄,赤者为阳证,若兼六脉洪大有力,或躁而渴者,
其热必甚,轻则三黄石膏汤;重期大承气之类主之。
一、凡目色清白,而无昏冒闪烁之意者,多非火证,不可轻用寒凉。
一、眼眵多绪者,必因有火。盖凡有火之候,目必多被,液千而凝,所以为眵,即
如肺热甚则鼻涕出,是亦目液之类也。
•
一、目睛上视者,谓之戴眼。此属足太阳经之证。盖太阳为目之上网,而与少
阴为表里,少閉之肾气大亏,则太阳之阴虛血少,故其筋脉燥急,牵引而上。若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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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转者,尤为凶候。欲治此者,速当以培阴养血为主。今人不知,皆云为风,若用风
药,则阴愈虚、血愈燥矣,其有不顛覆者,未之有也。
舌色辦(十八)
舌为心之官,本红面泽,凡伤寒三四日已后,舌上有胎,必自润而燥,自滑而遝,
由白而黄,由黄而暴,甚至集干,或生芒刺,是皆邪热内传,由浅入深之证也。故凡
邪气在表,舌則无胎,及其传里,则津液干燥而舌胎生矣。若邪犹未深,其在半表半
里之间,或邪气客于胸中者,其胎不黑不湿,止宜小柴胡之属以和之。若阳邪传里,
胃中有热,则舌胎不滑而涩,宜栀子豉汤之属以清之。若烦躁,欲饮水数升者,白虎
加人参汤之类主之。大都舌上黄胎而焦涩者,胃府有邪热也,或清之,或微下之。
《金匯要略)目:舌黄未下者,下之黄自去。然必大便燥实,脉沉有力而大渴者,方可
下之。若微渴而脉不实,便不坚,胎不干燥芒刺者,不可下也。其有舌上黑胎而生
芒刺者,则热更深矣,宜凉膈散、承气汤、大柴胡之属,酌宜下之。若胎色虽黑滑而
不涩者,便非实邪,亦非火证,非惟不可下,且不可清也。此辨舌之概,虽云若此,然
犹有不可概论者,仍宜详寨如下。
按:伤寒诸书皆云:心为君主之官,开窍于舌。心主火,肾主水,黑为水色,而见
于心部,是为鬼贼相刑,故知必死。此虽据理之谈,然实有未必然者。夫五行相制,
难免无克,此其所以为病,岂因克为病,便为必死?第当察其根本何如也。如黑色
连地,而灰黯无神,此其本原已败,死无疑矣。若舌心焦黑,而质地红活,未必皆为
死证。阳实者清其胃火,火退自愈,何虑之有?其有元气大损,而邪独见者,其色
亦黄黑;真水涸場者,其舌亦干焦,此肾中水火俱亏,原非实热之证。欲辨此者,但
察其形气脉色,自有康实可辨,而从补从清,反如冰炭矣。故凡以焦黑干理者,尚有
非实非火之证。再若青黑少神而润滑不燥者,则无非水乘火位,虚寒证也。若认此
为火,而苦寒一投,则余烬随灭矣。故凡见此者,但当详求脉证,以康实为主,不可
因其焦黑,而执言清火也。伤寒固尔,诸证亦然。
新按:余在燕都,尝泊一王生,患阴虛伤寒,年出三旬,而舌黑之甚,其芒刺干
裂,焦黑如炭,身热便结,大渴喜冷,而脉则无力,神则昏沉。群医谓阳证阴脉,必死
无疑。余察其形气未脱,遂以甘温壮水等药,大剂进之,以數其本,仍间用凉水以滋
其标。盖水为天一之精,凉能解热,甘可助阴,非若苦寒伤气者之比,故于津被干
燥,阴虚便结,而热渴火盛之证,亦所不忌。由是水药并进,前后凡用人参、熟地辈
各一二斤,附子、肉桂各数两,冷水亦一二斗,然后诸证渐退,饮食渐进,神气俱复
矣。但察其舌黑,则分毫不減,余甚疑之,莫得其解。再后数日,忽舌上脱一黑壳,
而内则新肉灿然,始知其肤膀焦枯,死而后活,使非大为激补,安望再生?若此一
证,特举其甚者纪之。此外,凡舌黑用补而得以保全者,盖不可枚举矣。所以凡诊
伤寒者,当以舌色辨表里,以舌色辨寒热,皆不可不知也。若以舌色辨虚实,則不能
无误,盖实固能黑,以火盛而焦也,虚亦能黑,以水亏而枯也。苦以舌黄、舌黑,悉认
为实热,则明虚之证,万无一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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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按:《金镜录》日:舌见全黑色,水克火明矣,患此者百无一治,治者审之。薛
立斋日:余在留都时,地官主事郑汝东妹婿患伤寒得此舌,院内医士曾禧曰:当用附
子理中汤,人咸惊骇而止。及其困甚治棺,曾与其邻复往视之,谓用前药犹有生意。
其家既待以死,拚而从之,数剂而愈。大抵舌黑之证,有火极似水者,即杜学士所谓
薪为黑缺之意也,宜凉膈散之类以泻其阳;有水来克火者,即曾医士所疗者是也,宜
理中汤以消阴夥。又须以老生姜切平,擦其舌,色稍退者可治,坚不退者不可治。
又按:弘治辛西,金台姜萝辉崽伤寒,亦得此舌,手足厥冷,呃逆不止,众医犹作
火治,几致危殆,判院吴仁斋用附子理中汤而愈。夫医之为道,有是病必用是药,附
子疗寒,其效可数,奈何世皆以为必不可用之药,宁視人之死而不數,不亦哀哉!凡
用药得宜,效应不异,不可便谓为百无一治而弃之也。
饮水(十九)
凡伤寒欲饮水,因内水消竭,欲得外水自数,若大渴欲饮一升,止可与一碗,常
令不足,不可太过。若恣饮过量,使水停心下,则为水结胸,留于胃興为瞳、为哕,溢
于皮肤则为肿,蓄于下焦则为癃,滲于肠间则为利下,皆饮水太多之过也。又不可
不与,又不可强与,故日:若还不与非其治,强饮须教别病生也。
凡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而不欲咽者,以热在经,而里无热也,必将为衄,不可
与凉药。
按:饮水一证,本以内热极而阳毒甚者最其相宜,若似乎止宜实邪,不宜于虚邪
也,而不知虚证亦有不同。如阳虚无火者,其不宜水无待言也,其有阴虚火盛者,元
气既弱,精血又桔,多见舌裂唇焦,大渴喜冷,三焦如焚,二便闭结等证,使非藉天一
之精,何以济燃眉之急?故先宜以冰水解其标,而继以甘温培其本,水药兼进,无不
可也。其有内真寒,外假热,阴盛格阳等证,察其元气,则非用甘温必不足以挽回,
察其喉舌,則些徽辛热又不可以近口。有如是者,则但将甘温大补之剂,或单用人
参煎成汤液,用水授极冷而饮之,此以假冷之味,解上焦之假热,而真温之性,复下
焦之真阳,是非用水而实亦用水之意,余用此活人多矣,诚妙之甚者也。惟是假热
之证,则证虽热而脉则徵,口虽渴而便則不闭者,此而欲水,必不可与,若误犯之,则
其敗准元阳,为害不小,有不可不慎也。
三阳阴证辨(二十)
足太阳膀胱经病,凡发热头痛,腰脊强,肩背痛,脉浮紧者,是皆太阳证也,若肩
背畏寒,恶心欲呕,或跟目无神,不欲见人,喜暗畏明,眼眶酸涩,或喜向壁卧,或戴
眼上视,或头倾身痛,甚或颜色清白,隐见青黑,或丹田无力,息短声微,气促而喘,
或咽中闭塞,或角弓发痉,或小水清白,或失小便,或小便短赤而内不喜冷,凡脉见
浮空无力,或沉紧细弱者,皆太阳合少阴之阴证也。足阳明胃经之病,凡发热,头目
痛,不得眠,脉长而数者,本皆阳明证也,若面鼻恶寒,面色青白,或鼻尖冷,口气不
热,或唇口青白微黑,或气短声微,鼻息不长,懒于言语,或戴阳面赤,昏沉困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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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或烦躁,面赤身热,虚狂假斑,脉反微细无力,或身虽发热,反欲得衣,或口渴不
欲饮水,并水浆不入,或恶寒寒栗,恶心呕逆,或肉嗣心,或动气见子胸腹,或四肢
无力,身重懒于举动,或手足自冷,或肌肉之闻以手按之,无大热,或大便不实,自
利腹痛,凡脉见浮长无力,或短细结促者,皆阳明合太阴之阴证也。足少阳胆经之
病,凡发热,头耳牵痛,胁肋痛,往来寒热,脉见弦数者,本皆少阳证也,若身虽微热,
而时作时止,时多畏寒,或耳聋,或头运,或眼目羞涩,或多惊怯恐畏,或呕苦吐酸,
或恶心喜暖,或爪青筋急爽缩,或厥逆下利,肠鸣小腹痛,凡脉见弦数无力,而沉细
微弱者,皆少阳合厥明之证也。以上乃三阳经之阴证。阴证者,即阳虚之证也,
皆大忌寒凉克伐之药,妄用即死。余恐将来复有如李子建之流者,放特揭而出之,
用为提醒后人之鉴云。
再论明证阳证及李子建 伤寒士 》 害( 十 )
•.
天地 死生消长之道,惟阴阳二气尽之,而人力挽回之权,赤惟阳二字尽之,
至于伤寒一证,則尤切于此,不可忽也。第伤寒之阴证阳证,其义有二。所谓二者,
日经有阴阳,证有阴阳也。经有阴阳,则三阳为阳证,三阴为阴证;证有阴阳,则实
热为阳证,虚寒为阴证。凡经之阴阳,则有寒有热,故阳经亦有阴证,阴经亦有阳
证;证之阴阳,则有假有真,故发热亦有阴证,厥逆亦有阳证。此经自经而证自证,
乃伤寒中最要之纲领,不可混也。而今之医流,多不明此,故每致混指阴阳,肆行克
伐,杀人于反掌之同,而终身不悟,深为可慨。原其由然,非无所本,盖本于李子建
之《伤寒十劝》。〈十劝》之中,惟八劝日:病已在里,不可发汗;九劝日:饮水不可过
多;十动日:病后当忌饮食房劳。凡此三者,皆为得理,然亦人皆知之,无待其为劝
矣。此外七劝,则悉忌温补。
如一劝云:伤寒头痛及身热,便是阳证,不可服热药。若此一说,乃悉以阳经之
表病,认为内热之阳证,治以寒凉,必杀人矣。观仲景治太阳经伤寒,头痛发热无汗
者,用麻黄汤;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用桂枝汤;太阳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身体疼
痛者,当救其里,用四逆汤;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嚼者,出汗则愈,宜麻黄汤。凡此
之类,岂非皆用热药,以治阳经之疼痛发热乎?且凡寒邪之感人,必先入三阳之表,
所以为头疼发热等证,使于此时,能用温散,则浅而且易。故岐伯曰:发表不远热,
是诚神圣传心之旨,惟仲景知之,故能用温散如此,是岂果阳经之病,便是阳证耶?
经证不明,而戒用温热,最妄之谈,此其一也。
又二劝日:伤寒必须直攻毒气,不可补益。若据此说,则凡是伤寒,尽皆实证,
而必无虚证矣,何岐伯日: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又日:寒则真气去,去則虚,虚則寒
搏于皮肤之同。又观仲景论伤寒之虚证虚脉及不可汗吐下者,凡百十余条,此外如
东垣、丹溪、陶节庵辈,所用补中益气、回阳返本、温经益元等汤,则其宜否温补,概
可知矣。矧今之人,凡以劳倦七情,色欲过度,及天事薄弱之流,十居七八。使以此
辈一旦因虚感邪,若但知直攻毒气,而不顾元阳,则寇未逐而主先伤,鼠未投而器先
破,顾可直攻无忌乎?凡受斯害,死者多矣,妄谈之甚,此其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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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三劝日:伤寒不思饮食,不可服温脾胃药。据此一说,则凡见伤寒不食者,皆
是实热证,而何以仲景有曰: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放
也。又日:病人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饮,而反吐者,以其发开,令阳气微,顯气虛,
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放也。又曰:食谷欲驱者,属阳明也,
吴茶菓汤主之。若此之类,岂非皆寒证之宜温者耶?但伤寒之热证固不能食,而寒
证之不食者尤多,以中寒而不温脾,则元阳必脱而死矣。此妄谈之三也。:
又四劝曰;伤寒腹痛,亦有热证,不可轻服温暖药。据所云亦有热证,则寒证居
多矣,寒痛既多,则何不曰不可轻服寒凉药,而特以温暖为禁者,何也?独不见种景
之治腹痛,有用真武汤者,有用通脉四逆汤者,有用四逆數加附子者。有日手足厥
冷,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膀胱关元也。使以此证而亦忌温暖,则寒在阴分,能
无毙乎?此妄谈之四也。
再如五劝之伤寒自利,不可例服补药、暖药、止泻药,六劝之禁用艾火,七劝之
手足厥冷,不可例作阴证等说,总属禁热之谈,余亦不眉与之多辨,第拓取圣贤成
法,明哲格言,再悉于此,有數将来,是诚今日之急务也。因详考仲景《伤寒论》,见
其所列三百九十七法;而脉证之虚寒者,一百有余;一百一十三方,而用人参者二
十,用桂附者五十有余。又东垣日:实火宜泻,虚火宜补。又薛立斋日:大凡元气虛
弱而发热者,皆内真寒而外假热也。凡若此者,岂皆余之杜撰耶?岂子建诸人一无
所见耶?若无所见,胡可妄言?若有所见,胡敢妄言?今观彼《十劝)之中,凡禁用
温补者,居其八九,而绝无一言戒及寒凉,果何意哉?因致末学认为圣经,遂悉以阴
证作阳证,悉以虚证作实证,但知凉泻之一长,尽忘虚寒之大害。夫生民元气足者
其几,能堪此潜消暗剥之大盗乎?嗟!嗟!何物匪才,敢言十劝,既不能搜罗训典,
明析阴阳,又不能揣摩实虚,原终要始,总弗求阳德之亨,全不识冰箱之至。后学者
多被所愚,致造终身之孽,无辜者阴受其裁,讵思冤魄可怜。余育及此,能不转慈悲
为愤怒,借笔削为籖規,独思深话先辈,岂出本心,亦以目击多艰,难胜喝咽,实亦有
为而云然。盖以久感之余,复有所触,适一契姻,向以中年过劳,因患劳倦发热,余
为速救其本,已将复元,忽遭子建之徒,坚执<十劝》以相抗,昧者见其发热,反为左
祖,不数剂而遂以有生之徒,置之死地。因并往日见,倍加伤慘,诚可痛可恨也。
子建、子建,吾知多冤之积于尔者久矣,故悉此论,以解尔此后之冤孽,尔若有知,尚
知感否。
论伤寒古治法(二十二)
凡伤寒治法,必当先知经络次序,如一日在太阳,则为发寒、头痛等证;二日在
阳明,則为目痛、鼻干、不眠等证;三日在少阳,则为耳聋、胁痛、寒热、口苦等证;四
日在太阴,则为腹满自利等证;五日在少,则为舌干口燥等证;六日在厥阴,则为
煩满囊缩等证,此伤寒传经之大概也。然病有不同,证有多变,故不可以一定之法,
凿凿为拘。今人有不知察变者,每按日按经,执方求治,則证多不合,益见其难矣。
即如发热、无汗、头痛者,宣于发开,本太阳经之证治也。然仲景日:阳明病外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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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日: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此阳明之发热也;日: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
利,呕而咳,手足厥者,必苦头痛,此阳明之无汗头痛也;日: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
者,属少阳,此少阳之头痛发热也。凡三阳皆为表证,而惟少阳则日半表半里,不可
发汗。然法日: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尺才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尺寸俱弦者,少
阳受病也,此三经皆受病,未人于府者,可开而已,岂非少阳亦所当汗乎?此三阳之
治,宜乎若此。至于三阴,则亦有若此者,如曰: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日: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宜麻黄附子细辛汤;日:原阴证,下利,腹胀满,
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四逆汤,攻表桂枝汤。凡此皆三阴之发热,
三阴之当汗者也。至于下证,则惟独少阳为半表半里之经,若下之,恐邪气乘虚内
陷,故不可攻,其他五经,皆有下证。由此观之,则三阳何尝无里证,三阴何尝无表
证?故善治者,但见表邪未解,即当解表,若表证未解,不可攻里也;但见里证已具,
即当攻里,若里证未实,尚宜和解也。或开或和或下,但当随证缓急而用得其宜,即
古今画一之法也。
论古法通变(二十三)
凡用药处方,最宜通变,不可执滞。观仲景以麻 汤治太阳经发热头痛,脉浮
无汗之伤寒,而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嘴者亦用之。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亦用
之,此麻黄汤之通变也。又如桂枝汤,本治太阳经发热汗出之中风,而阳明病如疟
状,日晡发热,脉浮虚,宜发汗者亦用之。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当以汗解者亦
用之。太阴病,脉浮,可发汗者亦用之。厥阴证下利,腹胀满,身疼痛,宜攻表者亦
用之,此桂枝汤之通变也。又如小柴胡汤,本治少阳经胁痛干岖,往来寒热之伤寒,
而阳明病潮热胸胁满者亦用之。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腹满胁痛,不得汗,身面悉
黄,潮热等证亦用之。妇人中风,续得寒热,经水适断,热入血室如疟状者亦用之,
此小柴胡之通变也。由此观之,可见仲景之意,初未尝逐经执方,而立方之意,多有
言不能悉者,正神不可以言传也。所以有此法,未必有此证,有此证,未必有此方。
即仲景再生,而欲尽踵其成法,吾知其未必皆相合。即仲景复言,而欲尽吐其新方,
吾知其未必无短长。于戏!方乌足以尽变,变胡可以定方,但使学者能会仲景之
意,则亦今之种景也,又何必以钟景之方为拘泥哉?余故日:用药处方,最宜通变,
不当执滞也。虽然,此通变二字,盖为不能通变者设,而不知斯道之理,又自有一定
不易之要焉。苟不知要,而强借通变为谈柄,则胡猜乱道,何非经权,反大失通变之
旨矣。
麻黄桂枝辦(二十四)
按:《伤寒论》日:太阳病,头痛,发热,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无汗而喘
者,名为伤寒,麻黄汤主之。日:太阳病,头痛,发热,开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桂枝汤主之。此以无汗脉紧者为伤寒,故用麻黄汤。有开脉缓者为中风,故用桂枝
汤,是其辨也。又论曰: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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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识此,勿令误也。然何以又日: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阳明病,日晡所发热,脉虚浮者,宜发汗,发汗宜桂枝汤,是岂桂枝为止汗者耶?但
麻黄汤无芍药,而用麻黄桂枝汤无麻黄而用芍药,盖桂枝性散,芍药性敛,以芍药从
桂校则桂枝不峻,以桂枝从芍药则芍药不寒。然以芍药之憰,终不胜桂枝之勇,且
芍药能滋调营气,适足为桂枝取汗之助,故桂枝汤亦是散剂,但麻黄汤峻,而桂枝汤
缓耳。故凡寒邪深固者,恐服桂枝不能解表,則反以助热,所以脉紧无汗者,宜麻黄
不宜桂枝;若脉浮缓有开,或浮弱者,以其风邪尚浅,宜桂枝不宜麻黄也。此麻黄汤
为发表之第一,而桂枝汤则解表之次者也。今时医不能察此,但闻汗不出者,不可
与桂枝,便谓桂校能止汗,误亦甚矣,而不知止开在芍药不在桂枝也。但桂校性温,
能强卫气,如《内经》曰:阴气有余,为多汗身寒。仲景日:极寒反开出者,此亡阳而
汗也,助阳乃可以止汗,则正宜用桂枝矣。又《伤寒论》以太阳病无开脉紧者为伤
寒,开出脉缓者为中风,此风寒之辨也。然大青龙汤证治日:太阳中风,脉浮紧,发
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是岂非太阳中风亦有脉紧无汗
者耶?可见风之与寒,本不相远,但风邪浅而寒邪深耳,浅属阳而深属阴耳。且近
见外感寒邪者,率皆伤寒发热脉紧无开等证,至于中风一证,谓其脉缓有开,而复发
热者,其病本不多见,即有之,亦必外因者少而内因者多也。倘学者以风寒二字及
麻黄桂枝二汤,必欲分其阴阳同异而执以为辞,则失之远矣。本门前卷有《风寒
辨》,宜并察之。
论今时皆合病并病(二十五)
•余究心伤寒已久,初见合病并病之说,珠有不明,而今始悉之。夫所谓合病者,
乃二阳、三阳同病,病之相合者也;并病者,如太阳先病不解,又并人阳明、少阳之类
也。观钟景曰: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若太
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按:此云转属阳明,则自太阳而来可知也,云太阳病证不
罢,则二经皆病可知也。凡并病者,由浅而深,由此而彼,势使之必然也。此合病并
病之义,而不知者皆以此为罕见之证,又岂知今时之病,则皆合病并病耳。何以见
之?盖自余临证以来,凡诊伤寒,初未见有单经挨次相传者,亦未见有表证悉罢,止
存里证者,若欲依经如式求证,则未见有如式之病而方治可相符者,所以令人致疑,
愈难下手,是不知合病并病之义耳。今列其大略如下:
•一、合病者,乃两经三经同病也。如初起发热恶寒头痛者,此太阳之证,而更兼
不眠,即太阳阳明合病也;若兼呕恶,即太阳少阳合病也。若发热不眠呕恶者,即阳
明少阳合病也。若三者俱全,便是三阳合病。三阳合病者,其病必甚。
一、三阳与三阴本无合病,盖三阳为表,三阴为里,若表里同病,即两感也。故
凡有阴阳俱病者,必以渐相传而至,皆井病耳,此亦勢所必至,非合病、两感之调。
一、并病与合病不同,合病者,彼此齐病也。并病者,一经先病,然后渐及他经
而皆病也。如太阳先病,发热头痛,而后见目痛、鼻干不眠等证者,此太阳并于阳明
也。或后见耳聋胁痛,呕而口苦等证者,此太阳并于少阳也。或后见腹满嗌干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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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此太阳并于太阴也。或后见舌干口燥等证者,此太阳并于少阴也。或后见烦满
囊缩等证者,此太阳并于厥阴也。若阳明并于三者,必鼻干不眠而兼三阴之证。
少阳并于三阴者,必耳聋呕苦而兼三阴之证。阴证虽见于里,而阳证仍留于表,故
谓之并。凡患伤寒,而始终热有不退者,皆表邪之未解耳,但得正开一透,则表里皆
愈,岂非阴阳相并之病乎?今之伤寒率多并病,若明此理,则自有头绪矣。治此之
法,凡并病在三阳者,自当解三阳之表,如邪在太阳者,当知为阳中之表,治宜轻清。
邪在阳明者,当知为阳中之里,治宜厚重。邪在少阳者,当知为阳中之枢,治宜和
解。此虽解表之大法,然余仍有心法,详载(新方八略)中。故或宜温散,或宜凉散,
或宜平散,或宜补中而散,是又于阴阳交错之理有不可不参合而酌用者,皆治表之
法也。至于病入三阴,本为在里,如太为阴中之阳,治宜徽温。少为阴中之枢,
治宜半温。厥阴为明中之阴,治宜大温,此阴证之治略也。然病虽在阴,而有兼三
阳之并病者,或其邪热已甚,则自宜清火。或其表尚未解,則仍当散邪。盖邪自外
入,则外为病本,拔去其本,则里病自无不愈者,此所以解表即能和中也。若表邪不
甚,而里证为急,又当先救其里,盖表里之气,本自相关,惟表不解,所以里病日增,
惟里不和,所以表邪不散,此所以治里亦能解表也。但宜表宜里,或此或彼之间,则
自有缓急先后一定不易之道,而非可以疑似出入者,要在乎知病之数,而独见其必
胜之机耳,此又阴阳并病之治略也。惟是病既在阴,必关于脏,胜气为人之根本而
死生系之。故凡诊明证者,必当细察其虚实,而补泻寒热,弗至倒施,则今时之治
要,莫切乎此矣。
治法(二十六)
凡治伤寒,不必拘于日数,但见表证,即当治表,但见里证,即当治里,因证辨
经,随经施治,乃为良法。若表邪未解,即日数虽多,但有表证而脉见紧数者,仍当
解散,不可攻里也。若表邪已轻,即日数虽少,但有里证而脉见沉实者,即当攻里,
不可发表也。然此二者,一日发表,一日攻里,皆以邪实者为言也。其有脉气不足,
形气不足者,则不可言发言攻,而当从乎补矣。但补有轻重,或宜兼补,或宜全补,
则在乎明而慧者之用之如法耳。
•
一、伤寒但见发热恶寒,脉紧数,无汗,头项痛,腰脊强,或肢体酸软者,便是表
证,不拘日数多寡,即当解散,但于阴阳虚实,不可不预辨也,而于后开汗散方中擇
宜用之。
一、伤寒但见往来寒热,胁痛,口苦而呕,或渐觉耳聋,脉见弦数者,即少阳经半
表半里之证,治宜和解,以新方诸柴胡饮及小柴胡汤之类,酌宜用之。然少阳之治
有三禁,日不可汗、吐、下也。
一、伤寒如头痡、发热、恶寒表证之类悉除,反见怕热、躁海谵语、揭去衣被、扬
手掷足、斑黄发狂,或潮热自汗、大便不通:小便短赤,或胸腹胀满疼痛,或上气喘
促,脉实有力者,即是传里之热证,不拘日数多少,即当清里。如果实邪内结,不得
宣通,此必大为涤荡,庶使里通而表亦通也。然必其胸腹胀满,肠胃燥结,而大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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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坚者,乃可攻之。放法日:痞满燥实坚,五者具而后可下。又曰:下不嫌迟。盖恐
内不实而误攻之,則必至不數矣。
一、凡治伤寒,如时寒火衰,内无热邪而表不解者,宜以辛温热剂散之;时热火
盛而表不解者,宜以辛甘凉剂散之;时气皆平而表不解者,宜以辛甘平剂散之,此解
散之要法也。盖人在气交之中,随气而化;天地之气寒則宣辛热,天地之气热則宜
辛凉。经文既以冬为伤寒,春为温病,夏为暑病,名既因时而易,則方亦不容不随时
而更也。第以凉散之法,当知所辨,必其表里俱有热证,方可兼用清凉;若身表虽
热,丽内无热证者,此以表邪未解,因寒而为热也,不可妄用凉药。盖恐表寒未除,
面内寒复至,以寒遇寒,則凝结不解,必将愈甚。经曰:发表不远热。正此之谓也。
且會时从证,尤为治伤寒紧要之法,此又不可不知常变。
一、凡暑热盛行,惠疫大起,焦渴斑黄,藏府如火,此则或用寒南,以清其里,或
用寒数,以救其表,但当寨表里而酌缓急之宜也。
论虚邪治法(二十七)
凡伤寒治法,在表者宜散,在里者宜攻,此大则也。然伤寒死生之机,则全在虚
实二字,夫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故伤寒为患,多系乘虚而人者。时医不察虚实,但
见伤寒,则动曰伤寒无补法,任意攻邪,妹不知可政而愈者,原非虚证,正既不慮,邪
自不能害之,及其经尽气复,自然病退,故治之亦愈,不治亦愈,此实邪之无足虑也。
惟是挟虛伤寒,则最为可畏,使不知固本御侮之策,而肆意攻邪,但施孤注,則凡攻
散之剂,未有不先入于胃而后达于经,邪气未相及而胃气先被伤矣,即不尽脱,能无
更虚?元气更虚,邪将更人,虚而再攻,不死何待?是以凡患伤寒而死者,必由元气
之先败,此则举世之通弊也。放凡临证者,但见脉弱无神、耳聋手颠、神倦气怯、畏
寒喜暗、育语轻徽、顏色青白、请形证不足等候,便当思顾元气。若形气本虚、而过
散其表,必至亡阳;藏气本虚而误攻其内,必至亡阴,犯者必死。即期元气半虚而邪
方盛者,亦当权其轻量而兼补以散,庶得其宜。若元气大虚,则邪气虽盛,亦不可
攻,必当详察阴阳,峻补中气。如平居偶感阴寒,邪未深人;但见发热身痛,脉数不
洪,内无火证,素寨不足者,即当用理明煎加柴胡,或加麻黄,连进一二脈,其效如
神,此常用第一方也。此外诸证,如虚在阳分,则当以四柴胡饮、补中益气汤,或八
珍汤、理中汤、温胃饮之类,此温中自能发散之治也。若虚在阴分,而液瀾水亏,不
能作开,则当用补明益气煎、三柴胡饮,或三阴煎、左归饮之类,此壮水制阳、精化为
气之治也。若阴盛格阳,真寒假热者,则当以大补元煎、有归饮、崔氏八味丸料之
类,此引火归原之治也。其有阴盛阳衰之证,身虽发热,而畏寒不已,或呕恶,或谁
泻,或背凉如水,或手足顺冷,是皆阳虚之板,必用大温中饮,或理阴煎,不可疑也。
若果邪火热甚而水枯干漏者,或用凉水渐解其热。表未解而固闭者,或兼微解,渐
去其寒。若邪实正虚,原有主客不敌之勢,使但能保定根本,不令决裂,则邪将不战
而自解。此中大有玄妙,余常藉此而存活者,五十年来若干人矣;谨书之以为普济
者之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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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中亦能散表(二十 )
夫补者所以补中,何以亦能散表?盖阳虚者,即气虚也,气虚天中,安能达表?
非补其气,肌能解乎?凡脉之微弱无力,或两寸短小而多寒者,即其证也,此阳虚伤
寒也。明虚者,即血虚也,血虚于里,安能化液?非补其精,汗能生乎?凡脉之浮扎
不实,或两尺无根而多热者,即其证也,此明虚伤寒也。然补则补矣,仍当酌其剂
量,譬之饮酒者,能饮一勺,而与一升,宜乎其至于困也;使能饮一斗,而与以一合,
其真蚍蜉之撼大树耳。
寒中亦能散表(二十九)
夫寒中者所以清火,何以亦能散表?益阳亢阴衰者,即水亏火盛也,水捆于经,
安能作汗?譬之干锅赤裂,润自何来?但加以水,则郁蒸沛然,而气化四达。夫汗
自水生,亦犹是也,如前论言补阳补阴者,宜助精气也;此论言以水济火者,宜用寒
凉也。盖补者,补中之不足;挤者,制火之有余,凡此均能解表,其功若一,而宜寒宜
暖,其用不侔,是有不可不辨。
伤寒三表法(三十)
伤寒者,危病也;治伤寒者,难事也。所以难者,亦惟其理有不明,而不得其要
耳。所谓要者,亦惟正气、邪气二者之辨而已,使能知正气之虚实,邪气之浅深,则
尽之矣。夫寒邪外感,无非由表而入里,由表而人者,亦必由表而出之,故凡患伤寒
者,必须得汗而后解。但正胜邪者,邪入必浅,此元气之强者也;邪胜正者,其入必
深,此元气之弱者也。邪有浅深,则表散有异;正有虚实,则攻补有异,此三表之法
所不容不道也。何为三表?盖邪浅者,逐之于藩篙,散在皮毛也;渐深者,逐之于户
篇,散在筋骨也;深入者,逐之于堂室,散在胜腑也。故浅而实者宜直散,直散者,直
逐之无难也。虚而深者宜托散,托散者,但强其主而邪无不散也。今姑举其略:如
麻黄汤、桂枝汤、参苏饮、羌活汤、麻桂饮之类,皆单逐外邪,肌表之散剂也。又如小
柴胡汤、补中益气汤、三柴胡饮、四柴胡饮之类,皆兼顾邪正,经络之散剂也。再如
理阴煎、大温中饮、六味画阳饮、十全大补汤之类,皆建中逐邪,脏腑之散剂也。鸣
呼!以散药而散于肌表经络者,谁不知之,惟散于胜腑则知者少矣;以散为散者,谁
不知之,惟不散之散,则玄之又玄矣。余因古人之未及,故特吐其散邪之精义有如
此。
伤寒无补法辨(三十一)
按:伤寒一证,惟元气虚者为最重,虚而不补,何以挽回?东何近代医流,咸谓
伤寒无补法。此一言者,古无是说,而今之麻辈;动以为言,遂致老幼相传,确然深
信,其为客也,不可胜纪。兹第以一岁之事言之,如万历乙已岁,都下瘟疫盛行,凡
涉华養及内伤不足者,余即用大温大补兼散之剂,得以全活者数十余人,使此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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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而遺庸手,则万无一免者矣。即余一人,于一年之中,所遇若此,其如岁月之长,
海宇之广,凡为无补所杀者,固可胜量哉!
余痛夫枉者之非命,因遍求经传,则并无伤寒无补法之例。必求其由,則惟陶
节庵有云:伤寒开吐下后,不可便用参芪大补,使邪气得补,而热愈盛,所谓治伤寒
无补法也。此一说者,益亦本于孙真人之言,云服承气汤得痢瘗,慎不中补也。此
其意调因攻而愈者,本为实邪,故不宜妄用补药,复助其邪耳,初非谓虚证亦不宜补
也。此外则有最膚最抽,为万世之害者,莫如李子建之《伤寒十劝》,今后世谬传,实
基于此,故余于前论直叱其非,并详考仲景<伤寒论》及诸贤之成法,以申明其义焉。
矧今人之患伤寒者,惟劳倦内伤、七情挟虚之类,十居七八,传诵伤寒无补者,十有
八九,以挟虚之七八,当无补之八九,果能堪乎?而不知以直攻而死者,皆挟虛之辈
也。此在众人,瓣以传闻之讹,无铎其生疑畏。至若名列医家,而亦日伤寒无补法,
何其庸妄无知,毫不自反,误人非浅,诚可丑可恨者也!其有尤甚者,则本来无术,
偏能惑人,但逢时病,则必曰:寒邪未散,何可用补?若将邪气补住,譬之关门赶贼。
若此一言,又不知出自何典,乱道异端,尤可恨也!此外又有一辈,日:若据此脉证,
诚然虚矣,本当从补,但其邪气未净,犹宜缓之,姑俟清楚方可用也。是岂知正不能
复,则邪必日深,焉能清楚?元阳不支,则变生呼吸,安可再迟?此不知死活之流
也。又有一辈,日:此本虚证,如何不补,速当用人参七八分,但以青陈之类,监制用
之,自然无害。是岂鄉有补之名,无补之实,些须儿戏,何济安危,而尚可以一消一
补,自掣其肘乎?此不知轻重之徒也。即或有出奇言补者,亦必见势在垂危,然后
曰:快补快补。夫马到临涯,收缰已晚,补而无济,必又曰:伤寒用鑫者无不死。是
伤寒无补之说益坚,而众人之惑益不可破,虽有仪秦不能辩也。余目睹其受害于此
者,盖不可胜纪矣,心切悲之,不得不辩。
夫伤寒之邪,本皆自外而入,而病有浅深轻重之不同者,亦总由主气之有强弱
耳。故凡主强者,虽感亦轻,以邪气不能深人也;主弱者,虽轻必重,以中虚不能自
固也。此其一表一里,邪正相为胜负,正胜则生,邪胜则死。倘以邪实正虚而不知
固本,将何以望其不敗乎?矧治虚治实,本自不同,补以治虚,非以治实,何为补住
寒邪?补以补中,非以补外,何调关门赶贼?即日强憲登堂矣,凡主羽者,避之且不
暇,尚敢关门乎?既能关门,主尚强也,贼闻主强,必然退還,不遁即成擒矣,谓之捉
贼,又何不可?夫病情人事,理则相同,未有正胜而邪不却者。故主进一分,则贼退
一步,谓之内托,谓之逐邪,又何不可,而顾谓之关门耶?矧如仲景之用小樂胡汤,
以人参樂胡并用,东垣之用补中益气汤,以参术升柴并用,盖一以散邪,一以固本,
此自逐中有固,固中有逐,又岂皆补住、关门之谓乎?甚矣,一言之害,杀命无穷,庸
医之庸,莫此为甚。余不能以口遍传,故特为此辩,使有能广余之说,以活人一命
者,必胜念弥陀经多多矣。
:
徐东泰曰:汉。张仲景著《伤寒论),专以外伤为法,其中顾胯脾胃元气之秘,世
医鲜有知之者。现其少阳证,小柴胡汤用大参,則防邪气之入三阴,或恐脾胃稍虚,
邪乘丽入,必用人参甘草,固脾胃以充中气,是外伤未尝不内因也。即如理中汤、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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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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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汤、黄连汤、炙甘草汤、吴茶菓汤、茯苓四逆汤、桂枝人参汤、人参敗毒散、人参白
虎汤、阳毒升麻汤、大建中汤等,未尝不用参术以治外感,可见仲景公之立方,神化
莫测。或者谓外伤是其所长,而内伤非所知也,此诚不知公者也。何今世之医,不
识元气之旨,惟见王纶《杂著》戒用人参之谬说,执泥不移,乐用苦寒,攻病之标,致
误苍生,死于非命,抑何限耶!间有病家疑信相半,两弗之从,但不速其死耳,直以
因循,俟其元气自尽,终莫之救而毙者,可谓知乎?况斯世斯时,人物關繁,禀气益
薄,兼之劳役名利之场,甚至蹈水火而不知恤,耽酒色以竭其真,不谓内伤元气,吾
弗信也。观其杂病,稍用攻击而脾胃遂伤,甚则绝谷而死者,可以类推矣。
病宜速治(三十二)
凡人有感冒外邪者,当不时即治,速为调理,若犹豫隐忍,数日乃说,致使邪气
入深,则难为力矣。惟小儿女子,则为尤甚。凡伤寒之病,皆自风寒得之,邪气在
表,未有温覆而不消散者,若待人里,必致延久。一人不愈,而亲属之切近者,日就
其气,气从鼻入,必将传染,此其病之微甚,亦在乎治之迟早耳。故凡作汤液,不可
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速治,则易愈矣。仲景日:凡发汗温服汤药,其方虽育日三
服。若病剧不解,当促之,可半日中尽三服,即速治之意也。其或药病稍见不投,但
有所觉,便可改易。若其势重,当一日一夜,晬时观之,一剂未退,即当复进一剂,最
难者不过三剂,必当开解。其有汗不得出者,即凶候也。
卷之八须集
伤寒典(下)
温病暑病(三十三)
温病暑病之作,本由冬时寒毒内藏,故至春发为温病,至夏发为暑病,此以寒毒
所化,故总谓之伤寒。仲景日:发热,不恶寒而渴者,温病也。暑病则尤甚矣。盖暑
病者,即热病也,是虽与寒证不同,然亦因时而名,非谓其病必皆热也。此外如夏月
中暑者,亦谓之暑病,则又非寒毒蓄留之证,在仲景则名之为中喝。义详《暑证门》,
所当参阅。
•一、温病暑病之治,宜从凉散,固其然也,然必表里俱有热证,方可治用清凉。
若值四时寒邪客胜,感冒不正之气,表邪未解,虽外热如火,而内无热证可据者,不
得以温暑之名,执以为热而概用凉药。
一、冬有非时之暖,或君相客热之令而病热者,名日冬温。此与冬月正伤寒大
异,法宜凉解,此舍时从证也。若夏月有寒者,其宜温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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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岳全书
《素同• 志论》日:气盛身寒,得之伤寒;气虚身热,得之伤暑。《伤寒论》日:脉
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此二论之言伤寒伤署者,非即温病暑病之
谓,盖单指夏月感触时气者,所当辨其为寒为暑,而寒则宜温,暑則宜清也。身寒
者,言受寒惜寒;身热者,吉受热发热,非日身冷者方是伤寒,身热者乃是伤譽也。
但此二论,则一日气盛气虚,一曰脉盛脉虚,词若异而理则一也。故凡察气者,当在
形色,察脉者,当在本元,合而观之,则见理精矣。
发斑(三十四)
发斑证,轻则如疹子,重则如锦纹。其致此之由,虽分数种,然总由寒毒不解而
然。如当汗不开,则表邪不解。当下不下,则里邪不解。当清不清,则火盛不解。
当补不补,则无力不解。或下之太早,则邪陷不解。或以阳证误用温补,则阳亢不
解。或以阴证误用寒凉,興阴凝不解。凡邪毒不解,则直人阴分,郁而成热,乃致液
润血枯,斑见肌表,此实毒邪固结,营卫俱剧之证也。但斑有微甚,势有重轻,轻者
细如蚊迹,或先红而后黄。重者成粒成片,或先红而后赤。轻者只在四胶,重者乃
见胸腹。轻者色淡而隐,重者色紫而量。若见黑斑,或大便自利,或短气,或二便不
通,则十死九矣。凡病伤寒,而汗下温清俱不能解,及足冷耳聋,煩阿咳呕者,便是
发斑之候。
一、成无已日:大热则伤血,热不散,里实表虚,热邪乘虚出于皮肤而为斑也,慎
不可发汗,若汗之,重令开泄,更增斑烂也。自后诸家所述,皆同此说,予则以为不
然。盖凡伤寒之邪,本自外而人,深入不解,则又自内而出,此其表里相乘,势所必
至,原非表虚证也,但使内外通达,则邪必由表而解矣。即如犀角地黄汤,乃治斑之
要药,人知此汤但能凉血清毒,而不知此汤善于解表散邪,若用之得宜,则必通身大
开,热邪顿解,何为不可汗耶?由此言之,则凡脉数无汗,表证具在者,必须仍从解
散。
一、凡治发斑,须察表里。如瘟疫不解,热人血室,舌焦、烦热发斑者,犀角地黄
汤。内外俱热,阳明狂躁,大渴发斑者,白虎汤。或加人参。阳毒赤斑,狂言见血
者,阳毒升麻汤。疫疠发斑,大热而燥者,三黄石膏汤。火郁于经,寒邪不解,脉仍
滑数而发斑者,一荣胡饮。阳明外邪,阳毒不解者,升麻汤。脾肾本虚,外邪不解而
发雍者,五柴胡饮。阳明表邪不解,温热发斑者,柴胡白虎煎。温热毒盛,咽痛发斑
者,玄参开麻汤。阴虚水亏,血热发者,玉女煎。阴虛血燥,大热大湯发斑者,归
葛饮。内虚外实,盛格阳发斑者,大温中饮。太阳阳明恶热,大便秘结,邪毒在府
发斑者,调胃承气汤。
:一、凡本非阳证,妄用寒凉者,每令人泻,邪陷不解,予常用大温中饮、理阴煎
之类,解寒托邪,始得大汗,开后邪达,多有见赤斑风饼随汗而出,随出随投,顷謝即
愈,活者多人矣。凡寒毒为斑,即此可见,使内托无力,期此毒終无出期,日深日甚,
难乎免矣。此理甚微,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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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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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黄(三十五)
,凡发黄黄疽等证,多由湿热。如小水不利,或黄或赤,或小腹胀满不痛,或大便
实而渴甚,脉来沉实有力,皆湿热之证。轻则茵陈五苓散,重则茵陈汤,分利小便,
清血泻火,则黄自退矣。然黄有阴证及诸治法,俱详《黄疽门),宣参用之。
仲景日:太阳病,脉浮而动数,头痛发热,微盗开出,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医
反下之,则为结胸。若不结胸,但头开出,小便不利,身必发黄也。日:阳明病,无
开,小便不利,心中懊依者,身必发黄。阳明病,发热汗出者,此为热越,不能发黄
也。但头开出,身无汗,际颈而还,小便不利,渴引水浆者,此为療热在里,身必发
黄,茵陈蒿汤主之。日: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身当发黄。若小便
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大便硬者,为阳明病也。日: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
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中求之。伤寒身黄发热
者,栀子柏皮汤主之。
孙真人曰:黄疽脉浮者,当以汗解之,宜桂枝加黄耆汤。
发狂(三十六)
伤寒发狂,本明实热之病,然复有如狂证者,虽似狂而实非狂,此中虚实相
反,最宜详辨,不可忽也。凡实热之狂,本属阳明,盖阳明为多气多血之经,阳邪传
人胃府,热结不解,因而发狂。〈内经•阳明脉解篇》曰:胃者土也,故闻木音而惊者,
土恶木也。其恶火者,热甚则恶火也。其恶人者,以阳明厥则瑞而惋,愧则恶人也。
其病甚则弃衣而走,登高而歌,或数日不食,或逾垣上屋者,以四肢为诸阳之本,阳
盛测图肢实,实则能登高也。其弃衣而走者,以热盛于身也。其妄言骂胃,不避亲
疏而歌者,以阳盛为邪也。又日: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乃狂。又日:邪人于
阳则狂。是皆以阳明热邪上乘心肺,故令神志昏乱若此,此阳狂也。然伤寒病至发
狂,是为邪热已极,使非峻逐火邪,则不能已。故但察其大便硬绪,或腹满而坚,有
可攻之证,则宜以大小承气,或凉膈散、六一顾气汤之类,下之可也。如无胀满实坚
等证,而惟胃火致然者,则但以白虎汤、抽薪饮之类,泄去火邪,其病自愈。
一、如狂证本非实热发狂,其证亦有轻軍。如种景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
其人如狂。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已解,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
宜桃仁承气汤。又日: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如狂
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其血乃愈,抵当汤主之。按:此二条,
以太阳热邪不解,随经人府,但未至发狂,故曰如狂。此以热搏血分,蓄豪下焦,故
宜下也。
一、近见伤寒家则别有如狂之证,古人所未及言者。盖或由失志而病,其病在
心也。或由悲忧而病,其病在肺也。或由失精而病,其病在肾也。或由劳倦思虑雨
病,其病在肝脾也。此其本病已伤于内,而寒邪复感于外,则病必随邪而起矣。其
证如狂,亦所谓虚狂也。而虚狂之证,必外无黄赤之色、刚暴之气,内无胸腹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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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岳全书
滑实之脉,虽或不时躁扰,而禁之则止,口多妄诞,而声息不壮,或眼见虚空,或惊惶
不定,察其上则口无焦渴,察其下則便无硬结,是皆精气受伤,神魂不守之证。此与
阳极为狂诸,反如冰炭,而时医不能察,但见错乱,便谓阳狂,妄行攻泻,必致杀人。
凡治此者,须辨阴阳。其有虚而挟邪者,邪在阳分,则宣补中益气汤之类。邪在阴
分则宣补明益气煎之类。虚而无邪者,在阳分,则宜四君、八珍、十全大补汤、大补
元煎之类。在阴分,則宜四物、六味、左归飲、一阴煎之类。阴挟火者,宜加减一
明煎、二阴煎之类。阳虚挟寒者,宜理中汤、回阳饮、八味汤、右归饮之类。此方治
之宜,大略奶此,而变证之异,则有言不能传者,能知意在言表,则知所未言矣。
一、凡身有微热,或面赤戴阳,或煩躁不宁,欲坐卧于泥水中,然脉则微弱无力,
此阴证似用也,名为阴躁。盖以阳虚于下,则气不归原,故浮散于上,面发躁如狂。
速当温补其下,命门暖则火有所归,而病当自愈。若医不识此而误用寒凉者,必死。
十、发狂,下利谁语者,不治。狂言,反目直视者,为肾绝,死。开出后辄复热,
狂言不食者,死。
风湿(三十七)
仲景论日: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细者,此名湿痹。其人小便不利,大
便反快,但当利其小便。日:温家之为病,一身尽痛,发热,身色如熏黄。温家,其人
但头开出,背强,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则哕,胸满,小便不利,舌上如胎者;以丹
田有热,胸中有寒,海欲得水而不能饮,口燥煩也。湿家下之,额上汗出,後喵,小便
不利者死,利下不止者亦死。
论曰: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开出而解,值天明爾不止,医云此可发汗,汗
之病不愈者,何也?曰:发其开,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
温者,发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风湿俱去也。湿家,病身上疼痛,发热面黄而嘴,
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内药鼻中則
愈。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此名风湿,此病伤于汗出当风,或久伤取冷所
致也。
论曰: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
者,桂校附子汤主之。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桂枝汤去桂加白术主之。风湿
相搏,骨节烦疼,望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
或身徽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结胸(三十 )
仲景日:病有结胸,其状何如?答日:按之痛,寸脉浮,关脉沉,名曰结胸也。
日: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所以戒结胸
者,以下之太早故也。日:结胸,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即死。日:结胸证悉具,烦躁
者亦死。
论日:太阳病,脉浮而动数,头痛发热,微盗汗出,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医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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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之,胃中空虚,阳气内陷,心下因硬,而为结胸,大陷胸汤主之。日:太阳病,重发
汗而复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脯所小有潮热,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
不可近者,大陷胸汤主之。按:此二条,皆言太阳表证未解,因误下之而成结胸也。
论曰: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此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其樂胡证仍在
者,当复与柴胡汤,必蒸素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若心下满而硬痛者,此为结胸
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此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宣半夏泻心汤。按:此
一条以少阳表证未解,因误下之而为结胸也。
论日:太用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浆不入,其人烦
心。按:此一条,以太阳少阳并病,二经表邪未解,亦因误下而成绪胸也。
论曰: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按:此一
条,谓阳明邪气人府者,必腹满便结,今惟心下硬,以邪气尚浅,未全人府,故不可
攻。此虽非结胸,而实亦结胸之类,盖不由误下,而因阳明之邪渐深也。
论曰:伤寒六七日,结胸热实,脉沉而紧,心下痛,按之石硬者,大陷胸汤主之。
按此一条,不云下早,而云热实,其于六七日,脉沉紧而心下硬痛者,此伤寒传里之
实邪,有不因误下而成结胸者,乃伤寒之本病也。
愚按:结胸一证,观《伤寒论》所载,如前数条,凡太阳表邪未解而误下者,成结
胸,少阳证亦然,太阳少阳并病者亦然,此不当下而误下之,以致藏气空虚,外邪乘
虚内陷,结于胸膈之间,是皆因下而结者也。又日:伤寒六七日,结胸热实,脉沉而
紧,心下痛,按之石硬者,此不因下而邪实渐深,结棄于胸者也。然则结胸一证,有
因误下而成者,有不因下而由于本病者。观近代伤寒诸书,云未经下者,非结胸也,
岂不谬哉?
一、结胸证,观仲景所言,惟太阳少阳二经误下者有之,而阳明一经独无言及
者,何也?盖凡病入阳明,胃府已实,故可下之而无害也。然又曰:阳明病,心下硬
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不止者死。此岂非阳明在经表证,邪未人府者,亦为不可下
乎?不惟三阳为然,即三阴之证,其有发热恶寒,表邪未解者,切不可下,最当慎您。
一、结胸证治之辨。凡心腹胀满硬痛,而手不可近者,方是结胸;若但满不痛
者,此为痞满,非结胸也。凡痞满之证,乃表邪传至胸中,未人于府,此其将人未人,
犹兼乎表,是即半表半里之证,只宜以小柴胡之属加枳壳之类治之,或以本方对小
陷胸汤亦妙。今余新方制有柴陈煎及一柴胡饮之类,皆可挥雨用之也。至于结胸
之治,則仲景俱用大陷胸汤主之。然余之见,则惟伤寒本病,其有不因误下,而实邪
传里,心下硬满,痛连小腹而不可近,或燥渴谵妄,大便硬,脉来沉实有力者,此皆大
陷胸汤所正宜也。其于太阳少阳表邪未解,因下早而致结胸者,此其表邪犹在,若
再用大陷胸汤,是既因误下而复下之,此则余所未敢。不若以《痞满门》诸法,酌其
轻重而从乎双解,以缓治之。或外用法,以解散胸中实邪,此余之屡用获效而最
稳最掩者也。;潘法见新方因类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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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厥阳厥(三十九附:藏厥翊派)
厥有二证,日阳蹶,日阴厥也。阳厥者,热厥也,必其先自三阳传人阴分,故其
初起,必因头疼发热,自浅人深,然后及于三明,变为四肢进冷,或时乍温,其证必便
结躁烦,请语发渴,不恶寒,反恶热,脉沉有力。此以传经热证所化,外虽手足厭冷,
内则因于热邪,阳证发厭,故为阳联,乃阳极似阴也。其证由邪热内结,或伏阳失下
之所致也。凡厥徽则热亦微,宜四逆散之类;厥甚则热亦甚,宜承气汤之类也。厥
阴者,寒厥也,初无三阳传经实热等证,而真寒直人三阴,则畏寒厥冷,腹痛吐泻,战
栗不渴,脉沉无力者,此阴寒厥逆,独明无阳也,故为阴原。轻则理中汤,重则四逆、
回阳等汤主之。
成无已日:四逆者,四肢不温也。伤寒邪在三阳,则手足必热,传至太明,手足
自温,至少阴则邪热渐深,故四肢逆而不温也。及至影明,则手足厭冷,是又甚于
逆,故用四逆散,以散其传明之热证。
论日:诸四逆原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成无已注曰:四逆者,四肢不温也。
厭者,手足冷也,甚于四逆也。皆阳气少而明气多,故不可下,虚寒亦然。《金匮玉
函》日:虚者十补,勿一泻之。
论日:凡颗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颜者,手足逆冷是也。病者手足厭
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饱。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
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原五日,其病为进。
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若厥而呕,胸助煩满者,其后必便血。
论日: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徽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
赤色,或腹痛,或干眍,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伤寒脉促,手足
厥逆者,可灸之。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手足厥察,脉细欲鲍
者,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茶萸生姜汤主之。大开
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颗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大汗,若大下利而
厭逆者,四逆汤主之。病人手足厭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
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伤寒厥而心下憬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
草汤,却治其歌。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
脉四逆汤主之。呕雨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按:阳蹶阴歌,其辨如前,此先哲之大法也。然愚则犹有所辨,如阴厭一证,既
无阳证阳脉,而病寒著此,明是阴证,今人但日中寒者,即其病也。然犯此者无几,
知此者无难,治宜温中,无待辨也。惟是阳厥一证,则有不得不辨者。夫厥由王阴
所传,是为阳厥,此固然矣,即以传经者實之,又岂尽无阴证乎?故凡病真阳不足
者,即阳中之阴厥也。脉弱无神者,即阳中之阴厥也。攻伐清凉太过者,即爾中之
阴厥也。四肢为诸阳之本,使非有热结、烦渴、胀实等证,而默逆者,皆由阳气不
足也。成无已日:大抵厥逆为阴所主,寒者多矣。又日:厥为之盛也。故凡属挟
虛伤寒,則虽自阳经传入者,是亦阳中之阴厥也。阴中之者宜温,阳中之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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