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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15 古今方剂大小论 今人以古人气体充实,故方剂分两甚重,此无稽之说也!自三代至汉晋,升斗 权衡,虽有异同,以今较之,不过十分之二(余亲见汉时有六升網量,容今之一升二合)。 如桂枝汤,伤寒大剂也,桂枝芍药各三两,甘草二两,共八两,为一剂。在今只一两 八钱,又分三服,则一服不过五钱三分零。他方有药品多者,亦不过倍之而已。况 古时之药,医者自备,俱用鲜者,分两以鲜者为准,干则折算。如半夏麦冬之类,皆 生大而干小,至附子,则野生者甚小,后人种之,乃肥大,皆有确证。今人每方必十 余味,每味三四钱,则一剂重二三两矣。更有熟地用至四两一剂者,尤属可怪。古 丸药如乌梅丸,每服如桐子大十丸,今秤不过二三分;今则用三四钱,至七八钱矣。 古末药用方寸匕,不过今之六七分;今服三四钱矣。古人用药,分两未尝从重(《周 礼)遺人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黼。六斗四升曰騙,四黼共二石五斗六升,为人一月之食,则每 日食八升有余矣,盖一升只二合也)。二十年来,时医误阅古方,增重分两,此风日炽。 即使对病,元气不胜药力,亦必有害。况更与病相反,害不尤速乎?既不考古,又无 师授,无怪乎其动成笑柄也。 药误不即死论 古人治法,无一方不对病,无一药不对症。如是而病犹不愈,此乃病本不可愈, 非医之咎也。后世医失其传,病之名亦不能知,宜其胸中毫无所主也。凡一病有一 病之名,如中风,总名也,其类有偏枯、痿痹、风痱、历节之。而诸症之中,又各有 数症,各有定名,各有主方。又如水肿,总名也,其类有皮水、正水、石水、风水之殊。 而请症又各有数症,各有定名,各有主方,凡病尽然。医者必能实指其何名,遵古人 所主何方,加减何药,自有法度可循。乃不论何病,总以阴虚阳虚等笼统之谈概之, 而试以笼统不切之药。然亦竟有愈者。或其病本轻,适欲自愈;或偶有一二对症之 药,亦奏小效,皆属误治。其得免于杀人之名者,何也?盖杀人之药,必大毒如砒鸩 之类,或大热大寒峻厉之品,又适与病相反,服后立见其危。若寻常之品,不过不能 愈病,或反增他病耳,不即死也。久而病气自退,正气自复,无不愈者。间有迁延日 久,或隐受其害而死;更或屡换庸医,遍试诸药,久而病气益深,元气竭亦死;又有初 因误治,变成他病,辗转而死;又有始服有小效,久服太过,反增他病而死。盖日日 诊视,小效则以为可愈,小剧又以为难治,并无误治之形,确有误治之实。病家以为 病久不痊,自然不起,非医之咎。因其不即死,而不之罪,其实则真杀之而不觉也。 若夫误投峻厉相反之药,服后显然为害,此其杀人,人人能知之矣。惟误服参附峻 厉之药而即死者,则病家之所甘心,必不归咎于医。故医者虽自知其误,必不以此 为戒,而易其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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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医学源流论 药石性同用异论 一药有一药之性情功效,其药能治某病,古方中用之以治某病,此显而易见者。 然一药不止一方用之,他方用之亦效,何也?盖药之功用,不止一端,在此方,则取 其此长,在彼方,则取其彼长。真知其功效之实,自能曲中病情,而得其力。迫至后 世,一药所治之病愈多,而亦效者,盖古人尚未尽知之,后人慶试而后知。所以历代 本草所注药性,较之《神农本经》所注功用,增益数倍,盖以此也。但其中有当有不 当,不若《神农本草》,字字精切耳。又同一热药,而附子之热,与干姜之热,迥乎不 同;同一寒药,而石膏之寒,与黄连之寒,迥乎不同。一或误用,祸害立至。盖古人 用药之法,并不专取其寒热温凉补泻之性也,或取其气,或取其昧,或取其色,或取 其形,或取其所生之方,或取嗜好之偏。其药似与病情之寒热温凉补泻若不相关, 而投之反有神效。古方中如此者,不可枚举。学者必将《神农本草》,宇宇求其精义 之所在,而参以仲景诸方,则圣人之精理,自能洞晓。而已之立方,亦必有奇思妙 想。深人病机,而天下无难治之症也。 劫剂论 世有奸医利人之财,取效于一时,不顾人之生死者谓之劫剂。劫剂者,以重药 夺截邪气也。夫邪之中人,不能使之一时即出,必渐消渐托而后尽焉。今欲一日见 效,势必用猛厉之药,与邪相争;或用峻补之药,遏抑邪气。药猛厉,则邪气暂伏,而 正亦伤;药峻补,则正气骤发,而邪内陷。一时似乎有效,及至药力尽,而邪复来,元 气已大坏矣。如病者身热甚,不散其热,而以沉寒之药遏之;腹痛甚,不求其因,而 以香燥御之;泻痢甚,不去其积,而以收敛之药塞之之类,此峻厉之法也。若邪盛而 投以大剂参附,一时阳气大旺,病气必潜藏,自然神气略定。越一二日,元气与邪气 相并,反助邪而肆其毒,为祸尤烈。此峻补之法也。此等害人之术,奸医以此欺人, 而骗财者,十之五;庸医不知,而效尤以害人者,亦十之五。为医者,可不自省,病家 亦不可不察也。 制药论 制药之法,古方甚少,而最详于宋之雷教,今世所传《雷公炮炙论》是也。后世 制药之法,日多一日,内中亦有至无理者,固不可从。若其微妙之处,实有精义存 焉。凡物气厚力大者,无有不偏,偏则有利,必有害。欲取其利而去其害,则用法以 制之,则药性之偏者醇矣。其制之义,又各不同,或以相反为制,或以相资为制,或 以相恶为制,或以相畏为制,或以相喜为制;而制法又复不同,或制其形,或制其性。 或制其味,或制其质,此皆巧于用药之法也。古方制药无多,其立方之法,配合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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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17 性,如桂枝汤中用白芍,亦即有相制之理,故不必每药制之也,若后世好奇眩异之 人,必求贵重怪僻之物,其制法大费工本,以神其说。此乃好奇尚异之人,造作以欺 诳富贵人之法,不足凭也。惟平和而有理者,为可从耳。 人参论 天下之害人者,杀其身,未必破其家;破其家,未必杀其身。先破人之家,而后 杀其身者,人参也。夫人参用之而当,实能补养元气,拯救危险。然不可谓天下之 死人,皆能生之也。其为物气盛而力厚,不论风寒暑湿痰火郁结,皆能补塞。故病 人如果邪去正衰,用之固宜。或邪微而正亦惫,或邪深而正气怯弱,不能逐之于外, 则于除邪药中投之,以为驱邪之助。然又必审其轻重而后用之,自然有扶危定倾之 功。乃不察其有邪无邪,是虚是实,又佐以纯补温热之品,将邪气尽行补住,轻者邪 气永不复出,重者即死矣。夫医者之所以遇疾即用,而病家服之死而无悔者,何也? 盖愚人之心,皆以价贵为良药,价贱为劣药。而常人之情,无不好补而恶攻。故服 参而死,即使明知其误,然以为服人参而死,则医者之力已竭,而人子之心已尽,此 命数使然,可以无恨矣。若服攻削之药而死,即使用药不误,病实难治,而医者之 罪,已不可胜诛矣。故人参者,乃医家邀功避罪之圣药也。病家如此,医家如此,而 害人无穷矣。更有骇者,或以用人参为冠冕,或以用人参为有力量,又因其贵重,深 信以为必能挽回造化,故毅然用之。執知人参一用,凡病之有邪者即死;其不死者, 亦终身不得愈乎。其破家之故,何也?盖向日之人参,不过一二换,多者三四换,今 则其价十倍。其所服,又非一钱二钱而止,小康之家服二三两,而家已荡然矣。夫 人情于死生之际,何求不得,宁恤破家乎?医者全不一念,轻将人参立方。用而不 遵,在父为不慈,在子为不孝,在夫妇昆弟,为忍心害理,并有亲戚朋友,责罚痛骂。 即使明知无益,姑以此塞责,又有孝子慈父,幸其或生,竭力以谋之,遂使贫窭之家, 病或稍愈,一家终身冻馁。若仍不救,棺殓俱无,卖妻鬻子,全家覆败。医者误治杀 人可恕,而逞已之意,日日害人破家,其恶甚于盗贼,可不慎哉!吾愿天下之人,断 不可以人参为起死回生之药,而必服之;医者,必审其病实系纯虚非参不治,服必万 全,然后用之。又必量其家业尚可以支持,不至用参之后,死生无靠,然后节省用 之。一以惜物力,一以全人之命,一以保人之家,如此存心,自然天降之福。若如近 日之医,杀命破家,于人不知之地。恐天之降祸,亦在人不知之地也,可不慎哉! 用药如用兵论 圣人之所以全民生也,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而毒药则以 之攻邪。故虽甘草、人参,误用致害,皆毒药之类也。古人好服食者,必生奇疾,犹 之好战胜者,必有奇殃。是故兵之设也,以除暴,不得已而后兴;药之设也,以攻疾, 亦不得已而后用。其道同也。故病之为患也,小则耗精,大则伤命,隐然一敌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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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医学源流论 以草木之偏性,攻脏腑之偏胜,必能知彼知已,多方以制之,而后无丧身殒命之忧。 是故传经之邪,而先夺其未至,则所以断敌之要道也;横暴之疾而急保其未病,则所 以守我之岩疆也。挟宿食而病者,先除其食,则敌之资粮已焚;合旧疾而发者,必防 其并,则敌之内应既绝。辨经络而无泛用之药,此之谓向导之师;因寒热而有反用 之方,此之谓行间之术。一病而分治之,则用赛可以胜众,使前后不相救,而势自 衰;数病而合治之,则并力捣其中坚,使离散无所统,而众悉溃。病方进,则不治其 太甚,固守元气,所以老其师;病方衰,则必穷其所之,更益精锐,所以捣其穴。若夫 虚邪之体,攻不可过,本和平之药,而以峻药补之;衰敝之日,不可穷民力也。实邪 之伤,攻不可缓,用峻厉之药,而以常药和之;富强之国,可以振威武也。然而选材 必当,器械必良,克期不愆,布阵有方,此又不可更仆数也。孙武子十三篇,治病之 法尽之矣。 执方治病论 古人用药立方,先陈列病症,然后云某方主之,若其症少有出人,则有加減之 法,附于方后。可知方中之药,必与所现之症,纤悉皆合,无一味雄设,乃用此方,毫 无通融也。又有一病而云某方亦主之者,其方或稍有异同,或竟不同,可知一病并 不止一方所能治。今乃病名稍似,而其中之现症,全然不同,乃立以此方施治,则其 药皆不对症矣;并有病名虽一,病形相反,亦用此方,则其中尽属相反之药矣。总之 欲用古方,必先审病者所患之症,悉与古方前所陈列之症皆合,更检方中所用之药, 无一不与所现之症相合,然后施用。否则必须加减,无可加减则另择一方。断不可 道听途说,闻某方可以治某病,不论其因之异同,症之出人,而冒昧施治。虽所用悉 本于古方,而害益大矣。 汤药不足尽病论 〈内经》治病之法,针灸为本,而佐之以砭石、熨浴、导引、按摩、酒體等法,病各 有宜,缺一不可。盖服药之功,人肠胃而气四达,未尝不能行于胜腑经络。若邪在 筋骨肌肉之中,则病属有形,药之气味,不能奏功也。故必用针灸等法,即从病之所 在,调其血气,逐其风寒,为实而可据也。况即以服药论,止用汤剂,亦不能尽病。 盖汤者,荡也,其行速,其质轻,其力易过而不留,惟病在荣卫肠胃者,其效更速。其 余诸病,有宜丸、宜散、宜膏者,必医者豫备,以待一时急用,视其病之所在,而委曲 施治,则病无遁形。故天下无难治之症,而所投辄有神效,扁鹊仓公所谓“禁方”者 是也。若今之医者,只以一煎方为治,惟病后调理,则用滋补丸散,尽废圣人之良 法。即使用药不误,而与病不相人,则终难取效。故扁鹊云:人之所患,患病多;医 之所患,患道少。近日病 愈多,而医家之道愈少,此痼疾之所以日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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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19 本草古今论 本草之始,防于神农,药止三百六十品。此乃开天之蚤人,与天地为一体,实能 探造化之精,穷万物之理,字字精确非若后人推测而知之者,故对症施治,其应若 响。仲景诸方之药,悉本此书,药品不多,而神明变化,已无病不治矣。追其后药味 日多,至陶弘景,倍之而为七百二十品。后世日增一日,凡华夷之奇草逸品,试而有 效,医家皆取而用之,代有成书。至明李时珍,增益唐慎微《证类本草》为纲目,考其 异同,辨其真伪,原其生产,集诸家之说,而本草更大备。此药味由少而多之故也。 至其功用,则亦后人试验而知之,故其所治之病益广。然皆不若<神农本草》之纯正 真确,故宋人有云:用《神农》之品无不效,而弘景所增,已不甚效,若后世所增之药 则无有不足凭者。至其诠释,大半皆视古方用此药医某病,则增注之,或古方治某 病,其药不止一品,而误以方中此药为专治此病者有之,更有以已意推测而知者。 又或偶愈一病,实非此药之功,而强著其效者。种种难信。至张洁古、李东垣辈,以 某药专派入某经,则更穿凿矣,其详在“治病不必分经络脏腑篇”。故论本草,必以 〈神农》为本,而他说则必审择而从之,更必验之于病而后信,又必考古人方中所曾 用者,乃可采取,余则止可于单方外治之法用之。又有后世所增之奇药,或出于深 山穷谷,或出于殊方异域,前世所未尝有者,后人用之,往往有奇效。此乃偏方异气 之所钟,造物之机,久而愈泄,能治古方所不能治之奇病。博物君子,亦宜识之,以 广见闻,此又在本草之外者矣。 药性变迁论 古方所用之药,当时效验显著,而本草载其功用凿凿者,今依方施用,竟有应与 不应,其故何哉?盖有数端焉:一则地气之殊也。当时初用之始,必有所产之地,此 乃其本生之土,故气厚而力全;以后传种他方,则地气移而力薄矣。一則种类之异 也。凡物之种类不一,古人所采,必至贵之种。后世相传,必择其易于繁衍者而种 之,未必皆种之至贵者。物虽非伪,而种则殊矣。一则天生与人力之异也。当时所 采,皆生于山谷之中,元气未泄,故得气独厚。今皆人功种植,既非山谷之真气,又 加灌溉之功,则性平淡而薄劣矣。一则名实之讹也。当时药不市卖,皆医者自取而 备之。追其后,有不常用之品,后人欲得而用之,寻求采访,或误以他物充之,或以 别种代之,又肆中未备,以近似者欺人取利,此药遂失其真矣。其变迁之因,实非一 端。药性既殊,即审病极真,处方极当,奈其药非当时之药,则效亦不可必矣。今之 医者,惟知定方,其药则惟病家取之肆中,所以真假莫辨,虽有神医,不能以假药治 真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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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医学源流论 药性专长论 药之治病,有可解者,有不可解者。如性热能治寒,性燥能治湿,芳香则通气, 滋润则生津,此可解者也。如同一发散也,而桂枝则散太阳之邪,柴胡则散少阳之 邪;同一滋阴也,而麦冬则滋肺之明,生地则滋肾之阴;同一解毒也,而雄黄则解蛇 虫之毒,甘草则解饮食之毒,已有不可尽解者。至如鳖甲之消痞块,史君子之杀蝈 虫,赤小豆之消肤肿,蕤仁生服不眠,熱服多眠,白鹤花之不腐肉而腐骨,则尤不可 解者,此乃药性之专长,即所谓单方、秘方也。然人止知不可解者之为专长,而不知 常用药之中,亦各有专长之功。后人或不知之,而不能用,或日用而忽焉,皆不能尽 收药之功效者也。故医者,当广集奇方,深明药理,然后奇症当前,皆有治法,变化 不穷。当年神农著本草之时,既不能睹形而即识其性,又不可每药历试而知,竟能 深识其功能,而所投必效。岂非与造化相为默契,而非后人思虑之所能及者乎? 煎药法论 煎药之法,最宜深讲,葯之效不效,全在乎此。夫烹饪禽鱼羊豕,失其调度,尚 能损人,况药专以之治病,而可不讲乎?其法载于古方之末者,种种各殊。如麻黄 汤,先煮麻黄去沫,然后加余药同煎,此主药当先煎之法也;而桂枝汤,又不必先煎, 桂枝服药后,须啜热粥以助药力,又一法也;如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则以甘澜水, 先煎茯苓;如五苓散,则以白饮和服,服后又当多饮暖水;小建中汤,则先煎五味,去 渣而后纳饴糖;大柴胡汤,则煎减半,去渣再煎;柴胡加龙骨牡蛎汤,则煎药成而后 纳大黄。其煎之多赛,或煎水减半,或十分煎去二三分,或止煎一二十沸。煎药之 法,不可胜数,皆各有意义。大都发散之药,及芳香之药,不宜多煎,取其生而疏荡; 补益滋腻之药宜多煎,取其熟而停蓄。此其总诀也。故方药虽中病,而煎法失度, 其药必无效。盖病宋之常服药者,或尚能依法为之;其粗鲁贫苦之家,安能如法制 度?所以病难愈也。若今之医者,亦不能知之矣,况病家乎! 服药法论 病之愈不愈,不但方必中病。方虽中病,而服之不得其法,则非特无功,而反有 害,此不可不知也。如发散之剂欲驱风寒出之于外,必热服而暖覆其体,令药气行 于荣卫,热气周遍,挟风寒而从汗解。若半温而饮之,仍当风坐立,或仅寂然安卧, 则药留肠胃,不能得汗,风寒无暗消之理,而荣气反为风药所伤矣。通利之药,欲其 化积滞而达之于下也,必空腹顿服,使药性鼓动推其垢浊从大便解,若与饮食杂投, 则新旧混杂,而药气与食物相乱,则气性不专,而食积愈顽矣。故《伤寒论》等书服 药之法,宜热宜温,宜凉宜冷,宜缓宜急,宜多宜少,宜早宜晚,宜饱宜饥;更有宜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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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上 21 不宜散,宜散不宜丸,宜膏不宜圆;其轻重大小,上下表里,治法各有当。此皆一定 之至理,深思其义,必有得于心也。 医必备药论 古之医者,所用之药,皆自备之。《内经)云:司气备物,则无遗主矣。当时韩康 卖药,非卖药也,即治病也。韩文公<进学解〉云:牛瘦马渤、败鼓之皮,俱收并蓄,待 用无遗,医师之良也。今北方人称医者为卖药先生,则医者之自备药可知。自宋以 后,渐有写方不备药之医,其药皆取之肆中。今则举世皆然。夫卖药者,不知医,犹 之可也。乃行医者,竟不知药,则药之是非真伪,全然不问,医者与药不相谋,方即 不误,而药之误多矣。又古圣人之治病,惟感冒之疾,则以煎剂为主,余者皆用丸散 为多。其丸散,有非一时所能合者,倘有急迫之疾,必须丸散,俟丸散合就,而人已 死矣。又有一病止须一丸而愈,合药不可止合一丸,若使病家为一人而合一料,则 一丸之外,皆为无用。惟医家合之,留待当用者用之,不终弃也。又有不常用,不易 得之药,储之数年,难遇一用,药肆之中,因无人问,则亦不备,惟医者自蓄之,乃可 待不时之需耳。至于外科所用之煎方,不过通散荣卫耳,若护心托毒,全赖各种丸 散之力。其药皆贵重难得,及锻炼之物,修合非一二日之功,而所费又大,亦不得为 一人止合一二丸。若外治之围药、涂药、升药降药,护肌腐肉,止血行瘀,定痛煞痒, 提脓呼毒,生肉生皮,续筋连骨,又有熏、蒸、烙、灸、吊、洗、点、溻等药,种种各异。 更复每症不同,皆非一时所能备,尤必须平时豫合。乃今之医者,既不知其方,亦不 讲其法,又无资本以蓄药料,偶遇一大症,内科则一煎方之外,更无别方;外科则膏 药之外,更无余药。即有之,亦惟取极贱极易得之一二味,以为应酬之具,则安能使 极危极险极奇极恶之症,令起死回生乎?故药者,医家不可不全备者也。 乩方论 世有书符请仙而求方者,其所书之方,固有极浅、极陋、极不典而不能治病,且 误人者,亦有极高、极古、极奇、极稳,以之治病而神效者。其仙或托名吕纯阳,或托 名张仲景,其方亦宛然纯阳、仲景之遗法。此其事甚奇,然亦有理焉。夫乩者机也, 人心之感召,无所不通。既诚心于求治,则必又能治病之鬼神应之,虽非真纯阳、仲 景,必先世之明于医理,不遇于时而死者,其精灵一时不散,游行于天地之间,因感 而至以显其能,而其人病适当愈,则获遇之。此亦有其理也。其方未必尽效,然皆 必有意义,反不若世之时医,用相反之药以害人。惟决死生之处,不肯凿凿言之,此 则天机不轻泄之故也。至于不通不典之方,则必持乩之术不工,或病家之心不诚, 非真乩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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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医学源流论 热药误人最烈论 凡药之误人,虽不中病,非与病相反者,不能杀人;即与病相反,药性平和者,不 能杀人;与病相反,性又不平和,而用药甚轻,不能杀人;性既相反,药剂又重,其方 中有几味中病者,或有几味能解此药性者,亦不能杀人;兼此数害,或其人病甚轻, 或其人精力壮盛,亦不能杀人。盖误药杀人,如此之难也。所以世之医者,大半皆 误亦不见其日杀数人也。即使杀之,乃辗转因循,以至于死,死者不觉也。其有幸 而不死,或渐自愈者,反指所误用之药,以为此方之功效,又转以之误治他人矣,所 以终身误人,而不自知其咎也。惟大热大燥之药,则杀人为最烈。盖热性之药,往 往有毒,又阳性急暴,一人脏腑,则血涌气升。若其人之阴气本虚,或当天时酷暑, 或其人伤暑伤热,一投热剂两火相争,目赤、便闭、舌燥、齿干、口渴、心烦、肌裂、神 躁,种种恶候一时俱发。医者及病家俱不察,或云更宜引火归元,或云此是阴症,当 加重其热药而佐以大补之品。其人七窍皆血,呼号宛转,状如服毒而死。病家全不 以为咎,医者亦洋洋自得,以为病势当然。总之愚人喜服补热,虽死不悔。我目中 所见不一,垂涕泣而道之,而医者与病家,无一能听从者。岂非所谓命哉?夫大寒 之药,亦能杀人,其势必缓,犹为可救,不若大热之药,断断不可救也。至于极轻淡 之药,误用亦能杀人,此乃其人之本领甚薄或势已危殆,故小误即能生变。此又不 可全归咎于医杀之也。 薄贴论 今所用之膏药,古人谓之薄贴。其用大端有二:一以治表,一以治里。治表者, 如呼脓去腐、止痛生肌,并摭风护肉之类。其膏宜轻薄而日换,此理人所易知。治 里者,或驱风寒,或和气血,或消痰痞,或壮筋骨,其方甚多,药亦随病加减。其膏宜 重厚而久贴,此理人所难知。何也?盖人之疾病,由外以人内,其流行于经络脏腑 者,必服药乃能驱之。若其病既有定所,在于皮肤筋骨之间,可按而得者,用膏贴 之,闭塞其气,使药性从毛孔而入其腾理,通经贯络,或提而出之,或攻而散之,较之 服药尤有力。此至妙之法也。故凡病之气聚血结,而有形者,薄贴之法为良。但制 膏之法,取药必真,心志必诚,火候必到,方能有效,否则不能奏功。至于敷、熨、吊、 溻种种杂法,义亦相同,在善医者通变之而已。 貌似古方欺人论 古圣人之立方,不过四五味而止。其审药性,至精至当;其察病情,至真至确。 方中所用之药,必准对其病,而无毫发之差,无一味泛用之药,且能以一药兼治数 症。故其药味虽少,而无症不该。后世之人,果能审其人之病,与古方所治之病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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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少异,则全用古方治之,无不立效。其如天下之风气各殊,人之气事各异,则不得不 依古人所制主病之方,略为增减,则药味增矣。又或病同而症甚杂,未免欲兼顾,则 随症增一二味,而药又增矣。故后世之方,药味增多,非其好为杂乱也,乃学不如古 人,不能以一药该数症,故变简而为繁耳,此犹不失周详之意。且古方之设,原有加 减之法。病症杂出,亦有多品之剂,药味至十余种。自唐以后之方,用药渐多,皆此 义也。乃近世之医,动云效法汉方,药止四五味,其四五味之药,有用浮泛轻淡之品 者,虽不中病,犹无大害。若趋时之辈,竟以人参、附子、千姜、苍术、鹿茸、熟地等, 峻补辛热之品,不论伤寒暑湿,惟此数种轮流转换,以成一方,种种与病相反,每试 必杀人。毫不自悔,既不辨病,又不审药性,更不记方书,以为此乃汉人之法。呜 呼!今之所学汉人之方,何其害人如此之毒也!其端起于近日之时医,好为高论以 欺人。又人情乐于温补,而富贵之家尤甚,不如是,则道不行,所以人争效尤,以致 贻害不息。安有读书考古,深思体验之君子,出而挽回之,亦世道生民之大幸也! 卷下 司天运气论 邪说之外,有欺人之学,有耳食之学。何谓欺人之学?好为高谈奇论,以骇人 听闻,或 袭前人之语,以示渊博。彼亦自知其为全然不解,但量他人亦莫之能深 考也,此为欺人之学,何谓耳食之学。或窃听他人之说?或偶阅先古之书,略记数 语,自信为已得其秘,大言不惭,以此动众,所谓道听途说是也。如近人所谈司天运 气之类是也。彼所谓司天,运气者,以为何气司天,则是年民当何病,假如厥阴司天 风气主之,则是年之病,皆当作风治。此等议论,所谓耳食也。盖司天运气之说,黄 帝不过言天人相应之理,如此其应验先候于脉。凡遇少阴司天,则两手寸口不应; 豚阴司天,则右寸不应;太阴司天,则左寸不应;若在泉,则尺脉不应。亦如之。若 脉不当其位,则病相反者死,此诊脉之一法也。至于病,则必观是年岁气胜与不胜, 如厥阴司天,风淫所胜,民病心痛胁满等症。倘是年风淫虽胜,而民另生他病,则不 得亦指为风淫之病也,若是年风淫不胜,则又不当从风治矣。经又云:相火之下,水 气乘之;水位之下,火气承之。五气之胜皆然,此乃亢则害,承乃制之理。即使果 胜,亦有相克者乘之,更与司天之气相反矣。又云初气终三气天气主之,胜之常也; 四气尽终气地气主之,复之常也。有胜则复,无胜则否。则岁半以前,属司天;岁半 以后,又属在泉。其中又有胜、不胜之殊,其病更无定矣。又云厥阴司天,左少阴, 右太阳谓之左间、右间,六气皆有左右间,每间主六十日,是一岁之中,复有六气循 环作主矣。其外又有南政、北政之反其位,天符、岁会、三合之不,太过、不及之异 气,欲辨明分晰,终年不能尽其蕴。当时圣人,不过言天地之气,运行旋转如此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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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医学源流论 至于人之得病,则岂能一一与之尽合,一岁之中不许有一人生他病乎?故《内经》治 岁气胜复,亦不分所以得病之因,总之见病治病,如风淫于内,则治以辛凉,六气皆 有简便易守之法。又云治诸胜复,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无同 其数,以平为期,何等划一!凡运气之道,言其深者,圣人有所不能知,及施之实用, 则平正通达,人人易晓,但不若今之医者所云,何气司天,则生何病,正与<内经》圆 机活法相背耳。 医道通治道论 治身犹治天下也。天下之乱,有由乎天者,有由乎人者。由乎天者,如夏商水 早之灾是也;由乎人者,如历代季世之变是也。而人之病,有由乎先天者,有由乎后 天者。由乎先天者,其人生而虚弱柔脆是也;由乎后天者,六淫之害,七情之感是 也。先天之病,非其人之善养,与服大药不能免于天折;犹之天生之乱,非大圣大 贤,不能平也。后天之病,乃风寒暑湿燥火之疾,所谓外患也;喜怒忧思悲惊恐之 害,所谓内忧也。治外患者,以攻胜,四郊不靖,而选将出师,速驱除之可也。临辟 雍而讲礼乐,则敌在门矣。故邪气未尽,而轻用补者,使邪气内人而亡。治内伤者, 以养胜,纲纪不正而崇儒讲道,徐化导之可也。若任刑罚而严诛戮,则祸益深矣。 故正气不足,而轻用攻者,使其正气消尽而亡。然而大盛之世,不无玩民,故刑罚不 废,则补中之攻也。然使以小寇而速起戎兵,是扰民矣,故补中之攻不可过也。征 诛之年,亦修内政,故教养不弛,则攻中之补也。然以戎首而稍存姑息,则养寇矣, 故攻中之补,不可误也。天下大事,以天下全力为之,则事不堕;天下小事,以一人 从容处之,则事不扰。患大病以大药制之,则病气无余,惠小病以小方处之,则正气 不伤。然而施治有时,先后有序,大小有方,轻重有度,疏密有数,纯而不杂,整而不 乱,所用之药各得其性,则器使之道,所处之方,各得其理。则调度之法,能即小以 喻大,谁谓良医之法,不可通于良相也? 五方异治论 人禀天地之气以生,故其气体随地不同。西北之人,气深而厚,凡受风寒,难于 透出,宜用疏通重剂;东南之人,气浮而薄,凡遇风寒,易于疏泄,宜用疏通轻剂。又 西北地寒,当用温热之药,然或有邪蕴于中,而内反甚热,则用辛寒为宣;东南地温, 当用清凉之品,然或有气随邪散,则易于亡阳,又当用辛温为宜。至交广之地,则汗 出无度,亡阳尤易,附桂为常用之品。若中州之卑湿,山陕之高燥,皆当随地制宜。 故入其境,必问水土风俗而细调之,不但各府各别,即一县之中,风气亦有迥殊者。 并有所产之物,所出之泉,皆能致病。土人皆有极效之方,皆宜详审访寨。若恃己 之能,执已之见,治竞无功,反为土人所笑矣。 湖州长兴县,有合溪。小儿饮此水,则腹中生痞。土人治法,用线挂颈,以两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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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25 按乳头上,煎断。即将此线挂转,将两头向背脊上一并拽齐,线头尽处,将黑点记脊 上。用艾灸之,或三壮,或七壮,即消,永不再发。服药无效。 病随国运论 天地之气运,数百年一更易,而国家之气运,亦应之。上古无论,即以近代言, 如宋之末造,中原失陷,主弱臣弛。张洁古、李东垣辈立方,皆以补中宫,健脾胃,用 刚燥扶阳之药为主。《局方》亦然。至于明季,主暗臣专,青泽不下于民,故丹溪以 下请医,皆以补阴益下为主。至我本朝,运当极隆之会,圣圣相承,大权独揽, 纲 整肃,惠泽旁流,此阳盛于上之明征也。又冠饰朱缨口爝烟草,五行惟火独旺。故 其为病,皆属盛阳上越之症。数十年前,云间老医知此义者,往往专以芩连知柏,挽 回误投温补之人,应手奇效。此实与运气相符。近人不知此理,非惟不能随症施 治,并执宁过温热、毋过寒冷之说,偏于温热,又多矫枉过正之论。如中暑一症,或 有伏阴在内者,当用大顺散、理中汤,此乃千中之一。今则不论何人,凡属中暑皆用 理中等汤。我目睹七窍皆裂而死者,不可胜数。至于托言祖述东垣,用苍术等燥药 者,举国皆然,此等恶习,皆由不知天时国运之理,误引旧说以害人也。故古人云: 不知天地人者,不可以为医。 针灸失传论 《灵》、《素》两经,其详论藏府经穴疾病等说,为针法言者,十之七八,为方药言 者,十之二三。上古之重针法如此。然针道难,而方药易,病者亦乐于服药,而苦于 针。所以后世方药盛行,而针法不讲。今之为针者其显然之失有十,而精微尚不与 焉。两经所言,十二经之出人起止,浅深左右,交错不齐,其穴随经上下,亦参差无 定。今人只执同身寸,依左右一直竖量,并不依经曲折,则经非经而穴非穴,此一失 也。两经治病云某病取某穴者固多,其余则指经而不指穴,如《灵•终始篇》云:人迎 一盛,泻足少阳,补足厥阴。《厥病篇》云:厥头痛,或取足阳明太阴,或取手少阳足 少阴。耳聋取手阳明。嗌干取足少阴。皆不言某穴。其中又有泻子补母等义。今 则每病指定几穴,此二失也。两经论治,井营输经合最重,冬刺井,春刺营,夏刺输, 长夏刺经,秋刺合,凡只言某经,而不言某穴者,大都皆指井营五者为言。今则皆不 讲矣,此三失也。补泻之法,《内经》云:吸则内针,无令气忤;静以久留,无令邪布。 吸则转针以得气为故,候呼引针,呼尽乃去,大气皆出,为泻;呼尽内针,静以久留以 气至为故,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推阖六门令神气存,大气留止为补。又 必迎其经气,疾内而徐出,不按其痏为泻;随其经气徐内而疾出,即按其痏为补。其 法多端。今则转针之时,以大指推出为泻,搓入为补,此四失也。纳针之后,必候其 气,刺实者,阴气隆至乃去针;刺虚者,阳气隆至乃出针。气不至无问其数,气至即 去之,勿复针。《难经》云:先以左手压按所针之处,弹而努之,爪而下之,其气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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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医学源流论 动脉之状,顺而刺之得气,因而推内之,是谓补动而伸之,是谓泻。今则时时转动, 俟针下宽转,而后出针不问气之至与不至,此五失也,凡针之深浅,随时不同,春气 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肌肉,冬气在筋骨。故春夏刺浅,秋冬刺深,反此有害。 今则不论四时,分寸各有定数,此六失也。古之用针,凡疟疾、伤寒、寒热、咳嗽,一 切藏府七窍等病无所不治。今则止治经脉、形体、痿痹、屈伸等病而已,此七失也。 古人刺法,取血甚多,《灵枢•血络论》言之最详,而头痛、腰痛,尤必大泻其血。凡血 络有邪者,必尽去之,若血射出而黑,必令变色,见赤血而止,否则病不除而反有害。 今人则偶尔见血,病者医者,已惶恐失据,病何由除?此八失也。《内经》刺法,有九 变、十二节。九 者:輸刺、远道刺、经刺、絡刺、分刺、大写刺、毛刺、巨刺、焠刺。十 二节者:偶刺、报刺、 刺、齐刺、扬刺、直针刺、输刺、短刺、浮刺、明刺、傍刺、赞刺。 以上二十一法,视病所宜,不可更易,一法不备,则一病不愈。今则只直刺一法,此 九失也。古之针制有九:镶针、员针、鍉针、鋅针、铍针、员利针、毫针、长针、大针,亦 随病所宜而用,一失其制,则病不应。今则大者如员针,小者如毫针而已,岂能治瘤 疾暴气?此十失也。其大端之失,已如此,而其尤要者,更在神志专一,手法精严。 经云: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视血脉,刺之无殆。又云:经气已至,慎守勿失,深浅 在志,远近若一,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又云:伏如横弩,起如发机。 其专精敏妙如此。今之医者,随手下针,漫不经意,即使针法如古,志不凝而机不 达,犹恐无效,况乎全与古法相背乎!其外更有先后之序,迎随之异,贵贱之殊,劳 逸之分,肥瘦之度,多少之数,更仆难穷。果能潜心体察,以合圣度,必有神功。其 如人之畏难就易,尽违古法,所以世之视针甚轻,而其术亦不甚行也。若灸之一法, 则较之针所治之病,不过十之一二。知针之理,则灸又易易耳。 水病针法论 凡刺之法,不过补泻经络,祛邪纳气而已。其取穴甚少。惟水病风水肤胀,必 刺五十七穴。又云皮肤之血,尽取之。何也?盖水旺必克脾士,脾土衰,则邊身皮 肉皆肿,不特一经之中有水气矣。若仅刺一经,则一经所过之地,水自渐消,而他经 之水不消,则四面会聚,并一经已泻之水,亦仍满矣。故必周身肿满之处,皆刺而泻 之,然后其水不复聚耳。此五十七穴者,皆藏之经络,水之所客也。此与大禹治洪 水之法同。盖洪水泛溢,必有江准河济,各引其所近之众流以入海;必不能使天下 之水,只归一河以人海也。又出水之后,更必调其饮食。经云:方饮无食,方食无饮 (欲使饮食弄居,則水不从食以至于脾土受湿之处也)。无食他食百三十五日,此症之难 愈如此。余往时治此病,轻者多愈,重者必复肿。盖由五十七穴,未能全刺,而病人 亦不能守戒一百三十五日也。此等大症,少违法度,即无愈理,可不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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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27 出奇制病论 病有经有纬,有常有变,有纯有杂,有正有反,有整有乱,并有从古医书所无之 病、历来无治法者。而其病又实可愈,既无陈法可守,是必熟寻<内经》、《难经》等 书,审其经络藏府受病之处,及七情六气相感之因,与夫内外分合、气血聚散之形, 必有凿凿可征者,而后立为治法。或先或后,或并或分,或上或下,或前或后,取药 极当,立方极正,而寓以巧思奇法,深人病机,不使扞格,如庖丁之解牛,虽筋骨关节 之间,亦游刃有余。然后天下之病,千绪万端,而我之设法,亦千变万化。全在平时 于极难极险之处,参悟通澈,而后能临事不眩。否则一遇疑难,即束手无措;冒昧施 治,动辄得咎,误人不少矣。 治病缓急论 病有当急治者,有不当急治者。外感之邪,猛悍剽疾,内犯藏府,则元气受伤, 无以托疾于外。必乘其方起之时,邪入尚浅,与气血不相乱,急驱而出之于外,则易 而且速。若俟邪气已深,与气血相乱,然后施治,则元气大伤。此当急治者也。若 夫病机未定,无所归著,急用峻攻,则邪气益横。如人之伤食,方在胃中,则必先用 化食之药,使其食渐消,由中焦而达下焦,变成渣秽而出,自然渐愈。若即以硝黄峻 药下之,则食尚在上焦,即使随药而下,乃皆未化之物,肠胃中脂膜,与之全下。而 人已大疲,病必生变。此不当急治者也。以此类推,余病可知。至于虚人与老少之 疾,尤宜分别调护,使其元气渐转,则正复而邪退。医者不明此理,而求速效,则补 其所不当补,攻其所不当攻,所服之药不验,又转求他法,无非诛伐无过。至当愈之 时,其人已为药所伤,而不能与天地之生气相应矣。故虽有良药,用之非时,反能致 害,绥急之理,可不讲哉? 治病分合论 一病而当分治者,如痢疾腹痛胀满,则或先治胀满,或先治腹痛。即胀满之中, 亦不同,或因食,或因气,或先治食,或先治气;腹痛之中,亦不同,或因积,或因寒。 或先去积,或先散寒,种种不同,皆当视其轻重而审察之。以此类推,则分治之法可 知矣。有当合治者,如寒热腹痛,头疼泄泻,厥冒胸满,内外上下,无一不病,则当求 其因何而起,先于请症中择最甚者为主,而其余症,每症加专治之药一二味以成方, 则一剂而诸症皆备。以此类推,则合治之法可知矣。药亦有分合焉。有一病而合 数药以治之者,阅古圣人制方之法,自知;有数病而一药治之者,阅本草之主治自 知。为医者,无一病不穷究其因,无一方不洞悉其理,无一药不精通其性,庶几可以 自信,而不枉杀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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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医学源流论 发汗不用燥药论 驱邪之法,惟发表、攻里二端而已。发表所以开其毛孔,令邪从汗出也,当用至 轻至淡、芳香清冽之品,使邪气缓缨从皮毛透出,无犯中焦,无伤津液。仲景麻黄桂 枝等汤是也。然犹恐其荣中阴气,为风火所煽,而销耗于内,不能滋润和泽,以托邪 于外,于是又啜薄粥,以助胃气,以益津液。此服桂枝汤之良法,凡发汗之方,皆可 类推。汗之必资于津液如此。后世不知,凡用发汗之方,每专用厚朴、葛根、羌活、 白芷、苍术、豆蔻等温燥之药,即使其人津液不亏,内既为风火所熬,又复为燥药所 燥,则汗从何生?汗不能生,则邪无所附而出。不但不出,邪气反为燥药鼓动,益复 機肆,与正气相乱,邪火四布,津液益伤,而舌焦唇干、便闭目赤,种种火象自生。则 身愈热、神渐昏,恶症百出。若再发汗,则阳火盛极,动其真阴,肾水来救,元阳从 之,大汗上泄,亡阳之危症生矣。轻者亦成痉症,遂属坏病难治。故用燥药发汗而 杀人者,不知凡几也。此其端开于李东垣,其所著书立方,皆治湿邪之法,与伤寒杂 感无涉。而后人宗其说,以治一切外感之症,其害至今益甚。况治湿邪之法,亦以 淡滲为主,如猪苓五苓之类,亦无以燥胜之者。盖湿亦外感之邪,总宜驱之外出,而 兼以燥湿之品,断不可专用胜湿之药,使之内攻,致邪与正争,而伤元气也。至于中 寒之证,亦先以发表为主,无竟用热药以胜寒之理。必其寒气乘虚陷人,而无出路, 然后以姜附回其阳,此仲景用理中之法也。今乃以燥药发杂感之汗,不但非古圣之 法,并误用东垣之法,医道失传。只此浅近之理尚不知,何况深微者乎! 病不可轻汗论 治病之法,不外汗下二端而已。下之害人,其危立见,故医者、病者皆不敢轻 投。至于汗多亡阳而死者,十有二三,虽死而人不觉也。何则?凡人患风寒之疾, 必相戒以为宁暖无凉,病者亦重加覆护,医者亦云服药必须汗出而解。故病人之求 得汗,人人以为当然也。秋冬之时,过暖尚无大害,至于盛夏初秋,天时暑燥,卫气 开而易泄,更加闭户重衾,复投发散之剂,必至大汗不止而阳亡矣。又外感之疾,汗 未出之时,必烦闷恶热;及汗大出之后,卫气尽泄,必阳衰而畏寒。始之暖覆,犹属 勉强;至此时,虽欲不覆而不能。愈覆愈汗,愈汗愈寒,直至汗出如油,手足厥冷,而 病不可为矣。其死也,神气甚清,亦无痛苦,病者医者,及旁观之人,皆不解其何故 而忽死,惟有相顾噩然而已。我见甚多,不可不察也。总之,有病之人,不可过凉, 亦不宜太暖,无事不可令汗出,惟服药之时,宜令小汗。仲景服桂枝汤法,云服汤 已,温覆令微似汗,不可如水淋漓,此其法也。至于亡阳未剧,尤可挽回。《伤寒论〉 中,真武、理中、四逆等法可考。若已脱尽无可补救矣。又盛暑之时,病者或居楼 上,或卧近灶之所,无病之人,一立其处,汗出如雨。患病者必至时时出汗,即不亡 阳,亦必阴竭而死。虽无移徙之处,必择一席稍凉之地而之,否则神丹不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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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29 伤风难治论 凡人偶感风寒,头痛发热,咳嗽涕出,俗语谓之“伤风”,非《伤寒论》中所云之 “伤风”,乃时行之杂感也。人皆忽之,不知此乃至难治之疾,生死之所关也。盖伤 风之疾,由皮毛以入于肺。肺为娇藏,寒热皆所不宜:太寒,则邪气凝而不出;太热, 则火烁金而动血;太润,则生痰饮;太燥,则耗精液;太泄,则汗出而阳虚;太涩,则气 闭而邪结。并有视为微疾,不避风寒,不慎饮食,经年累月,病机日深,或成血证,或 成肺痿,或成哮喘,或成怯弱,比比皆然。误治之害,不可胜数。谚云:“伤风不醒变 成劳”,至言也。然则治之何如?一驱风,苏叶、荆芥之类:二消痰,半夏、象贝之类; 三降气,苏子、前胡之类;四和荣卫,桂枝、白芍之类;五润津液,蒌仁、元参之类;六 养血,当归、阿胶之类;七清火,黄芩、山栀之类;八理肺,桑皮、大力子之类。八者随 其症之轻重而加减之。更加以避风寒、戒辛酸,则庶几渐愈,否则必成大病。医者 又加以升提辛燥之品,如桔梗、干姜之类;不效即加以酸收,如五味子之类,则必见 血。既见血,随用熟地、麦冬,以实其肺,即成劳而死。四十年以来,我见以干计矣。 伤哉! 攻补寒热同用论 虚症宜补,实症宜泻,尽人而知之者。然或人虚而症实,如弱体之人,冒风伤食 之类;或人实而症虚,如强壮之人,劳倦亡阳之类;或有人本不虚,而邪深难出;又有 人已极虚,而外邪尚伏。种种不同,若纯用补,则邪气益固;纯用攻,则正气随脱。 此病未愈,彼病益深。古方所以有攻补同用之法。疑之者曰:两药异性,一水同煎, 使其相制,则攻者不攻,补者不补,不如勿服。若或两药不相制,分途而往,则或反 补其所当攻,攻其所当补,则不惟无益,而反有害。是不可不虑也。此正不然!盖 药之性,各尽其能,攻者必攻强,补者必补弱。犹掘坎于地,水从高处流下,必先盈 坎而后进,必不反向高处流也。如大黄与人参同用,大黄自能逐去坚积,决不反伤 正气;人参自能充益正气,决不反补邪气。盖古人制方之法,分经别藏,有神明之道 焉。如疟疾之小柴胡汤。疟之寒热往来,乃邪在少阳,木邪侮土,中宫无主,故寒热 无定。于是用柴胡以驱少阳之邪,柴胡必不犯脾胃;用人参以健中宫之气,人参必 不入肝胆。则少阳之邪自去,而中土之气自旺,二药各归本经也。如桂枝汤,桂枝 走卫以祛风,白芍走荣以止汗,亦各归本经也。以是而推,无不尽然。试以《神农本 草》诸药主治之说细求之,自无不得矣。凡寒热兼用之法,亦同此义,故天下无难治 之症。后世医者不明此理,药惟一途,若遇病情稍异,非顾此失彼,即游移浮泛,无 往而非棘手之病矣。但此必本于古人制方成法而神明之,若竟私心自用,攻补寒 热,杂乱不伦,是又杀人之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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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医学源流论 临病人问所便论 病者之爱恶苦乐,即病情虚实寒热之征,医者望色切脉而知之,不如其自言之 为尤真也。惟病者不能言之处,即言而不知其所以然之故,则赖医者推求其理耳。 今乃病者所自知之病,明明为医者言之,则医者正可因其言,而知其病之所在以治 之。乃不以病人自知之真,对症施治,反执已之偏见,强制病人,未有不误人者。如 〈伤寒论》中云:能食者,为中风,不能食者为中寒。则伤寒内中风之症,未尝禁其食 也。乃医者见为伤寒之症,断不许食;凡属感症,皆不许其食;甚有病已半愈,胃虚 求食,而亦禁之,以至因饿而死者。又《伤寒论》云:欲饮水者,稍稍与之。盖实火烦 渴,得水则解,未尝禁冷水也。乃医家凡遇欲冷饮之人,一概禁止。并有伏暑之病, 得西瓜而即愈者,病人哀求欲食,亦断绝不与,至烦渴而死。如此之类,不可枚举。 盖病者之性情气体,有能受温热者,有能受寒凉者,有不受补者,有不禁攻者,各有 不同,乃必强而从我意见,况医者之意见,亦各人不同,于是治病之法,无一中肯者 矣。《内经》云:临病人问所便。盖病人之所便,即病情真实之所在。如身大热而反 欲热饮,则假热而真寒也;身寒战而反欲寒饮,是假寒而真热也。以此类推,百不失 一。而世之医者,偏欲与病人相背,何也?惟病人有所嗜好,而与病相害者,则医者 宜开导之。如其人本喜酸,或得嗽症,则酸宜忌;如病人本喜酒,得湿病,则酒宜忌 之类。此则不可纵欲以益其疾。若与病症无碍,而病人之所喜,则从病人之便,即 所以治其病也。此《内经》辨症之精义也。 治病不必顾忌论 凡病人或体虚而患实邪;或旧有他病与新病相反;或一人兼患二病,其因又相 反;或内外上下,各有所病。医者踌躇束手,不敢下药,此乃不知古人制方之道者 也。古人用药,惟病是求药所以制病,有一病,则有一药以制之:其人有是病,则其 药专至于病所,而驱其邪,决不反至无病之处以为祸也。若留其病不使去,虽强壮 之人,迁延日久,亦必精神耗竭而死,此理甚易明也。如怯弱之人,本无攻伐之理, 若或伤寒而邪入阳明,则仍用硝黄下药,邪去而精气自复。如或怀妊之妇,忽患疲 瘕,必用桃仁大黄,以下其瘕,瘀去而胎自安;或老年及久病之人,或宜发散,或宜攻 伐。皆不可因其血气之衰,而兼用补益。如伤寒之后,食复女劳复,仲景皆治其食, 清其火,并不因病后而用温补,惟视病之所在而攻之,中病即止,不复有所顾虑。故 天下无棘手之病。惟不能中病,或偏或误,或太过,则不病之处亦伤,而人危矣。俗 所谓有病病当之,此历古相传之法也。故医者当疑难之际,多所顾忌不敢对症用药 者,皆视病不明,辨症不的,审方不真,不知古圣之精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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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病深非浅药能治论 天下有治法不误,而始终无效者,此乃病气深痼,非泛然之方药所能愈也。凡 病在皮毛荣卫之间,即使病势极重,而所感之位甚浅,邪气易出。至于藏府筋骨之 癌疾,如劳怯、痞隔、风痹、 厥之类,其感非一日,其邪在藏府筋骨,如油之入面,与 正气相并。病家不知,屡易医家;医者见其不效,杂药乱投。病日深而元气日败,遂 至不救,不知此病非一二寻常之方所能愈也。今之集方书者,如风痹大症之类,前 录古方数首,后附以通治之方数首,如此而已。此等治法,岂有愈期。必当遍考此 病之种类,与夫致病之根源,及变迁之情状,并询其历来服药之误否,然后广求古今 以来治此症之方,选择其内外种种治法,次第施之,又时时消息其效否,而神明变通 之,则痼疾或有可愈之理。若徒执数首通治之方,屡试不效,其计遂穷,未有不误者 也。故治大症必学问深博,心思精敏,又专心久治,乃能奏效。世又有极重极久之 病,诸药罔效,忽服极轻淡之方而愈。此乃其病本有专治之方,从前皆系误治,忽遇 对症之药,自然应手而痊也。 愈病有日期论 治病之法,自当欲其速愈。世之论者,皆以为治早而药中病,则愈速;治缓而药 不中病,则愈迟,此常理也。然亦有不论治之迟早,而愈期有一定者。《内经•藏气 法时论》云:夫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胜而甚。至其 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其他言病愈之期不一。《伤寒论》云:发于阳者,七日愈; 发于阴者,六日愈。又云: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此皆宜静养调摄以待 之,不可乱投药石。若以其不愈,或多方以取效,或更用重剂以希功,即使不误,药 力胜而元气反伤。更或有不对症之药,不惟无益,反有大害,此所宜知也。况本原 之病,必待其精神渐复,精神岂有骤长之理?至于外科,则起发、成脓、生肌、收口, 亦如痘症有一定之日期。治之而误,固有迁延生变者。若欲强之有速效,则如揠苗 助长,其害有不可胜言者。乃病家医家,皆不知之。医者投药不效,自疑为未当,又 以别方试之,不知前方实无所害,特时未至耳。乃反误试诸药,愈换而病愈重。病 家以医者久而不效,更换他医。他医遍阅前方,知其不效,亦复更换他药,愈治愈 远,由是断断不死之病,亦不救矣。此皆由不知病愈,有日期之故也。夫病家不足 责,为医者岂可不知,而轻以人尝试乎?若医者审知之,而病家必责我以近效,则当 明告之故,决定所愈之期。倘或不信,必欲医者另立良方,则以和平轻淡之药,姑以 应病者之求,待其自愈如更不信,则力辞之,断不可徇人情而至于误人。如此则病 家一时或反怨谤,以后其言果验,则亦知我识高而品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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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医学源流论 治人必考其验否论 天下之事,惟以口舌争而无从考其信否者,则是非难定。若夫医,则有效验之 可征,知之最易。而为医者,自审其工拙亦最易。然而世之择医者,与为医者,皆愤 愤而莫之辨,何也?古人用药,苟非宿病痼疾,其效甚速。《内经)云:一剂知,二剂 已。又云:覆杯而卧。《伤寒论》云:一服愈者,不必尽剂。可见古人审病精而用药 当,未有不一二剂而效者。故治病之法,必宜先立医案,指为何病,所本何方,方中 用某药专治某症,其论说本之何书,服此药后,于何时减去所患之何病。倘或不验 必求所以不验之故,而更思必效之法;或所期之效不应,反有他效,必求其所以致他 效之故;又或反增他症,或病反重,则必求所以致害之故,而自痛惩焉。更复博考医 书,期于必愈而止。若其病本不能速效,或其病只可小效,或竟不可治,亦必豫立医 案明著其说,然后立方,不得冒昧施治。.如此自考,自然有过必知,加以潜心好学, 其道日进矣。今之医者,事事反此,惟记方数首,择时尚之药数种,不论何病何症, 总以此塞责,偶尔得效,自以为功,其或无效,或至于死,亦诿于病势之常。病家亦 相循为固然,全不一怪。间有病家于未服药之前,问医者服此药之后,效验若何。 医者答云:且看服后何如,岂有预期之理?病家亦唯唯自以为失言。何其愚也!若 医者能以此法自考,必成良医;病家以此法考医者,必不为庸医之所误。两有所益 也。 防微论 病之始生浅,则易治;久而深入,则难治。〈内经》云: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夫 病已成而药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兵,不亦晚乎?《伤寒论•序》云:时气不和,便 当早言,寻其邪由,及在媵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人 胜,则难可制。昔扁鹊见齐桓公云“病在腾理”,三见之后,则已入脏,不可治疗而逃 矣。历圣相传,如同一辙。盖病之始,人风寒既浅,气血藏府未伤,自然治之甚易。 至于邪气深入,则邪气与正气相乱。欲攻邪,则碍正;欲扶正,则助邪。即使邪渐 去,而正气已不支矣。若夫得病之后,更或劳动感风,伤气伤食,谓之病后加病,尤 极危殆。所以人之患病,在客馆道途得者,往往难治。非所得之病独重也,乃既病 之后,不能如在家之安适,而及早治之,又复劳动感冒,致病深人而难治也。故凡人 少有不适,必当即时调治,断不可忽为小病,以致渐深,更不可勉强支持,使病更增, 以贻无穷之害,此则凡人所当深省。而医者亦必询明其得病之故,更加意体察也。 知病必先知症论 凡一病必有数症,有病同症异者,有症同病异者,有症与病相因者,有症与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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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33 相因者,盖合之则曰病,分之则日症。古方以一药治一症,合数症而成病,即合数药 而成方。其中亦有以一药治几症者,有合几药而治一症者,又有同此一症,因不同, 用药亦异,变化无穷。其浅近易知者,如吐逆用黄连、半夏,不寐用枣仁、茯神之类, 人皆知之。至于零杂之症,如《内经》所载喘碗噫语,吞欠嚏呕,笑泣目瞑,嗌干,心 悬善恐,涎下涕出,啮唇啮舌,善忘善怒,喜握多梦,呕酸魄汗等症,不可胜计。或由 司天运气,或由藏府生克,或由邪气传变,〈内经》言之最详。后之医者,病之总名, 亦不能知,安能于一病之中,辨明众症之渊源?即使病者身受其苦,备细言之,而彼 实茫然不知古人以何药为治,仍以泛常不切之品应命,并有用相反之药以益其疾 者。此病者之所以无门可告也。学医者,当熟读《内经》,每症究其缘由,详其情状, 辨其异同,审其真伪,然后遍考方书本草,详求古人治法。一遇其症,应手辄愈,不 知者以为神奇,其实古圣皆有成法也。 补药可通融论 古人病愈之后,即令食五谷以养之,则元气自复,无所谓补药也。黄农仲景之 书,岂有补益之方哉?间有别载他书者,皆托名也。自唐《千金翼》等方出,始以养 性补益等,各立一门,遂开后世补养服食之法。以后医家,凡属体虚病后之人,必立 补方,以为调理善后之计。若富贵之人,则必常服补药,以供劳心纵欲之资。而医 家必百计取媚,以顺其意,其药专取贵重辛热为主,无非参、术、地黄、桂、附、鹿茸之 类,托名秘方异传。其气体合宜者,一时取效,久之必得风痹阴涸等疾,隐受其害, 虽死不悔。此等害人之说,固不足论,至体虚病后补药之方,自当因人而施,视藏府 之所偏而损益之。其药亦不外阴阳气血,择和平之药数十种,相为出入,不必如治 病之法,一味不可移易也。故立方只问其阴阳藏府,何者专重而已。况膏丸合就, 必经月经时,而后服完,若必每日视脉察色,而后服药,则必须一日换一丸方矣。故 凡服补药,皆可通融者也。其有神其说,过为艰难慎重,取贵僻之药,以为可以却病 长生者,非其人本愚昧,即欲以之欺人耳。 轻药愈病论 古谚有不服药为中医之说,自宋以前已有之。盖因医道失传,治人多误,病者 又不能辦医之高下,故不服药,虽不能愈病,亦不至为药所杀。况病苟非死症,外感 渐退,内伤渐复,亦能自愈,故云“中医”。此过于小心之法也。而我以为病之在人, 有不治自愈者,有不治难愈者,有不治竟不愈而死者,其自愈之疾,诚不必服药,若 难愈及不愈之疾,固当服药。乃不能知医之高下,药之当否,不敢以身尝试,则莫若 择平易轻浅,有益无损之方,以备酌用。小误亦无害,对病有奇功,此则不止于“中 医”矣。如偶感风寒,则用葱白苏叶汤取微汗;偶伤饮食,则用山查、麦芽等汤消食; 偶感暑气,则用六一散广藿汤清暑;偶伤风热,则用灯心竹叶汤清火;偶患腹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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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医学源流论 用陈茶佛手汤和肠胃。如此之类,不一而足,即使少误,必无大害。又有其药似平 常,而竟有大误者,不可不知。如腹痛呕逆之症,寒亦有之,热亦有之,暑气触秽亦 有之,或见此症而饮以生姜汤,如果属寒,不散寒,而用生姜热性之药,至寒气相斗, 已非正治,然犹有得效之理。其余三症,饮之必危。曾见有人中暑,而服浓姜汤一 碗,覆杯即死。若服紫苏汤,寒即立散,暑热亦无害,盖紫苏性发散,不拘何症,皆能 散也。故虽极浅之药,而亦有深义存焉,此又所宜慎也。凡人偶有小疾,能择药性 之最轻淡者,随症饮之,则服药而无服药之误,不服药而有服药之功,亦养生者所当 深考也。 腹内痈论 古之医者,无分内外,又学有根柢,故能无病不识。后世内、外科既分,则显然 为内症者,内科治之;显然为外症者,外科治之。其有病在腹中,内外未显然者,则 各执一说,各拟一方,历试诸药,皆无效验,轻者变重,重者即殒矣。此等症,不特外 科当知之,即内科亦不可不辨明真确。知非已责,即勿施治,毋至临危束手,而后委 他人也。腹内之痈有数症,有肺痈,有肝痈,有胃脘痈,有小肠痈,有大肠痈,有膀胱 痈。惟肺痈,咳吐腥痰,人犹易辨,余者或以为痞结,或以为瘀血,或以为寒痰,或以 为食积,医药杂投,及至成脓,治已无及。并有不及成脓而死者,病者医者,始终不 知何以致死,比比然也。今先辨明痞结、 血、寒痰、食积之状。凡痞结、瘀血,必有 所因,且由渐而成。寒痰则痛止无定,又必另现痰症;食积则必有受伤之日,且三五 日后,大便通即散。惟外症则痛有常所,而迁延益甚。《金匮)云:诸脉浮数,应当发 热,而反浙渐恶寒。若有痛处,当发其痈。以手按肿上热者,有脓,不热者,无脓。 此数句乃内痈真谛也。又云:肠痈之为病,身甲错,腹皮急,按之 如肿状,腹无积 聚,身无热是也。若肝痛则胁内隐隐痛,日久亦吐脓血;小肠痈与大肠相似,而位略 高;膀胱痈则痛在少腹之下,近毛际着皮即痛;小便亦艰而痛,胃脘痈则有虚实二 种。其实者易消,若成脓,必大吐脓血而愈。惟虚症则多不治,先胃中痛胀,久而心 下渐高,其坚如石,或有寒热,饮食不进,按之尤痛,形体枯瘦。此乃思虑伤脾之症, 不待痈成即死。故凡腹中有一定痛处,恶寒踡卧,不能食者,皆当审察,防成内痒, 甚毋因循求治于不明之人,以至久而脓溃,自伤其生也。 围 药论 外科之法,最重外治,而外治之中,尤当围药。凡毒之所最忌者,散大而顶不 高。盖人之一身,岂能无七情六欲之伏火,风寒暑湿之留邪,食饮痰涎之积毒?身 无所病,皆散处退藏,气血一聚而成痛肿,则诸邪四面皆会。惟围药能截之使不并 合,则周身之火毒不至矣。其已聚之毒,不能透出皮肤,势必四布为害,惟围药能束 之使不散漫,则气聚而外泄矣。如此,则形小顶高,易脓易溃矣。故外治中之围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