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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服訶梨勒丸】方疑非仲景方 訶梨勒 陈皮 厚朴各三两 上三味,末之,炼蜜丸如梧子大,酒饮服二十丸,加至三十丸。 [选淮】 《金匮要略集注》:“案人之疾病由饮食不节,至肠胃积潘而成者,常十之八九。敞古人 养生方,长服多消道之药,所以使麟理无壅滞,九窍不闭塞而气血自调畅也。后人每喜用滋 腻之品以为补益之方,至气壅邪滞,盖由未达此理也。本方三味皆利气行滞之物,蜜丸酒脆, 使血分之气,亦无滞也。” 3.【三物备急丸】方见《千金》司空裴秀动散用亦可。先和成汁,乃傾口中,今从均间得 人,至良验 大黄一两 千姜-两 巴豆一两,去皮心,熬,外掰如脂 上药各须精新,先捣大黄、干姜为末,研巴豆内中,合治一千杵,用为散, 蛮和丸亦佳,密器中贮之,莫令歇。主心腹诸卒暴百病。若中恶客忤,心腹胀 满,卒痛如锥刺,气急口噤,停尸卒死者,以暖水若酒服大豆许三四丸,或不 下,捧头起,灌令下咽,须臾当差,如未差,更与三丸,当腹中鸣,即吐下便差。 若口噤,亦须折齿灌之。 【词解】 中恶客件:中恶,指感受恶寒气,又谓中邪恶鬼祟致病者。客忤,是指突然感受邪恶蒜气,病势凶急, 伙人欲死。 停尸:丹波元简日:“案停尸无考,盖是即道尸。巢源云:遁尸者,言其停遁在人肌肉血脉之间,瘥后复 冷,停遁不消,故谓之遁尸也。” 【选] 《医宋金鉴》:“方名备急者,以备暴然诸腹满,腹急痛及中恶客忤、噤闭卒死者也。若 口噤亦须折齿灌之,是恐人不急救则死之义,然不如后人管吹人鼻中之法为良。李衫日:人 卒得病欲死者,皆感毒厉邪阴不正之气而然。三物相须,能荡邪安正,或吐或下,使秽气上 下分消,诚足备一时急需也。” 《金匮要略论注》:“此方妙在干姜巴黄峻利,寒热俱行,有干美以守中,则命蒂常存,且 以递神明而复正性,故能治一切中恶卒死耳。” 4. 治伤寒令愈不复,【紫石寒食散】方 见《千金翼》 紫石英 白石英 赤石脂 锺乳確炼 栝楼根 防风桔梗文蛤鬼 白务十分 太一余粮+分,烧 干姜 附子炮去皮, 桂枝去皮,各四分 上十三味,杵散,酒服方寸匕。 【词解] 令愈不复:指病愈后防止复发之意。 【选定】 《金匱要略集注》:“案伤寒大病后,馀热遗毒蕴于骨髓血脉之中,每致精神昏愤,或为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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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狐惑等证,或发为疮疡疹丹。此方取姜附桂防引诸五石等药,以搜其深藏之伏寒遗热。 名寒食将落即风引汤之变方也。” 5.【救卒死方】 薤捣汁灌鼻中。 【选滋 《金匮要略集注》:“李珥臣日:阴邪客气闭塞关窍,则猝然而死。薤味辛而属阴,可醉 阴邪通阳气,然必捣汁灌身中者,以天气通子肺,肺主气鼻为肺窍,司呼吸使外邪自鼻沉进 者,仍令从象而出也。” 又方: 雄鸡冠刮取血,管吹内鼻中。 【选泳】 《医宗金鉴》:“雄鸡冠血及肝、卵白、猪脂、大豆、酒、醋等物,无非用阴物以胜阳设 安,管吹内员中,谓将鸡冠血或合热酒,含在不病人口内,以苇管或笔管插入病人鼻孔中, 使气连药欧之,其药自能下咽,气通噤自开也。” 猪脂如鸡子大,苦酒一升煮沸灌喉中。 【选注】 可敛正祛邪。” 《金匮要略集注》:“李珥臣日:猪脂滑窍面助胃气:苦酒醋也。煮沸则香气扑身,灌之 鸡肝及血涂面上,以灰国四旁,文起。 【选送】 《金匮要略论注》:“凡人阳气一分不尽则不死,故救卒死唯以复其阳气为主。若蟲气通 于天,天阳之所通也。口气通于地,地阳之所通也。面为诸阳之案,属阳明中士,人阳之所 通也…⋯。鸡属巽,肝为魂之主,涂面则内通于胃,以灰围四旁则气更束面内入,45人 肝,敞肝气通而愈。” 大豆二七粒,以鸡子白并酒和,尽以吞之。 【选注1 《命隧要略论注》“…•⋯。苦酒为引鸡子白能通肾中之阳,大豆为引故以潴喉。” 6. 【救卒死而壮热者方】 石半斤,以水一斗半煮消,以渍脚令没踝。 I选注】 《原宗金鉴》:“厥而身壮热者,阳厥府病也,外以现水浸脚,盖以厥起于下,而收摄附 气也。崔林曰:厥阳独行,故卒死而壮热。岐伯日: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购昇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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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矾石,收摄药也,以之浸足,而收敛其厥逆之气。” 7.【救卒死而目闭者方】 骑牛面,捣薤汁灌耳中,吹皂荚末鼻中,立效。 【选迕] 《金质要略百解》:“葛洪时后方治卒魇不寤,以青牛蹄或马蹄临人头上即活,则骑牛临 面,系厌恶驱邪法也。目闭者,邪气内着也,灌薤汁以辟邪安魂,吹皂荚以取嚏开窍。” 8.【救卒死而张口反折者方】 灸于足两爪后十四壮了,饮以五毒诸膏散。有巴豆者 [选祚] 《.金要略直解》:“灸手足两爪后,当是灸两手足爪后、其文则顺。以十爪甲十二经 之终始,灸之以接引阳气而回卒死,此恶气中于太阳,令卒死而开口反张也。五毒诸音散 方未见。” 9.【救本死而四肢不收失便者方】 马屎一升,水三斗,煮取二斗以洗之;又取牛洞稀粪也一升,温酒灌口中,灸 心下一寸,脐上三寸、脐下四寸各一百壮,差。 【选注】 《金质要路直解》:“卒死而四肢不收者,无阳以行四求也。尖便者,正气衰微不能约束 便溺也、物之臭籽皆能解游杀邪,故以牛马类及后条狗粪治之。心下一寸当是上脘穴,脐上 三小当是中晓穴:脐下阳寸当是关元穴,灸之以复三焦之阳,而回其垂绝之气。” 10. 【效小儿 死而吐利不知是何病方】 狗屎一丸,绞取汁以灌之。无湿者,水煮干者取汁。 [选注】 《全匮要略论注》:“吐利非即死病,吐利而卒死又无他病可据,则知上吐 利病在巾 矣,狗性热善消物,粪乃已消之滓,病邪得之如共消化,类相感也。近有用狗粪以治膈噎, 冇出狗采中骨末以治腹痛,百药不效而骨主欲死者,无不神验,可惜此理矣。” 11.尸慶脉动而无气:气闲不通,故静而死也,治方脉证见上卷 菖屑,内鼻两孔中吹之,令人以桂層着舌下。 【词解】 户览:蹷•即蹶,尸蹶,是指昏不知人而脉搏仍跳动,乃气息闭塞如尸之静而不动故名之。 【逃注] 《金预要略直解》:“甲乙经日:尸蹶者死不知人,脉动如故。伤塞论日:尸蹶者令人不 仁,邬气团不逊,静瓜死之谓也。蒲内鼻中以通其肺气;桂内舌下以开其心窍。心肺开则 上焦之阳白能开发,尸厥之疾可愈。”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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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方: 剔取左角发方寸烧末,酒和,灌令人喉,立起。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内经日:邪客于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此五终皆会于耳中,上终左 角。五络皆竭,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也,其状若尸,或日户厥。以竹管吹其两耳,别共左 角之发方一寸,燔治,饮以美酒一杯,不能饮者,灌之立已,见缪刺论。今仲景亦别左角之 发治者,以左角为阳气之所在,五络之所绕,五络皆竭故剔其五络之血余以治之,和以酒灌 者,助葯力而行气血出。” 12.【救卒死客竹死还魂汤主之方】 《千金力》云:主卒许鬼击飞尸,诸奄忽气绝,无复觉,或已无脉,口禁拗不开,去齿下汤,汤下日不下 者,分病人发左右,捉输宿引之。药下复增取一升,须臾立苏。 麻黄三两,去书 一方四两 杏仁去皮尖,七十个 甘草一两,炙《干金》用桂心二两 上三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分令咽之。通治诸感忤。 【逃注] 《金匮要略论注》:“凡率死及客忤死,总是正不胜邪,故阳气骤闭而死。肺朝百脉芳一 身之宗,麻黄杏仁利肺通阳之君药,合炙草以调中,故为救卒死主方,名日还魂汤,著其功 也。” 《医宗金鉴》:“中恶客竹,便闲里实者,仲景用备急丸,可知无汗表实者,不当用备急 丸通里,当用还魂汤以通表也。通里者,抑诸阴气也;通表者,扶诸阳气也。昧者不知,以 麻黄为人太阳发汗之药,抑知不温复取汗,则为人太阴通阳之药也,阳气通动,魂可还矣。” 又方: 根—把乌梅一七个 吴菜萸半升,炒 上三味,以水一斗煮之,以病人栉内中,三沸,栉浮者生,沉者死,燕取三 升,去祥,分饮之。 【试解] 栉:梳篦的总名,亦指眉时妇女的发饰。 【选注】 《金匮要略论注》:“韭根有薤白之功;乌梅有开关之力:吴茶萸能降独阴。阴降而关开, 则魂自还,故亦取之。然栉浮则生沉则死,盖栉沩本人日用之物,气之所及也,浮则其人阳 气米绝,沉则久已有阴无阳,故主死。然仍分饮之,信栉无宁信药耳。” 13. 救自缢死,且至暮虽已冷,必可治;暮至旦,小难也,恐此当言忿气盛 故也。然夏时夜短于昼,又热犹应可治。又云:心下若微温者,一日以上,犹可 治之方 徐徐抱解,不得截绳,上下安被卧之。一人以脚踏其两肩,手少挽其发常弦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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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勿纵之;一人以手按据胸上,数动之:一人摩捋臂胫屈伸之,若已僵,但渐渐 强屈之•并按其腹。如此一炊顷,气从口出,呼眼开,而犹引按莫置,亦勿若 劳之、须臾,可少桂汤及粥清含与之,令喉,渐渐能咽,及稍止。若向令两人 以管吹其两耳,采好。此法最善,无不活也。 【选注】 《医宗金鉴》:“且至暮,阳气有余,阳主生,故虽已冷必可治也。暮至旦,阴气有余,阴 主死,故稍难也。自缢之人,必可治者,恐此当有言语念争,气盛不散,故可治也。摹至旦, 固难治:然遇夏时夜短于昼又热,皆阳气有余,犹应可治。又云:心下若微温者,虽一日以 上,犹可治之。观此谆谆告切,仲景仁心,惟恐人畏其繁琐而不治也。此法尝试之,十全八、 九,始知弯果不谬。弦弦,犹言紧紧也。揉胸按腹,摩臂胫屈佛之,皆引导其气之法也。” 14.【凡中腸死,不可使得冷,得冷便死,疗之方】 屈草带,绕喝人脐,使三两人溺其中,令温。亦可用热泥和屈草,亦可扣瓦 椀底按及车缸以着明人,取令码,须得流去,此谓道路穷,卒无汤,当令溺其中, 欲使多人溺,取令温若汤,便可与之,不可泥及车缸,恐此物冷,喝既在夏月, 得热泥土、暖车缸,亦可用也。 【词解】 幸缸:是指车轴铁辖头。 【选注】 《金匮要略译释》:“夏月中暑昏仆而死,名叫中暍,多因身体虚弱或饮食劳役失节及劣暑 热灼离,客邪郁闭,关窍室塞而然,不可以冷水冷物,由体外以作冷敷冷浴,致使客邪不得 宜发,蕴积于内,寒热相激,反致下利。屈指溺脐,热泥车缸着脐,皆为温熨之法,因气海 关元等穴均在脐下,得热则阳通窍开而愈。” 15.【救 死方】 取灶中灰两石余,以埋人,从头至足,水出七孔,即活。 上疗自缢函腸之法,并出自张仲景为之,其意绝,殆非常情所及,本草所 能关,实救人之大术矣。伤寒家数有暍病,非此遇热之暍。见《外台》、《肘后》目 【选注】 《医宗金鉴》:“李衫曰:灶灰得火土相生之气,以埋入则外温卫气,而内滲水湿,故能使 水出七孔而活。” 16.【治马坠及一切筋骨损方】见《肘后访方 大黄一两,切浸,汤成下 绯帛如手大,烧灰 乱发如鸡子大,烧灰用 久用炊单布 一只,烧灰 败蒲-握三寸 桃仁四十九个,去皮尖熬 甘草如中指节,炙劉 上七味,以童子小便量多少煎汤成,内酒一大盏,次下大黄,去津,分温三 服。先剉败蒲席半领,煎汤浴,衣被盖复,斯须通利数行,痛楚立差。利及浴水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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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勿怪,即瘀血也。 【选注】 《金匮要略论注》“从高坠下,虽当救损伤筋骨为主,然顿跌之势,内外之血必无不瘀, 察不去则气不行,气不行则伤不愈,故以桃仁大黄逐瘀为主;绯帛红花之余,乱发血之氽, 合童便以消瘀血:败蒲亦能破血行气,故人煎能疗腹中损伤瘀血,汤浴能活周身血气,杰筋 骨菸血必有热气滞郁,故以单布受气最多而易消者以散滞通气,从其类也;加少炙甘草, 补中以和诸药也。” 本篇论述了十多种病证治方。其中教卒死证治方十二首:救尸厥证治方二首,以及救游 死证、中喝死证、自缢死证治方各一首。上述危急重证治方的特点,是给药的途径各有不, 如:有内服、口含、灌鼻、管吹内鼻中、管欧两耳、涂面、外熨、外浸等不同。其目的是根 据不同的发病机理,而捷取药效,速奏转危为安之功。在本篇中,还论述了加减柴胡饮子方 以治五脏虚热,诃梨勒丸方治气壅邪滞于中之证;紫石寒食散方为伤寒令愈不复之治剂;三 物备急丸治心腹诸卒暴百病、中恶客竹、气急口噤、停尸卒死等证,若属阳热证者,则忌用 三物备急丸。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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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概说 本篇是论述禽兽鱼虫等动物类食品的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各种食物中毒治方。本 篇共有条文一〇一条,载方二十一首。其中第一条是论禁忌不洁食物的原因和治疗方法。第 二条是论五脏之病,有五味之禁忌,以及四时有宜食不宜食的规律。第三条至第十八条、第 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第四-三条至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至 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至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至第一〇一条,是论各种 不洁禽兽鱼虫类食物的辨别方法、食物中毒引起的各种疾病、以及某些食物相混饮用不利于 健康的原理、妊娠饮食禁忌等。 洪它十六条则论各种食物中毒的治法和方药。 本篇条文甚多,内容较为丰富,对于我们研究古人在饮食卫生方面的预防方法,以及饮 食中毒的解治方功效是很有帮助的。 1.凡饮食嵫味,以养于生,食之有妨,反能为害,白非服药炼液,焉能不饮 食乎:切见时人,不调摄,疾疾竞起,若不因食面生,荷全其生,须知切总者 关。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官,有与身力害•若得食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 例皆难疗。凡煮药饮汁,以解毒者,虽云救急,不可热饮,诸毒病得热更甚,宜 冷饮之。 【逃证】 《金崮要略论注》:“凡气遇热则增,遇冷则减,毒气亦然,故日诸毒病得热更甚。凡解毒 药必廿寒之品,亦此故出,若干霍乱饮热汤则死,盖由邪热炽盛,故得热更甚,每见猪尿及 盐水性寒,皆能愈之,亦所谓饮冷,不独汤之凉也,不宜辛热药亦可知也。” 2.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春不食肝,夏不 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辩曰:春不食肝者,为肝气王,脾气 败,若食肝,则又补肝,牌“败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时,不可以死气人肝, 您伤魂也。若非王时即虚,以肝补之伴,余藏准此。 【选注】 《医宗金鉴》:“此肖五藏有病,而禁之以五味何也?肝木病若与之以辛,辛助肺气,恐克 肝出,故肝病则禁辛。心火病若与之以咸,咸能益水,恐水克火也,故心病则禁威,脾土病 告与之以酸,酸味属肝,恐木克土出,故脾病则禁酸。肺金病若与之以苦,苦味属火,恐克 金也,故肺病则禁苦。肾水病岩与之以甘,甘能补脾,脾主克水,故肾病则禁甘。” “此含阳时,有宣食,有不宜食者。如春为肝王,则脾弱,故宜食脾,而不宜食肝,若 食肝,则肝益王,而牌更弱,故曰:不时救。又云:肝王之时,不可以死气入肝,即%内经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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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伐天和之意。若伐天和,则伤肝,肝主魂,恐复伤魂也。若非王时,印虚,虚则以肝补肝, 故调之佳,余藏准此。” 3. 凡肝脏自不可轻瞰,自死者弥甚。 【选注】 《医宗金鉴》:“谓诸畜兽临杀之时,心有所惊,肝有所念,食之俱不利,敞目:不可轻噉, 如兽自死者,必中毒而死,更不可食也。” 4•凡心皆为神识所舍,勿食之,使人来生复其报对矣。 【选注】 《金隘要略直解》:“畜兽虽异于人,其心亦神识所舍,勿食之,生杀果报谅不诬也。” 5.凡肉及肝,落地不着尘土者,不可食之。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逃述】 《金匮要略店解》:“皆沙保异,食之必有非常之害。下见水自动,热血不断,尘土不污,并 同。” 6.诸肉及鱼,若狗不食,鸟不啄者,不可食。 【选注】 《医宗金鉴》:“凡禽兽不食之肉,必有毒,不可食之。” 7.诸肉不干,火炙不动,见水自动者,不可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译释》:“此因异于尋常,恐其有害,故不可食之。” 8.肉中有如朱点者,不可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朱点恶血所聚,此色恶不食也。” 9.六畜肉热血不断者,不可食之。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发。 【选注】 《金质要略直解》:“仁人孝子当自识之。” 10. 食肥肉及热羹,不得饮冷水。 【选注】 变积,慎之慎之。” 《医宗金紧》:“食肥肉热羹后,继饮冷水,冷热相搏,腻膈不行,不腹痛吐利,必成话 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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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诸五藏及鱼,投地尘士不污者,不可食之。 【选】 《千金资方》:“凡六畜五藏著草白动摇,及得咸酢不变,自又坠地不,又与犬犬不食 者,皆有E杀人。” 12. 秽饭、绥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物已败腐,必不宜于藏府,食之则能伤人,臭恶不食也。” 13. 自死肉,口闭者,不可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凡自死之物,其肉皆有毒,口闭则毒不得外泄,切不可食。” 14.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可食之。 【透注} 《医宗金鉴》:“疫毒能死六畜,其肉必有疫毒,故不可食。” 15.兽白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杀人。 【选注】 《金邀要略直解》:“首头向也,凡兽杀方以自死及死不優直,斜倒而伏地者,皆兽之有灾 知,故食之杀人,也弓日:狐死正首丘,豹死首山。乐其生不忘本也,兽岂无灵知者耶。” 16.食生肉,饱饮乳,变成白虫一作:血壶。 【选迁] 《医宗金鉴》:“食生肉饱,即饮乳酪,则成湿热,必变生白虫。” 17.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坚积,宜利药下之。 【选注】 《医家金鉴》:“疫死牛肉,有毒不可食,食之洞泻,为其毒自下,或致坚积,宜下药利 之.” 18. 脯脏米笼中,有毒,及经夏食之,发肾病。 【选注】 《医宗金鉴》:“随肉藏米瓮,受湿热郁蒸之气,及经夏已腐者,食之腐气人肾,故发 肾疾。” 19.【治自死六肉中毒方】 黄孽屑,捣服方寸匕。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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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送】 《念遗要略直解》:“六畜自死必因毒疫,苦能解毒,黄藥味之酱者。” 20.【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郁肉,密器盖之隔宿者是也。漏脯,茅屋漏下沿着者是也 烧犬,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饮生韭汁三升,亦得。 【选往】 《医宗金鉴》:“郁肉,密藏经宿之肉也。漏脯,经漏水之脯也。食之中毒,以烧犬屎、人 乳汁、生韭汁,量其轻重而解之。” 21.【治黍米中藏千脯食之中毒方】 大豆,浓煮汁饮数升即解。亦治狸肉漏脯等毒。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肘后方云:此亦郁肉也,大豆能解诸毒,故用以治。” 22. 【治食生肉中毒方】 据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数沸,澄清汁,饮一升,即愈。 【选注】 《医宗金鉴》:“地浆能解诸毒,掘得黄士有泉渗出,谓之地浆。三尺,大概言也,未见 黄土,皆秽土,得黄土乃可取用。” 23.【治六畜鸟兽肝中毒方】 水浸豆豉,绞取汁,服数升愈。 【选注】 《医宗金鉴》;“食禽肉兽肝,中毒在胃,故用豆豉涌吐其毒。” 24.马脚无夜眼者,不可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凡马皆有夜眼,若无者其形异,故勿食之。” 25.食酸马肉,不饮酒,则杀人。 【选注】 《医宗金鉴》:“马肉味酸有毒,故饮酒以解之。” 26.马肉不可热食,伤人心。 【选注】 《医宗金鉴》:“马属火,肉热火甚,恐伤心,当冷食之。” 27. 马鞍下肉,食之杀人。 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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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注】 《金遗要略直解》:“马鞍下肉多臭烂有毒,食之杀人。” 《医宗金鉴2:“鞍下肉,久经溃有毒,食之杀人。” 28.白马黑头者,不可食之。 【逃述】 《医宗金鉴》:“《食疗》云:食之令人癫。” 29.白马青蹄者,不可食之。 【选注】 《金鹽要略直解》:“虎铃经日:白马青蹄皆马之利害者,骑之不利人,若食之必能取害也。” 30.马肉、純肉共食,饱醉卧,大总。 【选注】 大忌。” 《医凉金紧》:“马肉属火,独肉属水,共食已属不和、若醉饱即歐,则伤脾气,故曰; 31.驴、马肉合猪肉食之,成霍乱。 【逃注】 《医宗金鉴》:“诸肉杂食,恐难消化,乱于肠胃,故成霍乱。” 32. 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选注】 《金晓要略直解》:“马肝及毛皆有大毒,不可妄食,马肝一名悬烽。” 33.【治马肝毒中人未死方】 雄鼠屎二七粒,末之,水和服,日再服。屎尖是 【选】 《金匮要略直解》:“马禀火气而生,火不能生水,故有肝无胆而木藏不足,故食其肝孝死。 汉武帝云:食肉无食马肝。又云:文成食马肝而死。韦庄云:食马留肝,则其毒可知矣。马 食鼠屎则腹胀,故用鼠屎而治马肝毒,以物性相制也。” 叉方 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 【选往】 《金货要略直解》:“人垢汗所结也,味咸有毒,亦以毒解老之意。” 《金匮要略译释》:“人垢即头发灰垢,服之引吐以解毒。” 31.【治食马肉中毒欲死方】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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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豉二两 杏仁三两 上二味,蒸一食顷熟,杵之服,日再服。 【选注】 《医宗金鉴》:“日华之云:黑豆调中下气,治牛马瘟毒,杏仁下气,气下则毒亦解矣。” 又方: 煮芦根汁饮之良。 【选注】 《医宗金鉴2:“芦根味甘性寒,解诸肉毒。” 35.疫死牛,或目赤,或黄,食之大忌。 【选注】 《金匿要略直解》:“牛疫死而目赤黄者,疫疠之毒不去也,食之大忌。” 36.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 【选注】 不生由會興發災其靜高靠的憔滿,新屿动风,人阳不料,酿波選熱则由生世,永行费食而 37. 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青牛水牛也,其肠性温,犬肉性热,温热之物,不可合食。” 38.牛肺从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马尾,割去勿食,食则损人。 【选注】 《金匿要略直解》:“春夏之交,湿热蒸郁,牛感草之湿热则虫生于胃,而缘人肺窍,散 勿食之。” 39. 牛、羊、猪肉,皆不得以楮术、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内生虫。 【选注】 《医宗金鉴》:“古人炼药多用桑柴火,楮实子能健脾消水,楮木亦可烧用,何以蒸诸 肉食之即生虫乎?其或物性相反也。” 40.噉蛇牛肉杀人。何以知之?噉蛇者,毛发向后颇者是也。 【选注】 《诸病源候论》:“凡食牛肉有毒者,由毒蛇在草,牛食因误瞰蛇则死,亦有蛇吐毒着草, 牛食其草亦死,此牛肉有大毒。”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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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洽瞰蛇牛肉食之欲死方】 饮人乳汁一升,立愈。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藏器曰:北人牛瘦多以蛇从鼻灌之,其肝则独,乳汁能解独肝牛肉 奉.敬蛇牛,当是独肝牛也。” 又方: 以泔洗头,饮一升愈。 牛肚细切,以水一北,煮取一升,暖饮之,大汗出者愈。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以泔洗头饮者,取头垢能吐所毒也。以牛肚煮服者,取其同类相亲,同 气根,大发其汗以出其毒也。” 42.【治食牛肉中毒方】 甘草煮汁饮之,即解。 【选注】 《医宗金鉴》:“甘草味甘,能解百毒。” 43. 羊肉其有宿热者,不可食之。 【选注】 《金匯要略论注》:“宿热者,谓旧有热病人也。羊肉补气,得补而热增,故不可食。” 44.羊肉不可共生鱼、酪食之,害人。 【选注】 之,必不益电。” 《金匮要略直解》:“生鱼,飾之属;酪,乳之属。生鱼与酪食,尚成内瘕,加以羊肉食 45. 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羊悬筋,食之令人癫。 【选注】 《医宗金鉴》:“此义未详。” 46.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痈。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羊脑有毒,食之发风疾,损精气,不唯作肠痛也。方书秘用外敷药。” 47. 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藏。 【选注】 《医宗金鉴》:“羊肝,生椒皆属于火,共食恐损衍入五藏近。”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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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 【选注】 《医宗金鉴》:“猪肉滞,羊肝腻,共食则气滞而心闷矣。” • 49. 猪肉以生胡荽同食,烂人脐。 【选注】 《金要略直解》:“胡荽损精神,发痫疾:猪肉令人乏气少精发痫疾,宜其不可共食。 若烂脐,则不可解。” 50. 猪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逃注】 《医宗金签》:“猪脂滑利,梅子酸涩,性相反也,故不可合食。” 51.猪肉和葵食之,少气。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葵性冷利,生痰动风,猪肉令人芝气,合食之非止寸少气也。” 52. 鹿人不可和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鹿肉儿月已后至正月已前堪食,他月食之则发冷痛。蒲白想是蒲筍之 类,当详之。” 53.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妇食之,令子青盲,男子伤精。 【选注】 《医宗金鉴》:“李衫日:人目以阴为体,以阳为用。糜,阴兽也,梅及李味酸苦,亦属 阴类,孕妇三物合食,则阴气太盛,阳气绝少,故令子青盲也。男子精气宜温暖,阴盛则精 寒。《本草》云:康脂令阴痿。” 54.摩肉不可合虾及生菜、梅、李果食之,皆病人。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糜肉十二月至七月食之动气,虾能动风热,生菜梅李动痰,合食之 皆令人病。” 《医家金鉴2:“摩肉性温,八月至十一月食之胜羊肉。余月食之动气。” 55.瘋疾人不可食熊肉,令终身不愈。 【选注】 《医宗金鉴》:“人有瘋疾,不可食熊肉,因熊性猛悍,食之瘋疾永不除。” 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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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白人自死,不出否者,食之害人。 【选让】 《医宗金紧2:“凡.犬死必叶舌,惟中素近死,其舌不必。青存内比,敬食之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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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注】 《医宗金鉴》:“距,鸡脚爪也。形有径异者,有毒,故不可食。” 65.乌鸡白首者,不可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色有不相合者,有毒,不可食。” • 66.鸡不可共葫蒜食之,带气一云:鸡子。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鸡能动风,蒜能动痰,风痰发动则气壅滞。” 67. 山鸡不可合鸟兽肉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山鸡,鹨鸡也,小于维而尾长,人多奋之樊中。性食虫蚁而有毒,非 唯不可共鸟兽肉司食,即单食亦在所忌也。” 68. 雉肉久食之,令人瘦。 【选注] 《金|要略直解》:“维肉有小毒,发疮疥,生诸虫,以此则令人瘦。” 69.鸭卵不可合鳖肉食之。 【选注】 《金资要略直解):“鸭卵性寒发冷气,整肉性冷亦发冷气,不可合食。” 70. 妇人妊娠,食雀肉,令子淫乱无耻。 【选注】 《金慨要略直解》:“雀性最淫,周书云季秋入大水为蛤,雀不入水国多淫,物类相感, 理所必然。妊娠当戒食之。古慎胎教也。” 71.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雀肉性暖大温,李子性寒味酸,温得寒酸而滞气,故不可合食。” 72. 燕肉勿食,入水为蛟龙所瞰。 【选注】 《医宗金鉴》:“蛟龙嗜燕,人食燕者,不可入水。雷公日:海竭江枯,投游波而立泛,以 蛟龙嗜燕故也。凡渡江海者,切不可食燕肉。” 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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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3.【鸟兽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解之方】 大豆,煮汁及盐汁服之解。 【逃注】 《金匮要略直解》:“箭药多是射問毒,射問乃乌头所熱,大豆汁能解乌头專故也;成能腔 热,牧盐亦解其毒。” 74.魚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 75. 鱼头中无腮者,不可食之,杀人。 76.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 77. 鱼头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鱼目合者,不可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以上皆圣异之形色,必有毒也。” 78.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 【选注】 《医宗金鉴):“六甲值日,食鳞甲物犯其所忌,故日勿食。” 79.鱼不可合鸡肉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鱼属火,善动:鸡属术,生风,风火相煽,故勿合食.” 80. 鱼不得合鸬鹚肉食之。 【选注】 《金圖要略直解》,“鸬鹤食鱼,物相制而相犯也,不可合食。” 81.鲤鱼鮓,不可合小豆霍食之;其子不可合猪肝食之,害人。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鲤鱼鮓小豆造味皆成,咸能胜血,故陶弘景云:合食成消渴,其子合 猪肝食伤人神。” 《医宗金鉴》:“小豆老即小豆叶也。” 82. 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鲤鱼犬肉俱令热中,不可合食。” 88.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一云不可合猪肝食。 【选注】 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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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格直解》,“鲫鱼同猴维肉绪肝食,生痈痘。” 84.鯷鱼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缩。 【选法】 《金匮要路直解》:“鯷鱼,鲇鱼也。鯷鱼鹿肉皆能治风,生食反伤其筋脉,致令筋甲缩。” 85.青鱼鮓,不可合生葫荽及生葵并麦中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青鱼酢不益人,補荽生葵能动风发痼疾,必与青鱼酢不相宜,酢味康 麦酱亦咸,合食必作消渴。〞 86. 鳕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选注】 《金匮要路直解》:“話鳝为无鳞鱼,白犬血为地厌,非唯不可合食,抑卫生家所当忌也。 又鳝善蜜能动风,白犬血性热能动火,是不可合食。” 87. 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仲景以龟肉忌酒果子,而苏恭以龟肉酿酒治大风。陶弘景曰:龟金神 灵,人不可轻杀,更不可轻哦也。果子亦不知何果。” 88.鳖目凹陷者,及厌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龟无耳,以目汤听,目凹陷,及腹中有王字形者,皆有毒,慎之。性与鸡 鸭相反,故不可合食。” 89.其肉不得合鸡、鸭子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鳖肉令人患术,鸡子令人动风,鸭子令人气短,不可合食。” 90.龟、鳖肉不可合苋棠食之。 【选注】 《医宗金鉴》,“龟鳖皆与苋菜相反,若合食之,必成鳖糕。” 91.虾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选注] 《金医要略直解》:“无须失虾之形,腹黑必虾之毒,色白反虾之色,物既反常,必不可食。* 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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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食脍,饮乳酪,令人腹中生虫为瘕。 【选述】 故戒合食。” 《医家金鉴》:“脍乃牛、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乳酪酸寒,与脍同食则生虫沩衰, 93. 【绘食之,在心胸间不化,吐复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癥病,治之方】 橘皮-两 大黄两朴硝二两 上二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顿服即消。 【选注】 《金斑要瓶直解》:“鲶,乃生鱼所作。橘皮能解鱼毒;消黄能下癢瘕。” 94.【食鯰多不消,结沩癥病,治之方】 马鞭草 上一味,捣汁饮之。或以姜叶汁饮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药吐之。 【选送】 《医宗金鉴》:“马鞭草主治機癖血瘦,破血杀虫,姜叶解毒,皆可用之。” 95.【食鱼后食毒,两种烦乱,治之方】 橘皮 浓煎汁服之,即解。 【选注】 《金圖要將直解》:“神农经曰:橘皮主胸中痕热逆气,通神明,鱼毒食毒俱可解。” 96.【食 鱼中毒方】 芦根 煮汁服之,即解。 【选】 《医宗金鉴》:“鯸鲼即河豚鱼,味美其腹触,呼为西施乳。头无腮,身无鳞,其肝毒,血 杀人,脂令舌麻,子令腹胀,眼令目花,惟芦根汁能解之。” 97.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选法】 《金匮要略直解》:“蟹骨眼而相背,相向者其蟹异,足斑目者其蟹毒,故不可食。” 98.【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苏 煮汁饮之三升。紫苏子捣汁饮之,亦良。 266 !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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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方: 冬瓜汁饮二升,食冬瓜亦可。 【选注】 《医宗金鉴》:“紫苏、冬瓜,俱能解蟹毒,敞用之。” 99.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选注】 【金匮要略直解》:“未遇霜者,霜降节前也。节前食水莨菪,故有毒,箱降节后食稻将蛰, 则熟而味美,乃可食也。莨菪生水滨,有大毒。” 100. 軟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选注】 《金要略直解》:“蜿蛛有毒,落食中或有尿,有丝粘食上,故不可食。” 101.凡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瘘。 【选法】 《金要略直解》:“蜂蝇虫蚁禀湿热而有毒,集食上而人食之。湿热之毒传于肌肉,致生瘘 疮。” 本篇论述了饮食卫生方面的知识,说明马、牛、羊、鸡、犬、猪、鱼等禽兽类食品,虽 是美味之品,而且补养人体。但是,这是动物,如果因误食毒品,感受疫毒等原因死亡的, 又有某些动物本身内含毒索,或其形状畸型,或腐败变质的,若误食之,均可导致人体中 毒。本篇强调了饮食卫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性,阐述了饮食对于疾病的影啊,以及妊娠,痴 者的饮食禁忌。同时亦指出食品有寒热等属性的不同,在烹调和饮食时要调配得当,否则, 食之对人体也有影响。 本篇重点地论述了肉类食品有毒无毒的辨别方法,以及误食各种有毒的肉类食品后,引 起中毒的治疗方药。非指出服解毒方之时,不可乘热而饮,这是因为中毒之邪,其邪多属热 性,热饮必助其势,故宜冷后服用。 本篇治疗食物中毒诸方药,是中医抢救食物中毒的宝贵遗产,可供钙究和临床应用。 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