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医传承中医名家讲课全文检索 进入检索工具 →

刘渡舟-金匮要略诠解

刘渡舟 · 第 262–281 页 · 共 16 分页

本页为《刘渡舟-金匮要略诠解》第 262 至 281 页的原文文字。 想按内容检索全书并高亮定位,可进入检索工具。

第 262 页

2.【长服訶梨勒丸】方疑非仲景方
訶梨勒 陈皮 厚朴各三两
上三味,末之,炼蜜丸如梧子大,酒饮服二十丸,加至三十丸。
[选淮】
《金匮要略集注》:“案人之疾病由饮食不节,至肠胃积潘而成者,常十之八九。敞古人
养生方,长服多消道之药,所以使麟理无壅滞,九窍不闭塞而气血自调畅也。后人每喜用滋
腻之品以为补益之方,至气壅邪滞,盖由未达此理也。本方三味皆利气行滞之物,蜜丸酒脆,
使血分之气,亦无滞也。”
3.【三物备急丸】方见《千金》司空裴秀动散用亦可。先和成汁,乃傾口中,今从均间得
人,至良验
大黄一两 千姜-两 巴豆一两,去皮心,熬,外掰如脂
上药各须精新,先捣大黄、干姜为末,研巴豆内中,合治一千杵,用为散,
蛮和丸亦佳,密器中贮之,莫令歇。主心腹诸卒暴百病。若中恶客忤,心腹胀
满,卒痛如锥刺,气急口噤,停尸卒死者,以暖水若酒服大豆许三四丸,或不
下,捧头起,灌令下咽,须臾当差,如未差,更与三丸,当腹中鸣,即吐下便差。
若口噤,亦须折齿灌之。
【词解】
中恶客件:中恶,指感受恶寒气,又谓中邪恶鬼祟致病者。客忤,是指突然感受邪恶蒜气,病势凶急,
伙人欲死。
停尸:丹波元简日:“案停尸无考,盖是即道尸。巢源云:遁尸者,言其停遁在人肌肉血脉之间,瘥后复
冷,停遁不消,故谓之遁尸也。”
【选]
《医宋金鉴》:“方名备急者,以备暴然诸腹满,腹急痛及中恶客忤、噤闭卒死者也。若
口噤亦须折齿灌之,是恐人不急救则死之义,然不如后人管吹人鼻中之法为良。李衫日:人
卒得病欲死者,皆感毒厉邪阴不正之气而然。三物相须,能荡邪安正,或吐或下,使秽气上
下分消,诚足备一时急需也。”
《金匮要略论注》:“此方妙在干姜巴黄峻利,寒热俱行,有干美以守中,则命蒂常存,且
以递神明而复正性,故能治一切中恶卒死耳。”
4. 治伤寒令愈不复,【紫石寒食散】方 见《千金翼》
紫石英 白石英 赤石脂 锺乳確炼 栝楼根 防风桔梗文蛤鬼
白务十分 太一余粮+分,烧 干姜 附子炮去皮,
桂枝去皮,各四分
上十三味,杵散,酒服方寸匕。
【词解]
令愈不复:指病愈后防止复发之意。
【选定】
《金匱要略集注》:“案伤寒大病后,馀热遗毒蕴于骨髓血脉之中,每致精神昏愤,或为
248

第 263 页

百合狐惑等证,或发为疮疡疹丹。此方取姜附桂防引诸五石等药,以搜其深藏之伏寒遗热。
名寒食将落即风引汤之变方也。”
5.【救卒死方】
薤捣汁灌鼻中。
【选滋
《金匮要略集注》:“李珥臣日:阴邪客气闭塞关窍,则猝然而死。薤味辛而属阴,可醉
阴邪通阳气,然必捣汁灌身中者,以天气通子肺,肺主气鼻为肺窍,司呼吸使外邪自鼻沉进
者,仍令从象而出也。”
又方:
雄鸡冠刮取血,管吹内鼻中。
【选泳】
《医宗金鉴》:“雄鸡冠血及肝、卵白、猪脂、大豆、酒、醋等物,无非用阴物以胜阳设
安,管吹内员中,谓将鸡冠血或合热酒,含在不病人口内,以苇管或笔管插入病人鼻孔中,
使气连药欧之,其药自能下咽,气通噤自开也。”
猪脂如鸡子大,苦酒一升煮沸灌喉中。
【选注】
可敛正祛邪。”
《金匮要略集注》:“李珥臣日:猪脂滑窍面助胃气:苦酒醋也。煮沸则香气扑身,灌之
鸡肝及血涂面上,以灰国四旁,文起。
【选送】
《金匮要略论注》:“凡人阳气一分不尽则不死,故救卒死唯以复其阳气为主。若蟲气通
于天,天阳之所通也。口气通于地,地阳之所通也。面为诸阳之案,属阳明中士,人阳之所
通也…⋯。鸡属巽,肝为魂之主,涂面则内通于胃,以灰围四旁则气更束面内入,45人
肝,敞肝气通而愈。”
大豆二七粒,以鸡子白并酒和,尽以吞之。
【选注1
《命隧要略论注》“…•⋯。苦酒为引鸡子白能通肾中之阳,大豆为引故以潴喉。”
6. 【救卒死而壮热者方】
石半斤,以水一斗半煮消,以渍脚令没踝。
I选注】
《原宗金鉴》:“厥而身壮热者,阳厥府病也,外以现水浸脚,盖以厥起于下,而收摄附
气也。崔林曰:厥阳独行,故卒死而壮热。岐伯日: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购昇
249

第 264 页

死。矾石,收摄药也,以之浸足,而收敛其厥逆之气。”
7.【救卒死而目闭者方】
骑牛面,捣薤汁灌耳中,吹皂荚末鼻中,立效。
【选迕]
《金质要略百解》:“葛洪时后方治卒魇不寤,以青牛蹄或马蹄临人头上即活,则骑牛临
面,系厌恶驱邪法也。目闭者,邪气内着也,灌薤汁以辟邪安魂,吹皂荚以取嚏开窍。”
8.【救卒死而张口反折者方】
灸于足两爪后十四壮了,饮以五毒诸膏散。有巴豆者
[选祚]
《.金要略直解》:“灸手足两爪后,当是灸两手足爪后、其文则顺。以十爪甲十二经
之终始,灸之以接引阳气而回卒死,此恶气中于太阳,令卒死而开口反张也。五毒诸音散
方未见。”
9.【救本死而四肢不收失便者方】
马屎一升,水三斗,煮取二斗以洗之;又取牛洞稀粪也一升,温酒灌口中,灸
心下一寸,脐上三寸、脐下四寸各一百壮,差。
【选注】
《金质要路直解》:“卒死而四肢不收者,无阳以行四求也。尖便者,正气衰微不能约束
便溺也、物之臭籽皆能解游杀邪,故以牛马类及后条狗粪治之。心下一寸当是上脘穴,脐上
三小当是中晓穴:脐下阳寸当是关元穴,灸之以复三焦之阳,而回其垂绝之气。”
10. 【效小儿 死而吐利不知是何病方】
狗屎一丸,绞取汁以灌之。无湿者,水煮干者取汁。
[选注】
《全匮要略论注》:“吐利非即死病,吐利而卒死又无他病可据,则知上吐 利病在巾
矣,狗性热善消物,粪乃已消之滓,病邪得之如共消化,类相感也。近有用狗粪以治膈噎,
冇出狗采中骨末以治腹痛,百药不效而骨主欲死者,无不神验,可惜此理矣。”
11.尸慶脉动而无气:气闲不通,故静而死也,治方脉证见上卷
菖屑,内鼻两孔中吹之,令人以桂層着舌下。
【词解】
户览:蹷•即蹶,尸蹶,是指昏不知人而脉搏仍跳动,乃气息闭塞如尸之静而不动故名之。
【逃注]
《金预要略直解》:“甲乙经日:尸蹶者死不知人,脉动如故。伤塞论日:尸蹶者令人不
仁,邬气团不逊,静瓜死之谓也。蒲内鼻中以通其肺气;桂内舌下以开其心窍。心肺开则
上焦之阳白能开发,尸厥之疾可愈。”
250

第 265 页

又方:
剔取左角发方寸烧末,酒和,灌令人喉,立起。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内经日:邪客于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此五终皆会于耳中,上终左
角。五络皆竭,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也,其状若尸,或日户厥。以竹管吹其两耳,别共左
角之发方一寸,燔治,饮以美酒一杯,不能饮者,灌之立已,见缪刺论。今仲景亦别左角之
发治者,以左角为阳气之所在,五络之所绕,五络皆竭故剔其五络之血余以治之,和以酒灌
者,助葯力而行气血出。”
12.【救卒死客竹死还魂汤主之方】
《千金力》云:主卒许鬼击飞尸,诸奄忽气绝,无复觉,或已无脉,口禁拗不开,去齿下汤,汤下日不下
者,分病人发左右,捉输宿引之。药下复增取一升,须臾立苏。
麻黄三两,去书 一方四两 杏仁去皮尖,七十个 甘草一两,炙《干金》用桂心二两
上三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分令咽之。通治诸感忤。
【逃注]
《金匮要略论注》:“凡率死及客忤死,总是正不胜邪,故阳气骤闭而死。肺朝百脉芳一
身之宗,麻黄杏仁利肺通阳之君药,合炙草以调中,故为救卒死主方,名日还魂汤,著其功
也。”
《医宗金鉴》:“中恶客竹,便闲里实者,仲景用备急丸,可知无汗表实者,不当用备急
丸通里,当用还魂汤以通表也。通里者,抑诸阴气也;通表者,扶诸阳气也。昧者不知,以
麻黄为人太阳发汗之药,抑知不温复取汗,则为人太阴通阳之药也,阳气通动,魂可还矣。”
又方:
根—把乌梅一七个 吴菜萸半升,炒
上三味,以水一斗煮之,以病人栉内中,三沸,栉浮者生,沉者死,燕取三
升,去祥,分饮之。
【试解]
栉:梳篦的总名,亦指眉时妇女的发饰。
【选注】
《金匮要略论注》:“韭根有薤白之功;乌梅有开关之力:吴茶萸能降独阴。阴降而关开,
则魂自还,故亦取之。然栉浮则生沉则死,盖栉沩本人日用之物,气之所及也,浮则其人阳
气米绝,沉则久已有阴无阳,故主死。然仍分饮之,信栉无宁信药耳。”
13. 救自缢死,且至暮虽已冷,必可治;暮至旦,小难也,恐此当言忿气盛
故也。然夏时夜短于昼,又热犹应可治。又云:心下若微温者,一日以上,犹可
治之方
徐徐抱解,不得截绳,上下安被卧之。一人以脚踏其两肩,手少挽其发常弦
251

第 266 页

强勿纵之;一人以手按据胸上,数动之:一人摩捋臂胫屈伸之,若已僵,但渐渐
强屈之•并按其腹。如此一炊顷,气从口出,呼眼开,而犹引按莫置,亦勿若
劳之、须臾,可少桂汤及粥清含与之,令喉,渐渐能咽,及稍止。若向令两人
以管吹其两耳,采好。此法最善,无不活也。
【选注】
《医宗金鉴》:“且至暮,阳气有余,阳主生,故虽已冷必可治也。暮至旦,阴气有余,阴
主死,故稍难也。自缢之人,必可治者,恐此当有言语念争,气盛不散,故可治也。摹至旦,
固难治:然遇夏时夜短于昼又热,皆阳气有余,犹应可治。又云:心下若微温者,虽一日以
上,犹可治之。观此谆谆告切,仲景仁心,惟恐人畏其繁琐而不治也。此法尝试之,十全八、
九,始知弯果不谬。弦弦,犹言紧紧也。揉胸按腹,摩臂胫屈佛之,皆引导其气之法也。”
14.【凡中腸死,不可使得冷,得冷便死,疗之方】
屈草带,绕喝人脐,使三两人溺其中,令温。亦可用热泥和屈草,亦可扣瓦
椀底按及车缸以着明人,取令码,须得流去,此谓道路穷,卒无汤,当令溺其中,
欲使多人溺,取令温若汤,便可与之,不可泥及车缸,恐此物冷,喝既在夏月,
得热泥土、暖车缸,亦可用也。
【词解】
幸缸:是指车轴铁辖头。
【选注】
《金匮要略译释》:“夏月中暑昏仆而死,名叫中暍,多因身体虚弱或饮食劳役失节及劣暑
热灼离,客邪郁闭,关窍室塞而然,不可以冷水冷物,由体外以作冷敷冷浴,致使客邪不得
宜发,蕴积于内,寒热相激,反致下利。屈指溺脐,热泥车缸着脐,皆为温熨之法,因气海
关元等穴均在脐下,得热则阳通窍开而愈。”
15.【救 死方】
取灶中灰两石余,以埋人,从头至足,水出七孔,即活。
上疗自缢函腸之法,并出自张仲景为之,其意绝,殆非常情所及,本草所
能关,实救人之大术矣。伤寒家数有暍病,非此遇热之暍。见《外台》、《肘后》目
【选注】
《医宗金鉴》:“李衫曰:灶灰得火土相生之气,以埋入则外温卫气,而内滲水湿,故能使
水出七孔而活。”
16.【治马坠及一切筋骨损方】见《肘后访方
大黄一两,切浸,汤成下 绯帛如手大,烧灰
乱发如鸡子大,烧灰用 久用炊单布
一只,烧灰
败蒲-握三寸 桃仁四十九个,去皮尖熬 甘草如中指节,炙劉
上七味,以童子小便量多少煎汤成,内酒一大盏,次下大黄,去津,分温三
服。先剉败蒲席半领,煎汤浴,衣被盖复,斯须通利数行,痛楚立差。利及浴水
252

第 267 页

赤,勿怪,即瘀血也。
【选注】
《金匮要略论注》“从高坠下,虽当救损伤筋骨为主,然顿跌之势,内外之血必无不瘀,
察不去则气不行,气不行则伤不愈,故以桃仁大黄逐瘀为主;绯帛红花之余,乱发血之氽,
合童便以消瘀血:败蒲亦能破血行气,故人煎能疗腹中损伤瘀血,汤浴能活周身血气,杰筋
骨菸血必有热气滞郁,故以单布受气最多而易消者以散滞通气,从其类也;加少炙甘草,
补中以和诸药也。”
本篇论述了十多种病证治方。其中教卒死证治方十二首:救尸厥证治方二首,以及救游
死证、中喝死证、自缢死证治方各一首。上述危急重证治方的特点,是给药的途径各有不,
如:有内服、口含、灌鼻、管吹内鼻中、管欧两耳、涂面、外熨、外浸等不同。其目的是根
据不同的发病机理,而捷取药效,速奏转危为安之功。在本篇中,还论述了加减柴胡饮子方
以治五脏虚热,诃梨勒丸方治气壅邪滞于中之证;紫石寒食散方为伤寒令愈不复之治剂;三
物备急丸治心腹诸卒暴百病、中恶客竹、气急口噤、停尸卒死等证,若属阳热证者,则忌用
三物备急丸。
253

第 268 页

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概说
本篇是论述禽兽鱼虫等动物类食品的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各种食物中毒治方。本
篇共有条文一〇一条,载方二十一首。其中第一条是论禁忌不洁食物的原因和治疗方法。第
二条是论五脏之病,有五味之禁忌,以及四时有宜食不宜食的规律。第三条至第十八条、第
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第四-三条至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至
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至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至第一〇一条,是论各种
不洁禽兽鱼虫类食物的辨别方法、食物中毒引起的各种疾病、以及某些食物相混饮用不利于
健康的原理、妊娠饮食禁忌等。
洪它十六条则论各种食物中毒的治法和方药。
本篇条文甚多,内容较为丰富,对于我们研究古人在饮食卫生方面的预防方法,以及饮
食中毒的解治方功效是很有帮助的。
1.凡饮食嵫味,以养于生,食之有妨,反能为害,白非服药炼液,焉能不饮
食乎:切见时人,不调摄,疾疾竞起,若不因食面生,荷全其生,须知切总者
关。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官,有与身力害•若得食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
例皆难疗。凡煮药饮汁,以解毒者,虽云救急,不可热饮,诸毒病得热更甚,宜
冷饮之。
【逃证】
《金崮要略论注》:“凡气遇热则增,遇冷则减,毒气亦然,故日诸毒病得热更甚。凡解毒
药必廿寒之品,亦此故出,若干霍乱饮热汤则死,盖由邪热炽盛,故得热更甚,每见猪尿及
盐水性寒,皆能愈之,亦所谓饮冷,不独汤之凉也,不宜辛热药亦可知也。”
2.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春不食肝,夏不
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辩曰:春不食肝者,为肝气王,脾气
败,若食肝,则又补肝,牌“败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时,不可以死气人肝,
您伤魂也。若非王时即虚,以肝补之伴,余藏准此。
【选注】
《医宗金鉴》:“此肖五藏有病,而禁之以五味何也?肝木病若与之以辛,辛助肺气,恐克
肝出,故肝病则禁辛。心火病若与之以咸,咸能益水,恐水克火也,故心病则禁威,脾土病
告与之以酸,酸味属肝,恐木克土出,故脾病则禁酸。肺金病若与之以苦,苦味属火,恐克
金也,故肺病则禁苦。肾水病岩与之以甘,甘能补脾,脾主克水,故肾病则禁甘。”
“此含阳时,有宣食,有不宜食者。如春为肝王,则脾弱,故宜食脾,而不宜食肝,若
食肝,则肝益王,而牌更弱,故曰:不时救。又云:肝王之时,不可以死气入肝,即%内经
254

第 269 页

母伐天和之意。若伐天和,则伤肝,肝主魂,恐复伤魂也。若非王时,印虚,虚则以肝补肝,
故调之佳,余藏准此。”
3. 凡肝脏自不可轻瞰,自死者弥甚。
【选注】
《医宗金鉴》:“谓诸畜兽临杀之时,心有所惊,肝有所念,食之俱不利,敞目:不可轻噉,
如兽自死者,必中毒而死,更不可食也。”
4•凡心皆为神识所舍,勿食之,使人来生复其报对矣。
【选注】
《金隘要略直解》:“畜兽虽异于人,其心亦神识所舍,勿食之,生杀果报谅不诬也。”
5.凡肉及肝,落地不着尘土者,不可食之。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逃述】
《金匮要略店解》:“皆沙保异,食之必有非常之害。下见水自动,热血不断,尘土不污,并
同。”
6.诸肉及鱼,若狗不食,鸟不啄者,不可食。
【选注】
《医宗金鉴》:“凡禽兽不食之肉,必有毒,不可食之。”
7.诸肉不干,火炙不动,见水自动者,不可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译释》:“此因异于尋常,恐其有害,故不可食之。”
8.肉中有如朱点者,不可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朱点恶血所聚,此色恶不食也。”
9.六畜肉热血不断者,不可食之。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发。
【选注】
《金质要略直解》:“仁人孝子当自识之。”
10. 食肥肉及热羹,不得饮冷水。
【选注】
变积,慎之慎之。”
《医宗金紧》:“食肥肉热羹后,继饮冷水,冷热相搏,腻膈不行,不腹痛吐利,必成话
255
•

第 270 页

11.诸五藏及鱼,投地尘士不污者,不可食之。
【选】
《千金资方》:“凡六畜五藏著草白动摇,及得咸酢不变,自又坠地不,又与犬犬不食
者,皆有E杀人。”
12. 秽饭、绥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物已败腐,必不宜于藏府,食之则能伤人,臭恶不食也。”
13. 自死肉,口闭者,不可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凡自死之物,其肉皆有毒,口闭则毒不得外泄,切不可食。”
14.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可食之。
【透注}
《医宗金鉴》:“疫毒能死六畜,其肉必有疫毒,故不可食。”
15.兽白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杀人。
【选注】
《金邀要略直解》:“首头向也,凡兽杀方以自死及死不優直,斜倒而伏地者,皆兽之有灾
知,故食之杀人,也弓日:狐死正首丘,豹死首山。乐其生不忘本也,兽岂无灵知者耶。”
16.食生肉,饱饮乳,变成白虫一作:血壶。
【选迁]
《医宗金鉴》:“食生肉饱,即饮乳酪,则成湿热,必变生白虫。”
17.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坚积,宜利药下之。
【选注】
《医家金鉴》:“疫死牛肉,有毒不可食,食之洞泻,为其毒自下,或致坚积,宜下药利
之.”
18. 脯脏米笼中,有毒,及经夏食之,发肾病。
【选注】
《医宗金鉴》:“随肉藏米瓮,受湿热郁蒸之气,及经夏已腐者,食之腐气人肾,故发
肾疾。”
19.【治自死六肉中毒方】
黄孽屑,捣服方寸匕。
256

第 271 页

【选送】
《念遗要略直解》:“六畜自死必因毒疫,苦能解毒,黄藥味之酱者。”
20.【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郁肉,密器盖之隔宿者是也。漏脯,茅屋漏下沿着者是也
烧犬,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饮生韭汁三升,亦得。
【选往】
《医宗金鉴》:“郁肉,密藏经宿之肉也。漏脯,经漏水之脯也。食之中毒,以烧犬屎、人
乳汁、生韭汁,量其轻重而解之。”
21.【治黍米中藏千脯食之中毒方】
大豆,浓煮汁饮数升即解。亦治狸肉漏脯等毒。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肘后方云:此亦郁肉也,大豆能解诸毒,故用以治。”
22. 【治食生肉中毒方】
据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数沸,澄清汁,饮一升,即愈。
【选注】
《医宗金鉴》:“地浆能解诸毒,掘得黄士有泉渗出,谓之地浆。三尺,大概言也,未见
黄土,皆秽土,得黄土乃可取用。”
23.【治六畜鸟兽肝中毒方】
水浸豆豉,绞取汁,服数升愈。
【选注】
《医宗金鉴》;“食禽肉兽肝,中毒在胃,故用豆豉涌吐其毒。”
24.马脚无夜眼者,不可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凡马皆有夜眼,若无者其形异,故勿食之。”
25.食酸马肉,不饮酒,则杀人。
【选注】
《医宗金鉴》:“马肉味酸有毒,故饮酒以解之。”
26.马肉不可热食,伤人心。
【选注】
《医宗金鉴》:“马属火,肉热火甚,恐伤心,当冷食之。”
27. 马鞍下肉,食之杀人。
257
……

第 272 页

【选注】
《金遗要略直解》:“马鞍下肉多臭烂有毒,食之杀人。”
《医宗金鉴2:“鞍下肉,久经溃有毒,食之杀人。”
28.白马黑头者,不可食之。
【逃述】
《医宗金鉴》:“《食疗》云:食之令人癫。”
29.白马青蹄者,不可食之。
【选注】
《金鹽要略直解》:“虎铃经日:白马青蹄皆马之利害者,骑之不利人,若食之必能取害也。”
30.马肉、純肉共食,饱醉卧,大总。
【选注】
大忌。”
《医凉金紧》:“马肉属火,独肉属水,共食已属不和、若醉饱即歐,则伤脾气,故曰;
31.驴、马肉合猪肉食之,成霍乱。
【逃注】
《医宗金鉴》:“诸肉杂食,恐难消化,乱于肠胃,故成霍乱。”
32. 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选注】
《金晓要略直解》:“马肝及毛皆有大毒,不可妄食,马肝一名悬烽。”
33.【治马肝毒中人未死方】
雄鼠屎二七粒,末之,水和服,日再服。屎尖是
【选】
《金匮要略直解》:“马禀火气而生,火不能生水,故有肝无胆而木藏不足,故食其肝孝死。
汉武帝云:食肉无食马肝。又云:文成食马肝而死。韦庄云:食马留肝,则其毒可知矣。马
食鼠屎则腹胀,故用鼠屎而治马肝毒,以物性相制也。”
叉方
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
【选往】
《金货要略直解》:“人垢汗所结也,味咸有毒,亦以毒解老之意。”
《金匮要略译释》:“人垢即头发灰垢,服之引吐以解毒。”
31.【治食马肉中毒欲死方】
258

第 273 页

香豉二两 杏仁三两
上二味,蒸一食顷熟,杵之服,日再服。
【选注】
《医宗金鉴》:“日华之云:黑豆调中下气,治牛马瘟毒,杏仁下气,气下则毒亦解矣。”
又方:
煮芦根汁饮之良。
【选注】
《医宗金鉴2:“芦根味甘性寒,解诸肉毒。”
35.疫死牛,或目赤,或黄,食之大忌。
【选注】
《金匿要略直解》:“牛疫死而目赤黄者,疫疠之毒不去也,食之大忌。”
36.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
【选注】
不生由會興發災其靜高靠的憔滿,新屿动风,人阳不料,酿波選熱则由生世,永行费食而
37. 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青牛水牛也,其肠性温,犬肉性热,温热之物,不可合食。”
38.牛肺从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马尾,割去勿食,食则损人。
【选注】
《金匿要略直解》:“春夏之交,湿热蒸郁,牛感草之湿热则虫生于胃,而缘人肺窍,散
勿食之。”
39. 牛、羊、猪肉,皆不得以楮术、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内生虫。
【选注】
《医宗金鉴》:“古人炼药多用桑柴火,楮实子能健脾消水,楮木亦可烧用,何以蒸诸
肉食之即生虫乎?其或物性相反也。”
40.噉蛇牛肉杀人。何以知之?噉蛇者,毛发向后颇者是也。
【选注】
《诸病源候论》:“凡食牛肉有毒者,由毒蛇在草,牛食因误瞰蛇则死,亦有蛇吐毒着草,
牛食其草亦死,此牛肉有大毒。”
259

第 274 页

41.【洽瞰蛇牛肉食之欲死方】
饮人乳汁一升,立愈。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藏器曰:北人牛瘦多以蛇从鼻灌之,其肝则独,乳汁能解独肝牛肉
奉.敬蛇牛,当是独肝牛也。”
又方:
以泔洗头,饮一升愈。
牛肚细切,以水一北,煮取一升,暖饮之,大汗出者愈。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以泔洗头饮者,取头垢能吐所毒也。以牛肚煮服者,取其同类相亲,同
气根,大发其汗以出其毒也。”
42.【治食牛肉中毒方】
甘草煮汁饮之,即解。
【选注】
《医宗金鉴》:“甘草味甘,能解百毒。”
43. 羊肉其有宿热者,不可食之。
【选注】
《金匯要略论注》:“宿热者,谓旧有热病人也。羊肉补气,得补而热增,故不可食。”
44.羊肉不可共生鱼、酪食之,害人。
【选注】
之,必不益电。”
《金匮要略直解》:“生鱼,飾之属;酪,乳之属。生鱼与酪食,尚成内瘕,加以羊肉食
45. 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悬筋,食之令人癫。
【选注】
《医宗金鉴》:“此义未详。”
46.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痈。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羊脑有毒,食之发风疾,损精气,不唯作肠痛也。方书秘用外敷药。”
47. 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藏。
【选注】
《医宗金鉴》:“羊肝,生椒皆属于火,共食恐损衍入五藏近。”
260
、.

第 275 页

-—
48. 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
【选注】
《医宗金鉴》:“猪肉滞,羊肝腻,共食则气滞而心闷矣。”
•
49. 猪肉以生胡荽同食,烂人脐。
【选注】
《金要略直解》:“胡荽损精神,发痫疾:猪肉令人乏气少精发痫疾,宜其不可共食。
若烂脐,则不可解。”
50. 猪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逃注】
《医宗金签》:“猪脂滑利,梅子酸涩,性相反也,故不可合食。”
51.猪肉和葵食之,少气。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葵性冷利,生痰动风,猪肉令人芝气,合食之非止寸少气也。”
52. 鹿人不可和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鹿肉儿月已后至正月已前堪食,他月食之则发冷痛。蒲白想是蒲筍之
类,当详之。”
53.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妇食之,令子青盲,男子伤精。
【选注】
《医宗金鉴》:“李衫日:人目以阴为体,以阳为用。糜,阴兽也,梅及李味酸苦,亦属
阴类,孕妇三物合食,则阴气太盛,阳气绝少,故令子青盲也。男子精气宜温暖,阴盛则精
寒。《本草》云:康脂令阴痿。”
54.摩肉不可合虾及生菜、梅、李果食之,皆病人。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糜肉十二月至七月食之动气,虾能动风热,生菜梅李动痰,合食之
皆令人病。”
《医家金鉴2:“摩肉性温,八月至十一月食之胜羊肉。余月食之动气。”
55.瘋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终身不愈。
【选注】
《医宗金鉴》:“人有瘋疾,不可食熊肉,因熊性猛悍,食之瘋疾永不除。”
261
•

第 276 页

56.白人自死,不出否者,食之害人。
【选让】
《医宗金紧2:“凡.犬死必叶舌,惟中素近死,其舌不必。青存内比,敬食之宝人,”

第 277 页

【选注】
《医宗金鉴》:“距,鸡脚爪也。形有径异者,有毒,故不可食。”
65.乌鸡白首者,不可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色有不相合者,有毒,不可食。”
•
66.鸡不可共葫蒜食之,带气一云:鸡子。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鸡能动风,蒜能动痰,风痰发动则气壅滞。”
67. 山鸡不可合鸟兽肉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山鸡,鹨鸡也,小于维而尾长,人多奋之樊中。性食虫蚁而有毒,非
唯不可共鸟兽肉司食,即单食亦在所忌也。”
68. 雉肉久食之,令人瘦。
【选注]
《金|要略直解》:“维肉有小毒,发疮疥,生诸虫,以此则令人瘦。”
69.鸭卵不可合鳖肉食之。
【选注】
《金资要略直解):“鸭卵性寒发冷气,整肉性冷亦发冷气,不可合食。”
70. 妇人妊娠,食雀肉,令子淫乱无耻。
【选注】
《金慨要略直解》:“雀性最淫,周书云季秋入大水为蛤,雀不入水国多淫,物类相感,
理所必然。妊娠当戒食之。古慎胎教也。”
71.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雀肉性暖大温,李子性寒味酸,温得寒酸而滞气,故不可合食。”
72. 燕肉勿食,入水为蛟龙所瞰。
【选注】
《医宗金鉴》:“蛟龙嗜燕,人食燕者,不可入水。雷公日:海竭江枯,投游波而立泛,以
蛟龙嗜燕故也。凡渡江海者,切不可食燕肉。”
263
-

第 278 页

-
;
73.【鸟兽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解之方】
大豆,煮汁及盐汁服之解。
【逃注】
《金匮要略直解》:“箭药多是射問毒,射問乃乌头所熱,大豆汁能解乌头專故也;成能腔
热,牧盐亦解其毒。”
74.魚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
75. 鱼头中无腮者,不可食之,杀人。
76.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
77. 鱼头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鱼目合者,不可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以上皆圣异之形色,必有毒也。”
78.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
【选注】
《医宗金鉴):“六甲值日,食鳞甲物犯其所忌,故日勿食。”
79.鱼不可合鸡肉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鱼属火,善动:鸡属术,生风,风火相煽,故勿合食.”
80. 鱼不得合鸬鹚肉食之。
【选注】
《金圖要略直解》,“鸬鹤食鱼,物相制而相犯也,不可合食。”
81.鲤鱼鮓,不可合小豆霍食之;其子不可合猪肝食之,害人。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鲤鱼鮓小豆造味皆成,咸能胜血,故陶弘景云:合食成消渴,其子合
猪肝食伤人神。”
《医宗金鉴》:“小豆老即小豆叶也。”
82.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鲤鱼犬肉俱令热中,不可合食。”
88.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云不可合猪肝食。
【选注】
264
……

第 279 页

《金匮要格直解》,“鲫鱼同猴维肉绪肝食,生痈痘。”
84.鯷鱼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缩。
【选法】
《金匮要路直解》:“鯷鱼,鲇鱼也。鯷鱼鹿肉皆能治风,生食反伤其筋脉,致令筋甲缩。”
85.青鱼鮓,不可合生葫荽及生葵并麦中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青鱼酢不益人,補荽生葵能动风发痼疾,必与青鱼酢不相宜,酢味康
麦酱亦咸,合食必作消渴。〞
86. 鳕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选注】
《金匮要路直解》:“話鳝为无鳞鱼,白犬血为地厌,非唯不可合食,抑卫生家所当忌也。
又鳝善蜜能动风,白犬血性热能动火,是不可合食。”
87. 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仲景以龟肉忌酒果子,而苏恭以龟肉酿酒治大风。陶弘景曰:龟金神
灵,人不可轻杀,更不可轻哦也。果子亦不知何果。”
88.鳖目凹陷者,及厌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龟无耳,以目汤听,目凹陷,及腹中有王字形者,皆有毒,慎之。性与鸡
鸭相反,故不可合食。”
89.其肉不得合鸡、鸭子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鳖肉令人患术,鸡子令人动风,鸭子令人气短,不可合食。”
90.龟、鳖肉不可合苋棠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龟鳖皆与苋菜相反,若合食之,必成鳖糕。”
91.虾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选注]
《金医要略直解》:“无须失虾之形,腹黑必虾之毒,色白反虾之色,物既反常,必不可食。*
265
……

第 280 页

92. 食脍,饮乳酪,令人腹中生虫为瘕。
【选述】
故戒合食。”
《医家金鉴》:“脍乃牛、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乳酪酸寒,与脍同食则生虫沩衰,
93. 【绘食之,在心胸间不化,吐复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癥病,治之方】
橘皮-两
大黄两朴硝二两
上二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顿服即消。
【选注】
《金斑要瓶直解》:“鲶,乃生鱼所作。橘皮能解鱼毒;消黄能下癢瘕。”
94.【食鯰多不消,结沩癥病,治之方】
马鞭草
上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汁饮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药吐之。
【选送】
《医宗金鉴》:“马鞭草主治機癖血瘦,破血杀虫,姜叶解毒,皆可用之。”
95.【食鱼后食毒,两种烦乱,治之方】
橘皮
浓煎汁服之,即解。
【选注】
《金圖要將直解》:“神农经曰:橘皮主胸中痕热逆气,通神明,鱼毒食毒俱可解。”
96.【食 鱼中毒方】
芦根
煮汁服之,即解。
【选】
《医宗金鉴》:“鯸鲼即河豚鱼,味美其腹触,呼为西施乳。头无腮,身无鳞,其肝毒,血
杀人,脂令舌麻,子令腹胀,眼令目花,惟芦根汁能解之。”
97.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选法】
《金匮要略直解》:“蟹骨眼而相背,相向者其蟹异,足斑目者其蟹毒,故不可食。”
98.【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苏
煮汁饮之三升。紫苏子捣汁饮之,亦良。
266
!
•
•y

第 281 页

又方:
冬瓜汁饮二升,食冬瓜亦可。
【选注】
《医宗金鉴》:“紫苏、冬瓜,俱能解蟹毒,敞用之。”
99.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未遇霜者,霜降节前也。节前食水莨菪,故有毒,箱降节后食稻将蛰,
则熟而味美,乃可食也。莨菪生水滨,有大毒。”
100. 軟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选注】
《金要略直解》:“蜿蛛有毒,落食中或有尿,有丝粘食上,故不可食。”
101.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瘘。
【选法】
《金要略直解》:“蜂蝇虫蚁禀湿热而有毒,集食上而人食之。湿热之毒传于肌肉,致生瘘
疮。”
本篇论述了饮食卫生方面的知识,说明马、牛、羊、鸡、犬、猪、鱼等禽兽类食品,虽
是美味之品,而且补养人体。但是,这是动物,如果因误食毒品,感受疫毒等原因死亡的,
又有某些动物本身内含毒索,或其形状畸型,或腐败变质的,若误食之,均可导致人体中
毒。本篇强调了饮食卫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性,阐述了饮食对于疾病的影啊,以及妊娠,痴
者的饮食禁忌。同时亦指出食品有寒热等属性的不同,在烹调和饮食时要调配得当,否则,
食之对人体也有影响。
本篇重点地论述了肉类食品有毒无毒的辨别方法,以及误食各种有毒的肉类食品后,引
起中毒的治疗方药。非指出服解毒方之时,不可乘热而饮,这是因为中毒之邪,其邪多属热
性,热饮必助其势,故宜冷后服用。
本篇治疗食物中毒诸方药,是中医抢救食物中毒的宝贵遗产,可供钙究和临床应用。
267
← 上一页 内容目录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