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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金匮方论術义 病哉?窃尝思之,水者,有精有浊,精则入经化血,浊则为 为唾,苟因气化之乱,浊 者亦得人之,则不能化血,而为血害;其精者,初虽为水而色白至于坎离之度,其火 化而色变赤,如月之禀日光以为盈亏,与阳随动,流转上下,行诸经脉,与水性异矣。 水性惟能润下,苟下流不通,必注于泽,所以水失其道,入于血居,必停于脉,随其所 止;入于肌表者,作身肿;止于筋骨者,作肢节肿。而此止于血室,故作少腹如敦状。 然血室虽与膀胱异道,其膀脱是行水之腑,水畜血室,气有相感,故膀能之气亦不 化,而小便微难矣。由是言之,若小便自如而少腹虽如教者,则不谓之水并,当是他 邪而血积可知矣。 是方之用甘遂,取其直达水停之处以行之,大黄以荡瘀血,阿胶引为血室之向 导,且补其不足也。 妇人经水不利,抵当汤主之。(亦主男子膀胱满急,有济血者) 抵当汤方 水蛭三十枚(热)虻虫三十枚(熬,去足翅):桃仁二十个(去成尖)大薰三两 (酒浸) 上四味,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论日:按《伤寒论》有谓:阳明证,其人喜忘者,必有畜血,大便色黑,抵当汤主 之;与发热下之不解,六七日大便者,有瘀血,亦宜抵当汤;伤寒有热,少腹满,应 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宜抵当丸。 由是观之,仲景于伤寒。未尝不解(•)论病形而后出方,何乃今于杂病止云经水 不利一句?然经水不利岂尽血畜不通,而无虚损者哉?此必初立方时有裔血形状, 其集方者略之故也。 注言治男子膀胱满急者亦然,不审其小便,何以知是血畜也。抵当汤,〈明理 论》解之矣,此不赞。 妇人经水闭木利,脏坚癖不止,中有干血,下白物,矾石丸主之。 矾石丸方 矾石三分(烧)杏仁一分 上二味,末之,炼蜜丸枣核大,内胜中,剧者再内之。 论曰:子宫血积,不与气和,故新血不至,遂成干血,坚癖外连于户,津液不行, 化为白物,是用矾石消坚癖,破千血;杏仁利气开闭,润脏之燥;蜜以佐之。内子户, 而药气可直达子官矣。设干血在神任之海者,必服药下之,内药不能去也。 妇人六十二种风,及腹中血气刺痛,红蓝花酒主之。 红蓝花酒方(复非仲景方) 红蓝花一两 上一味,以酒一大升,煎减半,顿服一半,未止再服。 论曰:注疑非仲景方,诚哉是言也。《伤寒论》一部,以风寒二邪,必反复言其传 变,然后出方,今乃云六十二种风,尽以一药治之。宁无寒热虚实、上下表里之异 耶?非仲贵法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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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109 虽然,原其立方之旨,将为妇人以血为主一月一泻,然后平和。若风邪与血凝 搏,或不输血海,以阻其月事;或不流转经络,以闭其荣卫;或内触辭腑,以违其和, 因随所止,遂有不一之病。所以治之,惟有破血通经,故用红蓝花,酒煎之,血开气 行,则风亦散矣。 妇人腹中诸疾痛,当归芍药散主之。 当归芍药散方(见前妊娠中) 论日:前谓怀娠腹中疗痛,以是汤治之,此須不怀娠,而亦以是汤治者,盖为邪 血所搏同故也。 妇人腹中痛,小建中汤主之。 小建中汤方(见前虚劳中) 论曰:此腹中痛者,由中气脾土不能升运阴阳,二气乖离,肝木乘克而作痛,故 用是汤补中伐木,通阴行阳也。 问曰:妇人病,饮食如故,烦热不得卧,而反倚息者,何也?师曰:此 名转胞,不得溺也。以胞系了戾,故致此病。但利小便则愈,宜肾气丸 主 。 肾气丸方 干地黄八两 薯四两 山茱萸四两 泽泻 茯苓 牡丹皮各三两 桂枝 附子(炮)各一两 上八味,末之,炼蜜丸桐子大,酒下十五丸,加至二十五丸,日再服。 论曰:是方在虚劳中,治腹痛,小腹拘急,小便不利,而此亦用之,何也?盖皆由 肾虚而用之。若微饮而短气者,亦用是利小便,则可见矣。而此转胞之病,为胞居 膀胱之室内,因下焦气衰弱,惟纳水湿在中,不得膀胱气化而出遂至鼓急其胞;因转 动不止,了戾其 之系。水既不出,经气遂逆,上冲于肺;在肺所主之荣卫,不得入 于阴,畜积于上,故烦热不得卧而倚息也。于是用此补肾则气化,气化则水湿行,水 行则逆者降,而病愈矣。 虽然,转胞之病,岂尽由下焦肾虚所致耶?若中焦气虚土湿,下干害于其胞,与 上焦肺气壅塞,不化于下焦,及胎重压其胞,与忍溺人房者,皆足以成是病。必各求 其所因以治之。 蛇床子散方 温阴中坐药。 蛇床子仁 上一味,末之,以白粉少许,和令相得,如枣大,绵裹内阴中,自然温。 论曰:风寒入阴户,痹而成冷,故用蛇床子,以起其明分之阳,阳强则痹开而温 矣。 少明脉滑而数者,阴中即生疮。明中蚀疮烂者,狼牙汤洗之。 狼牙汤方 狼牙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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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金匮方论衍义 上一味,以水四升,煮取半升,以绵缠箸如茧,浸汤沥阴中,日四遍。 论日:少阴脉滑,肾中血热也,湿热积明户生疮,甚则虫生蚀烂。狼牙味苦酸 寒,主邪热气,杀虫;后人疮药多用之。“ 胃气下泄,阴吹而正喧,此谷气之实也,膏发煎导之。 青发煎方(见黄疸中) 论日:阳明与宗筋会于气街,若阳明不能升发谷气上行,变为油邪,反泄下利, 子宫受抑,气不上通,故从阴户作声而吹出。猪脂补下焦,生血,润慶理;乱发通关 格。而媵理开,关格通,则中下焦各得升降,而气归故道矣。 小儿疳虫蚀齿方(疑非仲景方) 雄黄 葶苈 上二味,末之,取腊日猪脂,熔,以槐枝绵裹头四五枚,点药烙之。 论曰:食肥啖羹,积成内热,其热循阳明经络人齿根,与血相搏,久郁成疮,腐化 为虫。虫者,风木之所化。由是用雄黄治风杀虫,发其郁伏之热;草苈散结下壅;猪 脂亦杀虫,润开皮藤;槐枝以通阳明之气。虽疑非仲景方,然亦是良方也。 下诸方,未暇论,故阙之,惟存其正文。 杂疗方第二十三 退五脏虚热,四时加减柴胡饮子。 冬三月加:柴胡八分,白术八分,大腹槟榔四枚(并皮子用),陈皮五分,生姜五 分,桔梗七分。•春三月加:枳实;减:白术,共六味。夏三月加:生姜三分,枳实五分, 甘草三分,共八味。秋三月加:陈皮三分,共大味。 上冬唆咀,分为三贴,一贴以水三升,煮取二升,分温三服,如人行四五里进一 服。如四体壅,添甘草少许,每贴分作三小贴,每小贴以水一升,煮取七合温服,再 合滓为一服;重煎都成四服。( 非仲景方) 长服诃梨勒丸方(疑非仲景方) 诃梨勒( )陈皮 厚朴各三两 上三味,末之,炼蜜丸桐子大,酒饮服二十丸,加至三十丸。 三物备急丸方(见〈千金》。司空装秀为散用亦可,先和成汁,乃倾口中 ”,令从齿间得入, 至良验。) 大黄一两 干姜一两 巴豆一两(去皮心,熬,外研如脂。) 上药各須精新,先捣大黄、干姜为末,研巴豆内中,合治一千杵,用为散,蜜和丸 亦佳。密器中贮之,莫令歇。主心腹诸卒暴百病。若中恶客忤,心腹胀满,卒痛如 锥刺,气急口噤,停尸卒死者,以暖水若酒,服大豆许三四丸。或不下,捧头起,灌令 下咽,须臾当差。如未差,更与三丸,当腹中感,即吐下便差。若口噤,亦须折齿灌 之。 治伤寒,令愈不复,紫石寒食散方(死 千金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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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111 紫石英 白石英 赤石脂钟乳(研炼)栝蒌根 防风 桔梗 文蛤 鬼白 各一分 太乙余粮十分(烧)干姜 附子(地,去皮)桂枝(去皮)各四分 上十三味,杵为散,酒服方寸七。 救卒死方 薤 捣汁 鼻中。 又方 雄鸡冠割取血,管吹内鼻中。 .猪脂如鸡子大,苦酒一升,煮沸灌喉中。 鸡肝及血涂面上,以灰围四旁,立起。 大豆二七粒,以鸡子白并酒和,尽以吞之。 救卒死而壮热者方 砚石半厅,以水一斗半煮消,以漬脚,令没踝。 救卒死而目闭者方 骑牛临面,捣薤汁灌耳中,吹皂葵末鼻中,立效。 救卒死而张口反折者方 灸手足两爪后十四壮了,饮以五毒诸膏散。(有巴豆者) 數卒死而四肢不收失便者方 马一升,水三斗,煮取二斗以洗之;又取牛洞(稀类是也)一升,温酒濃口中:灸 心下一寸,脐上三寸,脐下四寸,各百壮,差。 救小儿卒死而吐利不知是何病方 狗屎一丸,绞取汁灌之。无湿者,水煮干者取汁。 尸蹶,脉动而无气,气闭不通,故静而死也。治方(脉证见上卷) 菖蒲屑,内鼻两孔中吹之。今人以桂屑著舌下。 又方 别取左角发方寸,烧灰,酒和,灌令入喉,立起。 救卒死客忤死还魂汤主之方(《千金方》云:主卒忤、鬼击、飞尸,诸夸怒气绝,无复觉, 或已无脉,口噤拗不开,去齿下汤;汤下口不下者,分病人发左右,捉擒肩引之。药下复增,取 一升,须臾立苏。) 麻黄三两(去节)一方四两 杏仁(去皮尖)七十枚 甘草一两(炙)(《千金》用桂心 二两) 上三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痒,分令咽之。通治感忤。 叉方 韭根一把 乌梅三七枚 吴茶 半升(炒) 上三味,以水一斗煮之,以病人栉内中,三沸、栉浮者生,沉者死。煮取三升,去 滓,分饮之。 救自溢死,自旦至暮,虽已冷,必可治;自暮至旦,则难也,恐此当言气盛故 也。然夏时夜短于昼,又热,犹应可治。又云:心下若微温者,一日以上犹可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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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金方论衍义 又方 徐徐抱解,不得截绳,上下安被卧之。一人以脚踏其两肩,手少挽其发,常弦 弦,勿纵之;一人以手按据胸上,数动之;摩拇臂胫屈伸之。若已僵,但渐渐强屈之, 并按其腹。如此一炊顷,气从口出,呼吸眼开,而犹引按莫置,亦勿苦劳之。须电, 可少桂汤及粥清含与之,令濡喉,渐渐能咽,及稍止,若向令两人以管吹其两耳,深 好。此法最善,无不活者。 凡中喝死,不可使得冷,得冷便死,疗之方。 屈草带,绕喝人脐,使三两人溺其中,令湿。亦可用热泥和屈草;亦可扣瓦碗底 按及车缸,以着喝人,取令溺,须得流去。此谓道路穷,卒无汤,当令溯其中,欲使多 人溺,取令温若汤,便可与之;不可泥及车缸,恐此物冷。:喝既在夏,得热泥土,暖车 缸,亦可用也。 救溺死方 取灶中灰两石余,以埋潮人,从头至足,水出七孔,即苏。 上疗自缢潮喝之法,并出自张仲景为之,其意殊绝,殆非常情所及,本草所能 关,实救人之大术也。伤寒家数有喝病,非此遇热之喝。(現《外台):《肘后)网) 治马坠及一切筋骨损方(見 肘后》) 大黄一两(切,漫,汤成下)绯帛如手大(烧灰)乱发如鸡子大(烧灰)久用炊 单布一尺(烧)败蒲一握三寸 桃仁四十九枚(法皮尖,燕)甘草如中指节(炎, 锉) 上七味,以童子小便,量多少煎汤成,内酒一大盏,次下大黄,去滓,分温三服。 先锉败蒲席半领,煎汤浴,衣被盖复;斯须通利数行,痛楚立差。利及浴水赤,勿怪, 即瘀血也。 禽鱼兽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凡饮食滋味,以养生。食之有妨,反能为害,自非服药炼液,焉能不饮食乎?切 见时人,不闲调摄,疾疢竞起;若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须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 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凡煮药 饮汁以解毒者,虽云救急,不可热饮;诸毒病得热更甚,宜冷饮之。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 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辩曰:春不食肝者,为肝气旺,脾气败,若食肝,败 又补肝,脾气败尤甚,不可救。又肝旺之时,不可以死气人肝,恐伤魂也。若非旺时 即虚,以肝补之佳,余脏准此。 凡肝胜,自不可轻啖,自死弥甚。 凡心皆为神识所舍,勿食之,使人来生复其报对。 凡肉及肝,落地不着尘土者,不可食之。 诸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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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下 113 诸肉及鱼,若狗不食,鸟不啄者,不可食。 诸肉不干,火炙不动,见水自动者,不可食。 肉中有如珠点者,不可食。 六畜肉热血不断者,不可食。 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食肥肉及热羹,不可饮冷水。 诸五脏及鱼,投地尘土不污者,不可食。 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自死肉,口闭者,不可食。 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可食。 善自死,趾首及伏地者,食之杀人。 食生肉,饱饮乳,变成白虫(一作血蛊)。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坚积,宜利药下之。 脯藏米瓮中,有毒,及经夏食之,发肾病。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 黄柏屑 捣服方寸匕 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郁肉,密器盖之,隔宿者是也;漏脯,茅屋漏下,沾着者是也) 烧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饮生韭汁三升亦得。 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 大豆,浓汁饮数升即解。亦治狸肉漏脯等毒。 治食生肉中毒方 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数沸,澄清汁,饮一升,即愈。 治六畜禽兽肝中毒方 水浸豆豉,绞取汁,服数升愈。 马脚无夜眼者,不可食。 食酸马肉,不饮酒,则杀人。 马肉不可热食,伤人心。 马鞍下肉,食之杀人。 白马黑头者,不可食。 白马青蹄者,不可食。 马肉、独肉共食,饱醉卧,大忌。 驴、马肉合猪肉食之,成霍乱。 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治马肝毒中人未死方 雄鼠屎二七粒,末之,水和服,日再服。(原尖者是) 又方 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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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金匮方论衍义 治食马肉中毒欲死方 香豉二两 杏仁三两 上二味,蒸一食顷熱杵之服,日再服。 煮芦根汁饮之良。 疫死牛,或目赤,或黄,食之大忌。 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 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牛肺从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马尾,割去勿食,食则损人。 牛、羊、猪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内生虫。 啖蛇牛肉杀人,何以知之?啖蛇者,毛发向后顺者是也。 治啖蛇牛肉食之欲死方 饮人乳汁一升,立愈。 又方: 以消洗头,饮一升愈。 牛肚细切,以水一斗,煮取一升,暖饮之,大汗出者愈。 治食牛肉中毒方 甘草煮汁饮之,立解。 羊肉有宿热者,不可食。 羊肉不可共生鱼、酪食之,害人。 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悬筋,食之令人癫。 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痈。 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胜。 猪肉共羊肝食之,令人心闷。 猪肉以生胡荽同食,烂人脐。 猪脂不可合梅子食之;猪肉和葵食之,令人少气。 鹿肉不可和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 糜脂及梅李子,若妊妇食之,令子青盲,男子伤精。 獐肉不可合虾及生菜、梅、李果食之,皆病人。 病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终身不愈。 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 食犬鼠余,令人发瘘疮。 治食犬肉不消,令人心下坚,或腹胀,口干大渴,心急发热,妄语如狂,或洞下 方。 杏仁一升(合皮熱研用) 以沸汤三升,和取汁,分三服,利下肉片,大验。 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及鳖、鸡、鸭,令子无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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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下 免肉不可合白鸡肉食之,令人面发黄;兔肉着干姜食之,成 乱。.” 凡鸟自死,口不开,翅不合者,不可食。 诸禽肉肝青者,食之杀人。 鸡有六翮四矩者,不可食之。 乌鸡白首者,不可食;鸡不可共胡蒜食之,能滞气。(一云鸠子) 山鸡不可合鸟兽肉食之。 雉肉久食之,令人瘦。 鸭卵不可合鳖肉食之。 妊娠食雀肉,令子淫乱无耻。 雀肉不可合李食之。 燕肉勿食,入水为蛟龙所隙。 鸟善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解之方。 大豆煮汁,及盐汁服之解。 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 鱼头中无腮者,不可食之,杀人。 鱼无肠胆者,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 鱼头似有角者,不可食。 鱼目合者,不可食。 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 鱼不可合鸡肉食之。 鱼不得与鸬鹚肉食之。 鲤鱼飾,不可合小豆食之;其子不可合猪肝食之,能害人。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云不可合猪肝食) 鯷鱼合鹿肉食,令人筋申缩。 青鱼酢,不可合生胡荽及生葵并麦草食之。 鱿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龟肉不可合酒果食。 鳖目凹陷者,及厌下有王字者,不可食之;其肉不得合鸡鸭子食 。 龟、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之。 虾无须,及腹下通黑,意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食脍,饮乳酪,令人腹中生虫,为瘕。 食之,在心胸不化,吐复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瘕病,治之方。 橘皮二两 大黄二两 朴硝二两 上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一小升,顿服即消。 食鲐多,不消,结为癥病,治之方 马鞭草 115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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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金匮方论衍义 上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對饮之三升, 消。又可服吐药吐之。 食鱼后食毒,两种烦乱,治之方。 橘皮,浓煎汁服之,即解。 食鯸銕鱼中毒方。 芦根,煮汁饮之,即解。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苏,煮汁饮之三升。 紫苏子捣汁饮之亦好。 又方 冬瓜汁饮二升,食冬瓜亦可。 凡蟹未過箱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瘘。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果子生食,生疮。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之。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淋沥寒热病。 杏酪不熟,伤人。 梅多食,损齿。 李不可多食,令人胪胀。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多食。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贏瘦者,弥不可食,務人。 诸果中毒治之方。 猪骨(烧过) 上一味,末之,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漏脯等毒。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 菌仰卷及赤色者,不可食。 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治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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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117 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煮汁饮之:服诸吐利药,并解。 食枫柱菌而笑不止,治之以前方。 误食野芋,烦毒欲死,治之亦以前方。(其野芋根,山东人名魁芋。人种芋三年不 收,亦成野芋,并杀人。)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急治之 方。 肉桂煎汁饮之,多饮冷水一二升,或食蒜,或饮地浆,或浓煮酸汁饮之,并解。 正月勿食生葱,令人面生游风。 二月勿食薯,伤人肾。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四、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发百病。 六月,七月勿食茱薁,伤人神气。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损心脉。 十一、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亦不用,戒之。 时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肿。 夜食生菜,不利人。 十月勿食被箱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发时手足十指爪 皆青,困委。 葱、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蠻食之,能杀人。 独颗韭,弥忌。 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 生葱和雄鸡、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韭葱,令人心痛。 夜食诸姜、蒜等,伤人心。 芫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韭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成瘕病。 莼多食,动寿疾。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璽虫。 黄瓜食之,发热病。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茎者,勿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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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金園方论衎义 胡荽久食,令人多忘。 病人不可食胡蔓及黄花菜。 芋不可多食,动病。 妊妇食姜,令子余指。 華多食发心痛。 華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咳疼痛。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小蒜多食,伤人心力。 食躁或躁方。 豉,浓煮汁饮之。 钩吻与芹菜相似,误食杀人。解之方(《肘后)云:与茶薰芥相似): 荠苨八两 上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温二服。(钩吻,坐地情,无他草,茎有毛,以此别之) 菜中有水莨菪,叶园而光,有毒,误食之,令人狂乱,状如中风,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为病。发时手青腹满,痛不可忍,名蛟 病,治之方。 硬糖二三升 上一味,日两度服之,吐出如蜥蜴三五枚,差。 食苦瓠中毒,治之方。 黍礦煮汁,服忘解。:: 扁豆,寒热者不可食之。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食大豆者忌啖猪肉。 大麦久食,令人作癣。 白黍米不可同饴蜜食。亦不可合葵子食之。 荞麦面多食之,令人发落。 盐多食,伤人肺。 食冷物,冰人齿。 食热物,勿饮冷水。 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着身,及使扇,即成病。 饮酒大忌结腹背,令人肠结。 醉后勿饱食。发寒热。 饮酒食猪肉,卧秫,稻穰中,则发黄。 食饴多饮酒,大忌。 凡水及酒,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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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下 119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痕。 食白米粥,勿食生苍耳,成走疰。 食甜粥已,食盐即吐。 犀角筋搅饮食沫出,及浇地喷起者,食之杀人。 饮食中毒烦满,治之方。 苦参三两 苦酒一升半 . 上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服之,吐食出即差。或以水煮亦得 又方 犀角汤亦佳。 贪食,食多不消,心腹坚满痛,治之方。 盐一升 水三升 煮令盐消,分三服,当吐出食便瘥。 矾石生入腹,破人心肝,亦禁水。 商陆以水服,杀人。 葶苈子敷头疮,药成入脑,杀人。 水银人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银着耳边,水银则吐。 苦棟无子者,杀人。 凡诸毒,多是假毒以投,无知时,宜煮甘草荠苨汁饮之,通除清毒药。 〔1〕“论曰” ,本条衍义,《金匮玉函经二注》与本书有异,现抄录如下,以供参考:“此复申明 胎成三月而后动也。上章以经断三月而漏下不止,然胎已成,故虽漏下,而胎动于上也。此章 以六月动者,以前三月经水利时而成胎,胎虽成而血时下,至后三月始断而不血,是以妊娠。 六月而胎始动,盖前三月因下血而胎失养,前三月与后三月之血下不止者,以其癥不去故也。 当下其癥,此丸主之。”〔2]“疼”,《金匮》、《金匮玉函经二注》作“疗”。 〔3]“乎”,自“若 不明”至此,《金匮玉函经二注》作“所以用是汤,先解其结聚之邪也,而温补其虚寒者,必另有 法矣。” 〔4〕“解”,疑为“详”之形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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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心典 〔清〕尤在泾 纂注 旷惠桃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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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说明 1 整理说明 《金匮要略心典》;成书于1726年,清 尤怡纂注。尤怡(2~1749 年),宇在圣,导拙吾,晚号饲鹤山人,长州(今江苏吴县)人,年轻时家贫 而好学,能诗文,后业医,医术精湛,钻研仲景之学尤深,著有《伤寒贯珠 集〉、《金匮要略心典〉、〈医学读书记》、〈静香楼医案》。 全书3卷,凡22篇。卷上载“脏腑经络先后病”至“肺瘘腩痈咳嗽 上气病”7篇;卷中载“奔豚气病”至“水气病”7篇;卷下载“黄疽病”至 “妇人杂病”8篇。删去了有方无论的原书杂疗方、饮食禁忌等后:3篇。 本书为老氏长期研读《金匮要略》“心有所得”的笔记所辑集。故凡 有所得者,则于原文精炼注释,论理畅达;凡原文筒奧难通者,宁峽而不 强释;凡属传写之误,悉予订正,以突出辦证。自序云:“票精研思,务求 当于古人之心酶后已…••集既成,颜日‘心典’,谓以吾心求古人之心, 而得其典要云尔。”徐大椿曾赞许此书“条理通达,指归明显,辞不必烦 而意已尽,语不必深而旨已传,虽此书之奥妙不可密际,而由此以进,虽 入仲景之室无难也。”故本书问世后,流传甚广,影响很大,多奉为学习 《金匮》的范本。 本书刊行以来,主要版本有清雍正十年(1732)初刻本、清同治八年 (1869)双白燕堂陆氏刻本、清光绪七年(1881)崇德书院刊本、中国医 学大成》本和1944年上海千顷堂书局铅印本等,此次整理以清雍正刻 本为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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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匮要略心典 徐 序 今之称医宗者,则日四大家,首仲景,次河间,次东垣,次丹溪。且 日仲景专于伤寒,自有明以来,莫有易其盲者也。然窃尝考神农著《本 草)以后,神圣辈出,立君臣佐使之制,分大小奇偶之宜,于是不称药而 称方。如《内经》中所载半夏秫米等数方是已。追商而有伊尹汤液之 说。大抵汤剂之法,至商面盛,非自伊尹始也。若扁、仓诸公,皆长于禁 方,而其书又不克传,惟仲景则独祖经方而集其大成,远接轩皇,近兼众 氏。当时著书垂敏,必非一种,其存者有〈金匮要略》及《伤寒论》两书。 当宋以前,本合为一,自林亿等校刊,遂分为两焉。夫伤寒乃诸病之一 病耳,仲景独著一书者,因伤寒变证多端,误治者欢,故尤加意,其自叙 可见矣。且《伤寒论》中一百十三方,皆自杂病方申检入,而伤寒之方, 又无不可以治杂病。仲景书具在,燎如也。若三家之书,虽各有发明, 其去仲景相悬,不可以道理计。四家并称,已属不伦,况云仲景专于伤 寒乎?呜呼!是尚得为读仲景之书者乎!《金匮要略》,正仲景治杂病 之方书也。其方亦不必尽出仲景,乃历圣相传之经方也。仲景则汇集 成书,而以已意出入焉耳。何以明之?如首卷栝楼桂枝汤,乃桂枝加栝 楼也,然不曰桂枝加栝楼汤,而日栝楼桂枝汤,则知古方本有此名也。 六卷桂枝加龙骨牡蛎汤,即桂枝加龙骨、牡蛎也,乃不别名何汤,而它桂 枝加龙骨牡蛎汤,则知桂枝汤为古方,而龙骨、牡蛎,则仲景所加者也。 如此类者,不可胜举。因知古圣治病方法,其可考者,惟此两书,真所谓 经方之祖,可与《灵》、〈素》并垂者。苟有心于斯道,可舍此不讲乎?说 者又日:古方不可以治今病。执仲景之方,以治今之病,鲜效而多害。 此则尤足叹者。仲景之方,犹百钧之弩也。如其中的,一举贯革;如不 中的,弓劲矢疾,去的弥远。乃射者不恨已之不能审的,而恨弓强之不 可以命中,不亦异乎!其有审病虽是,药稍加减又不验者,则古今之本 草殊也。详本草惟《神农本经》,为得药之正性,古方用药,悉本于是。 晋唐以后诸人,各以私意加入,至张洁古辈出,而影响依附,互相辩驳, 反失本草之正传。后人遵用不易,所以每投辄拒。古方不可以治今病, 遂为信然。嗟乎!天地犹此天地,人物犹此人物。若人气薄,则物性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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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3 薄,岂有人今而药独古也。故欲用仲景之方者,必先学古穷经,辨症知 药,而后可以从事。尤君在泾,博雅之士也。自少即喜学此艺,凡有施 治,悉本仲景,辄得奇中。居恒叹古学之益衰,知斯理之将坠,因取《金 匮要略》,发挥正义,朝勤夕思,穷微极本,凡十易寒暑而后成。其间条 理通达,指归明显,辞不必烦而意已尽,语不必深而旨已传。虽此书之 奥妙不可穷际,而由此以进,虽人仲景之室无难也。尤君与余有同好, 嘱为叙。余读尤君之书而重有感也,故举平日所尝论说者,识于端。尤 君所以注此书之意,亦谓是乎! 雍正十年壬子阳月松陵徐大椿叙 自 序 《金匮要略)者,汉张仲景所著,为医方之祖,而治杂病之宗也。其 方约而多验,其文简而难通。唐宋以来,注释阙如;明兴之后,始有起而 论之者;迄于今,乃不下数十家,莫不精求深讨,用以发蒙而解惑。然而 性高明者,泛骛远引,以曲逞其说,而其失则为浮;守矩矱者,寻行数墨, 而畏尽其辞,而其失则为隘。是隘与浮者,虽所趣不同,而其失则一也。 余读仲景书者数矣,心有所得,辄笔诸简端,以为他日考验学问之地,非 敢举以注是书也。日月既深,十已得其七八,而未克遂竟其绪。丙午秋 日,抱病斋居,勉谢人事,因取《金匮》旧本,重加寻绎,其未经笔记者补 之,其记而未尽善者复改之,覃精研思,务求当于古人之心而后已。而 其间深文奥义,有通之而无可通者,则阙之;其系传写之误者,则拟正 之;其或类后人续人者,则删汰之。断自脏腑经络之下,终于妇人杂病, 凡二十有二篇,厘为上中下三卷,仍宋林亿之旧也。集既成,颜日《心 典》,谓以吾心求古人之心,而得其典要云尔。虽然,刘氏扰龙,宋人刻 楮,力尽心劘,要归罔用。余之是注,安知其不仍失之浮,即失之隘也 耶。世有哲人,箴予阙失而赐之教焉,则予之幸也。 雍正已酉春日饮鹤山人尤怡题于北郭之树下小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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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目 卷上 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痉湿暍病脉证治第二 …6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治第三…•11 疟病脉证并治第四• 15 中风历节病脉证并治第五 17 血痹虚劳病脉证并治第六 :20 肺痿肺痈咳嗽上气病脉证治第七 24 卷中 奔豚气病脉证治第八 胸痹心痛短气病脉证治第九 腹满寒疝宿食病脉证治第十 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29 30 32 37 录 1 录 痰饮咳嗽病脉证治第十二: 消渴小便不利淋病脉证治第十三 •40 水气病脉证并治第十四 47 ⋯50 卷下 黄疸病脉证并治第十五 …⋯57 惊悸吐衄下血胸满瘀血病脉证治 第十六 61 呕吐哕下利病脉证治第十七 ⋯••64 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并治第十八 72 趺蹶手指臂肿转筋狐疝蛔虫病脉 证治第十九• 74 妇人妊娠病脉证治第二十⋯ :75 妇人产后病脉证治第二十一• ⋯•• 78 妇人杂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二 ⋯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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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上 1 卷 上 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问日: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 当先实脾。四季脾旺不受邪,即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 解实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药调之。 酸入肝,焦苦人心,甘人脾。脾能伤肾,肾气微弱水不行,水不行则心 火气盛,则伤肺;肺被伤则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肝气盛,肝自愈。此 治肝补脾之要妙也。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在用之。经曰:虚虚实实, 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余脏准此。 按:《素问》云: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肝应木而胜脾土,以是知肝病当传 脾也。实脾者,助令气旺,使不受邪,所谓治未病也。设不知而徒治其肝,则肝病未 已,脾病复起,岂上工之事哉!肝之病补用酸者,肝不足,则益之以其本味也,与《内 经》以辛补之之说不同。然肝以阴脏而含生气,以辛补者,所以助其用;补用酸者, 所以益其体,言虽异而理各当也。助用苦焦者,《千金》所谓心旺则气感于肝也。益 用甘味之药调之者,越人所谓损其肝者,缓其中也。酸人肝以下十五句,疑非仲景 原文,类后人谬添注脚,编书者误收之也。盖仲景治肝补脾之要,在脾实而不受肝 邪,非补脾以伤肾,纵火以刑金之谓。果尔,则是所全者少,而所伤者反多也。且脾 得补而肺将自旺,肾受伤必虚及其子,何制金强木之有哉!细按语意,见肝之病以 下九句,是答上工治未病之辞;补用酸三句,乃别出肝虚正治之法。观下文云,肝虚 则用此法,实则不在用之,可以见矣。盖胜病,惟虚者受之,而实则不受;胜邪,惟实 则能传,而虚则不传。故治肝实者,先实脾土,以杜滋蔓之祸:治肝虚者,直补本官, 以防外侮之端,此仲景虚实并举之要旨也。后人不寨肝病缓中之理,谬执甘先入脾 之语,遂略酸与焦苦,而独于甘味曲穷其说,以为是即治肝补脾之要妙。昔贤云:诚 辞知其所蔽,此之谓耶! 夫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 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胜元真通畅,人即安和。客气邪风,中人多死。 千般疾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 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 伤。以此详之,病由都尽。若人能养慎,不令邪风干忤经络;适中经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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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匮要略心典 未流传脏腑,即医治之;四肢才觉重滞,即导引吐纳,针灸膏摩,勿令九 窍闭塞;更能无犯王法、禽兽灾伤,房室勿令竭乏,服食节其冷、热、苦、 酸、辛、甘,不遗形体有衰,病则无由入其腾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 之处;理者,是皮肤,脏腑之纹理也。 人禀阴阳五行之常,而其生、其长,则实由风与气。盖非八风,则无以动荡而协 和;非六气,则无以变易而长养。然有正气,即有客气;有和风,即有邪风。其生物、 害物,并出一机,如浮舟、覆舟,总为一水。故得其和则为正气,失其和即为客气;得 其正则为和风,失其正即为邪风。其生物有力,则其害物亦有力,所以中人多死。 然风有轻重,病有浅深,约而言之,不越三条:一者,邪从经络入脏腑而深,为内所 因;二者,邪在四肢、九窍、皮肤,沿流血脉而浅,为外所因;三者,病从王法、房室、金 刃、虫兽而生,为不内外因,所谓病之由也。人于此慎养,不令邪风异气干忤经络, 则无病;适中经络,未入脏腑,可开、吐或和解而愈,所谓医治之也,此应前内因一 段。若风气外侵四肢,将及九窍,即吐纳、导引以行其气,针灸、青摩以逐其邪,则重 滞通快,而闭塞无由,此应前外因一段。更能不犯王法、禽兽,则形体不伤;又虽有 房室而不令竭乏,则精神不敝,此应前房室一段。膝理云者,谓凡病纠缠于身,不止 经络、血脉,势必充溢腾理,故必慎之,使无由入。媵者,三焦与骨节相贯之处,此神 气所往来,故日元真通会。理者,合皮肤、脏腑,内外皆有其理,细而不素,故曰纹 理。仲景此论,以风气中人为主,故以经络人雕腑者,为深、为内;自皮肤流血脉者, 为浅、为外;若房室、金刃、虫兽所伤,则非客气邪风中人之比,与经络、胜腑无相千 涉者,为不内外因也。 按:陈无择《三因方》,以六淫邪气所触为外因,五胜、情志所感为内因,饮食、房 室、跌扑、金刃所伤为不内外因。盖仲景之论,以客气、邪风为主,故不从内伤、外感 为内外,而以经络、胜腑为内外,如徐氏所云是也。无择合天人表里立论,故以病从 外来者为外因,从内生者为内因,其不从邪气、情志所生者,为不内外因,亦最明晰, 虽与仲景并传可也。 问日:病人有气色见于面部,愿闻其说。师曰:鼻头色青,腹中痛, 苦冷者,死;鼻头色微黑者,有水气;色黄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 设微赤非时者,死。其目正圆者,痉,不治。又色青为痛,色黑为劳,色 赤为风,色黄者便难,色鲜明者有留饮。 此气色之辨,所谓望而知之者也。鼻头,脾之部;青,肝之色;腹中痛者,土受木 贼也;冷则阳亡而寒水助邪,故死。肾者主水,黑,水之色,脾负而肾气胜之,故有水 气。色黄者,面黄也,其病在脾,脾病则生饮,故胸上有寒。寒,寒饮也。色白,亦面 白也,亡血者,不华于色,故白;血亡则阳不可更越,设微赤而非火令之时,其为雄阳 上泛无疑,故死。目正圆者,阴之绝也;痉,为风强病,阴绝阳强,故不治。痛則血凝 泣而不流,故色青。劳则伤肾,故色黑,经云:肾虚者,面如漆柴也。风为阳邪,故色 赤。脾病则不运,故便难。色鲜明者,有留饮,经云:水病入目下有卧蚕,面目鲜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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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上 也。 师曰:病人语声寂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暗暗然不彻者,心 膈间病;语声瞅瞅然细而长者,头中病。 请声寂寂然喜惊呼者,病在肾肝,为筋髓寒而痛时作也。暗暗然不彻者,病在 心肺,则气道塞而音木彰也。啾瞅然细而长者,痛在头中,则声不敢扬,而胸气道 自如,故虽细而仍长也。此音声之辨,闻而知之者也。然殊未备,学者一隅三反可 矣。 师曰:息摇肩者,心中坚;息引胸中上气者,咳;息张口短气者,肺痿 吐沫。 心中坚者,气实而出入阻,故息则摇肩。咳者,气逆而肺失降,则息引胸中上 气。肺痿吐沫者,气伤而布息难,则张口短气。此因病而害于气者也。 师曰:吸而微数,其病在中焦实也,当下之则愈,虚者不治。在上焦 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远,此皆难治。呼吸动摇振振者不治。 息兼呼吸而言,吸则专言人气也。中焦实,则气之人者不得下行,故吸微数。 数,犹促也。下之则实去气通而愈。若不系实而系虚,则为无根失守之气,顷将自 散,故日不治。或云;中焦实而元气虚者,既不任受攻下,而又不能自和,故不治,亦 通。其实在上焦者,气不得人而辄还,则吸促,促,犹短也;实在下焦者,气欲归而不 骤及,则吸远,远,犹长也。上下二病,并关脏气,非若中焦之实,可从下而去者,故 日难治。呼吸动摇振振者,气盛而形衰,不能居矣,故亦不治。 师曰:寸口脉动者,因其旺时而动。假令肝旺色青,四时各随其色; 肝色青而反色白,非其时色脉,皆当病。 旺时,时至而气旺,脉乘之而动,而色亦应之。如肝旺于春,脉弦而色青,此其 常也。推之四时,无不皆然。若色当青而反白,为非其时而有其色,不特肝病,肺亦 当病矣,犯其旺气故也。故曰:色脉皆当病。 问日: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何谓也? 师日:冬至之后,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阳之时,阳始生,天得温和。以未 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为至而不至 也;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为至而不去也;已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 五、六月时,此为至而太过也。 上之至谓时至,下之至谓气至,盖时有常数而不移,气无定刻而或迁也。冬至 之后甲子,谓冬至后六十日也。盖古造历者,以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为历元。依 此推之,则冬至后六十日,当复得甲子;而气盈朔虚,每岁递迁,于是至日不必皆值 甲子;当以冬至后六十日花甲一周,正当雨水之候为正。雨水者,冰雪解散而为兩 水,天气温和之始也。云少阳起者,阳方起而出地;阳始生者,阳始盛而生物,非冬 至一阳初生之谓也,窃尝论之矣。夏至一阴生,而后有小暑、大暑;冬至一阳生,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