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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书集成_第28册_综合类_7

佚名 · 第 81–100 页 · 共 55 分页

本页为《中华医书集成_第28册_综合类_7》第 81 至 100 页的原文文字。 想按内容检索全书并高亮定位,可进入检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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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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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气不固则元不复,此气之虚也。虽日泻火,实所以降气也。虽日补阴,实所以生
气也。气寨则生,气散则死,此之调也。所以病之生也,不离乎气,而医之治病也,
亦不离乎气,但所贵者,在知气之虚实,及气所从生耳。近见有浅辈者,凡一临证,
不曰内伤外感,则日痰逆气滞。呵!呵!此医家八字诀也。有此八字,何必八阵?
又何必端本澄源以求迁網哉?第人受其害,恐不无可畏也。
附 华氏治法
华元化论治疗日:夫病有宜汤者,宜丸者,宜散者,宜下者,宜吐者,宜汗者,宜
灸者,宜针者,宜补者,宜按摩者,宜导引者,宜蒸熨者,宜暖洗者,宜悦愉者,宜和缓
者,宜水者,宜火者,种种之法,岂惟一也。若非良簪精博,难为取效。庸下浅识,每
致乱投,致使轻者令璽,重者令死,举世皆然。且汤可以涤荡脏腑,开通经络,调品
阴阳,祛分邪恶,润泽枯朽,悦养皮肤。养气力,助困竭,莫离于汤也。丸可以逐风
冷,破坚癥,消积聚,进饮食,舒营卫,定关窍。从缓以参合,无出于丸也。散者,能
驱散风邪暑湿之气。據寒湿浊之毒,发散四肢之壅滞,除剪五脏结伏,开肠和胃,
行脉通经,莫过于散也。下则疏豁闭塞。补则益助虚乏。灸则起阴通阳。针则行
营引卫。导引可逐客邪于关节。按摩可驱浮淫于肌肉。蒸熨辟冷,暖洗生阳,悦愉
爽神,和缓安气。若实而不下,则使人心腹胀满,烦乱鼓肿。若虚而不补,则使人气
血消散,肌肉耗亡,精神脱失,志意皆迷。当汗而不汗,则使人毛孔闭塞,闷绝而终。
合吐而不吐,则使人结胸上喘,水食不入而死。当灸而不灸,则使人冷气重凝,阴毒
内聚,厥气上冲,分坠不散,以致消灭。当针而不针,则使人营卫不行,经络不利,邪
渐胜真,冒味而昏。宜导引而不导引,则使人邪侵关节,固结难通。宜按摩而不按
摩,则使人淫归肌肉,久留不消。宜蒸熨而不蒸熨,则使人冷气潜伏,渐成痹厥。宜
暖洗而不暖洗,则使人阳气不行,阴邪相害。不当下而下,则使人开肠荡胃,洞泄不
禁。不当汗而汗,则使人肌肉消绝,津液枯耗。不当吐而吐,则使人心神烦乱,脏腑
奔冲。不当灸而灸,则使人重伤经络,内蓄火毒,反害中和,致不可救。不当针而
针,则使人血气散失,机关细缩。不当导引而导引,则使人真气劳败,邪气妄行。不
当按摩而按摩,則使人肌肉膜胀,筋骨舒张。不当蒸熨而蒸熨,则使人阳气偏行,明
气内聚。不当暖洗而暖洗,則使人湿著皮肤,热生肌体。不当悦愉而悦愉,则使人
气停意折,健忘伤志。大凡治疗,要合其宜,脉状病候,少陈于后:凡脉不紧数,則勿
发其汗。脉不实数,不可以下。心胸不闭,尺脉微弱,不可以吐。关节不急,营卫不
壅,不可以针。阴气不盛,阳气不衰,勿灸。内无客邪,勿导引。外无淫气,勿按摩。
皮肤不痹,勿蒸熨。肌肉不寒,勿暖洗。神不凝迷,勿愉悦。气不奔急,勿和缓。顺
此者生,逆此者死耳。
气味篇(十一)
药物众多,各一其性,宜否万,难以尽识。用者不得其要,未免多误。兼之
《本草》所注,又皆概言其能,凡有一长,自难泯没。惟是熟为专主,孰为兼能,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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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岳全书
利于此而不利于彼,孰者宜于补而不宜于攻。学者味其真性,而惟按图以索骥,所
以用多不效,益见用药之难矣。用药之道无他也,惟在精其气味,识其阴阳,则药味
虽多,可得其要矣。凡气味之辨,则诸气属阳,请味属阴。气本乎天,气有四,日寒
热温凉是也。味本乎地,味有六,日酸苦甘辛威淡是也。温热者,天之阳;寒凉者,
天之阴也。辛甘淡者,地之阳;酸苦威者,地之阴也。阳主升而浮,明主沉而降。辛
主散,其行也横,故能解表。甘主缓,其行也上,故能补中。苦主泻,其行也下,故可
去实。酸主收,其性也敛,故可治泄。淡主滲,其性也利,故可分清。咸主软,其性
也沉,故可导滞。用纯气者,用其动而能行;用纯味者,用其静而能守。有气味兼用
者,和合之妙,贵乎相成。有君臣相配者,宣否之机,最嫌相左。既欲合宜,尤当知
忌,先避其害,后用其利,一味不投,众善俱弃。故欲表散者,须远酸寒;欲降下者,
勿兼升散。阳旺者,当知忌温;阳衰者,沉寒毋犯。上实者忌升,下实者忌秘。上虚
者忌降,下虚者忌泄。请动者再动即散,诸静者再静即灭。甘勿施于中满,苦勿施
于假热,辛勿施于热躁,咸勿施于伤血。酸木最能克土,脾气虚者少设。阳中还有
明象,阴中复有阳诀,使能烛此阴阳,则药理虽玄,岂难透彻。
五味所人,《内经》日: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故酸先入肝,菩先人心,甘先入脾,
辛先人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天之由也。
卷之二人集
传忠录(中)
神气存亡论(十二)
经日: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善乎神之为义,此死生之本,不可不察也。以脉言
之,则脉贵有神。《脉法》曰:脉中有力,即为有神。夫有力者,非强健之调,谓中和
之力也。大抵有力中不失和缓,柔软中不失有力,此方是脉中之神。若其不及,即
微弱脱绝之无力也。若其太过,即弦强真藏之有力也。二者均属无神,皆危兆也。
以形证言之,则目光精彩,言语清喨,神思不乱,肌肉不削,气息如常,大小便不
脱,若此者,虽其脉有可疑,尚无足虑,以其形之神在也。若目暗睛迷,形赢色败,嘴
急异常,泄泻不止,或通身大肉已脱,或两手寻衣摸床,或无邪而言语失伦,或无病
而虚空见鬼,或病胀满而补泻皆不可施,或病寒热而温凉皆不可用,或忽然暴病,即
沉迷烦躁,昏不知人,或一时卒倒,即眼闭口开,手撒遗尿。若此者,虽其脉无凶候,
必死无疑,以其形之神去也。
再以治法言之,凡药食人胃,所以能胜邪者,必赖胃气施布药力,始能温吐汗下
以逐其邪。若邪气胜,胃气竭者,汤药纵下,胃气不能施化,虽有神丹,其将奈之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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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所以有用寒不寒,用热不热者,有发其开而表不应,行其滞而里不应者,有虚不
受补,实不可攻者,有药食不能下咽,或下咽即呕者。若此者,呼之不应,遭之不动,
此以脏气元神尽去,无可得而使也,是又在脉证之外亦死无疑者。
虽然,脉证之神,若尽乎此,然有脉重证轻而知其可生者,有脉轻证重而知其必
死者,此取证不取脉也。有证重脉轻而必其可生者,有证轻脉重而谓其必死者,此
取脉不取证也。取舍疑似之间,自有一种玄妙。甚矣,神之难言也。能知神之缓急
者,其即医之神者乎。
君火相火论(十三)
余向释《内经》,于君火以明,相火以位之义,说固详矣,而似犹有未尽者。及见
东垣云;相火者,下焦包络之火,元气之贼也,丹溪亦述而证之。予闻此说,尝掩口
而笑,而觉其不寨之甚也。由此兴感,因再绎之。
夫《内经》发明火义,而以君相明位四字为目,此四字者,个个着实,是诚至道之
纲领,有不可不阐扬其精义者。亦何以见之?盖君道惟神,其用在虚;相道維力,其
用在实。故君之能神者,以其明也;相之能力者,以其位也。明者明于上,为化育之
元主;位者位于下,为神明之洪基。此君相相成之大道,而有此天不可无此地,有此
君不可无此相也,明矣。君相之义,岂泛言哉!
至若五运之分,各职其一,惟于火字独言君相,而他則不及者何也?盖两同生
气,总日元气,元气惟阳为主,阳气惟火而已。第火之为用,其道最微,请以火象证
之。如轻清而光焰于上者,火之明也;重实而温蓄于下者,火之位也。明即位之神,
无明则神用无由以着;位即明之本,无位则光焰何从以生。故君火之变化于无穷,
总赖此相火之裁根于有地,虽分之则一而二,而总之则二而一者也。此君火相火之
辨。凡其为生化,为盛衰,为本末,重轻攸系,从可知矣。人生所赖者惟此,放《内
经》特以为言。
然在《内经》则但表其大义,原无分属之条,惟〈刺禁论》日:七节之傍,中有小
心。此固隐然有相火所屠之意。故后世诸家咸谓相火寄在命门,是固然矣。然以
予之见,则见君相之义,无藏不有。又何以辨之?盖总言大体,则相火当在命门,谓
根荄在下,为枝叶之本也。析言职守,则脏腑各有君相,谓志意所出,无不从乎形质
也。故凡以心之神,肺之气,脾之仓麋,肝胆之谋勇,两肾之伎巧变化,亦总皆发
见之神奇,使无其地,何以生此?使地有不厚,何以蕃此?此皆从位字发生,而五脏
各有位,则五脏亦各有相,相强则君强,此相道之关系,从可知矣。故圣人特命此
名,诚重之也。而后人指之为贼,抑何异耶!此万世之疑窦,故予不得不辨。
或曰:是若谬矣。第彼之指为贼者,亦有深意。盖谓人之情欲多有妄动,动则
俱能起火,火盛致伤元气,即调元气之贼,亦何不可?予日:此固邪正之歧,最当明
辨者也。夫情欲之动,邪念也,邪念之火为邪气。君相之火,正气也,正气之蓄为元
气。其在身家,警之产业,贤者能守之。不肖者能荡 。罪与不罪,在子孙之废与
不废,镰基何与焉?相火之义亦犹此耳。夫既以相称之,而竟以賊名之,其失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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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也远矣。且凡火之贼伤人者,非君相之真火,无论在内在外,皆邪火耳。邪火
可言贼,相火不可言贼也。矧六贼之中,火惟居一,何二子独知畏火,其甚如是,而
并昧邪正之大义,亦何训耶?予闻其言,固知其错认面目矣,不觉因而失笑。
先天后天论(十四)
人生于地,悬命于天,此人之制命于天也。栽者,培之。傾者,覆之。此天之制
命于人也。天本无二,而以此观之,则有天之天者,谓生我之天,生于无而由乎天
也;有人之天者,谓成我之天,成于有而由乎我也。生者在前,成者在后,而先天后
天之义,于斯见矣。故以人之禀赋言,则先天强厚者,多寿;先天薄弱者,多天。后
天培养者,寿者更寿;后天斫削者,天者更天。
若夫骨骼者,先天也。肌肉者,后天也。精神者,先天也。容貌者,后天也。顏
色之有辨也,苍者寿而妖者天。嫩中有苷者吉,苍中有嫩者凶。声音之有辦也,充
者寿而怯者天。虽细而长者吉,虽洪而促者凶。形体之有辨也,坚者寿而脆者天。
身虽贏瘦而动作能耐者吉,体虽强盛而精神易困者凶。动静有辦也,静者寿而躁者
天。性虽若急而急中有和者吉,阳虽若厚而阴中蕴薄者凶。至若少长之辦,初虽绵
弱而渐长渐坚者,晚成之征也。气质之辨,少年华丽而易盈易满者,早凋之兆也。
是故两天俱得其全者,青艾无疑也。先后俱失其守者,天促弗卜也。
者以人之作用言,则先天之强者不可恃,恃则并失其强矣;后天之弱者当知慎,
慎则人能胜天矣。所谓慎者,慎情志可以保心神,慎寒暑可以保肺气,慎酒色可以
保肝肾,慎劳倦饮食可以保脾胃。惟乐可以养生,欲乐者莫如为善。惟福可以保
生,祈福者切勿欺天。但使表里无亏,则邪疾何由而犯?而两天之权不在我乎?故
广成子日:毋劳尔形,毋摇尔精,乃可以长生。至矣識,两言尽之矣。勿以此为易而
忽之。
标本论(十五)
病有标本者,本为病之源,标为病之变。病本惟一,隐而难明,病变甚多,显而
易见。故今之治病者,多有不知本末,而惟据目前,则最为斯道之大病。且近闻时
医有云: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互相传诵,奉为格言,以为得其要矣。予闻此说
而详察之,則本属不经而亦有可取。所谓不经者,谓其以治标治本对待为言,则或
此或彼,乃可相参为用矣。若然,则《内经〉日:治病必求其本,亦何调耶?又经日:
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也。以浅而
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又日: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
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
其本,先病而后生热者治其本。先病而后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
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生烦心者治其
本。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利治其本,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由此观之,
则诸病皆当治本,而惟中满与小大不利两证当治标耳。盖中满则上焦不通,小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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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则下焦不通,此不得不为治标以开通道路,而为升降之所由。是则虽日治标,而
实亦所以治本也。自此之外,若以标本对待为盲,则治标治本当相半矣。故予谓其
为不经者此也。然亦谓其可取者,则在缓急二字,诚所当辨。然即中满及小大不利
二证,亦各有缓急。盖急者不可从缓,缓者不可从急。此中亦自有标本之辦,万不
可以误认而一概论也。今见时情,非但不知标本,而且不知缓急。不知标本,则但
见其形,不见其情。不知缓急,则所急在病,而不知所急在命。故每致认标作本,认
缓作急,而颠倒错乱,全失四者之大义,重命君子,不可不慎察于此。
求本论(十六)
万事皆有本,而治病之法,尤惟求本为首务。所谓本者,惟一而无两也。盖或
因外感者,本于表也。或因内伤者,本于里也。或病热者,本于火也。或病冷者,本
于寒也。邪有余者,本于实也。正不足者,本于虚也。但察其因何而起,起病之因,
便是病本,万病之本,只此表里寒热虚实六者而已。知此六者,则表有表证,里有里
证,寒热虚实,无不皆然。六者相为对待,则冰炭不同,辨之亦异。凡初病不即治,
及有误治不愈者,必致病变日多,无不皆从病本生出,最不可逐件猜摸,短農目前。
经曰:众脉不见,众凶弗闻,外内相得,无以形先。是诚求本之至要也。苟不知此,
必膚流耳。故明者独知所因,而直取其本,则所生诸病,无不随本皆退矣。
至若六者之中,多有兼见而病者,则其中亦自有源有流,无弗可察。然惟于虚
实二字总贯乎前之四者,尤为紧要当辨也。盖虚者本乎元气,实者由乎邪气。元气
若虚,则虽有邪气不可攻,而邪不能解,则又有不得不攻者,此处最难下手。但当察
其能胜攻与不能胜攻,或宜以攻为补,或宜以补为攻,而得其补写于微甚可否之间,
斯尽善矣。且常见有偶感微疾者,病原不甚,斯时也,但知拔本,则一药可愈,而庸
者值之,非痰日痰,非火日火,四路兜舉,茫无真见,而反遗其本。多致轻者日重,重
者日危,而殃人祸人,总在不知本末耳。甚矣!医之贵神,神奚远哉!予故日:医有
薏暇,眼在局外;医有慧心,心在兆前。使果能洞能烛,知幾知徽,此而日医,医云乎
哉?他无所谓大医王矣。
治形论(十七)
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使吾无身,吾有何息?余则曰:吾所以有
大乐者,为吾有形。使吾无形,吾有何乐?是可见人之所有者唯吾,吾之所赖者唯
形耳!无形则无吾矣,谓非人生之首多哉。第形之为义,其义甚微,如言动视听,非
此形乎?俊丑美恶,非此形乎?勇怯愚智,非此形乎?死生安否,非此形乎?人事
之交,以形交也。功业之建,以形建也。此形之为义,从可知也。奈人昧养形之道,
不以情志伤其府會之形,则以劳役伤其筋骨之形。内形伤则神气为之消靡,外形伤
则肢体为之偏废。甚至肌肉尽削,其形可知,其形既败,其命可知。然则善养生者,
可不先养此形,以为神明之宅,善治病者,可不先治此形,以为兴复之基乎。
虽治形之法,非止一端,而形以阴言,实惟精血二字足以尽之。所以欲祛外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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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岳全书
非从精血不能利而达;欲固中气,非从精血不能蓄而强。水中有真气,火中有真液,
不从精血,何以使之降升?脾为五胜之根本,肾为五脏之化源,不从精血,何以使之
激溉?然则精血即形也。形即精血也,天一生水,水即形之祖也。故凡欲治病者,
必以形体为主;欲治形者,必以精血为先。此实医家之大门路也。使能知此,则变
化可以无方,神明自有莫测。
然用此之法,无逾药饵,而药饵之最切于此者,不过数味之间,其他如性有偏用
者,唯堪佐使而已。亦犹饮食于人,凡可口者,孰无资益,求其纯正无损而最宣于胃
气者,则惟谷食,类可见矣。或问余以所宣者,果属何物?余则难以显言之。盖善
吾言者,必如醴如饴,而不善吾言者,必反借此为射的,以资口吻之基矣。余故不能
显言之,姑发明此义,以俟有心者之自悟。
脏象别论(十八)
脏象之义,余所类于经文者不音详矣,然经有所未及,而同中有不同,及有先同
而后异者,俱不可以不辨也。夫人身之用,止此血气。虽五脏皆有气血,而其纲领,
則肺出气也,肾纳气也,故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本也。血者水谷之精也,源源而
来,而实生化于脾,总统于心,藏受于肝,宣布于肺,施滋于肾,而灌溉一身。所谓气
主嘘之,血主湯之,而血气为人之 籠,是皆人之所同也。若其同中之不同者,则脏
气各有强弱,裹赋各有阴阳。脏有强弱,則神志有辨也,颜色有辨也,声音有辦也,
性情有辨也,筋骨有辨也,饮食有辨也,劳逸有辨也,精血有辨也,勇怯有辦也,刚柔
有辨也。强中强者,病其太过,弱中 者,病其不及。因其外而察其内,无弗可知
也。東有阴阳,则或以阴胜喜温暖,而宜姜、桂之辛热;或以阳脏喜生冷,而宜芩、连
之苦寒。或以平胜,热之则可阳,寒之則可阴也。有宜肥腻者,非润滑不可也;有宜
清素者,惟膻腥 是畏也。有气实不宜滞,有气虚不宜破者。有血实不宜涩,有血虚
不宜泄者。有饮食之偏忌,有药饵之独碍者。有一脏之偏强,常致欺凌他脏者。有
一脏之偏弱,每因受制多虞者。有素挟风邪者,必因多燥,多燥由于血也。有善病
湿邪者,必因多寒,多寒由于气也。此固人人之有不同也。其有以一人之来而先后
之不同者,如以素来阳刚而恃强无畏,纵嗜寒凉,及其久也,而阳气受伤,则阳变为
阴矣。或以阴柔而素耽辛热,久之则阴日以酒,而阴变为阳矣。不惟饮食,情欲皆
然。病有出入,朝暮变迁,满而更满,无不覆矣。损而又损,无不破矣。故曰:久而
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天之由也。此在经文固已明言之矣。
夫不变者,常也;不常者,变也。人之气质有常变,医之病治有常变,欲知常变,
非明四诊之全者不可也。设欲以一醇之偏见,而应无穷之变机,吾知其遗害于人
者,多矣。故于此篇之义,尤不可以不深察。
天年论(十九)
夫人之所受于天而得生者,本有全局,是即所谓天年也。余尝闻之岐伯日:上
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明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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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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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又尝闻之老子日: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
三;民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余因此言,乃知失天之畀而不得尽其全者有如
是。然则后天之养,其为在人,可以养生家而不以此为首务乎!故常深慨于斯,而
直穷其境,则若老氏所云十中之三者,盖亦言其约耳。而三之倍倍,则尤有不忍言
者,兹请得而悉之。
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可由此而生,亦可由此而死。故凡天亦杀人,有如寒暑
不时,灾荒荐至,或妖祥之横加,或百六之难避,是皆天刑之谓也。地亦杀人,则如
早潦无方,水火突至,或阴毒最以贼人,或危险多能困毙,是皆地杀之谓也。人亦杀
人,如争斗伤残,刀兵屠戮,或嫁祸明谋,或明欺强劫,是皆人祸之谓也。凡此三者,
十中约去其儿。再若三者之外,则凡孽由自作而致不可活者,犹有六焉。何以见
之?则如酒色财气,及功名之累,庸医之書皆是也。故有困于酒者,但知米汁之味
甘,安思曲之性烈?能潜移祸福而人难避也,能大损寿元而人不知也。及其病
也,或血败为水,而肌肉为其授渍,则鼓胀是也。或湿邪侵土,而清浊苦于不分,则
泻痢是也。或血不养筋,而弛纵拘挛,甚至眩晕卒倒,则中风是也。或水泛为涎,而
满闷不食,甚至脾败呕喘,则痰饮是也。耽而不节,则精髓胡堪久醉,明血日以散
亡,未及中年,多见病变百出,而危于此者不知其几何人矣。
有困于色者,但图娇艳可爱,而不知倾国之说为何,伐命之说为何。故有因色
而病者,则或成劳损,或染秽恶,或相思之失心,或郁结之尽命。有因色而死者,则
或以窃窥,或以争夺,或以荡败无踪,或以惊吓丧胆。总之,好色之人必多淫湧,乐
而忘返,安顾身家?孰知实少花多,岂成瑞物,德为色胜,非薄则邪,未有贪之恋之
而不招殃致败。凡受色中之害者,吾又不知其几何人矣。
有困于财者,止知财能养命,岂识財能杀人。故鄙音者,每以招尤。慢藏者,因
多海盗。奔波不已者,多竭其力。贪得无厌者,常忘其身。顾利不顾义,骨肉为之
相残,聚敛尽膏血,贾怨所以致败。盖财本通神,不容朘剥,积则金精祟作,争则罄
囊祸生。凡受利中之害者,又不知其几何人矣。
有困于气者,每恃血气之强,只喜人不负我,非骄矜则好胜,人心不平,争端遂
起,事无大小,怨恨醉心,岂虞忿怒最损肝脾,而隔食气蛊,疼痛泄泻,厥逆暴脱等
疾,犯者即危。又或争竞相倾,公庭逮讼,宁趋势利以卑污,甘受丑凌于奴隶,及被
他人之苛辱。既不敢相抗于后,何若亲识之小忿。即涵容少逊于前,终身让路,不
失一步,孰得孰失,孰知執愚?甚至破家荡产,骨肉分离之害,歼须不忍,悔时迟矣。
夫气本无形,有何涯际,相谅则无,偏执则有,历观往事,谁直谁非?使不能达观自
策,则未免以我之躯,明受人无申无诉之蚀,而自愚自毙者,又不知其几何人矣。
有困于功名者,谁不有飞腾之念?谁不有功业之期?第既达者,或多鼎足之
虞。未济者,每遭监车之厄,受灯密寒苦之负,望眼徒穿者有之。忆荣枯今昔之异,
热肠为裂者有之。甚至集思切心,奔趋竭力,荣华杳然,泉壤速及者有之。慨古伤
今,凡受斯枉而溼没无闻,浩气受抑者,又不知其几何人矣。
有困于医者,凡疾苦之挚医,犹凶荒之望岁,其恳其切,其念何如。第此中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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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微妙难言,使不有天人之学,绝伦之聪,则何以能闻于无声,见于无迹,直窥夫窈
冥之乡,而必得其情乎?使必得其人而后可以言医,则医不易谈,盖可征矣。既难
其人,则次乎此者,虽未知神,犹知形迹,此即今之上医也,然此医亦不易得。而會
此之外,則昧者居其八九。庸医多,则杀人亦多,每见其寒热倒施,虚实谬认,一匕
之讹,吉凶随应。困者莫知其然,虽死不觉,明公鉴其多误,能无側心?顾造化大
权,本非凡膚所可窥弄。而性命重托,又岂浅辈所宜轻付耶!第彼非无自,盖自《原
病式》以来,祖述相传,日以滋甚,醉者不醒,逝者无词,而黎元受此害者,盖不知
者干若干人矣。而闻者未知其详,犹或未之信也。
由是乘除,则既有前三,又有后六,凡此陶汰之余,而得尽其天年者,果剩其几?
吾放日:老氏言十之三者,盖亦言其约耳。兴言及此,诚可为人生之痛哭者也。然
徒悲何益?曷亦为人之计乎,則惟上知者有可晓也。虽前之三者,或多出于莫测,
则有可避者,有不可避者,即听之天,无不可也。然知者见于未然,而得天者天庇
之,得地者地庇之,得人者人庇之。得此三庇,即得生之遭也;失此三庇,则失生之
谨也。人道于此,岂日尽无其权乎!至于六杀之防,则全由乎我矣。酒杀可避,吾
能不醉也。色杀可避,吾能不迷也。财杀可避,吾能不贪也。气杀可避,吾能看破
不认真也。功名之杀可避,吾能素其行藏也。庸医之杀可避,吾能相知以豫也。夫
如是而培以为善,存以无欺,守以不行险,戒以毋侥幸,则可全收其效矣。孔子曰: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盖示人以无勉强也。广成子日:毋劳尔形,毋播尔精,乃可
以长生。盖形言其外,精言其内,外内俱全,尽乎道矣。是皆古蛋人垂念苷生,至真
至极之良方也,可不佩乎。或曰:子言虽是,而实亦近迂,独不见有不识不知而偏脐
上寿者,又何人力之足待耶?余日:此正所谓其知可及出,其愚不可及也。然予论
诚迂矣,倘亦蒙知者之相顾而咀之识之,或亦可为天年之一助否?
中兴论(又十九)
试观天地之道,有盈有虚,有消有长,是以日中则昃(1,月盈则蚀,此即天运之
循环,而天亦不能违者,故有先天之说也。先天有定数,君子知命,固当听乎天也。
若后天之遭,则参赞有权,人力居多矣。何以见之?第就国寮之否泰,可证人身之
寿天。虽日天步多艰,无成不败,然如商周汉晋唐宋相传,国运皆有中兴,人道岂无
再振?消长一理,小大皆然。尝闻之康节先生云:一万里区宇,四千年兴亡,五百主
嫌位,七十国开疆,则此中人事不为不多也。而何以兴复仅见止此数代。是亦由知
這者少,而不知道者之多耳。彼知道者,既以得人,又以得天。得人即所以得天也。
不知道者,既不知本,又不知末,既以失之,而终不知其所以失也。至若身命之谋,
则举世之人孰不爱命,而每多耽误者,其不知道亦犹是耳。欲明其道,可无言乎。
然言而无证,則人多不信,故借此国运之征,用效道人之铎。
试论国家之衰也,或以人心之离,或以财用之匮,或以兵戈之残伤,或以优柔之
旷废。而人之亨否,无非一理。夫在国日人心,在人日神志。放曰:事其神者神去
之,体其神者神居之。知生气之主在乎心,此元神之不可不养也。又在国日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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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日血气。气为阳,阳主神也:血为阴,主形也。血气若衰,則形神俱败,此营
卫之毫厘当惜也。又在国日兵戈,在人日克伐。夫兵者,凶器也;克伐者,危事也。
未有日加剥削而不致残伤元气者,此消耗之不可不慎也。又在国日优柔,在人日疑
贰。今日云姑且,明日云将就,岂不佥云穗当,然致坐失机宜,变生倏怒。又焉知耽
阁之大害,此当机之不可不断也。凡此数者,姑亦言其大约。
至若人之大数,则犹有先天后天之体用,而兴亡之应变,則来培来覆,亦莫匪人
之自为耳。何谓先天?如〈内经》日:人生十岁,血气始通,其气在下,故好走。二
十,气血方盛,肌肉方长,故好趋。三十,五脏大定,血脉盛满,故好步。四十,脏腑
经脉其盛已定,腰理始疏,故好坐。五十,肝气衰,故目不明。六十,心气衰,故好
卧。七十,脾气衰。八十,肺气虚,故言善误。九十,肾气竭。百岁,五脏六腑皆虚,
神气皆去,故形骸独居而终矣。此即先天之常度,是即所谓天年也。天畀之常,人
人有之,其奈今时之人,自有知觉以来,恃其少壮,何所不为。人生之常度有限,而
情欲无穷。精气之生息有限,而耗损无穷。因致戕此先天而得全我之常度者,百中
果见其几?残损有因,惟人自作,是即所谓后天也。然而所丧由人,而挽回之道,有
不仍由人者乎?且此非逆天以强求,亦不过复吾之固有。得之則国运人运,皆可中
兴,不有明哲,诚难语此;失之则落花流水,逝而罔觉,一衰即已,良可寒心,所以
《易》重来复,正为此也。然求复之道,其道何居?盖在天在人,总在元气,但使元气
无伤,何虞衰败?元气既损,贵在复之而已。
常见今人之病,亦惟元气有伤,而后邪气得以犯之。放日:邪之所凄,其气必
虚。此客主相持之理,从可知矣。凡虚邪之辨,如情志之消索,神主于心也。治节
之不行,气主于肺也。筋力之疲困,血主于肝也。精髓之耗滅,骨主于肾也。四肢
之软弱,肌肉主于脾也。损其一浅,犹肤腰也;损其二深,犹经络也;损其三四,则连
及脏腑矣。当其微也,使不知徙薪户,则将为江河,将寻斧柯,恐无及于事矣。故
人于中年左右,当大为修理一番,则再振根基,尚余强半。敢云心得,历验已多,是
固然矣。然而修理之说,亦岂易言?修国家,良臣不易;修身命,良医亦难。第观从
古至今,数干年来,凡得医之全量者为谁?而今则日:此医也,彼亦医也,又何良医
之多也?医难言矣,其毋为良医之所惑。
逆数论(二十)
予尝读《易》而闻诸夫子曰: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由是默会
其理,而知天人之道得以无穷无息者,无非赖此逆数耳。何也?盖自太极初分,两
仪以判,一动一静,阴阳见矣。阴阳之体为乾坤,阴阳之用为水火。乾坤定对待之
交易,故一在上而一在下;水火荡流行之变易,故一主降而一主升。夫如是,斯得循
环无已。总之而为天道,散之而为人道,而大<易》之义,所以无微不在也。姑无论
其他,而但以性理明之,則总由变易之数。夫变易之数,即升降之数也。变易之所
以无穷者,降以升为主,是即所谓逆数也。若无此说,则有降无升,流而不返,而大
道如环,何所赖乎?由是逆顺交变,则阳与阴对,热与寒对。升与降对,长与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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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与退对,成与败对,勤与情对,劳与逸对,善与恶对,生与死对,凡此一逆一顺,其
变无穷。惟从逆者,从阳得生;从顺者,从阴得死。君如不信,第详考伏表卦气之圆
图,其义昭然可见也。观其阳盛之板,自夏至一阴初姤,由五、六、七、八,历異、坎、
艮、坤,天道从西右行,则阳气日降,万物日消者,此皆顺数也。顺则气去,即从阴得
死之道也。幸而阴剥之极,自冬至一阳得复,由四、三、二、一,历震、离、兌、乾,天道
从东左旋,则阳气日升,万物日盛者,此皆逆数也。逆则气来,即从阳得生之道也。
此天道之征,固如是矣。
若以人道言之,则人道本乎天道,天心即是人心。第天有鑫,能蒙日月,人有
愚昧,能胜聪明。故每多从顺者,喜其易也,喜其逸也;每多避逆者,畏其难也,畏其
劳也。彼大人之见则不然,如尊贵莫若帝王,可以逸矣,可以纵矣,而尧舜之惟微惟
危,顾何必谆谅乎在念?智慧莫若圣人,可无劳矣,可无畏矣。而孔子之戒慎恐惧,
又何必卷卷乎在心?此无他,惟其代天功,主人极,总知夫顺不可从,从顺则流,逆
不可會,會逆则退也。由此观之,乃知士而舍,则有屈而无伸;农而會逆,则有种
而无获;工而會逆,则有粗而无精;商而舍逆,则有散而无棄。再由此而推广之,则
凡日修身齐家,凡日治国平天下,进一步则日以就成,退一步则日以就败,有源有
流,其可任其长逝而不思砥柱之良图乎!此人道之攸系,又如是矣。
然言天言人,总言夫生道也。而保生之道,莫先于医,医欲保生,其堪违阳道
乎?其堪倍逆数乎?然医贵圆通,安容执滞,非曰尽不从阴也,从阴正以卫阳也;非
日尽不用顺也,用顾亦以成逆也,性命玄关,此为第一。独念有医名丕著之輩,犹然
昧此,而妄言左道,留传至今,因致伤生遗害非浅者,谓非轩岐之魔不可也。嗟!
嗟差!有心哉其谁乎?苟得其人,可与谈还悟道矣。镜亦以吾言为然不。
反佐论(二十一)
用药处方有反佐之道者,此轩岐之法旨,治病之微权,有不可不明者。奈何后
世医家,每多假借以乱经常,不惟悖理于前,抑且遗害于后,是不可不辨也。观《内
经〉之论治日:奇之不去 偶之,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
也。此其义,盖言病有微甚,亦有真假,先从奇偶以正治,正治不愈,然后用反佐以
取之,此不得不然而然也。又经曰: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又日:逆者正治,从者反
治。此谓以寒治热,以热治寒,逆其病者,谓之正治;以寒治寒,以热治热,从其病
者,谓之反治。如以热治寒而寒拒热,则反佐以寒而人之;以寒治热而热拒寒,则反
佐以热而入之,是皆反佐之义,亦不得不然而然也。又经曰:热因寒用,寒因热用。
王太仆注曰:热因寒用者,如大寒内结,当治以热,然寒甚格热,热不得前,则以热药
冷服,下嗌之后,冷体既消,热性便发,情且不违,而致大益,此热因寒用之法也。寒
因热用者,如大热在中,以寒攻治則不入,以热攻治则病增,乃以寒葯热服,人腹之
后,热气既消,寒性遂行,情且协和,而病以减,此寒因热用之法也。凡此数者,皆
《内经》反佐之义。此外,如仲景治少阴之利,初用白通汤,正治也。继因有烦而用
白通加猪胆汁汤,反佐也。其治霍乱吐痢,脉徽欲绝者,初用四逆汤,正治也。继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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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出小烦,而用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反佐也。又如薛立斋治韩州同之劳热,余尝
治王蓬雀之喉痹,皆其法也。
若今诸家之所谓反佐者则不然,姑即时尚者道其一二以见之。如近代之所宗
所法者,谓非丹溪之书乎?观丹溪之治吞酸证,必以炒黄连为君,而以吴茱萸佐之;
其治心腹痛证,谓宜倍加山栀子而以炒干姜佐之。凡此之类,余不解也。夫既调其
热,寒之可也,而何以复用干姜、茶萸?既谓其寒,热之可也,而何以复用黄连、栀
子?使其病轻而藉以行散,即或见效,岂日尽无;使其病重,人则但见何以日甚,而
不知犯寒犯热,自相矛盾,一左一右,动皆掣肘,能无误乎?矧作用如此,则其效与
不效,必且莫知所因,而宜热宜寒,亦必从违翼辨。此其见有不真,故持两可,最是
医家大病,所当自反而切戒者也。
或曰:以热导寒,以寒导热,此正得《内经》反佐之法。人服其善,子言其非。何
其左也?余日:此法最微,此用最妙,子亦愿闻其详乎?当为再悉之。夫反佐之法,
即病治之权也。儒者有经权,医者亦有经权。经者,日用之常经,用经者,理之正
也;权者,制宜之权变,用权者,事之暂也。此经权之用,各有所宜,诚于理势有不得
不然,而难容假借者也。药中反佐之法,其亦用权之道,必于正经之外,方有权宜,
亦因不得不然,而但宜于暂耳,岂果随病处方,即宣用乎?然则何者宜反?何者不
宜反?盖正治不效者,宜反也。病能格药者,宜反也。火极似水者,宜反也。寒板
反热者,宜反也。真以应真,假以应假,正反之道,妙用有如此也。设无格拒假证,
自当正治,何以反为?不当权而用权,则悖理反常,不当反而佐反,則致邪失正。是
乌可以混用耶?常观轩岐之反佐,为创经权之道也;后世之反佐,徒开杂乱之门也。
至其变也,则泾调不分者以之,模糊疑似者以之,寒热并用者以之,攻补兼施者以
之,甚至广络妄投,十寒一暴,无所不谬,皆相藉口,此而不辨,医乎难矣。於戏!斯
道失真,其来已久,安得愿闻精一者,与谈求本之道哉!是不能无望于后人也,因笔
识其愚昧。以上仲景治法载(伤寒论》。薛立斋治韩州同按在虚损门。余治王蓬雀
按在喉痹门。
升阳散火辦(二十二)
凡治火之法,有日升阳散火者,有日滋阴降火者。夫火一也,而日升日降,皆堪
治火。然升则从阳,降则从阴,而升降混用,能无饽乎?抑何者宜升,何者宜降,而
用有辦乎?此千古之疑窦,亦千古之两端,而未闻有达之者。夫火之为病,有发于
阴者,有发于阳者。发于阴者,火自内生者也;发于阳者,火自外致者也。自内生
者,为五内之火,宜清宜降者也;自外致者,为风热之火,宜散宣升者也。今人凡见
火证,无分表里,必日木火同气,动辄称为风热,多用升阳散火之法。呜呼!此似近
理,孰得非之。而不知至理所在,无容混也。
夫风热之义,其说有二:有因风而生热者,有因热而生风者。因风生热者,以风
寒外闭而火郁于中,此外感阳分之火,风为本而火为标也。因热生风者,以热极伤
阴而火达于外,此内伤阴分之火,火为本而风为标也。经曰:治病必求其本。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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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感之火,当先治风,风散而火自息,宜升散不宜清降。内生之火,当先治火,火灭
而风自清,宜清降不宜升散。若反而为之,则外感之邪得清降而闭固愈甚,内生之
火得升散而燈燎何当。此其内因外因,自有脉证可详辨也。
余阅方书,所见头目、口齿、咽喉、脏腑火等证,悉云风热,多以升降并用,从
逆兼施。独不虑升者碍降,降者碍升乎?从者忌逆,进者忌从乎?经曰:高者抑之,
下者举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又日:病生于内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反者益
甚。病生于阳者,先治其外,后治其内,反者益甚。此自不易之正理。故余之立方
处治,宣抑者则直从乎降,宜举者则直从乎升。所以见效速而绝无耽延之患,亦不
过见之真而取之 耳。若今人之轻病致重,重病致危,而经年累月,日深日甚,以致
不救者,谓非两端之误之也乎?明者于此,最当辦也。
夏月伏阴续论(二十三)
夏月伏明在内,此本天地间明阳消长之正理。顾丹溪特为此论而反乖其义,因
以致疑于人。其调何也?观其所论日:人与天地同一橐籥,子月一阳生,阳初动也;
寅月三阳生,阳初出于地也,此气之升也。已月六阳生,阳尽出于上矣,此气之浮
也。人之腹属地,气于此时,浮于肌表,散于皮毛,腹中虚矣。世言夏月伏阴在内,
此阴宇有康之义,若作阴凉看,其误甚矣。且其时阳浮地上,燔灼焚燎,流金烁石,
何阴冷之有?若于夏月火令之时妄投温热,宁免实实虚虚之患乎!此丹溪之言虚,
是固然矣。若以阴冷二字为误,而夏月禁用温热,此則余所不服也。
何以见之?夫天地之道,惟此阴阳,明阳之变,惟此消长。故一来則一往,一升
则一降,而造化之机,正互胜为用者也。经日:阴主寒,阳主热。又日:气实者,热
也;气虚者,寒也。此本阴阳之常性也。今既云夏月之阳尽浮于外,则阴伏于内矣,
阴盛则阳衰也,非寒而何?阳浮于外,则气虚于中矣。气虚即阳虚也,非寒而何?
此固不易之理也。然而九有显然者,则在井泉之水,当三冬之寒列,而井泉则温;盛
夏之炎蒸,而泉源则冷。此非外寒内热,外热内寒之明验乎?此又岁岁皆然,主气
之常候也。至若主气之外,又有客气,而天以五周,地以六备,寒暄递迁,气更应异。
如伏明之纪,寒清数举;卑监之纪,风寒并兴;坚成之纪,阳气随治化;流衍之纪,
寒司物化,天地严凝;太阳司天,寒气下临,寒清时举;太阴司天,地乃藏阴,大寒且
至等义,是无论冬夏,皆有非时之气以动为民病者也。又岂因夏月之火令,遂可谓
之无寒而禁用温热乎?且伏明之义,本以阴阳对待,寒热为言,若但以阴字为虚,则
夏月伏阴,宣多虚证,冬月伏阳,即无虚矣。岂其然乎?又若夏月宜禁温热,则冬月
宜禁寒凉,无待言也。今见四时之病,盛夏每多吐泻,深冬偏见疮疹,诸如此类,岂
非冬多内热,夏多中寒乎?总之,夏有热证,亦有寒证,冬有实证,亦有虚证,虽从时
从证,贵乎因病制宜,然夏月伏阴之义,此实天人之同气,疾病之玄机,有必不可不
察而忽之者也。今若丹溪之论,则于理反撑,而何场于用?即无此论,亦何不可?
近见徐东奉亦述丹溪之说云:夏月无寒,世人不察,而用温热,为世通弊。若谓
夏月伏阴,宜服温热,则冬月伏阳,宜服寒凉,然则孟子冬日饮汤,夏日饮水,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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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软?噫!此公都子之言也,不过借喻内外,原非用析阴阳。而徐氏曲引为证,独
不思经文<易》义,傥相背乎?《内经》日: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日:寒板生热,热极
生寒。日:貢明必阳,蘆阳必。日:相火之下,水气承之;君火之下,明精承之。
日:此皆明阳表里内外 相輸应也,故以应天之阴用也。又如《周易)之两仪,有
明必有阳也。两仪而四象,阴阳之中复有阴阳也。在豪之义,则日内阳而外明,君
子道长,小人道清也。在否之义,则日内阴而外阳,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由此观
之,则丹溪之论,东奉之引证,皆吾之所不信也。故复为此续论。
阳不足再辨(二十四)
原天地阴阳之化生,实生民性命之根本,善把握补救之妙用,诚吾道代天之大
权,使我于此而见理不真,則加冰用汤,反成戕贼,害有不可胜言者。予自初年,尝
读朱丹溪阳有余阴不足论,未尝不服其高见,自吾渐立以来,则疑信相半矣。又自
不惑以来,则始知其大课矣。故予于《类经•求正录》中,附有大宝论一篇,正所以數
其谬也。然常恐见浅育偏,遗殃后世,每怀疑惧,而望正高明者,久矣。不意付梓数
载,斧削无闻,见信明贤,庶窃自慰。兹于丙子之夏,始得神交一友,传训数言,询其
姓氏,则知为三吴之李氏也。诵其《指南》,则日:阳常有余,阴常不足,此自丹溪之
确论。而兹张子乃反谓阳常不足,阴常有余,何至相反若此?而自是其是,岂矫强
以自街欤?抑别有所本欤?姑无劳口吻以辨其独是熟非,第以人事证之,則是非立
见矣。如人自有生以来,男必十六而精始通,女必十四而经始至;及其衰也,男精竭
于八八,女血净于七七。凡精血既去而人犹赖以不死者,惟此气耳。夫气为阳,精
血阴也,精血之来,既迟在气后,精血之去,又早在气先,可见精已无而气犹在,此非
阴常不足,阳常有余之明验乎?以是知先贤之金石本非谬,而后学之轻妄何容易
也。予闻此说,益增悲叹。悲之者,悲此言之易动人听,而无不击节称善也。紫可
乱朱,真此为甚,使不辨明,将令人长梦不醒,而性命所系非渺小,是可悲也。悲已
而喜,喜之者,喜至道之精微,不经驳正,终不昭明,幸因其说,得启此端而得解此
惑,是可喜也。今即李子之言以辨之。
如其以精为阴,以气为阳,本非诬也。第其所觀在眉睫,则未免错认面目,而呼
张作李矣。不知精即水也,水即阳也。若以水火言,则水诚阴也,火诚阳也;若以化
生言,则万物之生,其初皆水,先天后天,皆本于是,而水即阳之化也。何以见之?
如水在五行期生于一天,水在六气,则属乎太阳,此水之为明否?又若精在人身,精
盛则阳强,精衰则阳痿,此精之为明否?再若养生家所置者,惟日纯阳,纯阳之用,
以精育也。精若瀾,何阳之有。此又精之为阴否?又丹书云:分阳未尽則不死,
分阴未尽则不仙,亦言仙必纯阳也。若据李子之说,则但尽其精,便成纯阳,学仙
之法岂不易乎?诚可晒也!盖李子之见,但见阴阳之一窍,未见阴阳之全体。夫阴
阳之道,以纲言之,則位育天地;以目言之,则缕析秋毫,至大至小,无往而非其化
也。若以清浊对待言,则气为阳,精为阴,此亦阴阳之一目饱。若以死生豪散言,则
凡精血之生皆为阳,气得用则生,失阳则死,此实性命之化源,明阳之大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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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生也,替请草木。草木之初,其生苗也,继而生枝叶,再而生花实,及其衰
也,花实落而枝叶存,以渐而满也。此草木之盛衰有时,故曰生长化收藏,而候有不
同也。人之生也,亦犹是耳,初而生娶孩,继而生精血,再而生子女,及其衰也,精血
去而形犹存,以渐而终也。此人生之盛衰亦有其时,故日生长壮老已,而年有不同
也。然则自幼至老,凡在生者,无非生气为之主,而一生之生气,何莫非用气为
主,而但有初中之异耳。若以人之精至为明至,岂花果之成,亦草木之阴至耶?而
枝叶未调,即草木之阳在耶?且阳气在人,即人人百岁,亦不过得分内之天年,而今
见百人之中,凡尽天年而终者果得其几?此其天而不及者,皆非生气之不及耶,而
何以见阳之有余也?阳强则寿,阳衰则天,又何以见阳之有余也?难得而易失者,
惟此阳气,既失而难复者,亦惟此阳气,又何以见阳之有余也?观天年篇曰:“人生
百岁,五脏皆虚,神气皆去,形骸独居而终矣。夫形,阴也;神气,阳也,神气去而形
犹存,此正阳常不足之结局也。而可调阳常有余乎?
至若精气之阴阳,有可分言者,有不可分言者。可分者,如前云清浊对待之谓
也;不可分者,如修炼家以精气神为三宝。盖先天之气,由神以化气化精。后天之
气,由糖以化气化神。是三者之化生,互以为根,本同一气,此所以为不可分也。故
有善治精者,能使精中生气,善治气者,能使气中生精。此自有可分不可分之妙用
也。再若寒热之阴阳,则不可不分。盖寒性奶冰,热性如炭,冰炭不谋,翼堪妄用?
予故曰:精气之阴阳有不可离,寒热之阴阳有不可混,此医家最切之法育也。且糖
血之明阳,言東赋之元气也;寒热之阴阳,高病治之药饵也。今欲以不足之元阳,认
作有余而云火,则相习以苦寒之劣物,用为补剂以滋,嗟嗟!牛山有限之生气,果
能堪此无穷之阴剥否?哑子吃黄连,无容伸诉者,四百年于兹矣。夫以有望之丹溪
言且着此,而矧其他乎。古人云:非圣之书不可读,此其尤甚者也。
然天地阴阳之道,本自和平,一有不平,则灾害至矣。而余谓阳常不足,岂亦非
一偏之见乎?盖以丹溪补阴之说谬,故不得不为此反言,以數万世之生气。夫人之
所置者,惟此有生,而何以能生,惟此阳气,无阳则无生矣。然则欲有生者,可不以
此阳气为宝,即日虑其亏,亦非过也。而余谓阳常不足者,盖亦惜春之杞人耳。苟
域见下,仍望明贤再驳。
小儿补肾论(二十五)
观王节斋曰:小儿无补肾法。盖小儿事父精而生,男至十六而肾始充满,既满
之后,妄用亏损,则可用药补 。若受胎之时, 之不足则无可补,裏之原足,又何
待于补耶?呜呼,此言之谬,谬亦甚矣!夫二五之糖,妙合而礙,精合而形始成,此
形即精也,精即形也,治精即所以治形,治形即所以治精也。第时有初中,则精有衰
盛,故小儿于初生之时,形体虽成而精气未裕,所以女必十四,男必十六,而后天癸
至。天癸既至,精之将盛也。天癸未至,精之未盛也。茲以其未盛而達谓其无糖也
可乎?且精以至阴之液,本于十二胜之生化,不过藏之于肾,原非独出于肾也。观
《上古天真论》日:肾者主水,受五胜六腑之精而藏之。此精之所源,其不止于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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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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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矣。王节斋止知在肾而不知在五脏。若谓肾糟未泄不必补肾,则五脏之精,其
有事赋之亏,人事之伤者。岂因其未而总皆不必补耶?夫小儿之精气未盛,后天
之阴不足也;父母之多欲水亏,先天之阴不足也。阴虚不知治本,又何藉于人为以
调其元、赞其化乎?此本原之理,有当深察者如此。
再以小儿之病气论之。凡小儿之病最多者,惟惊风之属。而惊风之作,则必见
反张戴眼,斜视抽摘等证。此其为故,总由筋急而然。盖血不养筋,所以筋急。真
阴亏损,所以血虚,此非水衰之明验乎?夫肾主五液,而谓血不厲肾,吾不信也。肝
肾之病同一治,今筋病如此,而欲舍肾水以滋肝木,吾亦不信也。且太阳、少相为
表里,其经行于脊背而为目之上纲,今以反折戴眼之证偏多见于小儿,而谓非水脏
明虚之病,吾更不信也。矧以阳邪亢极,阴竭則危,脏气受伤,肾穷则死,此天根生
息之基,尤于小儿为最切。然则小儿之病,其所关于肾气者非眇,而顾可谓小儿无
补肾法耶?决不信!决不信!
1〕”民”原作“曼”,据 易 丰)改。
卷之三道集
传忠录(T)
命门余义(二十六,共六泰)
命门之义,《内经》本无,惟越人云:肾有两者,非皆肾也。左者为肾,右者为爾
门。命门者,诸神精之所舍,原气之所系,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也。余以其义有
未尽,且有可疑,故著有《三焦胞络命门辦》,附梓《类经》之末,似已尽其概矣。然而
犹有未尽者,恐不足以醒悟后人。兹因再悉其蕴,条列于下。
一、命门为精血之海,脾胃为水谷之海,均为五藏六腑之本。然命门为元气之
根,为水火之宅。五藏之阴气,非此不能滋。五藏之阳气,非此不能发。而脾胃以
中州之土,非火不能生,然必春气始于下,则三阳从地起,而后万物得以化生。岂非
命门之阳气在下,正为脾胃之母乎?吾故曰:脾胃为灌注之本,得后天之气也;命门
为化生之源,得先天之气也,此其中固有本末之先后。观东垣曰:补肾不若补脾。
许知可日:补牌不若补肾。此二子之说,亦各有所谓,固不待辨而可明矣。
一、命门有火候,即元阳之谓也,即生物之火也。然事赋有强弱,則元阳有盛
衰;阴阳有胜负,则病治有微甚,此火候之所以宜辨也。兹姑以大纲言之,則一阳之
元气,必自下而升,而三焦之普護,乃各见其候。盖下焦之候如地土,化生之本也;
中焦之候如灶釜,水谷之炉也;上焦之候如太虚,神明之宇也。下如地土者,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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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肥瘠而出产异,山川有厚薄而藏菁异,聚散操权,总由阳气。人于此也,得一分即
有一分之用,失一分则有一分之亏。而凡寿天生育及勇怯精血病治之基,无不由此
元阳之足与不足,以为消长盈缩之主,此下焦火候之谓也。中焦如灶釜者,凡饮食
之滋,本于水谷,食强则体壮,食少则身衰,正以胃中阳气,其热如金,使不其然,则
何以朝食午即化,午食申即化,而釜化之速不过如此。观灶釜之少一炬则迟化一
頃,增一炬则速化一时,火力不到,则全然不化,即其证也。故脾胃之化与不化,及
饮食之能与不能,亦总由阳明之气有强与不强,而明寒之邪有犯与不犯耳。及其病
也,则渐痞渐胀,或隔或呕,或十化其三五,或膨棄而不消,或吞酸暖腐而食气不空,
或腹疼肚痛而终日不饥,或清浊不分,或完谷不化。盖化则无不运行,不化则无不
留滞。运行则为气为血,留滞则为积为痰。此其故,谓非胃气之不健乎?而何以不
健,谓非火候之无力乎?今见治痞治胀,及治吞酸暖腐等症,无论是热非热,动辄呼
为胃火,余烬其几,尚能堪否?此中焦火候之谓也。上集如太虚者,凡变化必著于
神明,而神明必根于阳气。盖此火生气,则无气不至,此火化神,则无神不灵。用之
在下则温暖,故曰:相火以位,阳之在上则昭明,故曰君火以明。是以阳长则消,
而离照当空。故五官治而万类盛,阳衰则胜,而阳为抑,故聪明夺而神气减。
而凡人之声色动定及智愚贤不肖之有不齐者,何非阳德为之用,此上焦火候之调
也。此以三焦论火候,则各有所司,而何以皆归之命门?不知水中之火,乃先天真
一之气,藏于坎中,此气自下而上,与后天胃气相接而化,此实生生之本也。是以花
蓦之荣在根柢,灶釜之用在榮薪。使真阳不发于渊源,则总属无根之火矣。火而无
根,即病气也,非元气也。故〈易》以雷在地下而为复,可见火之标在上,而火之本则
在下。且火知就燥,性极畏寒。若使命门阴胜,则元阳畏避,而龙火无藏身之地,故
致游散不归,而为烦热格阳等病。凡善治此者,惟从其性,但使阳和之气直入坎中,
据其窟宅而招之诱之,则相求同气,而虚阳无不归原矣。故曰:甘温除大热,正此之
谓也。奈何味者不明此理,多以虚阳作实热,不思温养此火,而但知寒凉可以灭火,
安望其尚留生意而不使之速毙耶!此实医家第一活人大义,既从斯道,不可不先明
斯理。倘三焦有客热邪火,皆凡火耳,固不得不除。而除火何难,是本非正气火候
之谓也。学者于此,当深明邪正二字,则得治生之要矣。
一、命门有生气,即乾元不息之幾也。无生则息矣。盖阳主动,阴主静;阳主
升,阴主降。惟动惟升,所以阳得生气;惟静惟降,所以阴得死气。故乾元之气,始
于下而盛于上,开则向生也;坤元之气,始于上而盛于下,降则向死也。故阳生子中
而前升后降,阴生午中而前降后升。此阴阳之岐,相间不过如毛发,及其竟也,则谬
以干里,而死生之柄,实惟此毫厘升降之机耳。又如水暖则化气,化气则升无不生
也;水寒则成冰,成冰则降无不死也。故肾气独沉,则奉生者少,即此生气之理也。
至若人之生气,则无所不在,亦无所不当察。如藏府有生气,颜色有生气,声音有生
气,脉息有生气,七窍有生气,四肢有生气,二便有生气。生气即神气,神自形生,何
不可辦?衰者速培,犹恐不生,尚堪伐乎?而况其甚者乎。故明师察此,必知熟者
已亏,孰者犹可,孰者能益生气,孰者能损生气,孰者宜先攻病气以保生气,孰者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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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固生气以御病气。务思病气虽如此,生气将如何;见在虽如此,目后将如何。使
不有原始要终之明,则皆寸光之流耳。
虽然;此徒以斯道为言也。而斯道之外,犹有说焉。夫生气者,少阳之气也。
少阳之气,有进无退之气也。此气何来,无非来自根本;此气何用,此中尤有玄真。
盖人生所贵,惟斯气耳。而出人之权在呼吸,斯气数之宝藏也。河车之济在辘轳,
实转运之神机也。其进其退,其得其失,总在生息之间,而彭殇之途于斯判矣。经
曰:得神者晶,失神者亡。即此生气之谓也。予见遭剥于是者不可胜纪,故特明其
义于此。
一、命门有门户,为一身巩固之关也。经曰:仓廩不藏者,是门户不要也。水泉
不止者,是膀脱不藏也。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又曰: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
故聚水而从其类也。又日:北方黑色,入通于肾,开窍于二阴。是可见北门之主,总
在乎肾,而肾之政令,則总在乎命门。盖命门为北辰之枢,司阴阳之柄,阴阳和则出
入有常,明阳病则启闭无序。故有为癢闭不通者,以阴竭水枯,干瀾之不行也;有为
滑泄不禁者,以阳虚火败,收摄之无主也。阴精既竭,非壮水则必不能行;用气既
虚,非益火则必不能固,此固其法也。然精无气不行,气无水不化,此其中又有可分
不可分之妙用,亦在乎慧者之神悟,有非可以笔楮尽言者。
• 一、命门有阴虚,以邪火之偏胜也。邪火之偏胜,缘真水之不足也。放其为病,
则或为烦渴,或为骨蒸,或为咳血吐,或为淋浊遗瀝。此風明是火证,而本非邪热
实热之比。盖实热之火其来暴,而必有感触之故;虚热之火其来徐,而必有积损之
因。此虚火实火之大有不同也。凡治火者,实热之火可以寒胜,可以水折,所谓热
者寒之也;虚热之火不可以寒胜,所谓劳者温之也。何也?盖虚火因其无水,只当
补水以配火,與阴阳得平病自可愈。若欲去火以复水,则既亏之水未必可复,而
并火去之,岂不阳两败乎。且苦寒之物,绝无升腾之生气,而欲其补虚,无是理
也。故予之治此,必以甘平之剂,专补真阴,此虽未必即愈,自可无害,然后察其可
乘,或暫一清解,或渐加温润,必使生气渐来,庶乎脾可健則热可退,肺渐润则嗽渐
宁,方是渐复之佳兆,多有得生者。若但知知、柏为补,则愈败其肾,而致滋泻食
减,必速其殆矣。
误谬论(二十七)
经日:揆度奇恒,道在于一,得一之精,以知死生,此即斯道中精一执中之训也。
凡天人之学,总无出此。矧医之为道,性命判于呼吸,祸福决自指端,此于人生关
系,较之他事为尤切也。以此重任,使不有此见此识,城不可猜摸尝试以误生灵。
矧立法垂训,尤难苟且,倘一言失当,则遗祸无穷,一剂妄投,则害人不浅。此误谬
之不容不正也。
宾自从斯道,常稽往古,所见轩岐之下,凡明良继出,何代无之。然必欲求其得
中者,則舍《灵》、〈素)之外,似亦不多其人。盖窃见相传方论,每多失经意,背经旨,
断章取义。假借数语以饰一偏之诡说者,比比其然。此总属意见有不到,至理有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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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故各逞胸臆,用示已长。致令斯道失中,大违精一之义。此则医之于人,亦何赖
焉。是岂知道本一源,理无二致。自一源而万变,则万变仍归于一,自二致而错乱,
则错乱遂岐为两。故言外有理,理外亦有言。如理有在而言不能达者,此言外之理
也;有可以言而不可以行者,此理外之言也。然理外岂别有言乎?第以疑似之间,
加之便佞,则真为伪夺,而道傍之筑,从来有矣。如古之杨墨异端,今之传奇小说,
谓皆非理外之言乎?言可假借,则是非乱而强辩出。由是贤者固执,愚者亦固执。
如择善固执,则精一之调,君子时中,则执中之谓,此贤者之固执也;其有言伪而辩,
行僻而坚,必不知反,必不可移者。此愚者之固执也。执中者,见事之舛,则不得不
言,以利害所关,不容已也:邪僻者,见人之长,反诋其短,以鄙陋不伸,不肯已也。
千古来是非邪正,每为此害,矧以惟类知类,而当局者亦难其人耳。然此辈虽云偏
拗,犹知傍理,自非曳白者所能。其奈此中尚有全不知脉络,而止识皮毛者,亦且舞
嚣,偏能宜俗,是不过见热則用寒,见寒則用热,见外感則云发散,见胀满則云消导。
若然者,谁不得而知之。设医止于是,照贱子庸夫 堪师范,又何明哲之足贵乎?
嗟!嗟!朱紫难辨,类多如此。
予因溯源稽古,即自金元以来为当世之所宗范者,无如河间、丹溪矣。而且各
执偏见,左说盛行,遂致医道失中者,迄今四百余年矣。每一经目,妹深扼腕,使不
速为救正,其流弊将无穷也。兹姑撮其数条,以见倍理之谈,其有不可信者类如此,
庶乎使人警悟,易撇无难,倘得少补于将来,则避讳之罪,亦甘为后人而受之矣。
辨河间(二十 ,共九条)
刘河间《原病式》所列病机,原出自《内经•至真要大论》。盖本论详言五运六气
盛衰胜复之理,而以病机一十九条总于箱末,且日: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写之,
虚者补之,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是可见所育病机,亦不过擊运气之大纲,而此中有
无之求,虚实之异,最当深察,总惟以和平为贵也。故《五常政大论》又详言五运三
气之辦,則火之平气日升明,火之太过日藤曦,火之不及日伏明,此虚火实火之辦,
则有如冰炭之异,而〈内经》不偏不倚之道,固已详明若是。奈河间不能通寨本经全
旨,遂单采十九条中一百七十六字,演为二百七十七字,不辨虚实,不察盛衰,悉以
实火言病,着为《原病式》以论于今。夫实火为病固为可畏,而虚火之病尤为可畏。
实火固宜寒凉,去之本不难也;虚火最忌寒凉,若妄用之,无不致死。矧今人之虛火
者多,实火者少,岂皆属有余之病,顾可概言为火乎?历观唐宋以前,原未尝偏僻若
此,继自《原病式》出,而丹漢得之定城,遂目为至宝。因续著《局方发挥》,及阳尝有
余等论,即如东垣之明,亦因之而日火与元气不两立。此后,如王节斋、戴原礼辈,
则祖述相传,遍及海内。凡今之医流,则无非刘朱之徒,动辄言火,莫可解救,多致
伐人生气,败人元阳,杀人于冥冥之中而莫之觉也。诚可悲矣!即间有一二特达,
明知其非而惜人阳气,则必有引河间之说而群吠之者矣。何从辨哉。矧病机为后
学之指南,既入其门,则如梦不醒,更可畏也。医道之坏,莫此为甚。此误谬之源不
可不察,故直笔于此,并再辨其略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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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间论吐酸曰:酸者,肝木之味也,由火盛制金,不能平木,则肝木自甚,故
为酸也。而俗医主于温和脾胃,岂知经言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云云。
宾谓吐酸吞酸等证,总由停积不化而然。而停积不化,又总由脾胃不健而然。
脾土既不能化,非温脾健胃不可也。而尚可认为火盛耶?且妄引经文为证,其谬孰
甚。本证别有详辨,具载吞酸门,所当互阅。
一、河间论泻痢日:泻,白为寒,青红黄赤黑皆为热也。大法:泻利小便。清白
不澀为寒,赤色者为热。又完谷不化而色不变,吐利腥秽,澄澈清冷,小便清白不
澀,身凉不渴,脉迟细而微者,寒证也;谷虽不化而色变非白,烦渴,小便赤黄而或澀
者,热证也。凡谷消化者,无问色及他证便为热也,寒泻而谷消化者,未之有也。或
火主疾速,而热甚则传化失常,谷不能化而飧泄者,亦有之矣。又日痢为湿,热甚于
肠胃,佛热郁结而成,或言下痢白为寒者,误也。若果为寒,则不能消谷,何由反化
为脓也?如世之谷肉果菜,湿热甚则自然腐烂化为浊水,故食于腹中。感人湿热邪
气,则自然溃发,化为脓血也。
据河间此说,似是而非,误人不浅。夫泻白为塞,人皆知也,而青挟肝邪,脾虚
者有之,岂热证乎?红因损藏,阴络伤者有之,岂尽热乎?正黄色浅,食半化者有
之,岂热证乎?黑为水色,元阳衰者有之,岂热证乎?若此者皆谓之热,大不通矣。
且凡泻痢者,水走大肠,小水多澀,水枯液润,便尿多黄,此黄湿之证未必皆由热也。
亡液者渴,亡阴者烦,此烦渴之证未必尽为热也。至如完谷不化,澄澈清冷,诚大寒
矣。然人有偶以寒邪伤藏,或偶以生冷犯脾,稍失温和即病泻瘌者,此本受寒,然未
必即大寒证也。且凡脾胃初伤,阳气犹在,何能卒至清冷,遂成完谷不化?若必待
清冷不化始云为寒,则阳已大败。又岂无渐寒而遽至若是哉?夫渐寒者,即寒证
也。此等证候,犯者极多。若作热治,必用寒凉。夫既以生冷伤于前,复以寒凉败
于后,乃至冰坚于霜而遭其厄者,皆此论之杀之也。再观其前条,则犹云泻白为寒
也;观其后条,则又云或言下痢白为寒者误也。然则凡治此者,舍清凉之外,则必无
寒证矣,谬甚!谬甚!又若寒则不能消谷,及谷化为脓之说,则尤为不妥。夫饮食
有时,本当速化,此自胃气之常,人皆赖之以为生也。若化觉稍迟,便是阳虚之病,
又何待不能消谷而始为寒乎?矧以所下脓垢,原非谷之所化。盖饮食入胃,凡其神
化而归于营卫者,乃为膏血;其不能化而留于肠胃者,惟糟粕耳。此其为精为秽,本
自殊途,是以糟粕不能化脓,从可知矣。且垢亦非脓,而实肠藏之脂膏也。何以知
之?近有偶病而服硝黄等药者,随泻而下,必有如脓之垢,又或偶患淮泻者,于一二
日间,即有此垢,岂热化之脓,其速有如此乎?又如久痢不已,或经年累月不能痊
可,而每日所下皆有脓垢者,岂热化之脓,可以久延如此乎?此其非脓也,明矣。既
知非脓,安得皆云为热?此盖以肠藏受伤,而致膏脂不固,随剥随下,所以如此。若
不为之安养藏气,而再用寒凉以治其热,则未有不藏气日败,而必至于死。故今之
治痢多危者,率受此害,最当察也。
一、河间日:假如下痢赤白,俗言寒热相兼。其说尤误。岂知水火阴阳寒热者,
犹权衡也,一高必一下,一盛必一衰。岂能寒热俱甚于肠胃而同为痢乎?如热生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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疡而出白脓者,岂可以白为寒软?由其在皮肤之分,属肺金,故色白也。在血脉之
分,属心火,故为血疖也。在肌肉,属脾土,故作黄脓。在筋部,属肝木,故脓色带
苍。深至骨,厲肾水,故紫黑血出也。各随五藏之部而见五色,是谓标也。本则一
出于热,但分深浅而已。大法下迫窘痛,后重里急,小便赤涩,皆属燥热,而下痢白
者必多有之,然则为热明矣。
据此说,以五色分五藏,其理颇通。若谓本则一出于热,则大不通矣。且五藏
之分五色之证,则犹有精义,余因其说,并为悉之。夫泻出于脏,无不本于脾胃,脾
胃之伤,以五气皆能犯之。故凡其兼赤者,则脾心证也;兼青者,脾肝证也;兼白者,
脾肺证也;兼黑者,脾肾证也;正黄者,本藏证也。若以脾兼心,火乘土也,其土多
热,言火可也。以脾兼肝,土受克也,其土多败,非火也。以脾兼肾,水反克也,其土
多寒,非火也。以脾兼肺,母气泄也,其土多虚,非火也。本藏自病,脾受伤也,其土
多湿,非火也。此兼证之盛衰,其逆顺有如此。且风脾肾之强者有实热,脾肾之弱
者皆虚寒,此藏气之可辨也。矧火本热也,而尚有虚火实火之异;风本阳也,而亦有
风热风寒之异;土本乎中气也,而亦有湿热寒湿之异。至于金之寒,水之冷,同归西
北之化,則其寒多热少,理所必致。岂可谓五藏之痢,本则一出于热乎?因致寒证
之含冤者,此言之不得辞其责也。又赤白义详后丹溪条中。
一、河间日:夫治诸痢者,莫若以辛苦寒药治之,或徽加辛热佐之则可。盖辛热
能发散开通郁结,苦能燥湿,寒能胜热,使气直平而已。如钱氏香连丸之类是也。
故治诸痢者,黄连、黄柏为君,以至苦大寒,正主湿热之病。•、
据河间此说,录为治痢之害。又混其所著药性,则日诸苦寒药多泄。惟黄连、
黄柏,性冷而燥。故自丹溪而后,相传至今。凡治痢者,举世悉用寒凉,皆此说之误
之也。毋论其他,姑以苦能燥湿一言辨之,则河闯之见大左矣。夫五味之理,悉出
《内经》,《内经)有日:有苦燥之者,盖言苦之燥者也。河同不能详察,便谓是苦皆
燥,而不知《内经》之言苦者,其性有二,其用有六。如日:火生著。日:其类火,其味
苦。日:少阳在泉为苦化,少阴在泉为苦化。日:湿于内,治以苦热;燥淫于内,治
以苦温。是皆言苦之阳也。日:酸苦涌泄为。日:湿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苦
冷。日:湿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苦寒。是皆言苦之阴也。此其言性之二也。又
日以苦发之,以苦燥之,以苦温之,以苦坚 ,以苦 ,以苦下 ,此其言用之六
也。盖苦之发者,麻黄、白芷、升麻、柴胡之属也。苦之燥者,苷术、白术、木香、补骨
脂之属也。苦之温者,人参、附子、干姜、肉桂、吴茶菓、肉豆寇、秦椒之属也。昔之
堅者,续断、地榆、五味、诃子之属也。苦之 者, 、柏、苓、连、木通、胆草之属也。
苦之下者,大黄、芒硝之属也。夫气化之道,惟阳则燥,惟明则湿,此不易之理也。
岂以沉阴下降有如黄连、黄柏之属者,以至苦大寒之性而犹调其能燥,有是理乎?
是但知苦燥之一言,而不察苦发、苦温、苦坚、苦 、苦下之五者,抑又何也?凡医中
之讹,每有云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者,类如此。因致后人治痢,多不分寒热虚实,动
以河同之法,及其将危,犹云血色如此,何敢用温?腹痛如此,何敢用补?死而无
悟,深可哀也。谁之咎与?谁之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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