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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书集成_第27册_综合类_6

佚名 · 第 670–689 页 · 共 57 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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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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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八络矣。〈难经)又云:奇经之脉,如沟渠满溢,流于深湖。故圣人不能图,是则奇
经明等之络,夫岂有江河大经之水,拟诸沟渠者哉?《难经》又云:人脉隆盛,人于八
脉而不环周,故十二经亦不能拘之,溢畜不能环流灌溉诸经者也,全是经盛人络,故
溢畜止在于络,不能环溉诸经也。然则奇经共为一大络,夫复何疑。
律一条
凡治病不明藏府经络,开口动手便错。不学无术,急于求售,医之过也。甚有
文过饰非,欺人欺天,甘与下鬼同趣者,此宵人之尤,不足罪也。
附:答 内经》十问
问:逆春气则伤肝,夏为寒变,此何病也?曰:寒变者,夏月得病之总名也。缘
肝木弗荣,不能生其心火,至夏心火当旺反衰,北方肾水得以上凌。其候掩抑而不
光明,收引而不发露,得食则饱闷,過事则狐疑,下利奔迫,慘然不乐。甚者战栗如
丧神守,证与启玄子益火之源以消阴醫,似同而实大异。盖彼所谓益火之源者,主
君相二火而言,非用黄连,即用桂、附。而此所谓益火之源者,全在发舒肝木之郁
遏,与黄连、桂、附,绝不相干也。
问:逆秋气则伤肺,冬为 泄。与春伤于风,夏生飡泄有别否?日:伤风而飡
泄,以风为主,风者东方木也。伤肺而飡泄,以肺为主,肺者西方金也。其候各异,
安得比而同之。风邪伤人,必入空窍,而空窍惟肠胃为最。风既居于肠胃,其导引
之机,如顺风扬帆,不俟脾之运化,食人即出,以故飡已即泄也。不知者以为脾虚完
谷不化,如长夏洞泄寒中,及冬月浪泄之泄,反以补脾刚燥之药,助风性之劲,有
无已,每至束手无策。倘知从春令治之,用桂枝领风从肌表而出,一二羽而可愈也。
而秋月之伤肺,伤于肺之燥也,与秋伤于燥,冬生咳嗽,同是一病。但在肺则为咳
嗽,在大肠则为飡泄,所谓肺移热于大肠,久为肠澼者,即此病也。但使肺热不传于
大肠,则准泄自止,不知者惟务止泄,以燥益燥,吾目中所见诸大老之误,历历可指
也。冤哉!
同:逆冬气则伤肾,春为痿豚,同一病乎?曰:痿自痿,厥自厥,本是二病。然痿
者必至于厥,顺者必至于痿,究竟是一病也。但肝气可持,则痿病先见;筋脉未损,
则厥病先见耳。肝主筋,肝病则筋失所养,加以夙有筋患,不觉忽然而痿矣。肝气
以条达为顺,素多郁怒,其气不条达而横格,渐至下虚上盛,气高不返,眩晕不知人
而厥矣。厥必气通始苏也。此皆冬时失养藏之道,正气不足之病,与治痰治风,绝
不相干。治痰与风,虚者益虚矣。一味培补肾水,生津养血,听其筋自柔和,肝自条
达可也。若精枯气削,亦难为矣。
问:秋伤于湿,上逆而咳,发为痿厥,与逆冬气则伤肾,春为痿厥有别否?日:此
痿厥与春月之痿厥大异。秋伤于湿,吾已力辨其为伤燥矣,伤于燥则肺先病也。咳
者肺之本病,其候不一,上逆而咳,燥之征也。至发而为痿,则肺金摧乎肝木。发而
为厥,則肺气逆而不行,燥之极矣。此盖燥火内燔,金不寒,水不冷,秋冬不能收藏。
与春月不能发生之故,相去不亦远乎?
问:逆春气则少阳不生,肝气内变;逆夏气则太阳不长,心气内洞;逆秋气则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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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
阴不收,肺气焦满;逆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沉。与前寒变等病,又不同者何也?
曰:前言逆春气而夏始病,此言逆春气而春即病也。春气属少阳木,主生;夏气属太
阳火,主长;秋气属太阴金,主收;冬气属少明水,主藏。春未至而木先芽,夏未至而
火先朗,此为休。春已至而木不生,夏已至而火不长,此为咎征。若春已过而不
生,夏已过而不长,则死期迫矣。收藏亦然,肝气内变,即所谓不条达而横格也。心
气内洞,洞开也,心虚则洞然而开。有人觉心大于身,大于室,少顷方定者,正此病
也。惟心洞开,北方寒水得乘机窃人,为寒变之病。非心气内洞,别为一病也。
问:寒变与煎厥,皆属夏月之病,究竟何别?日:寒变者,南方心火无权,为北方
寒水所变也。煎厥者,北方肾水无权,而南方心火亢甚无制也。两者天渊,不可同
论。煎者火性之内燔,厥者火气之上逆,即《经》文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辟积于夏
之说。可见阳根于阴,深藏肾水之中。惟烦劳无度,则阳张于外,精绝于内,延至夏
月火王,而煎厥之病生矣。
同:逆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沉。又云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衡,
此何解也?曰:此未经阐发之义,盖少阴主藏者也,冬月水旺,肾藏甚富,源泉混混,
盈科而进。若冬无所藏,新旧不相承接,有独沉而已。〈太素》不解其旨,至谓独沉
为沉浊,何况后人耶?味过于甘,肾气不衡。注作不平,亦属肤浅。盖人身心肾相
交,水火相济者其恒也。味过于甘,肾气为土掩,而不上交于心,则心气亦不得下交
于肾,所以郁抑而为喘满也。肾气不衡,即肾气独沉之变文,见心肾交,则肾脉一高
一下,犹权衡。然知独沉为有权无衡也。则不衡二字恍然矣。夫肾间之气,升灌于
上,则为荣华;独沉于下,则为枯谢。《难经》谓五藏脉平而死者,生气独绝于内,不
满五十动一止者,肾气先尽。故知肾气独沉,非细故也。
问: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此何解也?曰:此人身消息之所在。王注
牵强,不合乎道。夫人天真之气,全在于胃,津液之多寡,即关真气之盛衰。而胃复
赖脾以运行其津液,一藏一府,相得益彰,所以胃不至于过湿,脾不至于过燥也。观
下文味过于苦,脾气不满,胃气乃厚,其为脾过燥,胃过湿可知。然终是相连藏府,
嘿相灌滲,所以脾气但言不濡,病反在胃,且未甚也。至以过酸之故,助其曲直,将
胃中津液,日渐吸引,注之于肝,转觉肝气津润有余矣。肝木有余,势必克土,其脾
气坐困,不至于绝不已耳。若胃中津液尚充,纵脾气不濡,有濡之者在也,亦安得坐
毙哉?
问:味过于苦,胃气乃厚;味过于辛,精神乃央。注谓厚为强厚,央为久长。岂
五味中酸威甘多所损,苦与辛多所益乎?日:二义原不作此解,王注与《经》文全相
背谬。观于胃气乃厚,由于脾气不湯,明系脾困,不为胃行津液,胃气积而至厚也。
胃气一厚,容纳遂少,反以有余成其不足,更难施治。今人守东垣一家之学,遇胃病
者咸用补法,其有愈补愈胀者,正坐此弊。如西北之人,喜食生硬面酪,迫至受病,
投以牵牛、巴豆,乃始畅适。即香、砂、橘、半,用且不应,况用参、术之补乎?〈内经〉
有言胃气实则胀,虚则泄,盖可知矣。至精神乃央,上文既云筋脉沮弛,明是筋脉得
辛而缓散不收也。况人之精神,全贵收藏,不当耗散,宁有辛散既久,而不为殃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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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日央则其为病,且有卒暴之虞矣。相传多食辛令人天,岂不然哉?
问:味过于威,大骨气劳,从前无解,请一明之。日;身中消息,有谓心未有不
正,肾未有不邪者,以肾为作强之官也。有谓肾未有不正,心未有不邪者,以心为情
欲之府也。大骨气劳,心肾两有所涉,而实有不尽然者,尝见高僧高道,栖真习定,
忽焉气动精倾,乃知味过于威,大骨气劳之说,不尽关于情欲耳。盖食咸过多,峻补
其肾,腰骨高大之所,其气忽积,喜于作劳。气既勃勃内动,则精关勃勃欲开,虽不
见可欲,而不觉关开莫制矣。《经》谓强力入房,肾气乃伤,高骨乃坏。此固嗜欲无
节者之本病,奈何清修卓练之士,每于蔬菜间,多食咸藏厚味,以亏道体。无有以
《内经》之理,一陈其前者。及病已成而食淡斋,长年累月自苦,亦足补偏救敝,然不
如当日味勿过咸之超矣,因并及之。
申明《内经》法律(律一条发明《内经)二条)
凡病有标本,更有似标之本,似本之标。若不明辦阴阳逆从,指标为本,指本为
标,指似标者为标,似本者为本,迷乱经常,倒施针药,医之罪也。
治病必求其本。
万事万变,皆本阴阳。而病机药性,脉息论治,则最奶于此。故凡治病者,在必求其本,或
本于阴,或本于阳,知病所繇生而直取之,乃为善治。若不知求本,則茫如望洋,无可问津矣。
今世不察圣神童本之意,治标者常七八,治本者无二三,且动称急則治标,缓则治本,究其所沟
缓急,颠倒错认,举手课人,失于不从明师讲究耳。所以凡因病而致通,因逆而致变,因寒热而
生病,固病而生寒热者,但治其所生之本原,則后生诸病,不治自愈。所以得阴脉而见阳证者,
本阴标阳也;得阳脉而见阴证者,本阳标阴也。若更治其标,不治其本,則死矣,为医而可不知
求本哉?
知标与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顺,正行无间;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诊,足以乱经。
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为可知。言热未已,寒病复始,同气异形,迷诊乱经,此之
谓也。
中道而行,无所疑问,不有真见,安能及此?粗工妄请道之易知,故见标之阳,辄从火治;
假热未除,真寒复起。虽阴阳之气若同,而变见之形迥异,粗工昧此,未有不迷乱者矣。
百病之起,多生于本。六气之用,则有生于标者,有生于中气者。太阳寒水,本寒标热;少
阴君火,本热标寒,其治或从本,或从标,审寒热而异施也。少阳相火,从火化为本;太阴湿土,
从湿化为本,其治但从火湿之本,不从少阳、太阴之标也。阳明燥金,金从燥化,燥为本,阳明
为标;厥阴风木,木从风化,风为本,厥阴为标。其治不从标本而从乎中,中者中见之气也。益
阳明与太阴为表里,其气互通于中,是以燥金从湿土之中气为治。厥阴与少阳为表里,其气互
遁于中,是以风木从相火之中气为治,亦以二经标本之气不合,故从中见之气以定治耳。若夫
太阳、少阴,亦互为中见之气者,然其或寒或热,标本甚明,可以不求之于中耳。至于诸病,皆
治其本,惟中满及大小二便不利,治其标。盖中满則胃满,胃滿則药食之气不能行,而藏府皆
失所禀,故无暇治其本,先治其标,更为本之本也。二便不通,乃危急之候,诸病之息,无急于
此,故亦先治之,會此则无有治标者矣。至于病气之标本,又自不同。病发而有余,必累及他
藏他气,先治其本,不使得入他藏他气力善。病发而不足,必受他藏他气之累,先治其标,不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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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
原及本藏本气为善。又如病为本,工为标。工不量病之浅深,病不择工之臧否,亦是标本不得
也。嫌标本之说,错出难明,故此述其大略云。
申治病不本四时之律(律一条 发明《内经》五条)凡治病,而逆四时生长化
收藏之气,所谓违天者不样,医之罪也。
治不本四时。
不本四时着,不知四时之气,各有所本,而逆其气也。春生本于冬气之藏;夏长本于春气
之生;长夏之化,本于夏气之长;秋收本于长夏之化;冬藏本于秋气之收。如冬气不藏,无以奉
春生;春气不生,无以奉夏长。不明天时,則不知养藏、养生之道,从何补救?
逆春气,则少阳不生,肝气内变。又夏为寒变。
阳气不能鼓动而生出,内郁于肝,則肝气混揉,变而伤矣。肝伤则心火失其所生,故当夏
今而火有不足,寒水侮之,变热为寒也。
逆夏气,则太阳不长,心气内洞。又秋为痎疟。
阳气不能条畅而外茂,内薄于心,澳热内消,故心中洞然而空也。心虚内洞,則请阳之病
作矣。心伤則暑气乘之,至秋而金气收敛,暑邪内郁,于是阴欲入而阳拒之,故为寒。火欲出
而阴東之,故力热。金火相争,故寒热往来而为痎疟。
逆秋气,则太阴不收,肺气焦满。又冬为飧泄。
肺热叶焦,为胀满也。肺伤則肾水失其所生,故当冬令而为肾虚飧泄。續溫者,水谷不分
而寒泄也。
逆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沉。又春为痿厥。
少阴主藏,少阴之气不伏藏,而至肾气独況,则有权无衡,如冷灶无烟,而注泄沉塞等病作
矣。肾伤则肝木失其所生,肝主筋,故当春令而筋病为痿。阳貴深藏,故冬不能藏,則阳虚为
厥。此可见春夏生长之令,不可以秋冬收藏之气逆之。秋冬收藏之令,不可以春夏生长之气
进之。压者而可恃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之旨乎?
申治病不审地宜之律(律一条 发明《内经》六条)凡治病,不察五方风气,
服食居处,各不相同,一概施治,药不中窾,医之过也。
治不法天之纪、地之理,则灾害至矣。
天时见上,地之寒、温、燥、湿、刚、泰,五方不同。人病固之,故《内经)以《异法方宜》名篇,
可見圣神随五方风气,而异其法以宜民也。
东方之民,食鱼而嗜咸,鱼者使人热中,盐者胜血,故其民皆黑色疏理,其病皆
为痈疡,其治宜砭石,故砭石者,亦从东方来。
鱼发疮,盐发渴,血弱而热,易为痈痛。
西方之民,酸居而多风,水土刚强,其民不衣而褐荐,华食而脂肥,故邪不能伤
其形体,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故毒药者,亦从西方来。
水土刚强,饮食脂肥,肤腠闭封,血气克实,外邪不能伤。病生于喜怒思忧恐,及饮食男女
之过甚也。
北方其地高,陵居风寒冰冽,其民乐野处而乳食,藏寒生满病,其治宜灸满,故
灸焫者,亦从北方来。
水寒冰列,故生病于藏寒也。
南方其地下,水土弱,雾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附,致理而赤色,其病挛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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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其治宜微针,故九针者,亦从南方来。
食附,所食不芬香也。酸味收鐘,故人皆肉理密致。阳盛之处,故色赤。湿热内淫,故筋
享脉痹也。
中央地平以湿,民食杂而不劳,故其病多痿厥寒热,其治宜导引按晓,故导引按
晓者,亦从中央出也。
东方海,南方下,西方北方高,中央之地平以湿,地气异,生病殊焉。
圣人杂合以治,各得其所宜,故治所以异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知治之大体
也。
随五方用法,各得其宜,唯圣人能达其性怀耳。
春气西行,夏气北行,秋气东行,冬气南行。放春气始于下,秋气始于上,夏气
始于中,冬气始于标。春气始于左,秋气始于右,冬气始于后,夏气始于前,此四时
正化之常,故至高之地,冬气常在;至下之地,春气常在,必谨察之。地有高下,气有
温凉,高者气寒,下者气热。故失寒凉者胀,失温热者疮,下之则胀已,汗之则疮已,
此腾理开闭之常,大小之异耳。西北之气,散而收之;东南之气,收而温之,所谓同
病异治也。故日气寒气凉,治以寒凉,行水渍之;气温气热,治以温热,强其内守,必
同其气,可使平也。假者反之,崇高则阴气治之,污下则阳气治之,高者其人寿,下
者其人天。
申治病不审逆从之律(律一条 发明《内经》二条)凡治病有当逆其势而正
治者,有当从其势而反治者,若不悬鉴对照,而随手泛应,医之罪也。
不审逆从。
不审量其病可治与不可治也。
逆从倒行,反顺为逆也。
递从者,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是进其病而治之。以寒治寒,以热治热,是从其病而治之。
从治即反治也。逆者正治,辦之无难。从者反治,辦之最难。盖寒有真寒假寒,热有真热假
热,真寒真热,以正治之即愈。假寮假热,以正治之則死矣。假寒者,外虽寒而肉則热,脉数而
有力,或沉而鼓击,或身寒悉衣,或便热秘结,或煩滿引饮,或肠垢臭秽,此則明是热极,反兼寒
化,即阳盛格阴也。假热者,外虽热而内則寒;脉徽而弱,或數而虛,或浮大无根,或弦芤断续;
身虽炽熱而神則静,语虽请安而声則微,或虚狂起倒,而禁之則止;或蚊速假瘫,而浅红鲴碎;
或喜冷水而所用不多;或舌胎面赤而衣被不撤;或小水多利;或大便不结,此則明是寒极,反兼
热化,即阴盛格阳也。假寒者清其內热,內清則浮阴退會矣。假热者溫其真阳,中溫則虛火归
元矣,是当从治者也。凡用奇偶七方而药不应,则当反佐以入之。如以热治寒而寒格热,反佐
以寒劑入矣。如以寒治热而热格寒,反佐以热則入矣。又如寒药热順,借热以行寒;热药寒
服。借寒以行热,皆反佐变通之法,因势利导,故易为力,亦小小从治之意也。
申治病不辨脉证相反之律(律一条 发明《内经》九条)凡治病,不辨脉与
证之相反,懵然治之,医之罪也。或不得已,明告而勉图其难,则无不可。
气虚身热,此谓反也。
阳气虚,則不当身热而反热,身热则脉气当盛而反虛,是病气与证不符,故请反也,反則胡
可妾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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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
谷人多而气少,此谓反也。
谷入于胃,助其胃气,散布经络,常克煞有余,今谷入多而气少,是買气不布也。
谷不入而气多,此谓反也。
買气外数,脉并之也。
脉盛血少,此谓反也。脉少血多,此谓反也。
经脉行气,络脉受血,经气入络,镕愛经气,候不相合,故皆反常。
谷人多而血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
脱血则血虚,血虚則气盛,盛气内郁,逼迫津波,流入下焦,故云湿居下也。
谷人少而气多者,邪在胃及与肺也。
胃气不足,肺气下流于胃中,故邪在胃。然腩气入胃,測肺气不自守,气不自守,則那气从
之。故云邪在胃及与飾也。
脉小血多者,饮中热也。
饮留脾胃,則脾气溢,脾气溢,則发热中。
脉大血少者,肺有风气,水浆不入。
风气盛满,则水菜不入于脉。
形盛脉细,少气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脉大,胸中多气者死。
合此一条观之,前四条皆危证。然脉细少气者危,脉大多气者死,又与损至之脉同推矣。
申治病不察四易四难之律(律一条 发明《内经》二条)凡治病,参合于望
色切脉审证三者,则难易若视诸掌。粗工难易不辨,甚且有易无难,医之罪也。
凡治病,察其形气色泽,脉之盛衰,病之新故,及治之无后其时。形气相得,谓
之可治;色泽以浮,谓之易已;脉从四时,谓之可治;脉弱以滑,是有胃气,命曰易治。
气盛形盛,气虚形虚,是相得也,故可治。气色明润,血气相营,故易已。春強夏的,秋浮
冬沉,顺从四时,故可治。弱而且滑,胃气适中,无过不及,故易治。
形气相失,谓之难治;色天不泽,谓之难已;脉实以坚,谓之益甚;脉逆四时,为
不可治,必察四难而明告之。
形与气两不相得,色天枯而不明润,脉实坚而无胃气,逆四时而脉反常,此四者工之所难
为,故必明告之。粗之所易治,曾不加察也。
申治病不察新久之律(律一条 发明《内经》六条)凡治病,不辨新病邪实,
久病正虚,缓急先后失序而实实虚虚,医之畢也。
征其脉小,色不夺者,新病也。
气乏而神犹强也。
征其脉不夺,其色夺者,此久病也。
神虽持,而邪則凌正也。
征其脉与五色俱夺者,此久病也。
神与气俱衰也。
征其脉与五色俱不夺者,新病也。
神与气俱强也。新病可急治,久病宜缓训。
五藏已败,其色必天,天必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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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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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者神之旗,藏者神之會,神去則藏敗,藏敗則色見天悉。
故病久则传化,上下不并,良医弗为。
病之深久着,变化相传,上下气不交通,虽医良法炒,亦何以为之?
申治病不先岁气之律(律一条 发明《内经)四条)凡治病,不明岁气盛衰,
人气虚实,而释邪攻正,实实虚虚,医之罪也。
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
不知岁运之盛衰,自不知人气之虚实,失时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内生,工不能
禁也。
不知气之至与不至,而失其时,反其候,则五运之治,盛衰不分。其有邪僻内
生,病及于人者,虽医工莫能禁之,由其不知时气也。
不知合之四时五行,因加相胜,释邪攻正,绝人长命。
不知那正虚实,而妄施攻击,夺人真元,杀人于冥冥之中,故为切戒。
必先岁气,无伐天和。无盛盛,无虚虚,而遗人天殃,无致邪,无失正,绝人长
侖。
《内经》溥谆示戒,学者可不求师讲明。盖岁有六气,分主有南面北面之政,先知此六气所
在,人脉至尺寸应之。太阴所在,其脉沉;少阴所在,其脉钩;腰阴所在,其脉弦;太阳所在,其
脉大而长;阴明所在,其脉短而涩;少阳所在,其脉大而浮。如是六脉,則谓天和,不识者,呼为
病脉。攻寒令热,脉不变而热疾已生。制热令寒,脉如故而寒病又起,欲求其适,安可得乎?
天枉之来,奉蘇于此,不察虚实,但用攻击,盛盛虚虚,致邪失正,遺人天殃,绝人长命也。
北政之岁,少明在来,則寸口不应;厥明在来,则右不应;太阴在泉,則左不应。南政之岁,
少阴司天,則寸口不应;厭阴司天,则右不应;太阴司天,則左不应,请不应者,反其诊則应矣。
北政之岁,三阴在下,則寸不应;三阴在上,則尺不应。南政之岁,三阴在天,則寸不应;三阴在
来,则尺不应,左右同。
申用药不远寒热之律(律一条 发明《内经)一条)凡治病,用寒远寒,用热
远热,其常也。不远寒热,其变也。若不知常变,一概施治,酿患无穷,医之罪也。
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不发不攻,而犯寒犯热,寒热内賊,其病益甚。故不
远热则热至,不远寒则寒至,寒至则坚否、腹满、痛急下利之病生矣。热至则身热、
吐下、 乱、痈疽、疮疡、瞀郁、注下、 、肿胀、呕、 衄、骨节 、肉痛、血溢、血泄、
淋阔之病生矣。
治病惟发表不远热,非发表则必远热矣。惟攻里不远寒,非攻里則必远寒矣。不当远而
远,当远而不远,其害俱不可胜言。
一申治病不知约方之律(律一条 发明《内经》二条)凡用方,不分君臣佐
使,头绪纷杂,率意妄施,药与病迥不相当,医之罪也。
约方,犹约囊也。衰满弗约,则输泄。方成弗约,则神与弗居。
业医者,当约治病之方,而约之以求精也。〈易》日:精义人神,以致用也,不得
其精,焉能入神?有方无约,即无神也,故日神与弗居。藏位有高下,府气有远近,
病证有表里,用药有轻重。调其多少,和其紧慢,令药气至病所,为故勿太过与不
及,乃为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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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
未满而知约之可为工,不可以为天下师。
未满而知约,何约之有?是以言约者,非满不可,故未满而知的,必不学无术之下材耳。
然較诸全不知约者,失必稍轻。尝见用峻剂、重荆之医,暴获奇中;及征其冥报,比用平剂、轻
剂者轉厉;岂非功以幸邀,不敌罪耶?噫!安得正行无间之哲,履险皆平,从权皆经也数?
申治病不知约药之律(律一条 发明《内经)二条)凡用药太过不及,皆非适
中,而不及尚可加治,太过则病去药存,为害更烈,医之过也。
帝日:有毒无毒,服有约乎?岐伯日: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
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中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
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下品烈毒之药治病,十去其六即止药;中品药毒次于下品治病,十去其七即止药;上品药
毒,春之小者,病去其八即止药;上下中品,悉有无毒平蓟,病去其九,即当止药,此常制也。
有毒无毒,所治为主,适大小为制也。
但能破积愈疾,解急脱死,則为良方。非必以先毒为是,后毒为非,无毒为非,有毒为是,
必童病轻重大小而制其方也。《周礼)令医人采毒药以供医事,以无毒之药可以养生,不可以
胜病耳。今世医人通弊,择用几十种无毒之药,求免过怒。痛之二三,且不能去,操养病之术,
坐误时日,迁延能人者比比,而欲己身长事,子孙长年,其可得乎?
申治病不疏五过之律(律一条 释《经》文五条)凡诊病,不问三常,不知比
类,不察神志,不遵圣训,故犯无忌,医之过也。
凡未诊病者,必问尝贵后,虽不中邪,病从内生,名日脱营。尝富后贫,名日
失精。五气留连,病有所并。粗工诊之,不在藏府,不变形躯,诊之而疑,不知病名。
身体日减,气虚无精,病深无气,酒洒然时惊病深者,以其外耗于卫,内夺于营,良工
所失,不知病情,此亦治之一过也。
过在不问病情之所始也。
凡欲诊病者,必问饮食居处。暴乐暴苦,始乐后苦,皆伤精气,精气竭绝,形体
毁沮。暴怒伤明,暴喜伤阳,厥气上行,满脉去形。愚医治之,不知补泻,不知病情,
精华日夺,邪气乃并,此治之二过也。
过在不知病人七情所受,各不同也。
善为脉者,必以比类奇恒,从容知之。为工而不知道,此诊之不足贵,此治之三
过也。
比类之法,医之所贵。如老吏判案,律所不載者,比例断之,纤悉莫逃也。奇恒者,审其病
之奇异平常也。从容者,凡用比类之法,分别病能。必从容参酌,恶粗疏筒略也。
诊有三常,必同贵贱,封君伤败,及欲侯王。故贵脱勢,虽不中邪,精神内伤,身
必败亡。始富后贫,虽不中邪,皮焦筋屈,痿躄为挛。医不能严,不能动神,外示柔
弱,乱至失常,病不能服,则医事不行,此治之四过也。
此过由于不能戒严病者,令之悚然神动,蠲除忧患,徒外示柔弱,奏曲从人也。
凡诊者,必知终始,有知绪余。切脉问名,当合男女,离绝菀结,忧恐喜怒,五藏
空虚,五气离守,工不能知,何术之语?
察气色之終始,知病发之余緒。辨男女之顺脉,与七情内伤,故离间亲爱者魂游;绝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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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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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者意丧;苑积所虑者神劳;结固余怨者志苦;忧愁者闭塞而不行;恐惧者荡惮而失守;盛怒者
迷惑而不治;喜乐者惮散而不藏。由是八者,故五藏空虚,血气离守,工不思晚,又何書區?
尝富大伤,斩筋绝脉,身体复行,令泽不息,故伤败结,留薄归阳,脓积寒热。粗
工治之,亟夺阴阳,身体解散,四肢转筋,死日有期。医不能明,不问所发,惟言死
日,亦为粗工,此治之五过也。
非分过损,身体虽复,津浪不滋;血气内结,留而不去;薄于阳脉,則化为脏;久积腹中,则
外为寒热也。不但不学无术者力粗工,即使备尽三世经法,而诊不辦三尝,疗不慎五过。亦为
粗略之医也。
凡此五者,受术不通,人事不明也。
申治病不征四失之律(律一条明录《经》文二条(8〕)凡治病,不问证辨脉,
而以无师之术笼人,此最可贱,不足畢也。
夫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十全
者,精神不颛,志意不理,外内相失,故时疑殆。
精神不顓,不能吉凶同患。志意不理,不能应变无穷。内外相失,不能参合色
脉,安得不疑而且殆?
诊不辨阴阳,此治之一失也。受师不卒,妄作杂术,谬言为道,更名自功,妄用
砭石,后遗身殃,此治之二失也。不适贫富贵贱之居,坐之厚薄,形之寒温,不适饮
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不知比类,足以自乱,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诊病不
问其始,忧患饮食之失节,起居之过度,或伤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
妄言作名,为粗所穷,此治之四失也。
〔1〕“一”原作“二”,据正文改。
〔2]“而”原作“两”,据上海科技本改。〔3]“五”原
作“九”,据上海科技本改。
〔4〕“木”原作“本”,据文义改。〔5〕“六”,上海科技本作
“太”。
[6〕“阴”原作“阳”,据文义改。
〔7〕“ ”原作“大”,据上海科技本改。〔8〕
“二条”二字原脱,据上海科技本补。
卷
二
申明仲景律书(附伤寒三阳经禁一条,附杂证时病药菜一条)
原文允为定律,兹特申明十义,不更拟律。
申治风温不可发汗之律 伤寒有五,皆热病之类也。同病异名,同脉异
经,病虽俱伤于风,其人素有锢疾,則不得同法。其人素伤于风,因复伤于热,风热
相搏,则发风温,四肢不收,头痛身热,常汗出不解。治在少阴、歌阴,不可发汗。开
出评语独语,内烦躁扰不得卧,善惊,目乱无精。治之复发其汗,如此死者,医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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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
也。
伤寒有五,即伤寒、中风、风温、温温、瘦疟也。寒风溫热凉各别,素有钼疾,不得同法。即
动气在上下左右,不可汗下之类。伤风重复伤热,两那相棒于肉。本属少阴夏证,如温疟之
病,而嚴阴风木,則兼受之,热邪充斥两脏,尚可用辛温发散助其疟乎?误发其汗,死证四出,
不可复救矣。复发其汗,即申上文不可发汗者。复发其汗,非是死证已出,复发其汗也。
申治湿温不可发汗之律 伤寒湿温,其人常伤于湿,因而中暍,湿热相
搏,则发湿温。病苦两胫逆冷,腹满叉胸,头目痛,苦妄言。治在足太阴,不可发汗。
开出必不能言,耳聋,不知痛所在,身青,面色变,名日重暍。如此者死,医杀之也。
湿温即着与湿交合之温病。素伤于湿,因复伤暑,两那相搏,深入太阴,以太阴主湿,召着
而入其中也。两胚迸(1)冷,腹满,湿得暑而彰其寒。叉胸、头目痛、苦妄言,暑得湿而彰其热,
此但当分解热湿之邪,而息其焰。宁可发汗,今两邪混合为一耶?发汗则口不能言,耳不能
闹,心不知苦,但身青面色变,显露于肌肉之外耳。蠲病而至壹腦,又非虚康实实之比,直为医
之所杀矣。二律出《脉经),王叔和樂医律之文。然則医律古有之矣,何以后世无传耶?详考
仲景以前,冬月之伤寒尚未备,况春月之风湿,夏月之湿溫乎?是則医律为仲景之书无疑矣。
盖《伤寒论)全书皆律,其书中不及救之证,男作律书以纬之。传至晋代,伤寒书且得之搜来之
余,而律书更可知矣。所以叔和虽来二条入《脉经),究竟不知为何时何人之言也。再按律书
虽亡,而三百九十七法具在,其法中之律,原可引伸触类,于以神而明之。如日此匯吐之过也,
此医下之所致也,与夫不可汗,不可下,不可火,不可用前药,此为小逆,此为大逆,此为一逆再
递,此为难治,此为不治。条倒森森,随证细心较勒,自能立于无过。兹将脉法中大戒,寂明数
則,俾察脉之时,知凛焉。
申治伤寒病令人亡血之律
病人脉微而涩者,此为医所病也。大发其
汗,又数大下之,其人亡血,病当恶寒,后乃发热,无休止时。夏月盛热,欲著复衣。
冬月盛寒,欲棵其体。阳微则恶寒,阴弱则发热,此医发其开,令阳气微,又大下之,
令阴气弱。五月之时,阳气在表,胃中虚冷,以阳气内微,不能胜冷,故欲著复衣。
十一月之时,阳气在里,胃中烦热,以阴气内弱,不能胜热,故欲棵其身,又阴脉迟
涩,故知亡血也。
人身之脉,明阳相抱,荣卫如环。伤寒病起之后,脉见阳微阴澀,知为医之所累,大汗大
下,两伤其荣卫,以故恶寒发热无休止时,乃至夏月反毗于阴,冬月反毗于阳。各遺其偏,经年
不复,其为累也大矣。即阳脉之微,以久持而稍复,而但阴脉迟澀,亦为亡血,以阴血更易亏难
复耳。设其人平素脉微且澀,医误大汗大下,死不终日矣。此论病时汗下两伤,所以经年不复
之脉也。
申治伤寒病令人发噎之律 寸口脉浮大,医反下之,此为大逆。浮为无
血,大即为寒,寒气相搏,即为肠鸣。医乃不知,而饮水令大开出,水得寒气,冷必相
搏,其人即噎。
寸口脉浮大,病全在表。医反下之,則在表之阳邪下陷,而胃中之真阳不治,遂成结胸等
证,敕为大递。浮主气,故曰无血,即浮为在表,来入于阴之互辞。大即为寒,觅外感之邪,全
未外解也。中有一证,下陷之邪,与藏气相搏而內肠鳴者,此必未尝痞结至极,盖痞结即不复
转气也。医不知其人那已内陷,当将差就错,内和其气,反饮水令大汗出,是下之一損其實中
之阳,欲水再損其胃中之阳。腹中之邪,随汗出还返于胃,与水气相搏。且央带浊气,上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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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其人即噎。噎着,胃气垂鲍之象,伤寒之危候也。然其死与不死,尚来可定。盖脉之浮大,
本非徵弱之比,而那之内陷,当大迸者,止成肠鳴小逆。倘发噎已后,阳气漸回,水寒漸散,仍
可得生。观后条仲景谓寒聚心下,当奈何也?此則聚而不散,无可奈何,仁人之望鲍矣。
申治伤寒病致人胃寒之律 寸口脉湯而弱,濡即恶寒,弱即发热,濡弱相
搏,藏气衰微,胸中苦烦,此非结热。而反薄居,水渍布冷铫贴之,阳气遂微,诸府无
所依,阴脉凝璨,结在心下而不肯移。胃中虚冷,水谷不化,小便纵通,复不能多。
微则可救,聚寒不散,当奈何也!
此见寸口阳脉濡,明脉弱,乃藏气素渡之征。阳濡則惡寒,阴弱即发熱。其人胸中苦煩,
即为虚煩,不当认为结热,而以水漬布冷貼,重伤其胸中之阳也。盖胸中之阳,为诸府之所依
藉,阳气一撒,阴气即凝结心下,如童阴蔽舰,胃中水谷,无阳以化,而水寒下流。小便必纵通,
然阳不化气,复不能多,腹霜坚冰,可奈何耶?亦因平素脉之濡弱,知其胸中之阳,不能复辟
申治伤寒病遇壮盛人发汗过轻之律 寸口脉洪而大,数而滑。洪大则
荣气长,滑数则卫气实。荣长则阳盛佛郁,不得出身;卫实则坚难,大便则干燥,三
焦闭塞,津液不通。医发其汗,阳气不周;重复下之,胃燥干畜,大便遂换,小便不
利。荣卫相搏,心烦发热,两眼如火,鼻干面赤,舌燥齿黄焦,故大渴。过经成坏病,
针药所不能制,与水灌枯槁,阳气微散,身寒温衣,复汗出,表里通。然其病即除,形
脉多不同。此愈非法治,但医所当慎,妄犯伤荣卫。
此見荣卫强盛,三焦坚实之人,虽发其汗,未必周到,必须更汗,通其怫郁。若误下之,刚
热证百出,遂至过经而成坏证,针药所不能制,势亦危矣。与水灌令阳散汗出,因而病愈,以其
人荣卫素盛,故幸痊耳。然人之形脉,多有不同,设荣卫素弱,将奈之何?故叮咛云:此愈非法
治,医当谨持于汗下之先,勿使太过不及,乃为尽善。若不辦形脉之强弱,而凭臆汗下,必犯
太[2)过不及之戒,而伤人之荣卫矣。
申治伤寒病不审荣卫素虚之律 脉濡而紧,濡则阳气微,紧则荣中寒。
阳微卫中风,发热而恶寒;荣紧胃气冷,微呕心内烦。医以为大热,解肌而发开。亡
阳虛烦躁,心下苦痞坚。表里俱虚竭,卒起而头眩。客热在皮肤,怅怏不得眠。不
知胃气冷,紧寒在关元。技巧无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热应时罢,栗栗而振寒。重
被而覆之,汗出而胃(31颠。体锡而又振,小便为微难。寒气因水发,清谷不容间。
呕变反肠出,颠倒不得安。手足为微逆,身冷而内烦。迟欲从后救,安可复追还?
此见脉之濡而紧者,为阳气微,荣中寒。阳微卫中风,外則发慈惡寒;荣察胃中冷,内則微
呕心煩。医不知其外热内冷,以为大热而从汗解之,則表望俱虚。客热浅在皮肤,紧寒深在关
元,犹汲水灌其客热,致寒证四出,不可复赖也。前坏证汗下两误,针药莫制,与之以水而幸
痊,以其荣卫素盛也。此一证荣卫素亏,虽不经下,但只误汗,误与之水,即属不救,然则证陶
脉异。不察其脉,但验其证,徒法不能行矣,过愁其可免乎?
申治伤寒病不审阳盛阴虚之律 脉浮而大,浮为气实,大为血虚。血虚
为无阴,孤阳独下阴部,小便难,胸中虚。今反小便利而大开出,法当卫家微。今反
更实,津液四射,荣竭血尽,干烦不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医复以毒药攻其胃,此为
重虚,客阳去有期,必下污泥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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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
脉浮而大,气实血虚,虽偏之为害,亦人所常有也。若此着,明部当见不足,今反小便利大
汗出,外示有余,珠非细故矣。设卫气之实者,固得汗利而脉转微弱,藉是与荣无忤,庶可安
全。若卫分之脉,較前更加坚实,则阳强于外,阴必消亡于内。所为小便利大汗出者,乃津波
呵射之征,势必荣竭血尽,干煩不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下注之证。此际实其胃,固其波,调
和强阳,收拾残阴,炭岌不及。况复以毒药攻其胃,增奔迫之势,而蹈童虚之戒,今客阳亦去,
呕血如泥而死馥。伤寒病,阳强于外,阴亡于内之证最多,医不知脉,其操刃可胜数耶。
申治伤寒病不诊足脉强汗动其经血之律 跌阳脉浮,浮则为虚,浮虚
相搏,故令气噎,言胃气虚竭也。脉滑则为哕,此为医咎,责虚取实,守空迫血,脉
浮,鼻中燥者,必衄也。
寸口脉浮,宜发其汁,请邪在太阳荣卫间,未深入也。若至阳明,即在经之那,以汗为大禁
矣。设其人胃气克实,亦何必禁之。故邪入阳明,必珍联阳足脉,跌阳脉浮,即是胃气虚快,不
可发汗,所以有建中之法建立中气,然后汗之,以汗即胃之津液也。津液不充,强发其汗,則那
与盛搏,其人必嚎。若脉见浮而且滑。則其搏虚者,且转为哕,深于噎矣。此皆医者不察足脉
之咎,强責胃气之虚,劫汗以取其实邪,致令胃中之守空,而逼其血外出。盖阴在内,为阳之
守,胃中津液为阳,其不外泄者,赖阴血以守之,故强逼其津液为汗,斯动其所守之血矣。其外
邪胜而鼻中爆者必衄,其不衄者亦瘀蓄胃中,而生他患也。此与误发少阴汗者,同科而减等。
少阴少血,动其血则下殿上竭而难治;阳明多血,但酿患未巴耳。
申治伤寒病不诊足脉误下伤其脾胃之律 跌阳脉迟而缓,胃气如经
也。肤阳脉浮而数,浮则伤胃,数则动脾,此非本病,特医下之所为也。荣卫内陷,
其数先微,脉反大浮,其人大便鞭,气噫而除,何以知之?本以数脉动脾,其数先微,
故知脾气不治,大便梗,气噫而除。今脉反浮,其数改微,邪气独留,心中则饥,邪热
不杀谷,潮热发渴。数脉当迟缓,脉因前后度数如法,病者则饥。数脉不时,则生恶
疮也。
联阳足脉,以迟缓为经常,不当浮数。若见浮数,知医误下而伤胃动脾也,荣卫环转之气,
以误下而内陷,其数脉必先改为微,而脾气不治,大便鞣,气噫而險,此皆邪客于牌所致。即
《针经》脾病者善嚏,得后出余气,則快4然如衰之谓也。那热独留,心下虽饥,复不杀谷,柳且
潮热发渴,未有愈期,必数脉之先微者,仍迟缓如其经常,始饥而消谷也。若数脉从前不改为
撒,則邪热未陪于脾,但郁于荣卫,主生恶疮而已。
附:申治伤寒不可犯六经之禁 足太阳膀胱经,禁下。若下之太早,必变
证百出。足阳明胃经,禁发汗,禁利大便。犯之则重损津液,脉必代结。足少阳胆
经,禁汗,禁下,禁利小便。汗则犯阳明,下则犯太阳,利小便则使生发之气,陷入阴
中。太阳经一禁,阳明经二禁,少阳经三禁,此定禁也。至三阴经则无定禁,但非胃
实,仍禁下耳。
附:申治杂证不可犯时禁病禁药禁 时禁者,春夏禁下,秋冬禁汗。春
夏而下,秋冬而汗,是失天信,伐天和也。然病有不得已,而从权汗下者,病去速改,
若渎用之,是故意违天,自取不样也。病禁者,病人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则禁助阴
泻阳。病人阴气不足,阳气有余,则禁助阳泻阴,以及老少不同,新久异治之类。药
禁者,津液内亡作渴,禁用淡滲五苓。汗多禁利小便。小便多禁发汗。咽痛禁发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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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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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小便。大便快利,禁服栀子。大便秘,禁用燥药。吐多不得复吐。吐而上气壅
滞,大便不通,止可宣散上气,禁利大便。脉弦禁服平胃而虚虚。脉缓禁服建中而
实实。
治天下有帝王之律,治仙神有上天之律。至于释门,其律尤严。三藏教典,仪律居三之
一,由五戒而五百戒,由五百戒直道自性清净,无戒可言,而遺成矣。医为人之司命,先奉大戒
为入门,后乃尽破微细诸惑,始具活人手眼,而成其为大压,何可妄作聪明,草菅人命哉?尝美
释门犯戒之僧,即不得与众情共住,其不退心者,自执真秒杂役三年,乃愿律價二十众佛前保
举,始得复为佛子。当今世而有自讼之医乎?晶望之以胜医任矣。
先哲格言
大凡物理有常有变,运气所主者,常也;异于所主者,皆变也。常则如本气,变
则无所不至,而各有所占,故其候有从逆、淫、郁、胜、复、太过、不及之变,其法皆不
同。若厥明用事,多风而草木荣茂,此之谓从。天气明洁,燥而无风,此之谓逆。太
虚埃昏,流水不冰,此之谓淫。大风折木,云物混扰,此之谓郁。山泽焦枯,草木凋
落,此之调胜。大暑:燎,蜞蝗为灾,此之谓复。山崩地麗,埃昏时作,此之谓太(S〕
过。阴森无时,重云昼昏,此之谓不及。随其所变,疾疠应之,皆视当时当处之候。
虽数里之间,但气候不同,而所应全异,岂可胶于一定?
岁运有主气、有客气。常者为主,外至者为客。初之气厥,以至终之气太阳
者,四时之常序也,故谓之主气。惟客气本书不载其目,故说者多端,或以甲子之
岁,天数始于水下一刻;乙丑之岁,始于二十六刻;丙實岁始于五十一刻;丁卯岁始
于七十六刻者,谓之客气。此乃四分历法,求大寒之气,何与岁运。又有相火之下,
水气乘之;土位之下,风气乘之,谓之客气。此亦主气也,与六节相须,不得为客。
凡所调客者,岁半以前,天政主之;岁半以后,地政主 。四时常气为 主,天地
政为之客,逆主之气为害暴,逆客之气为害徐。调其主客,无使伤诊,此治气之法
也。(沈存中)
少角之运,岁木不及,侮而乘之者金也。金不务德,故以燥胜风,时则有白露早
降,收气率行。其变为肃杀,其灾为苍陨,名为少角,而实与大商之岁同。少徵之
运,岁火不及,侮而乘之者水也。水不务德,故以寒胜热,时则有寒雰擬慘,地积坚
冰。其变为凛冽,其灾为箱雹,名为少徽,而实与大羽之岁同。少宫之运,岁士不
及,侮而乘之者木也。木不务德,故以风胜湿,时则有大风飘暴,草僵沙飞。其变为
张发,其灾为散落,名为少宫,而实与大角之岁同。少商之运,岁金不及,侮而乘之
者火也。火不务德,故以热胜燥,时则有火延焦槁,炎赫沸腾。其变为销铄,其灾为
潘炳,名为少商,而实与大徽之岁同。少羽之运,岁水不及,侮而乘之者土也。土不
务德,故以湿胜寒,时则有泉涌河,涸泽生鱼.其变为骤注,其灾为霖遗,名为少
羽,而实与大官之岁同。通乎此,则知岁在调流之纪,而河决大水,固可以类而推之
也。(刘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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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
天地之间,气有偏胜,而无以數之,则万物之所存者几希矣!是故风热湿燥寒,
五者各司一气;生长化收藏,五者各司一时。以顺相乘,然后能循环以相生;以逆相
胜,然后能循环以相救。放日五气之运,犹权衡也,高者抑之,下者视之,化者应之,
胜者复之。化者应 ,气之平也,五气之相得也:胜者复之,气之不平也,五气之相
贼也;气平而相得者,所以通其常;气不平而相贼者,所以观其变。古之明乎此而善
摄生者,何尝不消息盈虚,以道御神耶?(刘温舒)
太阳司天之政,岁宜以苦燥 、温 。阳明司天之政,岁宜以苦辛汗之、清 、
散之,又宜以咸。少阳司天之政,岁宜以咸、宜辛、宜酸, 、泄之、 之、发之,观
气寒温,以调其气。太明司天之政,岁宜以苦燥之、温之,甚者发之、泄之,不发、不
泄,则湿气外溢,肉溃皮坼,而水血交流。少明司天之政,岁宜咸以软之而调其上,
甚则以苦发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则以苦泄之。厥阴司天之政,岁宜以辛调之,
以酸润之。(𥴠经旨)
岁以阳为首,正正也,實引也。少阳之气始于泉下,引阳升而在天地人之上,即
天之分,五谷草木皆甲坼于此时也。至立夏少阴之火,炽于太虚,则草木盛茂,垂枝
布叶,乃阳之用阴之体,此所谓天以阳生阴长。《经》言岁半以前,天气主之,在乎升
浮也。至秋而太阴之运,初自天而下逐,阴降而彻地,则金振燥令,风厉精飞,品物
咸殒,其枝独在,若乎毫毛。至冬则少阴之气,复伏于泉下,水冰地坼,万物周密,阴
之用阳之体也,此所谓地以阳杀阴藏。《经》言岁半以后,地气主之,在乎降沉也。
饮食入胃,而精气先输脾归肺,上行春夏之令,以滋养周身,乃清气为天者也。升已
而输膀胱,行秋冬之令,为传化糟粕,转味而出,乃浊阴为地者也。若夫顺四时之
气,起居有时;以避寒暑,饮食有节,及不暴喜怒,以颐神志;常欲四时均平,而无偏
胜则安。不然伤脾胃,真气下溜,或下泄而久不能升,是有秋冬而无春夏。乃生长
之用,陷于陨杀之气,而百病皆起;或久升不降,亦病焉。(王安道)
〈天元纪大论》等篇,以年岁之支干,分管六气,盖已失先圣之旨矣。年岁之支
干,天下皆同,且通四时不变也。天气之温暑寒凉,民病之虚实衰旺,东西南北之珠
方,春夏秋冬之异候,岂有皆同之理?此其妄诞,盖不待深论而可知也。近世伤寒
铃(6法,则以得病日之干支为主,其源亦出于此,决不可用。盖金木水火士之气,各
主一时。当时则为主气,为司天;非其时而有其气,则为客气;与时正相反者,则谓
在泉,为其气伏于黄泉之下而不见也。治疗之法,用热远热,用寒远寒,所谓必先岁
气,毋伐天和也。春时木气司天,则四方皆温;夏时火气司天,则四方皆热;夏秋之
交,土气司天,则四方皆湿;秋则皆凉;冬则皆寒。民病往往因之,此则理之易见者
也。其有气与时相反者,则所谓客气者也,故治疗之法,亦有假者反之之说。观此
则运气之说,思过半矣。(何柏斋)
足相火属胆,配肝,主血者也。手相火属三焦,配肾之命门,主精者也。肝与命
门皆属风木,木中有火,则精血之中有热气也。然精血体润,水也。火与水相守,故
不发,至发而为热,则皆精血将枯之所致也,譬木枯则火易焚耳。故相火发者难治,
今虚劳骨蒸之病,皆相火发热之证也。小水不能减大火,法当补阴,则热自退。(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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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斋论丹滇相火主动等误)
人之脏腑以脾胃为土,盖人之饮食,皆入于胃而运以脾,犹地之土也。然脾胃
能化物与否,实由于水火二气,非脾胃所能也。火盛则脾胃燥,水盛则脾胃湿,皆不
能化物,乃生诸病水肿之证。盖水盛而火不能化也,火衰而不能化水,故水之人于
脾胃,皆滲人血脉骨肉,血亦化水,肉发肿胀,皆自然之理也。导其水,使水气少减;
复补其火,使二气平和,斯病去矣。丹溪谓脾失运化,由肝木侮脾,乃欲清心经之
火,使肺金得令,以制肝木,则脾土全运化之职,水自顺道,乃不为肿,其词迁而不
切。(何柏壽)
夫阳常有余,阴常不足者,在天地则该乎万物而言,在人身则该乎一体而言,非
直指气为阳而血为阴也。《经》日:阳中有阴,阴中有阳。正所谓独阳不生,独阴不
长是也。姑以治法兼证论之:日气虚者,气中之阴虚也,治法用四君子汤,以补气中
之阴。日血虚者,血中之阴虚也,治法用四物汤,以补血中之。日阳虚者,心经之
元阳虚也,其病多恶寒,责其无火,治法以补气药中,加附乌等药,甚者三建汤、正阳
散之类。日阴虚者,肾经之真阴虚也,其病多壮热,责其无水,治法以补血药中,加
知母、黄柏等药,或大补阴丸、滋阴大补丸之类。夫真水衰极之候,切不可服乌附等
补阳之药,恐反助火邪而烁真明。元阳虚甚之躯,亦不可投芎苓等辛散淡滲之剂,
恐反开媵理而泄真气。味者谓气虚即阳虚,止可用四君子,断不可用芎辛之属。血
虚即阴虚,止可用四物,决不可用参芪之类,殊不知血脱益气,古圣人之法也。血虚
者,须以参芪补之,阳生阴长之理也。惟真阴虚者将为劳极,参芪固不可用,恐其不
能抵当,而反益其病耳,非血虚者之所忌也。如《明医杂著》谓血病治气,则血愈虚
耗;又日血虚误服参芪等甘温之药,则病日增;服之过多,则死不治,何其不达理耶?
(虞天民)
西北二方,在人为肾水肺金所居之地,二藏常恐其不足。东南二方,在人为肝
木心火所居之位,二藏常恐其有余。《难经)日: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即
此之义也。夫肾水既实,则阴精时上奉于心肺,故东方之木气不实,而西方之金气
不虚,此子能令母实,使金得以平木也。是故水日以盛,而火日以亏,此阴精所奉于
上,而令人寿延也。若夫肾水一虚,则无以制南方之心火,故东方实而西方虚,其命
门与胞络之相火,皆挟心火之勢,而来侮所不胜之水,使水日亏而火日盛,此阳精所
降于下,故令人寿折也。(虞天民)
蔡西山《脉经》有《论三焦》一篇,后引(礼运记》日:上集若窍,中焦若编,下焦若
渎,然未曾发明其义。新安孙景思氏,因推其义而解之日:上焦若窍,窍者窍漏之
义,可以通达之物,必是胃之上脘。《经)日:上焦在胃之上口,主纳而不出是也。中
焦若编,编者编络之义,如有物编包之象,胃之外有脂如网,包罗在胃之上,以其能
磨化饮食,故《脉诀》云:青凝散半斤者此也,是必脾之大络,此为中焦,《经》日主腐
熟水谷是也。下焦若渎,渎者,沟渎之义,可以决读,可以传导,乃是小肠之下日阑
门,泌别水谷,自此而分清浊之所,此为下焦。《经》曰:在膀胱上口主泻而不藏;又
日:主出而不纳;又日:下焦为传化之府;又日:三焦为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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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
盖水谷之所入,自上而中,自中而下。至于糟粕转输,传道而下,一无底滞如此,尤
可表其为有形明矣。所谓形者,非谓藏府外别生一物,不过指其所而为形耳。按:
蔡西山据礼•运记》而言,〈白虎通•性情篇》沤亦作编,二说安得俱误?恐沤与编,
殆相似而讹之耳。(俞子容)
近时医者,多执前人肝常有余,肾常不足之说,往往举手便用平肝之剂。按《圣
济经》云:原四时之所化,始于木;究十二经之所养,始于肝;女子受娠一月,是厥阴
肝经养之,肝者乃春阳发动之始,万物生长之源,故戒怒养阳,使先天之气,相生于
无穷。所以肝主色,气和则体泽,气伤则枯槁。故养肝戒,是摄生之切要也,不可
泥前说。(俞子容)
〈甲乙经)日:丈夫以右为命门,左为肾;女子以左为命门,右为肾。无求子日:
男子先生右肾,女子先生左肾,是以命门为子官,左肾为血海。张洁古云:男女皆左
为肾,右为命门。男子主藏精者,气海饱。女子主系胞者,血海也。所主者异,受病
则一也,此说当为定论。(俞子容辨冲[7为血海)
虚者补之,实者泻之,虽三尺童子,皆知之矣。至于五实、五虚,岂可与泛泛虚
实同药哉?夫一身犹一国也,如寻邑百万围昆阳,此五实证也,故萧王亲犯中坚而
督战。如河内饥而又经火灾,此五虚证也,故汲黯不避矫诏而发仓。此可与达权通
变者论,不可与贪常嗜琐者说也。夫五实为五藏俱太过,五虚为五藏俱不及。《内
经》言此二证皆死,非谓必死也,谓不救则死,數之不得其道亦死也。其下复言,浆
粥人胃,则虚者活;身汗后利,则实者活,此两言自是前二证之治法也。后人只以之
断验死生,见虚者浆粥不人,实者汗利俱闭,便委之死地,岂不谬哉?夫浆粥人胃而
不注泄,则胃气和,胃气和,则五虚皆实也,是以生也。汗以泄其表,利以温其里,并
泄则上下通,上下通则五实皆启矣,是以生也。(张子和)
虚损之微者,真火尚存,服寒凉药犹可。虚损之甚者,真火已亏,药以寒凉,岂
能使之化为精血,以补其虚乎?
虚损之证,皆下寒上热,盖所谓水火不交者也。其重感于寒者,则下焦作痛;不
感寒者则不痛。至于上焦燥热则一也。上焦方苦烦热,得寒凉之药则暂快,遂以为
药之功,故喜服之。不知寒凉之药,不久下注,则下元愈寒。火热为寒所逼,上行则
上焦复热愈甚,展转反复,遂至沉钼而不可救。是则以寒凉补阴,非徒无益而且有
损,土夫盖阴受其害而不知也。治之补以寒凉,佐以温热,补三佐二,空心凉服,所
谓热因寒用者也。久则精生热退,而病愈矣。(何柏壽)
《经)云:阴虚生内热,奈何?日: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上焦不行,下
脘不通,胃气热,热气熏胸中,故内热。嗟夫!此内伤之说之原乎。夫人身之阴阳,
有以表里言者;有以上下之分言者;有以气血言者;有以身前身后言者;有以脏腑言
者;有以升降呼吸之气言者;余如动静语默起居之类甚多,不必悉举。此所谓阴虚
之明,其所指与数者皆不同。盖劳动之过,则阳和之气,皆亢极而化为火矣,况水谷
之气又少人,是故阳愈甚而愈衰矣。此阴虚之,盖指身中之阴气与水谷之味
耳,或以下焦明阳为言,或以肾水真阴为言,皆非也。夫有所劳役者,过动属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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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气衰少者,壮火食气也。谷气不盛者,劳伤元气,则少食而气衰也。上焦不行者,
清阳不升也。下脘不通者,浊阴不降也。夫胃受水谷,故清阳升而浊阴降,以传化
出入,滋荣一身也。今胃不能纳,而谷气衰少,则清无升而浊无降矣。故曰:上焦不
行,下脘不通,然非谓绝不行不通也,但比之平常无病时,则谓之不行不通耳。上不
行下不通则郁矣,郁则少火皆成壮火,而胃居上焦下脘两者之间,故胃气热则上炎,
熏胸中而为内热也。东垣所言,正与经旨相合,固宜引此段经文于内外伤辨以为之
主,乃反不引此,却谓火乘土位,此不能无疑者也。又《经》日:劳者温之。温者,养
也。东垣以为温凉之温,谓宜温药以补元气,而泻火邪。又改损者益之,为损者温
之。又以温能除大热为〈内经》所云,而遍考《内经),并无此语,亦不能无疑者也。
然温药之补元气泻火邪者,亦惟气温而味甘者斯可矣。盖温能益气,甘能助脾而缓
火,故元气复而火邪息也。夫宜用温药以为内伤不足之治则可,以为劳者温之之注
则不可,荀以补之、除之、抑之、举之、散之等语,比类而观焉,则其义自着矣。(王安
道)
妇人之于血也,经水蓄,则为胞胎,则蓄者自蓄,生者自生。及其产育为恶露,
则去者自去,生者自生,其酝而为乳,则无复下满而为月矣。失血为血家妄逆,产乳
为妇人常事,其去其生,则一同也。失血家须用下剂破血,盖施之子妄逆之初。亡
血 家不可下,盖戒之于亡失之后。
人之登涵,辟辟有声,勃勃如蜜沫状者,威以为寒,非寒也,由肠胃中独气不得
宣行也。滞下之里急后重,及膀胱不利而癢者,下焦之火郁而不伸也,二者颇关冲、
任、督三经。常见里急后重者,多连尾骶,长疆如锥刺状;膀胱癥闭者,脐下小腹還
迫而痛。是皆下焦火郁,而六府浊气,相与纠郁于冲任之分放也。肠胃阳明燥金
也,下焦少阳相火也,后重之用木香、槟榔,行燥金之郁也。癃闭之用知母、黄柏,散
相火之炽也。
•
凡伤寒家服药后,身热、烦躁,发渴,冒瞀,脉两手忽伏而不见,恶寒战栗,此皆
明阳飯氲,正邪相争,作汗之征也。姑宜静以待之,不可因而仓皇,及(B至错误。
厥阴是六经中一经之名,厥自是诸证中一症之目也。酒之气暴,如人身虚气逆
气之暴。酒得肉食则其气相缠绵而不暴,如人之虚气逆气得金石之剂沉坠,则其气
亦缠绵而不暴。所以然者,在相缠绵也,故金石之缠绵,在气不在质,惟其气相得而
缠绵,故其势亦不得不与之缠绵也。世人但知金石药坠气,而不知所以坠气之义
也。东垣家则用质味厚以沉降之,盖气阳质,明阳相遇,則自然相得而不升走,
亦金石缠绵之义欤。
凡数一为奇,二为偶,三为参,五为伍,如是则有统纪而无错乱。医书论脉云参
伍不调,盖谓参不成参,伍不成伍,大小不均,疏数不等,错乱而无纪也。黄发有阴
阳,天五之土,为火所焚,阳黄也。地二之火,为水所,阴黄也。
刘河间为补泻脾胃之本者,盖以脾胃中和之气也,燥其湿则为泻,润其燥则为
补。
火多水少,为阳实阴虚,其病为热。水多火少,为实阳虚,其病为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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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
心肺为藏,阴也,以通行阳气而居上,阴体而阳用也。大肠小肠为府,阳也,以
传阳气而居下,阳体而用也。
肥人湿多,瘦人火多。湿多肌理纵,外邪易人;火多肌理致,外邪难侵;湿多中
缓少内伤;火多中燥喜内伤。
人首尊而足卑,天地定位也。脾肺相为母子,山泽通气也。肝胆主怒与动,雷
风之相薄也。心高肾下,水火不相射也。八卦相错,而人亦肖之,妙哉《易)也。
郁者结聚而六得发越,当升者不得升,当降者不得降,当变化者不得变化,所以
传化失常,而六郁之病见矣。气郁者胸胁痛;湿郁者周身疼,或关节痛,遇阴寒则
发;痰郁者动则气喘,寸口脉沉滑;热郁者昏瞀,小便赤,脉沉数;血郁者四肢无力,
能食;食郁者暖酸,腹饱不能食,左寸脉和平,右寸脉紧盛。(保清伯仁)
设有人焉,正已夺而邪方盛者,将顾其正而补之乎?抑先其邪而攻之乎?见有
不的,则死生系之,此其所以宜慎也。夫正者本也,邪者标也,若正气既虚,则邪气
虽盛,亦不可攻。盖恐邪未去而正先脱,呼吸变生,则措手无及,故治虚邪者当先顾
正气,正气存则不致于害,且补中自有攻意。盖补明即所以攻热,补阳即所以攻寒,
世未有正气复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气竭而命不倾者。如必不得已,亦当酌量缓
急,暂从权宜,从少从多,富战于守,斯可矣,此治虚之道也。若正气无损者,邪气虽
微,自不宜补,盖补之则正无与而邪反盛,适足以藉寇兵而资盗粮,故治实证者,当
直去其邪,邪去则身安,但法贵精专,便臻速效,此治实之道也。要之能胜攻者,方
是实证,实者可攻,何虑之有?不能胜攻者,便是虚证,气去不返,可不寒心?此邪
正之本末,有不可不知也。惟是假虚之证不多见,而假实之证最多也;假寒之证不
难治,而假热之治多误也。然实者多热,虚者多寒,如丹溪曰:气有余便是火,故实
能受寒。而余续之曰:气不足便是寒,故虚能受热。世有不明真假本末,而曰知医
者,则未敢许也。
治其王气者,谓病有阴阳,气有衰王,不明衰王,则治之反甚。如阳盛衰者,
阴虚火王也,治之者不知补阴以配阳,而专用苦寒治火之王,岂知苦寒皆沉降,沉降
则亡阴,阴愈亡则火愈盛?故服寒反热者,阴虚不宜降也。又如阳衰阴盛者,气弱
生寒也,治之者不知补阳以消明,而专用辛温治阴之王,岂知辛温能耗散,耗散则亡
阳,阳愈亡则寒愈甚?故服热反寒者,阳虚不宜耗。此无他,皆以专治王气,故其病
反如此。又如夏令本热,而伏阴在内,故每多中寒。冬令本寒,而伏阳在内,故每多
内热。设不知此而必欲用寒于夏,治火之王;用热于冬,治寒之王;则有中寒隔阳
者,服寒反热;中热隔阴者,服热反寒矣。是皆治王之谓,而病之所以反也。
气有外气,天地之六气也;有内气,人身之元气也。气失其和则为邪气,气得其
和则为正气,亦为真气。但真气所在,其义有三:日上、中、下也。上者所受于天,以
通呼吸者也。中者生于水谷,以养营卫者也。下者气化于精,藏于命门,以为三焦
之根本者也。故上有气海,日膻中也,其治在肺。中有水谷气血之海,日中气也,其
治在脾胃。下有气海,日丹田也,其治在肾。人之所赖,惟此气耳,气聚则生,气散
则死。故帝日气内为宝,此诚最重之辞,医家最切之旨也。即如本篇始末所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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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始等篇,皆惓惓以精气重虚为念,先圣惜人元气至意,于此可见。奈何今之医家,
但知见病治病,初不识人根本。凡天下之理,亦為有根本受伤,而能无败者?伐绝
生机,其谁之咎?
诸风掉眩,皆属于肝矣。若木胜则四肢强直而为掉,风动于上而为眩。脾土受
邪,肝之实也,若木衰则虚不养筋而为掉,气虚于上而为眩。金邪乘木,肝之虚也。
又诸痛痒疮疡,皆属子心。若火盛则炽热为痈,心之实也。阳衰则阴胜为疽,心之
虚也。五藏六府虚实皆然,故本篇首言盛者泻之,虚者补之,末言有者求之,无者求
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盖既以气宜言病机矣,又特以盛虚有无四字,贯一篇之首
尾,以尽其义,此正先蚤心传精妙所在,最为吃紧纲领。奈何刘完素未之详审,略其
巅末,独取其中一十九条,演为《原病式》,皆偏言盛气实邪。且于十九条中,凡归重
于火者,十之七八;至于不及虚邪,则全不相顾。又日其为治者,但当泻其过甚之
气,以为病本,不可反误治其兼化也。立言若此,虚者何堪?故楼氏指其治法之偏,
诚非过也。
如太阴雨化,施于太阳;太阳寒化,施于少;少热化,施于阳明;阳明燥化,
施于厥阴;厥阴风化,施于太。凡淫胜在我者,我之实也,实者真邪也。反胜在彼
者,我之虚也,虚者假邪也,此六气之虚实,即所谓有无也。然天地运气虽分五六,
而阴阳之用,水火而已。故阳胜则阴病,明胜则阳病,泻其盛气,贵其有也。培其衰
气,责其无也。求得所本而直探其赜,则排难解纷如拾芥也。设不明逆顺盈虚之
道,立言之意,而凿执不移,所谓面东者不见西墙,面南者不睹北方。察一曲者不可
与言化,察一时者不可与言大,未免实实虚虚,遺人害矣!
〈十一难)日:《经)言脉不满五十动而一止,一藏无气者,何藏也?然人吸者随
明人,呼者因阳出。今吸不能至肾,至肝而还,故知一藏无气者,肾气先尽也。然则
五藏和者气脉长,五藏病者气脉短,观此一藏无气,必先乎肾。如下文所谓二藏,三
藏、四藏、五藏者,当自远而近,以次而短。则由肾及肝,由肝及脾,由脾及心,由心
及肺,故凡病将危者,必气促似喘,仅呼吸于胸中数寸之间。盖其真阴绝于下,孤阳
浮于上,此气短之极也,医于此际,而尚欲平之、散之,未有不随扑而灭者,良可哀
也!夫人之生死由乎气,气之聚散由乎明,而残喘得以尚延者,赖一线之气未绝耳,
此藏气之不可不察也。
浮、沉、迟、数、滑、澀,即此六者之中,而复有大相悬绝之要,則人多不能识也。
夫浮为表矣,而凡明虚者脉必浮而无力,是浮不可以概言表,可升散乎?沉为里矣,
而凡表邪初感之甚者,阴寒束于皮毛,阳气不能外达,则脉必先见沉紧,是沉不可以
概言里,可攻内乎?迟为寒矣,而伤寒初退,余热未清,脉多迟滑,是迟不可以概言
寒,可温中乎?数为热矣,而凡虚损之候,阴阳俱亏,气血散乱者,脉必急数,愈数者
愈虚,愈虚者愈数,是数不可以概言热,可寒凉乎?微细类虚矣,而痛板壅闭者,脉
多伏匿,是伏不可以概言虚,可骤补乎?洪弦类实矣,而真明大亏者,必关格倍常,
是弦不可以概言实,可消伐乎?夫如是者,是于纲领之中,而复有大纲领者存焉。
设不能以四诊相参,而欲孟浪任意,则未有不覆人于反掌间者,此脉道之所以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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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
毫厘不可不辦也。
阴阳形气俱不足者,调以甘药。甘之一字,圣人用意深矣。盖葯食之人,必先
脾胃,而后五藏得禀其气。胃气强则五藏俱盛,胃气弱则五藏俱衰。胃属土而喜
甘,故中气不足者,非甘温不可,土强则金王,金王则水充,此所以土为万物之母,而
明阳俱虚者,必调以甘药也。虽《至真要》等论所列五味,各有补泻,但彼以五行生
克之理推衍而言,然用之者,但当微兼五味,而以甘为主,庶足补中。如四气无士气
不可,五藏无胃气不可,而春但徽弦,夏但微钩之义皆是也。观《阴阳应象大论》日: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故气味之相宣于人者,谓之为补则可。
若用苦劣难堪之味,而求其能补,无是理也。气味攻补之学,倘不善于调和,则动手
便错,此医家第一著要义。
滑伯仁日:寮脉须识上下来去至止六字,不明此六字,则阴阳虚实不别也。上
者为阳,来者为阳,至者为阳;下者为阴,去者为阴,止者为阴。上者自尺部上于寸
口,阳生于阴也;下者自寸口下于尺部,阴生于阳也;来者自骨肉之分,而出于皮肤
之际,气之升也:去者自皮肤之际,而还于骨肉之分,气之降 ;应日至,息日止也。
人迎候阳,故一盛在少阳,胆与三焦也。二盛在太阳,膀胱、小肠也。三盛在阳
明,胃与大肠也。四盛已上者,以阳脉盛极,而阴无以通,故曰格阳。寸口候阴,故
一盛在厥阴,肝与心络(9〕也。二盛在少阴,心与肾也。三盛在太阴,脾与肺也。四
盛已上者,以阴脉盛板,而阳无以交,故日关明。
二阳之病发心脾,二阳,阳明也,胃与大肠之脉也。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发心
脾,犹言延及于心脾也,虽然脾胃为合,胃病而及脾,理固宜矣。大肠与心本非合
也,今大肠而及心何哉?盖胃为受纳之府,大肠为传化之府,食入于胃,清气归心,
饮人于胃,输精于脾者,以胃之能纳,大肠之能化耳。肠胃既病,则不能受,不能化,
心脾何所资乎?心脾既无所资,则无以运化而生精血矣。故肠胃有病,心脾受之,
则男为少精,女为不月矣。心脾当总言男女,不当分别,至隐曲不月,方可分说耳。
(王安道)
咳嗽外感六淫,郁而成火,必六淫相合,内伤五藏,相胜必五邪相并。有此不
同,而中间又有敛散二法。敏者谓收敛肺气也,散者谓解散寒邪也。宜散而敛,则
肺寒邪一时敛住,为害非轻。宜敛而散,则肺气弱,一时发散,而走泄正气,害亦非
小。且如感风咳嗽,已经散之后,其表虚复感寒邪,虛邪相乘,又为喘嗽,若欲散风,
则愈重而虚其肺。若收敛,则愈又滞其邪。当先轻解,渐次敛之,肺不致虛,邪不致
滞,喘嗽自止矣。(徐叔拱)
〈内经》日:一阴一阳结,谓之喉痹。王太仆注云:一阴者手少阴君火,心主之脉
气也。一阳者手少阳相火,三焦之脉气也,二火皆主脉,并络于喉。气热则内结,结
甚则肿胀,肿胀甚则痹,痹甚而不通则死矣。盖手少阴少阳,君相二火独盛,则热结
正络,故病且速也。十二经中言嗌干、嗌痛、咽肿、颔肿、舌本强,皆君火为之也。惟
喉痹急速,相火之所为也。夫君火者犹人火也,相火者犹龙火也,人火焚木其勢缓,
龙火焚木其势速。〈内经》之言喉痹,则明与舌在其间耳,以其病同是火,故不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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