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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书集成_第3册_温病类

佚名 · 第 386–405 页 · 共 43 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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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热经纬
倪冲之《伤寒汇言》:此湿家为病之总纲也(金锌)盖体气素以湿为事者,是为湿
家(条鲜)。其痛与痹痛不同,湿在关节而疼,故曰痹。今一身尽疼,而表有热,故聊
摄称日在经。熏黄与橘子黄,同是湿热,彼以热胜者黄而明,此以湿胜者黄而晦,宜
茵陈五苓散主之。海藏以熏黄为明黄。盖既湿胜,则次传寒中,小便自利者有之。
雄按:此由但清其热,不治其湿,故次传寒中。术附汤主之。折衷。
沈尧封曰:丹溪云:如造曲然,湿热郁久则发黄也。
雄按:湿热发黄,名日黄疽,皆是暴病。故仲景以十八日为期,其余所因甚多,
有谷疽、酒疽、女劳疸、黄汗,及冷汗便溏气虚之阴黄。身面浮肿晴白,能餐劳倦之
弱黄。神志不足,卒受恐吓,胆气外泄之惊黄。肝木横肆,脾胃伤残,土败而色外越
之痿黄。皆与暴病不同,不可概目为湿热病矣。
三、湿家,其人但头汗出,背强,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则哕,胸
满、小便不利,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热,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饮,
则口燥烦也。
尤在泾日:寒湿居表,阳气不得外通,而但上越,为头汗出,为背强,欲得被覆向
火,是宜用温药以通阳,不可与攻法以逐湿,乃反下之,则阳更被抑而哕乃作矣。或
上焦之阳不布而胸中满,或下焦之阳不化而小便不利,随其所伤之处而为病也。舌
上如胎者,本非胃热,而舌上津液燥聚,如胎之状,实非胎也。盖下后阳气反陷于
下,而寒湿仍聚于上,于是丹田有热,而渴欲得水,胸上有寒,而复不能饮,则口舌燥
烦,而津液乃聚耳!
雄按:胸中有寒之“寒”字,当作“痰”字解,胸中有痰,故舌上如胎。其津液为痰
所阻,故口燥烦。而痰饮乃水之凝结,故虽渴而不能饮也。杨云:此注极明确,凡《伤
寒论)言胸中有寒者,俱作痰解。
四、湿家,下之,额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
死。
尤在泾曰:湿病在表者,宜汗;在里者,宜利小便。苟非湿热蕴积成实,未可遽
用下法。杨云:湿证不可妄下。额汗出,微喘,阳已离而上行;小便利,下利不止,阴复
决而下走。阴阳离决,故死。一作小便不利者,死,谓阳上浮而阴不下济也。亦通。
雄按:张石顽云:自此而推之,虽额汗出,微喘,若大小便不利者,是阴气未脱,
而阳之根犹在也,下虽大小便利,若额上无开不喘,是阳气不越,而阴之根犹在也。
则非离决,可以随其虚实而救之。至于下利不止,虽无头开喘逆,阳气上脱之候,亦
死。亦有下利不止,小便反阔,而额上汗出者,谓之关。经云:关格不通,头无汗者,
可活;有汗者,死。
五、问日: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阴兩不止,医
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发其汗,汗大出者,但风气去,
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发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风湿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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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也。汪按:古人即表汗,亦须有节度如此,奈何近人必令其汗,又欲令其多耶?此与〈伤寒
论》桂枝汤下语,亦可互参。
倪冲之<伤寒汇言》:湿家不惟不可误下,亦不可误汗。惟风湿相搏一证(郵
倩),风从前来,湿伤卑下,两至搏击,一身尽为疼痛(子穌)。此是微挟表邪,法当汗
出而病方解(郊倩)。然时值淫雨(隐庵),不免湿气盛行(纯一)。医云:此可发汗。若
发大汗而病不愈,不惟风湿之邪不解,而且伤真气矣(郊情)。况风之乘罅也速,湿
之侵人也渐(子 )。然风在外而湿在内,且大汗出而渍衣被,汗转为湿,风气虽去,
而湿气仍隐伏而存之,是故不愈也(纯一)。使之微微似欲汗出,则正气宣发,充身
泽毛,若雾鐸之灌溉,与病相应。斯正气行而邪气却,营卫和而风湿并解矣(忠可)。
章虚谷日:治风湿者,必通其阳气,调其营卫,和其经络,使明阳表里之气周流,
则其内湿随三焦气化,由小便而去,表湿随营卫流行,化微汗而解,明湿之邪既解,
风邪未有不去者。若大发其汗,阳气奔腾。风为阳邪,随气而泄,湿邪阴滞,故反遗
留而病不愈也。此治风湿与治风寒不同者,虽寒湿同为阴邪,而寒清湿浊,清者易
散,独者粘滞,故汗法大有区别也。
六、湿家病,身疼痛,发热,面黄而喘,头晕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
饮食,腹中和无病,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内药鼻中则愈。
章虚谷曰:此所谓雾露清邪中于上也。三阳经脉,上头而行于身表,头中寒湿,
则表气不宜,故身疼发热。肺开窍于鼻,而行气于皮毛,邪从鼻人,湿過其阳而上
蒸,则面黄。气闭则喘,气壅则头痛鼻塞而烦,皆肺气窒塞,不得下降,故脉反大,其
与湿中于下,而在阴之脉沉细者,迥不同也。肺通喉,胃通咽,邪在肺,不在胃,故自
能饮食,腹中和无病。止头中寒湿,故鼻塞。当用辛香苦泄之药纳鼻中,如近世之
痧药,雄按:鼻烟亦可用,古人惟用瓜蒂散(十四)。使肺气通达,其湿邪化水;从鼻中出
则愈。
七、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翘赤小豆汤(十五)主之。
章虚谷日:表邪未解,湿热内瘀,身必发黄,故以麻黄解表,连翘、赤豆等味,利
肺气以清湿热,其邪在经络,故从表解之。
雄按:余治夏月湿热发黄,而表有风寒者,本方以香蕎易麻黄辄效。杨云:夏月
用香薷,与冬月用麻黃,其理正同。
八、伤寒,身黄、发热者,栀子檗皮汤(十六)主之。
尤在泾日:此热癌而未实之证。热瘀故身黄,热未实故发热而腹不满。栀子,
彻热于上。檗皮,清热于下。而中未及实,故须甘草以和之耳。
沈尧封曰:栀檗汤,清热利小便,治湿热之主方也。程扶生以麻连小豆汤治湿
热主方,不思麻连小豆汤发汗之方,惟外兼风寒者宜之,栀檗汤利小便之方也。杨
云:分析极清。若以麻连小豆汤为主方,不惟栀檗汤无著落,即论内但当利小便句,
亦无著落。
九、伤寒,七八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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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之。
尤在泾日:此则热结在里之证也。身黄如橘子色者,色黄而明,为热黄也;若阴
黄则色黄而晦矣。热结在里,为小便不利、腹满,故宜茵陈蒿汤下热通瘀为主也。
一O、阳明病,发热汗出,此为热越,不能发黄也。但头汗出,身无
开,剂颈而还,小便不利,渴饮水浆者,此为密热在里,身必发黄,茵陈蒿
汤(十七)主之。
尤在泾曰:热越,热随汗而外越也。热越则邪不蓄而散,安能发黄哉?若但头
汗出而身无汗,剂颈而还,则其热之蓄于内者方炽,而湿之引于外者无已。湿与热
合,瘀郁不解,則必蒸发为黄矣。茵陈蒿汤,苦寒通泄,使病从小便出也。
一一、阳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攻之必发热,色黄小便不利
也。
沈尧封曰:此是寒邪外束之湿温证也,麻连小豆汤是其主方。除却恶寒,即是
栀檗证。更加腹微满,即是茵陈蒿证。
章虚谷曰:上明发黄之证,此又明致黄之由也。面赤者,热郁在经,当以汗解。
若攻之伤其腑气,则在经之热,反从内走,与水谷之气,郁蒸发黄,三集闭塞,而小便
不利也。
一二、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侬者,身必发黄。
章虚谷日:虽未误下,而无汗、小便不利,其邪热闭结,心中懊侬,与胃中水液
郁蒸,而身必发黄也。
一三、阳明病,被火,额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发黄。
喻嘉言曰:湿停热郁而误火之,则热邪愈炽,津液上奔,额虽微汗,而周身之汗
与小便,愈不可得矣。发黄之变,安能免乎?
仲景疫病篇(山阴陈坤載安注)
一、寸口脉阴阳俱紧者,法当清邪中于上焦,浊邪中于下焦。清邪
中上,名曰洁也;浊邪中下,名日浑也。阴中于邪,必内栗也。表气微
虚,里气不守,故使邪中于阴也。阳中于邪,必发热头痛,项强颈挛,腰
痛胫痠,所谓阳中雾露之气。故曰清邪中上,浊邪中下。阴气为栗,足
膝逆冷,便溺妄出。表气虚微,里气微急,三焦相溷,内外不通,上焦怫
郁,脏气相票,口烂食断也。中焦不治,胃气上冲,脾气不转,胃中为浊,
营卫不通,血凝不流。若卫气前通者,小便亦黄,与热相搏,因热作使,
游于经络,出入脏腑,热气所过,则为痈脓。若阴气前通者,阳气厥微,
阴无所使,客气人内,嚏而出之,声嗢咽塞。寒厥相逐,为热所拥,血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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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状如豚肝。阴阳俱厥,脾气孤弱,五液注下,下焦不阖,清便下重,
令便数难,脐筑湫痛,命将难全。
此一节言受疫之源。疫者,即寒、暑、燥、湿、风夹杂而成,清浊不分,三集相溷。
其日中上、中下者,是就邪之清浊而言;日阴中、阳中者,亦即邪之中上、中下而言。
扼要全在中焦得治为主。中焦者,脾胃是也。脾胃之气有权,若卫气前通者,邪可
从经而汗解。若荣气前通者,邪可从腑而下解。倘脾胃之气不足,邪必内陷伤脏,
五液注下,便难脐痛,命将难全矣。为痈脓,下豚肝,指其重者而言,未必定当如是
也。所以疫证最怕邪伏膜原,内壅不溃,为难治。
二、伤寒,脉阴阳俱紧,恶寒发热,则脉欲厥。厥者,脉初来大,渐渐
小,更来渐渐大,是其候也。杨云:疫病乃秽那弥漫,其脉恒棋糊不清,此所云漸渐大,
渐渐小,正其候也。如此者恶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热多者,目赤脉
多,晴不慧。杨云:凡疫证,目晴必不了了。医复发之,咽中则伤。若复下之,
则两目闭,寒多者便清谷,热多者便脓血。若熏之,则身发黄。若熨之,
则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小便难者,为危殆。
此篇言疫邪初起之证与脉也。阴阳俱紧,恶寒发热,与伤寒同,而渐小渐大之
厥脉,是疫之所异也。因邪气深伏,正气不得宣通,所以先必恶寒,而甚则又形热汗
出,喉痛目赤也。若因恶寒而发汗,则助热上蒸而咽伤。若因内热而下之,则阳气
内陷而目闭。阴邪,多则便清谷;阳邪,多則便脓血。集之,则湿热郁蒸而身黄。熨
之,则热烁津液而咽燥。总因邪伏募原,故汗、下、熏、熨皆误也。其可數与不數,当
于小便之利不利验也。杨云:温病小便利,则阴气未竭;疫证小便利,則腑气尚通。邪有出
路,故俱可治。
三、伤寒,发热头痛,微汗出。发汗,则不识人。熏之,则喘,不得小
便,心腹满。下之,则短气,小便难,头痛背强。加温针,则衄。
此节言清邪之中上者,故阳分之证居多,清邪中上,直入募原也。其发热、头
痛、微汗,为邪热熏蒸,非在表也。放发汗,则热盛而神昏。杨云:汗为心流,过汗則心
虚,而邪蔽清阳。熏之,则热壅而作喘,杨云:意之則以热益热,而伤水之上源。不得小
便,心腹满者,气不通也,亦非在里。短气,小便难,头痛背强者,下伤津液也。妞
者,温针伤络也。杨云:那热入营,故衄。治当先达募原,不致此变。
四、伤寒,发热,口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贪水者,必
呕。杨云:水积而不运,故喔。恶水者,厥。杨云:热盛而无制,故厥。若下之,咽中
生疮。杨云:热遗子上,故生疮。假令手足温者,必下重便脓血。杨云:四末属牌,
溫則热邪克斥脾胃,故下脓血。头痛目黄者,若下,则两目闭。杨云:温那非蒲濂所
能驱,而反虚其正,故目闭。贪水者,脉必厥,其声嘤,咽喉塞。杨云:亦水积泛道之
象。若发汗,则战栗,阴阳俱虚。杨云:邪在里,不在表,汗之則徒虚其表。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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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若下之,则里冷不嗜食,大便完谷出。杨云:悉水則湿盛热徵,下之則伤其中
气。若发汗,则口中伤,舌上白胎。杨云:津液外竭,时秽那上蒸。烦躁,脉数
实。杨云:热盛子内。不大便,六七日后必便血。若发汗,则小便自利也。
杨云:太阳膀胱主津液,汗之則正虛,而不能釣束。
此节言独邪之中下者,故明分之证居多。浊邪中下者,非下受也。仍从募原分
布,谓阴邪归阴也。邪并于,则阴实阳虚,故有勃勃气出,头痛目黄,妞不可制,贪
水咽疮,下重便脓血诸证,此阴实也。其目闭脉厥,声零咽塞,战栗不嗜食,大便完
谷,小便自利者,此阳虚也。实为真实,虚为假虚。故非偏偏阳可治。
五、病人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
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也,宜抵当汤(十
~)。若脉数不解,而下利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此疫邪之分传者,病无表里证,邪在募原,此指初起言。脉数者,热盛于内也。
浮者,热蒸于外也。发热七八日而不从汗解,其内热已深,故曰可下。此指现在而
言。假令已下,是指下后言也。若下后脉数不解,热传于阳,则消谷善饥,为卫气前
通也;热传于阴,必伤血成瘀,为营气前通也,宜抵当汤。即下如豚肝之类。若脉数
不解,而下利便脓血者,已成脾气孤绝,五液注下,为不治之证也。勿作寻常协热利
看。
六、病在阳,应以汗解之,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劫,不得
去,弥更益烦,肉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十九)。杨云:此条
瀑热俱有之,不独疲病。若不瘥者,与五苓散(二一)。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
三物小陷胸汤(二二),白散(二三)亦可服。
此疫邪之传表者,“却”字疑是“劫”字之误。徐亚枝云:却,不得前也,热被冷抑,不
得外出,轉而内攻,故弥更益煩,却字似非误。杨云:是。文蛤散当属文蛤汤(二十)。病在
阳者,谓疫邪已传阳分也,传于阳当从汗解。潠,喷也;灌,溉也。疫邪热极,原可饮
冷水得大开而解者,乃以之 撰灌皮毛,内热被冷水外劫,故内烦益甚,肉上粟起也;
欲饮而不渴者,内热为外水所制也。文蛤,性寒气燥,合之麻杏石甘,去外水而清内
热,五苓散亦俱利水彻热之功,小“陷胸汤及亦可服”七字疑衍。
七、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
此疫邪之传里者。哕,在伤寒多寒,在疫证为热。况现有腹满、前后不利可据,
其为邪气壅蔽无疑。前后,二便也。利二便即碗里法也。
八、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
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
渴而饮水眍者,柴胡汤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此疫邪之越于三阳者,得病六七日,恶风寒而脉浮弱,非表虚也。手足温而脉
迟,非里寒也。合之为疫邪内伏不溃之证,医者重于疏里,乃二三下之,不能食,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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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难,不无伤中。而胁下满痛,少阳也。面目及身黄,阳明也。颈项强,太阳也。邪
已越于三阳,斯时但于清解热毒剂中,按经据证,略加引经达表之药足矣。若掏于
胁痛为少阳,与柴胡汤,参、甘、姜、枣 蔽疫邪,必下重作利也。若先渴后呕,为水
饮内停,非少阳喜呕,柴胡汤必不可与,食谷者,哕,亦属邪蔽使然,非内寒也。末句
之义,似有脱筒。
九、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
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二四)。
此疫邪之越于太阳者,太阳病不解,系疫邪浮越,非太阳经病也。停,匀也。脉
明阳俱停,是尺寸、浮、沉、迟、速、大、小同等也。其正气有权,足以化邪,故从汗解。
振栗者,战汗也。脉微,谓邪气衰也。阳邪先退,先从汗解。阴邪先退,先从下解。
开法不一,而下法宜调胃承气,以疫邪虽热,不必尽实也。
一〇、太阳病,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
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后下之。
此言疫邪传表,先下后汗之误。疫邪达表,当从汗解,乃掏于碗里而先下之,徒
虚其里,故不愈。因复发汗,是又虚其表,故汗出而作冒也。必俟表气已和,再和里
气。疫证汗后,往往有宜下者,有下后必汗出而始解者,总由邪气分传,而无一定之
治法也。
一一、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
胸也;脉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
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血。
此言疫邪误下之变。治疫虽宜疏里,但既越于太阳,自当从表,一误下之,其变
有不可胜言者。促,为阳盛,下之必致结胸;不结者,阳邪外散也,为欲解。浮为在
表,下之则内陷为结胸;紧,为邪实,下之则邪上浮为咽痛;弦者,挟风,下之则引风
入肝,故两胁拘急;细数者,热郁于内也,下之则邪火上冲,故头痛未止;沉紧,多饮,
下之必动其饮,故欲呕;沉滑者,热为湿滞也,下之则湿热下流,故协热利;浮滑者,
热盛于表也,下之則热邪内攻,故下血。
一二、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
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二五)主之。
阳毒者,疫邪犯于阳分也。阳邪上壅,故面赤。热极伤血,故遍体斑斑如锦纹
也。咽喉痛,唾脓血,皆邪热烁津,有立时腐败之势。五日经气未間,毒犹未遍,故
可治。七日则邪气遍而正气消矣,故日不可治。方用升麻鳖甲者,所以解阳分之
毒,即所以救阴分之血也。
一三、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
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阴毒者,疫邪入于阴分也。阴中于邪,故面目青。邪闭经络,故身痛如被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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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热经纬
咽喉痛者,阴分热毒上壅也。故其日数与阳经同,而治法原方去雄黄、蜀椒者,阴分
已受热邪,不堪再用热药也。
雄按:王安道云:阴者,非阴寒之病,乃感天地恶毒异气,人于阴经,故曰阴毒
耳!后人谓明寒极盛,称为明毒。引仲景所叙“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数语,
却用附子散、正阳散等药。窃谓阴寒极盛之证,固可名为阴毒,然终非仲景所以立
名之本意。后人所叙阴毒,与仲景所叙阴毒,自是两般,岂可混论?益后人所叙阴
毒,是内伤生冷,或暴寒所中,或过服寒凉药,或内外俱伤于寒而成,非天地恶毒异
气所中也。又赵养葵云:此阴阳二毒,是感天地疫疠非常之气,沿家传染,所谓时疫
也。
又按:雄黄、蜀椒二物,用治阳毒,解者谓毒邪在阳分,以阳从阳,欲其速散也。
余调雄黄尚属解毒之品,用之治毒,理或有之。至蜀椒岂面赤发斑,咽痛、唾血之可
试乎?必有错简,未可曲为之说也。杨云:通人之论,《伤寒论》中,此类甚多,俱不必强作
解释也。
又按:倪冲之〈伤寒汇言》附录袁云龙云:仲景之书,前叙六经请条,其中文义,
前后起止,多有阙失,历代医哲,并未深勘。至于阳毒、明毒二条,更可诧异,俱用升
麻鳖甲汤,阴毒但无雄黄、蜀椒,此坊刻之讹本也。宋•庞安常于明毒、阳毒概用全
方,阴毒不去椒、黄,于理稍近。余于万历乙亥,得南阳旧本,其阴毒条,于去雄黄
下,作倍蜀椒加半主之,于理为是。盖阳毒、阴毒二证,良由平素将息失宜,耗疲精
髓,逆乱气血,所以卒受山林、水泽、瘴厉恶气所中,感而成疾。余当壮年北游燕邸
以及辽阳之外,南游闽、广、黔、,以及交趾之区。大抵南方多阳毒,北方多阴毒。
时医按法施治,曾无一验。中州等处,有人患此,亦罕能救。细按二证,俱有“咽喉
痛”三字,以余窃论疡科书,有锁喉风、缠喉风、铁蛾缠三证,其状相似,有面色赤如
斑者,有面色青而慘者,有吐脓血者,有身痛如被杖者,有气喘急促者,有发谵语
烦乱者。虽有兼证如此,总以咽喉闭痛为苦,卒发之间,三五日可治,至七日不減,
即无生理,岂非阳毒、阴毒二证之类乎?再察其脉,缓大者生,细数紧促者死。余见
此二证,不论阳毒阴毒,概用喉科方,以蓬砂二钱,火硝六分,米醋一盏,姜汁小半
盏,用鹅翎探人喉中,吐痰碗许,活者百数。据袁公之论,则阳毒为阳邪,阴毒为阴
邪矣。阴邪固宜倍蜀椒之半,而以蜀椒施之阳邪,终嫌未妥,改从喉科法引吐却稳
当。以余度之,阳毒即后世之烂喉痧耳!叔和谓之温毒是已。治法忌用温散,宜用
清化。陈继宜《疫痧草》专论此症。
一四、论日: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
常默然,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得药则剧
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溺时头痛者,六十日乃愈;
若溺时头不痛浙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
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各随证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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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杨云:《金康》中论此证,最为明显完善。
百合病者,皆缘时疫新愈,其三焦慶理营卫之交,余热未清,正气困乏,不能流
畅。如人在云雾之中,倏清倏浑。如日月被蚀之后,或明或暗,故有种种不可名言
之状。而其口苦、小便赤、脉微数,乃余热的证也。病不在经络脏腑,杨云:此句欠
酌。治不能补泻温凉,惟以清气为主。气归于肺,而肺百脉,一宗者,统宗于一,
即悉致其病之谓也。溺时头痛者,小便由于气化,水去则火上冲也。其病为重,六
十日愈,月再周而明必复也。溺时淅淅然者,膀胱腑气一空,表气亦因之失护也。
但头眩者,阳气不能上达也。热渐衰,病渐轻,故愈日渐速也。日其证,指潮时头痛
诸证而言。日未病预见,谓未成百合病,先见头痛等证也。百合清热养阴,专润肺
气,治以百合,即以百合名病也。
雄按:此病仲景以百合主治,即以百合名其病。其实余热逗留肺经之证,凡温
暑湿热诸病后皆有之,不必疫也。肺主魄,魄不安则如有神灵,肺失肃清,则小便
赤,百合功专清肺,故以为君也。杨云:前注已平正通达,读此更亲切不易,觉前注尚鬧一
层。余尝训孟英学识,前无古人,试取其所注,与古人所注較论之,当知余言之,非阿所好也。
忆辛丑暮春,于役兰溪,在严州舟次,见一女子患此证,其父母以为祟也。余询其起
于时证之后,察其脉数,第百合无觅处,遂以苇茎、麦冬、丝瓜子、冬瓜皮、知母为方。
汪按:百合本治肺之品,从此悟入,可谓在人意中,出人意外矣。服之,一剂知,二剂已。
一五、百合病,见于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
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此推究致百合病之原。见于阴者,即阴中于邪也,阴既受邪,不即与阳气通调,
则阴邪愈闭,法当攻阳以救其阴也;见于阳者,即阳中于邪也,阳既受邪,不即与阴
气通达,则阳邪不化,法当攻阴以數其阳也。若不攻阴救阳,复发其汗,是为见阳攻
阳;不知攻阳救阴,复下之,是为见阴攻阴。二者均之为逆,皆因治不如法,阴阳未
能透解,所以致有百合之病。若于百合病中并无汗下之证,毋用汗下之法也。下
之,汗、吐、下皆此意。此处“明阳”二字,但就营卫讲,不说到气血脏腑上。
一六、百合病,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二六)主之。
得之汗后者,其阳分之津液必伤,余热留连而不去,和阳必以明,百合同知母、
泉水,以清其余热,而阳邪自化也。
雄按:初病邪重,放上节言救、言攻,此病后余邪,当用和法。
一七、百合病,吐之后者,百合鸡子黄汤(二七)主之。
其得之吐后者,吐从上逆,较发汗更伤元气,明火得以上乘,清窍为之攀蔽矣。
故以鸡子黄之纯阴养血者,佐百合以调和心肺,是亦用阴和阳矣。
一八、百合病,下之后者,百合滑石代豬汤(二八)主之。
其得之于下后者,下多伤阴,阴虚则阳往乘之,所以有下焦之热象,百合汤内加
滑石、代豬,取其镇逆利窍以通阳也。是谓用阳和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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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热经纬
一九、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二九)主
之。
不经吐、下、发汗,正虽未伤,而邪热之袭于阴阳者,未必透解,所以致有百合病
之变也。病形如初,指百合病首节而言,地黄取汁,下血分之瘀热,故云:大便当如
漆,非取其补也。百合以清气分之余热,为阴阳和解法。
二〇、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百合病,至一月不解,缠绵日久,变成渴者,津液消耗,求水以自滋也。海而不
致下消,病犹在肺,肺主皮毛,故以百合汤洗之,使毛脉合行,精气于腑也。食煮饼,
假麦气以助津液。勿以盐鼓,恐夺津增渴也。
二一、百合病,渴不差者,栝蒌牡蛎散(二二)主之。杨云:此条证比上条较
童。
雄按:尤在泾曰:病变成渴,与百合洗方而不瘥者,热盛而津液伤也。栝萎根苦
寒,生津止渴。牡蛎,咸寒,引热下行,不使上铄也。此注已极赅括,陈注较逊,故从
尤本
二二、百合病,变发热者,百合滑石散(三十)主 。
变发热者,余邪郁久,淫于肌表,热归阳分也。百合,清金退热,加滑石,以利窍
通阳,日当微利,指小便言,谓热从小便去也。
二三、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得安,蚀
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也。其面目乍赤、乍黑、乍
白。蚀于上部则声嗄,甘草泻心汤(三二)主之。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
汤洗之。蚀于肛者,雄黄熏之。
百合病是余热留连于气机者,狐惑病是余毒停积于幽阴者。狐惑,水虫也。原
疫邪不外湿热,久留不散,积而生虫。听泉云:瘦那久留,人不活矣。久留上宜加“余邪”
二半。喉与二阴为津液湿润之处,故虫生于此也。声嗄因知其蚀于喉,咽干而知其
蚀于阴者,因其热郁于下,津液不能上升也。余热内郁,故状似伤寒。内热,故默默
欲眠。内烦,故目不得闭,卧起不安。面目乍赤、乍黑、乍白,以热邪隐见不常,非虫
动也。苦参、雄黄,皆燥湿杀虫之品,甘草泻心,不特使中气运而湿热自化,抑亦苦
辛杂用,足胜杀虫之任也。略参尤氏。
二四、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
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眦黑。若能食,脓已成。赤豆当归散(三三)主
之。
此疫邪热毒蕴伏于内也。故有脉数、身不热、微烦、欲卧之证。初得之汗出,表
气尚通也。至三、四日目赤如鸠眼,热伤血分也。七、八日,目四眦黑,血已腐败也。
能食者,病不在胸腹,脓成于下也。赤小豆,清热去湿,兼以解毒。当归,和血化脓,
使毒从下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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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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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辈喻嘉言将(平脉篇)中“清邪中上焦,浊邪中下焦”一节,为仲景论疫根据,
可谓独具只眼者矣。其治法以逐秽为第一义。上焦如雾,升而逐之,兼以解毒;中
焦如沤,疏而逐之,兼以解毒;下焦如,决而逐之,兼以解毒。此论识超千古。雄
按:林北海亦云:喻氏论瘦,高出千古,直发前人所来发。盖仲景于吐利、霍乱等,不过感
一时冷热之气者,犹且论及,而谓疫病之为流行大毒者,反不之及耶!然则《伤寒
论》中之必有疫证,是非臆说,坤学识浅陋,不敢妄自搜罗,扰乱经旨,但将《伤寒)、
《金匮》中证治,与风寒等法不合,寓有毒意者,均归之疫焉!雄按:守真论温,风遠论
暑,又可论瘦,立言虽似创辟,皆在仲景范围内也。
杨云:此篇搜辑甚佳,俱古人所未及,然原论不可解处甚多,其用方与病不相登
对处亦有之,读者师其意,而于其不可解者,勿强事穿凿则善矣。
汪按:此评大妙,如此方不为昔人所愚,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也。
卷
三
叶香岩外感温热篇
章虚谷曰:仲景论六经外感,止有风、寒、暑、湿之邪。论温病由伏气所发,而不
及外感。或因书有残阙,皆未可知,后人因而穿凿附会,以大青龙、越婢等汤证治为
温病,而不知其实治风寒化热之证也。其所云:太阳病,发热而渴为温病。是少阴
伏邪出于太阳,以其热从内发,故渴而不恶寒。若外感温病,初起却有微恶寒者,以
风邪在表也。亦不渴,以内无热也。似伤寒而实非伤寒,如辨别不清,多致误治,因
不悟仲景理法故也。盖风为百病之长,而无定体,如天时寒冷,则风从寒化而成伤
寒。温暖则风从热化而为温病。以其同为外感,故证状相似,而邪之寒热不同,治
法迥异,岂可混哉?二千年来,纷纷议论,不能剖析明白,我 叶天士始辨其源流,
明其变化,不独为后学指南,而实补仲景之残阙,厥功大矣。爱释其义,以便览焉!
一、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肺主气,属卫;心主血,属营。
辨营卫气血,虽与伤寒同,若论治法,则与伤寒大异也。
华触云曰:邪从口鼻而人,故日上受。但春温冬时伏寒藏于少阴,遇春时温气
而发,非必上受之邪也。则此所论温邪,乃是风温、湿温之由于外感者也。
吴鞠通曰:温病由口鼻而人,自上而下,鼻通于肺。肺者,皮毛之合也。经云:
皮应天,为万物之大表。天属金,人之肺亦属金。温者火之气,风者火之母,火未有
不克金者,故病始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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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温热经纬
诸邪伤人,风为领袖,故称百病之长。即随寒、热、温、凉、之气,变化为病,故经
言其“善行而数变”也。身半以上,天气主之,为阳。身半以下,地气主之,为阴。风
从寒化属阴,故先受于足经;风从热化属阳,故先受于手经。所以言温邪上受,首先
犯肺者,由卫分而入肺经也。以卫气通肺,营气通心,而邪自卫人营,故逆传心包
也。《内经》言:“心为一身之大主”而不受邪,受邪则神去而死。凡言邪之在心者,
皆心之包络受之,盖包络为心之衣也。心属火,肺属金,火本克金,而肺邪反传于
心,故曰逆传也。风寒先受于足经,当用辛温发汗。风温先受于手经,宜用辛凉解
表。上下部异,寒温不同,故治法大异。此伤寒与温病,其初感与传变皆不同也。
不标姓氏者,皆章氏原释。
雄按:〈难经》从所胜来者为微邪,章氏引为逆传心包解,误矣!盖温邪始从上
受,病在卫分,得从外解,则不传矣。第四章云:不从外解,必致里结,是由上焦气分
以及中、下二焦者为顺传。惟包络上居膻中,邪不外解,又不下行,易于袭人,是以
内陷营分者为逆传也。然则温病之顾传,天士虽未点出,杨云:肺与心相连,故肺热最
易入心,天士有见干此,故未言順传,而先言逆传也。而细绎其议论,则以邪从气分下行
为顺,邪入营分内陷为逆也。杨云:二语最精确。汪按:既从气分下行为顺,是必非升提所
宜矣。俗医辄云:防其内陷,妄用升提,不知此内陷,乃邪入营分,非真气下陷可比。苟无其
顺,何以为逆?章氏不能深究,而以生克为解,既乖本旨,又悖经文,岂越人之书竟
未读耶!?
二、盖伤寒之邪,留恋在表,然后化热入里,温邪则热变雄按:唐本作化
热最速。未传心包,邪尚在肺,肺主气,其合皮毛(唐本作“肺合皮毛而主气”)。
故云在表。在表(唐本无此二字),初用辛凉(何以首节章释改“辛平”,今订正之)轻
剂,挟风,则加入(唐本无“則”“入”二字)薄荷、牛蒡之属;挟湿,加芦根、滑石
之流。或透风于热外或渗湿于热下,不与热相搏,势必孤矣。
伤寒邪在太阳,必恶寒甚,其身热者,阳郁不伸之故,而邪未化热也。传至阳
明,其邪化热,则不恶寒,始可用凉解之法。若有一分恶寒,仍当温散。盖以寒邪阴
凝,故须麻桂猛剂。若温邪为阳,只宜轻散。倘重剂大汗而伤津液,反化燥火,则难
治矣。始初解表用辛凉,须避寒凝之品,恐遏其邪,反不易解也。或遇阴雨连绵,湿
气感于皮毛,须解其表湿,使热外透易解。否则,湿闭其热而内侵,病必重矣。其挟
内湿者,清热必兼滲化之法,不使湿热相搏,则易解也。略参拙意。
三、不尔,风挟温热而燥生,清窍必干,谓水主之气,不能上荣,两阳
相劫也。湿与温合,蒸郁而蒙蔽于上,清窍为之壅塞,浊邪害清也。其
病有类伤寒,其(唐本无此字)验之之法,伤寒多有变证;温热虽久,在一经
不移。以此为辨。(唐本作“总在一经为辩”;章本作“而少传变为鲜“粒妥)
胃中水谷,由阳气化生津液。故阳虚而寒者,无津液上升,停饮于胃,遏其阳
气,亦无津液上升。而皆燥渴。仲景已备论之。此言风热两阳邪劫其津液而成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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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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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其因各不同,则治法迥异也。至风雨雾露之邪,受于上焦,与温邪蒸郁,上蒙清
窍,如仲景所云“头中寒湿”,头痛鼻塞,纳药鼻中一条,虽与温邪蒙蔽相同,又有寒
热不同也。伤寒先受于足经,足经脉长而多传变;温邪先受于手经,手经脉短,故少
传变。是温病、伤寒之不同,皆有可辨者也。
維按:上第一章,统言风温、湿温与伤寒证治之不同,而章氏分三节以释之也。
四,前言辛凉散风,甘淡驱湿,若病仍不解,是渐欲人营也。营分受
热,则血液受(章本作“被”)劫,心神不安,夜甚无寐,或斑点隐隐,即撤去气
药。如从风热陷人者,用犀角、竹叶之属;如从湿热陷人者(唐本者下有
“用”字),犀角、花露之品,参人凉血清热方中。若加烦躁,大便不通,金汁
亦可加入。老年或平素有寒者,以人中黄代之,急急(唐本作“速”)透斑为
要。
热入于营,舌色必绛。风热无湿者,舌无苔,或有苔亦薄也。热兼湿者,必有浊
苔而多痰也。然湿在表分者,亦无苔,雄按:亦有薄苔。其脉浮部必细涩也。此论先
生口授及门,以吴人气质薄弱,故用药多轻淡,是因地制宜之法,与仲景之理法同,
而方药不同。或不明其理法,而但仿用轻淡之药,是效颦也。或又以吴又可为宗
者,又谓叶法轻淡如儿戏不可用,是皆坐井论天者也。雄按:又可亦是昊人。
雄按:仲景论伤寒,又可论疫证,麻桂、达原不嫌峻猛。此论温病,仅宜轻解。
况本条所列,乃上焦之治,药重则过病所。吴茭山云:凡气中有热者,当行清凉薄
剂。吴鞠通亦云: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也。观后章论中、下焦之治,何尝不用白虎
承气等法乎?章氏未深探讨,曲为盖护,毋乃视河海为不足,而欲以泪益之耶?华
岫云尝云:或疑此法仅可治南方柔弱之躯,不能治北方刚劲之质。余谓不然,其用
药有极轻清、极平淡者,取效更捷。苟能悟其理则药味分量,或可权衡轻重,至于治
法则不可移易。盖先生立法之所在,即理之所在,不遵其法,则治不循理矣。南北
之人,强弱虽殊,感病之由则一也。其补泻温凉,岂可废绳墨而出范围之外乎?况
姑苏商旅云集,所治岂皆吴地之人哉!不必因其轻淡而疑之也。又叶氏《景岳发
挥》云:西北人亦有弱者,东南人亦有强者,不可执一而论。故医者,必先议病而后
议药。上焦温证,治必轻清,此一定不易之理法,天士独得之心传,不必章氏曲为遮
饰也。
汪按:急急透斑,不过凉血清热。俗医必以胡荽、浮萍、西河柳为透法,大谬。
五、若斑出热不解者,胃津亡也。主以甘寒,重则如玉女煎(唐本无
“如”字),轻则如梨皮、蔗浆之类。或其人肾水素亏,虽未及下焦(唐本虽上
有“病”字),先自徬徨矣(唐本作“每多先自徬徨”),必验之于舌(唐本必上有“此”宇),
如甘寒之中,加入咸寒,务在先安未受邪之地,恐其陷人易易(唐本无此二
宇)耳。
尤拙吾曰:芦根、梨汁、蔗浆之属,味甘凉而性润,能使肌热除而风自息,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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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热经纬
《内经}“风淫于内,治以甘寒”之旨也。
斑出则邪已透发,理当退热,其热仍不解者,故知其胃津亡,水不济火,当以甘
寒生津。若肾水亏者,热尤难退,故必加咸寒,如元参、知母、阿胶、龟板之类,所谓
壮水之主,以制阳光也。如仲景之治少阴伤寒,邪本在经,必用附子温脏,即是先安
未受邪之地,恐其陷人也。热邪用咸寒滋水,寒邪用咸热助火,药不同而理法一也。
验舌之法详后。
雄按:此虽先生口授及门之论,然言简意赅,不可轻移一字,本条主以甘寒,重
则如玉女煎者,言如玉女煎之石膏、地黄同用,以清未尽之热,而數已亡之液,以上
文曾言邪已人营,故变白虎加人参法,而为白虎加地黄法。杨云:薏心明眼,鲍世聪
明。不曰白虎加地黄,而日如玉女煎者,以简捷为言耳!唐本删一“如”字,径作重
则玉女煎,是印定为玉女煎之原方矣。鞠通、虚谷因而袭误,岂知胃液虽亡,身热未
退,熟地、牛膝安可投乎?余治此证,立案必先正名,日“白虎加地黄汤”,斯为清气
血两燔之正法。至必验之于舌,乃治温热之要旨,故先发之于此,而后文乃详言之,
唐氏于必上加一“此”字,则验舌之法,似仅指此条言者,可见一言半语之间,未可轻
为增损也。
汪按:此条辨析甚当,心细如发,斯能胆大于身也。
六、若其邪始终在气分流连者,可冀其战汗透邪,法宜益胃,令邪与
汗并,热达媵开,邪从汗出。解后胃气空虚,当肤冷一昼夜,待气还自温
暖如常矣。盖战汗而解,邪退正虚,阳从汗泄,故肤渐冷,未必即成脱
证。此时宜令病者(唐本无此三字)安舒静卧,以养阳气来复。旁人切勿惊
惶,频频呼唤,扰其元神(唐本作“气”),使其烦躁(唐本无此句)。但诊其脉,若
虚软和缓,虽倦卧不语,汗出肤冷,却非脱证。若脉急疾,躁扰不卧,肤
冷汗出,便为气脱之证矣。杨云:鲜证精悉。更有邪盛正虚,不能一战而
解,停一、二日再战汗而愈者,不可不知。
魏柳洲曰:脉象忽然双伏或单伏,而四肢豚冷,或爪甲青紫,欲战汗也,宜熟记
之。
邪在气分,可冀战汗,法宜益胃者,以汗由胃中水谷之气所化,水谷气旺,与邪
相并而化汗,邪与汗俱出矣!故仲景用桂枝汤治风伤卫,服汤后令啜稀粥以助出
开。若胃虚而发战,邪不能出,反从内入也,故要在辨邪之浅深。若邪已入内而助
胃,是助邪反害矣。故如风、寒、温、热之邪,初在表者,可用助胃以托邪。若暑疫等
邪,初受即在膜原而当胃口,无助胃之法可施,虽虚人亦必先用开达。若误补,其害
匪轻也。战解后肤冷复温,亦不可骤进补药,恐余邪未净,复炽也。至气脱之证,尤
当细辦。若脉急疾,躁扰不卧,而身热无汗者,此邪正相争,吉凶判在此际,如其正
胜邪却,即汗出身凉,脉静安卧矣。倘汗出肤冷而脉反急疾,躁扰不安,即为气脱之
候,或汗已 出而身仍热,其脉急疾而烦躁者,此正不胜邪,即《内经》所云:“阴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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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三
33
交者死也。”
雄按:上第二章,以心肺同居肠上,温邪不从外解,易于逆传,故首节言内陷之
治,次明救液之法,末言不传营者,可以战汗而解也。第邪既始终流连气分,岂可但
以初在表者为释?盖章氏疑益胃为补益胃气,故未能尽合题旨。夫温热之邪,迥异
风寒,其感人也,自口鼻人,先犯于肺,不从外解,则里结而顺传于胃。胃为阳土,宜
降宜通,所谓腑以通为补也。故下章即有分消走泄,以开战汗之门户云云。可见益
胃者,在疏瀹其枢机,灌溉乎汤水,俾邪气松达,与汗偕行,则一战可以威功也。杨
云:此与章注,均有至理,不可偏度,学者兼观并识,而于临证时择宜而用之,則善矣。即暑疫
之邪在膜原者,治必使其邪热溃散,直待将战之时,始令多饮米汤或白汤,以助其作
汗之资,审如章氏之言,则疫证无战汗之解矣。且战汗在六、七 或旬余者居多,岂
竟未之见耶?若待补益而始战解者,间亦有之,以其正气素弱耳!然亦必非初在表
之候也。
七、再论气病有不传血分,而邪留三焦,亦如(唐本作“犹之”)伤寒中少
阳病也。彼则和解表里之半,此则分消上下之势,随证变法,如近时杏、
朴、苓等类,或如温胆汤(九七)之走泄。因其仍在气分,犹可望其(唐本作
“现有”)战汗之门户,转疟之机括(唐本有“也“宇)。
沈尧封日:邪气中人,所人之道不一。风寒由皮毛而人,故自外渐及于里;温热
由口鼻而入,伏于脾胃之膜原,与胃至近,故邪气向外,则由太阳、少阳转出。邪气
向里,則径人阳明。
经言三焦膀胱者,腰理毫毛其应,而皮毛为肺之合,故肺经之邪,不人营而传心
包,即传于三焦。其与伤寒之由太阳传阳明者不同,伤寒传阳明,寒邪化热,即用白
虎等法,以阳明阳气最盛故也。凡表里之气,莫不由三焦升降出人,而水道由三焦
而行。故邪初入三焦,或胸胁满闷,或小便不利,此当展其气机,虽温邪不可用凉药
遇之。如杏、朴、温胆之类,辛平甘苦以利升降而转气机,开战汗之门户,为化疟之
丹头,此中妙理,非先生不能道出,以启后学之性灵也。不明此理,一闻温病之名,
即乱投寒凉,反使表邪内闭,其热更甚,于是愈治而病愈重,至死而不悟其所以然,
良可慨也。
雄按:章氏此释,于理颇通,然于病情尚有未协也。其所云分消上下之势者,以
杏仁开上,厚朴宣中,茯苓导下,似指湿温,或其人素有痰饮者而言,故温胆汤亦可
用也。杨云:此释精确,胜章注远甚。试以《指南》温湿各案参之自见。若风温流连气
分,下文已云,到气才可清气。所谓清气者,但宜展气化以轻清,如梔、芩、蒌、莘等
味是也。虽不可遠用寒滞之药,而厚朴、茯苓,亦为禁剂。彼一闻温病,即乱投寒
凉,固属可慨,而不辨其有无湿滞,概用枳、朴,亦岂无遗憾乎?至转疟之机括一言,
原指气机通达,病乃化疟则为邪杀也,从此迎而导之,病自渐愈。奈近日市医,既不
知温热为何病?柴、葛、羌、防,随手浪用,且告病家日:须服几剂柴胡,提而为疟,庶
无变端,病家闻之,无不乐从,虽至危殆,犹曰提疟不成,病是犯真,故病家死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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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热经纬
怨,医者误而不悔,彼此梦梦,亦可慨也夫。
又按:五种伤寒,惟感寒即病者为正伤寒,乃寒邪由表而受,治以温散,尤必佐
以甘草、姜、枣之类,俾助中气以托邪外出,亦杜外邪而不使内人。倘邪在半表半里
之界者,治宜和解,可使转而为疟。其所感之风寒较轻而入于少阳之经者,不为伤
寒,则为正疟,脉象必弦,皆以小柴胡汤为主方。设冬伤于寒而不即病则为春温、夏
热之证,其较轻者,则为温疟、瘅疟。轩、岐、仲景,皆有明训,何尝概以小柴胡汤治
之耶?若感受风温、湿温、暑热之邪者,重则为时感,轻则为时疟。而温、热、暑、湿
诸感证之邪气流连者,治之得法,亦可使之转疟而出。统而论之,则伤寒有五,疟亦
有五。盖有一气之感证,即有一气之疟疾,不过重轻之别耳!今世温热多而伤寒
少,故疟 时 多而正疟少。温、热、暑、湿既不可以正伤寒法治 ,时疟岂可以正
疟法治之哉?其间二日而作者,正疟有之,时疟亦有之,名日三阴疟。以邪入三阴
之经也,不可误解为必属阴寒之病。医者不知五气皆能为疟,颟顸施治,罕切病情,
故世人患疟,多有变证。或至缠绵岁月,以致俗人有疟无正治,疑为鬼祟等说。然
以徐洄溪、魏玉横之学识,尚不知此,况其他乎!惟叶氏精于温、热、暑、湿诸感,故
其治疟也,一以贯之。余师其意,治疟鲜难愈之证。曩陈仰山封翁询余日:君何治
疟之神哉?殆别有秘授也。余谓何秘之有?第不惑于昔人之谬论,而辨其为风温、
为湿温、为暑热、为伏邪,仍以时感法清其源耳!近杨素园大令重刻余案评云:“案
中所载多温疟、暑疟,故治多凉解。但温疟、暑疟虽宜凉解,尤当辦其邪之在气在营
也。缪仲淳善治暑疟,而用当归、牛膝、鳖甲、首乌等血分药于阳明证中,亦属非法。
若湿温为疟与暑邪挟湿之疟,其湿邪尚未全从热化者,极要留意。况时疟之外,更
有瘀血,顽痰、阳维为病等证,皆有寒热如疟之象,最宜谛审,案中诸治略备,阅者还
须于凉解诸法中,缕析其同异焉!
八、大凡看法,卫之后,方言气,营之后,方言血。在卫汗之可也,到
气才可(唐本作“宣”)清气,人营(唐本作“乍入管分”)犹可透热转气(唐本作“仍转
气分而解”,如犀角、元参、羚羊等物(唐本有“是也”二字),人血(唐本作“重入于
血“)就(唐本作“则”)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如生地、丹皮、阿胶、赤芍
等物(唐本有“是也”二字)。否则(唐本作“若”)前后(唐本无此二字)不循缓急之法,
虑其动手便错(唐本有“耳”宇),反致慌张矣(唐本无此句)。
仲景辨六经证治,于一经中皆有表里浅深之分,温邪虽与伤寒不同,其始皆由
营卫,故先生于营卫中又分气血之浅深,精细极矣。凡温病初感,发热而微恶寒者,
邪在卫分,不恶寒而恶热,小便色黄,已人气分矣。若脉数舌绛,邪入营分。若舌深
绛,烦扰不寐,或夜有谵语,已人血分矣。邪在卫分开之,宜辛凉轻解。雄按:首章本
文云:初用辛凉轻剂。华岫云注此条云:辛凉开肺,便是汗剂。章氏注此云:宜辛平表散,不可
用凉。何课妄乃尔,今正之。清气热不可寒滞,反使邪不外达而内闭,则病重矣。故
虽入营,犹可开达转出气分而解,倘不如此细辨施治,动手便错矣。故先生为传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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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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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之道脉,退非诸家之立言所能及也。雄按;诚如君言,何以屡屡擅改初用辛凉之文乎。
雄按:外感温病,如此看法,风寒诸感,无不皆然,此古人未达之旨。近惟王清
任知之。若伏气温病,自里出表,乃先从血分而后达于气分。芷卿云;论伏气之治精
识,真过前人,然金针虽度,其如粗工之章時何。故起病之初,往往舌润而无苔垢,但察
其脉软而或弦、或微数,口未渴而心烦恶热,即宜投以清解营阴之药,追邪从气分而
化,苔始渐布,然后再清其气分可也。伏邪重者,初起即舌绛咽干,甚有肢冷脉伏之
假象,亟宜大清阴分伏邪,继必厚腻黄浊之苔渐生,此伏邪与新邪先后不同处。更
有邪伏深沉,不能一齐外出者,虽治之得法,而苔退舌淡之后,逾一、二日舌复干绛,
苔复黄燥,正如抽蕉剥茧,层出不穷,不比外感温邪,由卫及气、自营而血也。杨云:
阅历有得之言,故语语情实,学者所当领悉也。秋月伏暑证,轻浅者邪伏膜原,深沉者亦
多如此。苟阅历不多,未必知其曲折乃尔也,附识以告留心医学者。余医案中,凡先
治血分,后治气分着,皆伏气病也,虽来点明,读者当自得之。
九、且吾吴湿邪害人最广(唐本作“多”)。如面色白者,须要顾其阳气,
湿胜则阳微也。法应清凉(唐本法上有“如”宇),然(唐本作“用”)到十分之六
七,即不可过于寒(唐本无此二字)凉。恐成功反弃,何以故耶(唐本无此二句,
有“盖悉”二字)?湿热一去,阳亦衰微也。面色苍者,须要顾其津液,清凉
到十分之六七,往往热减身寒者,不可就(唐本作“便”)云虚寒,而投补剂,
恐炉烟虽息,灰中有火也,须细察精详,方少少与之,慎不可直率(唐本作
“漫然”)而往(唐本作“进”)也。又有酒客,里湿素盛,外邪入里,里湿为合(唐
本作“与之相搏”)。在阳旺之躯,胃湿恒多;在阴盛之体,脾湿亦不少,然其
化热则一。热病救阴犹易,通阳最难,救阴不在(唐本有“补”宇)血,而在津
与汗(唐本作“养津与测汗”);通阳不在温,而在利小便。然(唐本无此字)较之杂
证,则(唐本无此字)有不同也。
六气之邪,有阴阳不同。其伤人也,又随人身之阴阳强弱变化而为病。面白阳
虚之人,其体丰者,本多痰证。若受寒湿之邪,非姜、附、参、苓不能去。若湿热亦必
粘滞难解,须通阳气以化湿。若过凉则湿闭而阳更困矣。面苍阴虚之人,其形瘦
者,内火易动,湿从热化,反伤津液,与阳虚治法正相反也。胃湿脾湿虽化热则一,
而治法有阴阳不同。如仲景云:身黄如橘子色而鲜明者,此阳黄胃湿,用茵陈蒿汤
(十七)。其云色如熏黄而沉晦者,此阴黄脾湿,用栀子檗皮汤(十六)。或后世之二
妙散(三四)亦可。救阴在养津,通阳在利小便,发古未发之至理也。测汗者,測之
以审津液之存亡,气机之通塞也。雄按:热胜于湿,则黄如橘子色而鲜明;湿胜于热,则色
沉晦而如意黄,皆属阳证,而非阴黄也。
雄按:所谓六气,风、寒、暑、湿、燥、火也。分其明阳,则《素问》云:寒暑六人,暑
统风、火,阳也。寒统燥、湿,阴也。言其变化,则阳中惟风无定体,有寒风、有热风;
阴中则燥、湿二气,有寒、有热。至暑乃天之热气,流金烁石,纯阳无阴。或云阳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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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热经纬
为热,阴邪为暑者,甚属不经。经云:“热气大来,火之胜也”,阳之动,始于温,盛于
暑。盖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其性为暑,是暑即热也,并非二气。或云,暑必兼湿者
亦误也。暑与湿原是二气,虽易兼感,实非暑中必定有湿也。譬如暑与风亦多兼
感,岂可谓暑中必有风耶?若谓热与湿合,始名为暑,然则寒与风合,又将何称?更
有妄立阴暑、阳暑之名者,亦属可笑。如果暑必兼湿,则不可冠以“阳”字。若知署
为热气、则不可冠以“阴”字。其实彼所谓明暑,即夏月之伤于寒湿者耳!设云暑有
阴阳,则寒亦有阴阳矣。不知寒者,水之气也,热者,火之气也。水火定位,寒热有
一定之阴阳,寒邪传变,虽能化热而感于人也,从无阳寒之说。人身虽有阴火,而六
气中不闻有寒火之名。暑宇从日,日为天上之火。寒字从丫,Y为地下之水。暑邪
易人心经,寒邪先犯膀胱,胃壤不同,各从其类。故寒暑二气,不比风、燥、湿,有可
阴可阳之不同也。况夏秋酷热,始名为暑。冬春之热,仅名曰温。而风、寒、燥、湿,
皆能化火。今日六气之邪,有明阳之不同,又随人身之阴阳变化,毋乃太无分别乎。
至面白体丰之人,既病湿热,应用清凉,本文业已明言,但病去六七,不可过用寒凉
耳!非谓病未去之初,不可用凉也。今云与面苍形瘦之人治法正相反,则未去六七
之前,亦当如治寒湿之用姜、附、参、术矣。阳奉阴违,珠乖诠释之体。若脾湿阴黄,
又岂栀檗汤苦寒纯阴之药可治哉?本文云:救阴不在血,而在津与汗,言救阴须用
充液之药,以血非易生之物,而汗需津液以化也。唐本于血津上加“补益”字,已属
蛇足,于汗上加“测”字,则更与“救”字不贯,章氏仍之,陋矣!上第三章。
又按:寒、暑、燥、湿、风,乃五行之气合于五脏者也。惟暑独盛于夏令,火则四
时皆有,析而言之,故日六气。然三时之暖燠,虽不可以暑称之,亦何莫非雨日之煦
照乎?须知暑即日之气也,日为众阳之宗,阳燧承之,火立至焉。以五行论,言暑则
火在其中矣,非五气外另有一气也。若风、寒、燥、湿,悉能化火,此由郁過使然,又
不可与天之五气统同而论矣。
又按:茅雨人云:本文谓湿胜则阳微,其实乃阳微故致湿胜也。此辨极是,学者
宜知之。
一〇、再论三焦不得(唐本无此半)从外解,必致成(唐本无此字)里结。里
结于何?在阳明胃与肠也。亦须用下法,不可以气血之分,就(唐本作“请
其”)不可下也。但(唐本作“惟”)伤寒邪热在里,劫烁津液,下之宜猛;此多
湿邪内搏,下之宜轻。伤寒大便溏为邪已尽,不可再下;湿温病大便溏
为邪未尽,必大便硬。慎(唐本作“乃沟无湿”始)不可再攻也,以粪燥为无湿
矣(唐本无此句)。
胃为脏腑之海,各脏腑之邪,皆能归胃,况三焦包罗脏腑,其邪之入胃尤易也。
伤寒化热,肠胃干结,故下宜峻猛。湿热凝滞,大便本不干结,以阴邪瘀闭不通。若
用承气猛下,其行速而气徒伤,湿仍胶结不去,故当轻法频下。如下文所云小陷胸、
泻心等,皆为轻下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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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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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按:伤寒化热,固是阳邪,湿热凝滞者,大便虽不干结,黑如胶漆者有之,岂可
目为阴邪?谓之浊邪可也。惟其误为阴邪,故复援温脾汤下寒实之例,而自诩下阳
虚之湿热,为深得仲景心法,真未经临证之言也。似是而非,删去不录。
一一、再人之体,脘在腹上,其地位处于中(唐本作“其住居中”),按之
痛,或自痛,或痞胀,当用苦泄,以其入腹近也。必验之于舌,或黄、或
浊,可与小陷胸汤(二二)、或泻心汤(三五至三八)随证治之。或(唐本作“若”)
白不燥,或黄白相兼,或灰白,不渴,慎不可乱投苦泄。其中有外邪未
解,里先结者,或邪郁未伸,或素属中冷者,虽有脘中痞闷,宜从开泄,宣
通气滞,以达归手肺,如近俗(唐本作“ ”)之杏、蔻、橘、桔等,是轻苦微辛
(唐本无“是”字),具流动之品可耳!
此言苔白为寒,不燥则有痰湿,其黄白相兼,灰白而不渴者,皆阳气不化,明邪
壅滞。故不可乱投苦寒滑泄以伤阳也。其外邪未解而里先结,故苔黄白相兼而脘
痞,皆宜轻苦徽辛以宣通其气滞也。
雄按:凡视温证,必察胸脘,如拒按者,必先开泄。若苔白,不渴,多挟痰湿。轻
者,橘、蔻、姜、薤;重者,枳实、连、夏,均可用之。虽舌绛神昏,但胸下拒按,即不可
率投凉润,必参以辛开之品,始有效也。上第四章,唐本并以第十一章连为一章,今
订正之。连上章皆申明邪在气分之治法,而分别营卫气血之浅深,身形肥瘦之阴
阳,苔色黄白之寒热,可谓既详且尽矣。而下又申言察苔以辨证,真千古开群蒙也。
一二、再(唐本无此字)前云:舌黄或浊(唐本此下有“当用陷胸泻心”六宇),须
要有地之黄。若光滑者,乃无形湿热中有虚象(唐本作“已有中虚之象”),大
忌前法。其脐以上为大腹,或满、或胀、或痛,此必邪已入里矣(唐本无
“矣”宇)。表证必无,或十之存一(唐本作“或存十之一二”)。亦要(唐本作“須”)验
之于舌,或黄甚,或如沉香色,或老黄色,或中有断纹,皆当下之,如小承
气汤(三九),用槟榔、青皮、枳实、元明粉、生首乌等(唐本此下有“背可”二半)。
若未现此等舌,不宜用此等法(唐本作“黄™)。恐其中有湿聚太阴为满,或
寒湿错杂为痛,或气壅为胀,又当以别法治之(唐本有“矣”宇)。
舌苔如地上初生之草,必有根,无根者为浮垢,刮之即去,乃无形湿热,而胃无
结实之邪,故云有中虚之象。若妄用攻泻伤内,则表邪反陷,为难治矣。即使有此
等舌苔,亦不宜用攻泻之药。又如湿为阴邪,脾为湿土,故脾阳虚,则湿聚腹满,按
之不坚,虽现各色舌苔而必滑,色黄为热,白为寒,总当扶脾燥湿为主,热者佐凉药,
寒者非大温,其湿不能去也。若气壅为胀,皆有虚实寒热之不同,更当辨别以利气
和气为主治也。
雄按:上第五章,唐本移作第六章,今订正之。章氏所释,白为寒,非大温其湿
不去是也。然苔虽白而不燥,还须问其口中和否?如口中自觉粘腻,则湿渐化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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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热经纬
仅可用厚朴、槟榔等苦辛微温之品。口中苦渴者,邪已化热,不但大温不可用,必改
用淡滲苦降微凉之剂矣。或渴喜热饮者,邪虽化热,而痰饮内盛也,宜温胆汤加黄
连。
杨云:原论已极郑重周详,此更辨别疑似,细极毫芒。可见心粗胆大者,必非真
学问人也。
一三、再黄苔不甚厚而滑者,热未伤津,犹可清热透表;若虽薄而干
者,邪虽去而津受伤也,苦重之药当禁,宜甘寒轻剂可也(唐本“可也”作“养
之”)。
热初人营,即舌绛苔黄,其不甚厚者,邪结未深,故可清热,以辛开之药,从表透
发,舌滑而津未伤,得以化汗而解。若津伤舌干,虽苔薄邪轻,亦必秘结难出,故当
先养其津,津回舌润,再清余邪也。
雄按:上第六章,唐本移作第七章,今订正之。此二章论黄苔各证治法之不同。
一四、再论其热传营,舌色必绛。绛,深红色也。初传,绛色中兼黄
白色,此气分之邪未尽也,泄卫透营,两和可也。纯绛鲜色者,包络受病
(唐本作“邪”)也,宜犀角、鲜生地、连翘、郁金、石菖蒲等(唐本此下有“清泄之”三
宇)。延之数日,或平素心虚有痰,外热一陷,里络就(唐本作“即”)闭,非菖
蒲、郁金所能开,须用牛黄丸(四一)、至宝丹(四十)之类以开其闭,恐其昏
厥为痉也。
何报之日:温热病一发便壮热烦渴,舌正赤而有白苔者,虽滑即当清里,切忌表
药。
绛者,指舌本也。黄白者,指舌苔也。舌本通心脾之气血,心主营,营热故舌绛
也。脾胃,为中土,邪入胃则生苔,如地上生草也。然无病之人,常有微薄苔如草根
者,即胃中之生气也。杨云:论舌苔之源基佳。若光滑如镜,则胃无生发之气,如不毛
之地,其土枯矣。胃有生气而邪入之,其苔即长厚,如草根之得秽浊而长发也。故
可以验病之虚实寒热,邪之浅深轻重也。脾胃统一身之阴阳,营卫主一身之气血。
故脾又为营之源,胃又为卫之本也。苔兼白,白属气,故其邪未离气分,可用泄卫透
营,仍从表解,勿使入内也。纯绛鲜泽者,言无苔色,则胃无浊结,而邪已离卫入营,
其热在心包也。若平素有痰,必有舌苔,雄接:捧而泽者,虽沟营热之征,实因有痰,故不
甚干燥也。间若胸闷者,尤为痰据,不必定有苔也。萬蒲、郁金亦为此设,若竟无痰,必不甚
泽。其心虚血少者,舌色多不鲜赤,或淡晦无神,邪陷多危而难治,于此可卜吉凶
也。若邪火盛而色赤,宜牛黄丸。痰湿盛而有垢浊之苔者,宜至宝丹。略参抽意
雄按:上第七章,唐本移为八章,今订正之。连下二章,辨论种种舌绛证治,是
统风温、湿温而言也。
一五、再色绛而舌中心干者,乃心胃火燔,劫烁津液,即黄连、石膏,
亦可加入。若烦渴烦热,舌心干,四边色红,中心或黄、或白者,此非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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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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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也。乃上焦气热烁津,急用凉膈散(四二),散其无形之热,再看其后转
变可也。慎勿用血药,以滋腻难散。至舌绛望之若干,手扔之原有津
液,此津亏湿热熏蒸,将成浊痰,蒙闭心包也。
热已入营则舌色绛,胃火烁液则舌心干,加黄连、石膏于犀角、生地等药中,以
清营热而救胃津,即白虎加生地之例也。雄按:此节章氏无注,今补释之。
其舌四边红而不绛,中兼黄白而渴,故知其热不在血分,而在上焦气分,当用凉
購散清之。勿用血药引人血分,反难解散也。盖胃以通降为用,若营热蒸其胃中独
气成痰,不能下降,反上票而蒙蔽心包。望之若干,打之仍湿者,是其先兆也。
雄按:上第八章,唐本与第九章颠倒窜乱,今订正之。
一六、再有热传营血,其人素有瘀伤宿血在胸膈中,挟热而搏,其舌
色必紫而暗,扪之湿,当加入散血之品,如琥珀、丹参、桃仁、丹皮等。不
尔,瘀血与热为伍,阻遏正气,遂变如狂、发狂之证。若紫而肿大者,乃
酒毒冲心。若紫而干晦者,肾肝色泛也,难治。
何报之曰:酒毒内蕴,舌必深紫而赤,或干涸。若淡紫而带青滑,则为寒证矣。
须辨。
舌紫而暗,暗即晦也,扪之潮湿不干,故为瘀血。其晦而干者,精血已枯,邪热
乘之,故为难治。肾色黑,肝色青,青黑相合,而见于舌,变化紫晦,故曰肾肝色泛
也。雄按:此舌虽无邪热,亦难治。酒毒冲心,急加黄连清之。
雄按:此节,唐本作第十章,而无“挟热而搏”句。
一七、舌色绛而上有粘腻,似苔非苔者,中挟秽浊之气,急加芳香逐
之。舌绛欲伸出口而抵齿,难骤伸者,痰阻舌根,有内风也。舌绛而光
亮,胃阴亡也。急用甘凉濡润之品。若舌绛而干燥者,火邪劫营,凉血
清火为要。舌绛而有碎点白黄者,当生疳也。大红点者,热毒乘心也。
用黄连、金汁。其有虽绛而不鲜,干枯而痿者,肾阴涸也。急以阿胶、鸡
子黄、地黄、天冬等救之。缓则恐涸极而无救也。
尤拙吾曰:阳明津涸,舌干口燥者,不足虑也,若并亡其阳则殆矣。少阳虚,
汗出而厥者,不足虑也,若并亡其阴则危矣。是以阳明燥渴,能饮冷者,生;不能饮
者,死。少阴厥逆,舌不干者,生;干者,死。
挟秽者,必加芳香,以开降胃中独气,而清营热矣。痰阻舌根,由内风之逆,则
开降中又当加辛凉威润以息内风也。脾肾之脉,皆连舌本,亦有脾肾气败而舌短不
能伸者,其形貌面色亦必枯瘁,多为死证,不独风痰所阻之故也。其舌不鲜,干枯而
痿,肾阴将润,亦为危证,而黄连、金汁,并可治疳也。
雄按:光绛而胃阴亡者,炙甘草汤(十三)去姜、桂,加石斛,以蔗浆易饴糖。干
绛而火邪劫营者,晋三犀角地黄汤(四三)加元参、花粉、紫草、银花、丹参、莲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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